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精選19篇)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座落于廣州市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有關證明___________;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六條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可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在條件允許下,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有關轉名手續。
第七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 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契約一式貳份。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證明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有位于 的房屋,委托 聯系予以出售,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委托人的房產位于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質為委托人承諾上述的內容真實有效。
二、被委托人為委托人尋找客戶,促成和委托人達成房屋買賣協議并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三、委托人的保底價格為凈得 元,委托人不承擔過戶費、契稅等費用。
四、如被委托人介紹的買房人的價格高于 元,則超過的`部分歸被委托人所有。
五、在委托人的賣房款到委托人賬戶時后一天內,應立即支付被委托人的第四項款項。否則每遲延一天,按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 (簽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委托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3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后,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二條本契約簽訂后,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四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于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于人為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 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 代理 人:_____職務: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系電話: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 身份證 )(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及其
他有關法律、 法規 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
商品房 ,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的地塊的土地
使用權。
(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
劃撥 土地使用權轉讓 批準文件號為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
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屬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層。
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共_____(套)(間)。(該商品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 房屋所有權 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號為_____。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
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 退房 ,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
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
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的,甲方給
予乙方占付款金額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換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 違約責任 。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6
簽訂時光: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群眾成員。
二、房屋狀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鄰為__,建筑面積__,北屋,東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積為__,房屋登記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群眾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群眾同意,能夠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___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一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___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能夠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職責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帶給的賬號之日起___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一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能夠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職責,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用心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___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___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并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群眾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7
賣方(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電話: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購買房產事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_______(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為__________________此售價包括室內所有主修,固定配套設備、及室內家具:電視、電視柜、雙人床一張、單人床一張、飯桌椅子一套、衣柜、床頭柜、洗衣機、油煙機(上網費余元:_______如乙方需要留用付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房屋所有權證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它文件。
第四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身份證、戶口本及買賣過戶應出具的其它文件。
第五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前所發生的費用(水電費)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受此房屋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定金在____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為人民幣___元,作為房款一部分。余款在過戶完成時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定金不予退還,如甲方違約退還定金外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交房日期____________
第九條、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自愿購買該房。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8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蘇州順馳不動產網絡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蘇州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 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取得位于蘇州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 字第 號)。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產權性質: 所有權人: 房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產權證/房本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樓層: 總層數:
