廣西租房合同(精選3篇)
廣西租房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將其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于 西苑一 幢號房屋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
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具體座落方位及四至見房屋所有權證上的附圖。
2、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及輔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單位:人民幣)
1、第一年租金為 元,第二年租金為 元,第三年的租金為 元,第四年租金為 元,第五年的租金為 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本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 元。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物業管理費除外。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
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房屋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在承租期內,甲方將該租賃房屋產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6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房屋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房屋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裝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60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
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
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
廣西租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注冊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廠房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 的廠房租賃給乙方使用。廠房占地面積 畝,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廠房功能為 , 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為____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前_個月提出續租,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 元/年,于每 年 月 日以現金方式上繳,實行上打租。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按期交付租賃費,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 元。
2、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并負責一切費用。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準私自轉租他人。
4、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甲方將向乙方無償退還租賃保證金。
四、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六、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鑒證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鑒證單位或鎮監管辦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 法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廣西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
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鑒(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經辦人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鑒(公)證機關
電掛:電掛:(章)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年月日
有效日期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