(寫清性質及具體形式:如幾合一) 閣樓狀況: (是否記入產證等) 。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時產生的個稅由 承擔,營業稅由 承擔, 其他相關稅、費由 承擔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稅、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中介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定金支付約定:
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2、乙方向丙方的交款約定:
(如需丙方協助貸款,則具體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實際審核批準為依據,不足金額乙方需于貸款面簽三個工作日內補齊)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后,甲乙雙方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3、丙方對甲方的付款約定:
(1)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一次性付款的為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下發/需要貸款的為他項權證下發)后丙方支付給甲方總房款的80%,甲、乙雙方物業交割完畢且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后三個工作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余款。
(2) 第五條:相關事宜
1、若乙方需要貸款并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證辦理之前的擔保責任,則以丙方的評估價格作為乙方貸款和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應的貸款服務費,辦理貸款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丙方應如實傳遞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關政策法規進行咨詢,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須在 月 日之前提供相應的合法的(過戶/貸款)證件,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承諾于 騰空該房屋,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4、以上條款約定日期,如有一方無法履行,每延期一日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該房屋成交價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履行金。超過七日,由違約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負全責。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蘇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且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否則引起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后,應保證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與簽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4、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2)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甲、乙、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現象,均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該房屋成交價格的5%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中介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或法律法規變化、政府(包括銀行)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2、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兩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 楚,本合同自動作廢,并由丙方收回。 3、附件:該房屋買賣附屬設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蘇州順馳不動產網絡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 經手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簽約連鎖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9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丙方(中介):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于汕頭市——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房地產權證》(見附件)證書號碼為 。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整,即——元。其中兩萬元已作為定金提前支付。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幣 拾 萬元整,即人民幣 元。之后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手續,甲方將本合同涉及房產過戶轉讓給乙方。
最后一期付款人民幣 拾 萬 仟元整,乙方須在雙方房地產轉讓手續完成后 個月內將尾款付清,否則將當違約處理。
第三條 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 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慶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七條 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交易所監證: 監證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0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座落及面積:______,本房屋座落在為:______,土地證編號______,現甲方將建成房屋的______樓出售給乙方,出售房屋建______平方米,準確面積以房產證為準。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______元(¥______ 元)。
二、房屋概況及計價、付款方式:______。本房屋已由甲方全面裝修好可入住使用,交易總價為______人民幣用(即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全部繳清房屋總價款。
三、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保證出售的房屋為合法房產,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再訂立《買賣合同》。
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后的______個月內辦理好房產證,辦理房產證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簽訂______個月后仍沒有辦理好房產證,甲方需對乙方做出賠償。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即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影響乙方享用該房屋的所有權。
2、乙方如有必要對房屋重新裝修時,不得影響該房屋本體結構安全。
五、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合同連同附件《土地使用證》復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1
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位于號樓第____層戶,共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20___年____月___日將全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全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并注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
第四條、房屋交付:甲方應在開發商交房當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的違約責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10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30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并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15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賠償損失等同于乙方全額的房款。再按_10%_利率付給乙方利息。
第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本房屋以后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面積。因房屋是期房。先以圖紙上的標注面積進行結算。待實際交房后,以實測,面積為準。開發商、甲方、乙方三方相互結算。長退短補。
2、交房后至未過戶期間。因此房是拆遷安置房,此房證是甲方姓名.甲方應給與乙方,保留在乙方手中。因甲方私藏、隱匿、或抵押、借貸、轉讓等行為均屬于違法無效。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3.過戶條件成熟后,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并提供所需全套資料。過戶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本合同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公正費由乙方負責。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備查。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
購買方:
見證人:
日期: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2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律師該怎么做?
二手房買賣在實踐中很常見,也是經常引起糾紛的類型。那么,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律師該怎么做?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律師應該給購房者提供哪些意見?怎么才能避免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第1條 本指引的定義及提示
1.1本指引所稱“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開發銷售的商品房而言,是指房地產產權交易市場中產權明晰、經過一手買賣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包括商品房和已購的各類政策性住房。
已購的政策性住房主要包括職工個人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所建房屋和合作建設房屋等。
1.2本指引所稱二手房買賣,是指出賣人將自己享有的商品房和已購政策性住房的所有權通過合法程序轉讓給買受人,買受人接受該房屋所有權并支付價款的民事法律行為;二手房買賣合同就是在該買賣過程中,出賣人與買受人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1.3本指引所稱買受人,是指二手房買賣行為中通過支付價款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交易方;本指引所稱出賣人,是指二手房買賣行為中通過轉移房屋所有權換取價款的交易方。
1.4本指引所稱房地產登記機關,是指房地產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
1.5本指引所稱房地產中介服務,是指為房地產交易提供服務的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的總稱。
房地產咨詢,是指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信息、技術等方面服務的經營活動。
房地產代理,是指專業服務機構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房屋買賣、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方面的服務的經營活動。
1.6本指引所稱房地產咨詢人員,是指具有房地產及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有與房地產咨詢業務相關的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1.7本指引所稱房地產經紀人,是指具備經紀人條件(經過考試、注冊并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組織和個人。
1.8本指引的有關內容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二手房交易。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房屋(含港澳臺)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初次出售的房屋,不適用本指引。
1.9本指引所描述的工作內容,僅作為律師從事二手房買賣合同業務操作時的參考,不作為評判律師執業能力及過錯的依據。
第2條 對買賣合同主體狀況的審查
2.1二手房的買受人可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出賣人應當是依法登記在房屋產權登記簿上的房屋所有權人。
2.2基于各種財產目的和利益,買受人可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也可以他人的名義購買,還可以設定房屋信托持有和管理房屋。
律師可以根據委托人的購買目的,提供優選方案供委托人參考,但是不能代替委托人決策。
2.3律師應當注意:除了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國務院所屬部門規章外,還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及地方政府規章、具體的行政措施、辦事流程及規則等。這些地方性法規及各類規章對買賣主體作了一些資格限制,雖然未必導致合同無效,但可能導致當事人所簽訂買賣合同無法履行或受到行政處罰,或承擔不利的訴訟結果,因此必須充分注意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具體行政措施的涉及面。
2.4對于有資格限制的交易主體,律師應當提示審查相關主體的資質、許可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其中:
(1)交易主體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師應當提示審查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同意交易的書面文件。
(2)交易主體是國有的,應當提示審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3)交易主體是集體企業的,應當提示審查職工代表大會的批準文件。
(4)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非自用房屋的,律師應提示審查其是否已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
(5)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自用房屋的,應當提示審查其是否持有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設立境內機構的證明和來境內工作、學習的證明。
(6)對于在境內沒有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一年以下的境外個人,律師應提示其購買房屋存在的法律障礙與風險。
2.5律師應提示: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給本集體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第3條 對于權利狀況的調查與審核
3.1權屬審查
3.1.1律師應當提醒買受人審查二手房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對于沒有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房屋或權屬有爭議的房屋,應提示其法律上的風險及可能的后果。
在有些情況下,盡管沒有房產證,但是在評估風險后,可以通過信托設計進行交易或在有擔保的前提下交易,對此應當有當事人的另行委托。
3.1.2為慎重起見,律師應建議買受人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調查核實權利證書及其記載內容的真實性、同一性,以了解擬交易的房屋是否有產權爭議。
不同的城市設定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的名稱不一致,如北京是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天津是天津市房屋管理局。律師提供咨詢意見前,應當了解本地的房屋登記管理機構。
土地使用權登記機關是二手房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但是應當加蓋人民政府的印章,以人民政府的名義發證。
律師在審查土地使用權證時應知曉房屋所在地的規定,了解土地登記機關是否已向轄區的所有房屋發放土地使用權證還是向部分房屋發放了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有土地使用權證,應提示買受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相關事宜。
3.1.3律師應對房屋所有權證的真偽進行審查,及時發現證書的真偽。律師還應對出賣人的身份進行核查,確定是否存在冒名頂替的出賣人。
3.2共有財產審查
3.2.1律師在審查房屋所有權證書時,應當關注擬交易的房地產是否存在共有權人。
3.2.2二手房屬于兩個以上(含兩個)主體共有的,應當審查(提交)共有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必要時律師應出具范本文件。
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律師應提示不得買賣。
3.2.3律師應當注意:我國婚姻法規定,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為主,約定個別財產制為補充的婚姻財產制度。盡管房地產登記簿記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為一人,也應征求其配偶的書面意見或者由出賣人提交個別財產協議。如賣方稱單身,應要求其提供單身證明,如賣方稱離婚則要求其出示離婚協議、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審查離婚法律文件對所售房屋的處理情況,必要時應到出具離婚法律文書的機關進行核查。
3.2.4律師應當注意:交易的房屋若是發生繼承的房屋,應提醒委托人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繼承人,辦理繼承公證后,由所有繼承人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簽訂買賣合同。
3.3權利限制審查
3.3.1交易前,律師應當審查二手房有無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或者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權的情況,必要時律師應向登記機關和有關部門查詢。
一般說來,有權查封的司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有權對房地產采取查封或限制措施的行政機關包括稅務機關、海關、建設行政管理機關等。
3.3.2無法取得獨立證據的,律師應提示當事人作出沒有權利限制的說明。
3.3.3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權利的,律師應提示不得買賣或告知買賣的風險。
3.3.4律師要提示委托人,出于國家安全和軍事安全的考慮,國家安全部門規定:有些地域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給境外人士的,如出售,需相關項目辦公室出具準予購房的證明。律師可向房屋所在地有關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或居民委員會進行調查。
3.3.5律師應提示委托人,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購房,需取得外交部的批準。
3.3.6律師應就交易房屋的類別及性質進行審查,確定房屋的類別。如是央產房,律師應提示委托人,央產房出售需符合房改政策,上市出售的前提是原售房單位已到央產房交易辦公室辦理了登記備案,否則買賣雙方無法進行交易。
3.3.7律師應提示委托人,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或回遷房等按照經濟適用房政策管理的房屋交易在政策方面的限制,具體的限制包括是否能自己流轉、流轉的時間限制、主體資格的限制等。
3.3.8律師應提示委托人,出售人或買受人行為能力,以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為準,如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關的代理或監護手續是否完備、合法。
3.4他項權利設置審查
3.4.1律師應當提示買受人,審查二手房有無抵押等他項權利設置情況。
若有抵押,應當取得出賣人已經通知抵押權人的書面證據,或者取得抵押權人等他項權利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證明。
律師應當提示:買房人有承擔所購房屋被追及償還債務的風險。
3.4.2律師應當提示出賣人,在出賣二手房前,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將要出售的情況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果沒有履行通知義務,買賣合同無效。
3.5優先購買權審查
3.5.1律師應當提示買受人,在同等條件下,二手房的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應當審查優先購買權人有無放棄優先購買權或同意出售的證明。
3.5.2律師應當提示出賣人,如果房屋出租的,應將要出售的情況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通知的合理的期限一般為3個月。
3.5.3如果沒有取得優先購買權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律師應當提示買賣合同存在可能被宣告為無效的風險。
3.5.4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律師應提示買受人購房后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并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3.5.5通過拍賣購買二手房的,律師也應當關注共有權人、承租人是否放棄了優先購買權。如果沒有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有效證明,應當關注拍賣程序是否規定了優先購買權人的權利行使條件。
3.6其他權利限制情形的審查
3.6.1律師應當關注和提示買受人注意,二手房若存在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的,不得買賣。
3.6.2若是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買賣,還要審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有無下列禁止買賣的情形之一:
(1)以低于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房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3)處于戶籍凍結地區并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
(5)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6)有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情形的。
3.6.3律師應提示: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滿5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出售住房,確需出售的,可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出售單價不得高于購買時的單價。
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住滿5年的,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以簽訂合同時間為限;有些即使住滿5年,也不能上市出售。有些經濟適用房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但需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區、縣國土房屋管理局按成交額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
第4條 房屋質量的審查
4.1律師應當提示買受人查看或調查所購二手房的質量狀況。
4.2二手房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繼續使用的,律師應提示買受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鑒定機構鑒定。
4.3律師應當提示委托人,律師不對房屋質量承擔任何責任。
第5條 買賣合同文本的擬訂和審查
5.1律師應提示:二手房買賣應當訂立書面形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當事人既可使用示范文本,也可參照示范文本自行擬訂合同條款。
自擬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責任、加重對方責任及排除對方權利的內容。
5.2自擬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1)買賣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二手房的坐落地點、面積、四至范圍;
(3)土地所有權性質、土地使用權獲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規劃使用性質;
(5)房屋的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以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
(6)二手房買賣的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驗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出賣人戶口的遷移;
(9)維修基金的處理;
(10)物業管理費的結清責任;
(11)違約責任;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13)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5.3律師應當提示:房屋的地點和四至、面積、土地使用權、房屋性質、戶型、結構、配套設施、附屬設施、裝飾等,應在合同中敘述清楚,并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批準文件上的記載一致。
出賣方應當出示土地使用證或者提供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原件。
5.4有關街道、樓號等應當使用地名管理機構核準的名稱。
5.5價格、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房屋的交付和驗收時間、公共維修基金的處理及違約責任等應當明確。律師應提示先行支付房款對買受人的風險,后支付房款對出賣人的風險。
如果出賣人戶口所在地是所出售房屋地址的,還應當明確約定出賣人遷出戶口的時間。
5.6律師應提示:如委托人購買小產權房或城市居民購買農民的宅基地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并應告知合同無效的后果及處理方式。
5.7律師應提示買受人了解所購房屋是否出現過非正常影響買受人的極端事件,如火災、嚴重的刑事案件等。
5.8律師應提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裝修、附屬物及家具、電器等是否包括在房價款中。
5.9律師應提示委托人在合同中約定詳細的合同解除條款。
5.10律師應提示委托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辦理過戶的時間及違約責任,并告知在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受理后、房產證取得之前出賣的房屋仍有被查封的可能,如在此期間被查封,出賣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11律師應提示房屋一房兩售或多售的法律后果,并建議委托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發生此類違約行為的違約責任。
5.12因國家實行用地性質管制和建筑工程使用管制制度,住宅用房未經小區內區分所有權人(業主)的一致同意,不能改做餐廳、歌廳等商業用途,因此律師應提示買受人注意審查房屋的使用性質。
5.13由于稅收上的考慮,律師應提示委托人,有關裝飾特別是可移動的裝飾物的轉讓可以另行簽訂合同。
5.14律師應提示買受人注意:購買的房屋未經房地產登記機構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為防止出讓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為的.出現,應在合同中約定及時辦理備案登記和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還應約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定時間內,應當由出賣人結清房屋交付前所欠的物業管理費,并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完成后辦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
5.15律師應當提示:當事人可以選擇爭議的處理方式和機構。
若當事人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律師應提醒當事人選擇的管轄法院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專屬管轄。
若當事人選擇仲裁的,律師應提醒當事人準確書寫仲裁機構的名稱,如選擇“北京仲裁委員會”的,不能寫成“北京市仲裁委員會”。
律師還應當提示:仲裁是按照選定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而且是一裁終局。
5.16律師應當及時關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的變化,并應提示委托人,在辦證中發生的各種稅費應據實支付。
5.17律師應提示委托人,二手房買賣中發生或應繳納的稅費及繳納稅費的主體。稅費繳納的標準各地有一定差異,且因國家對房地產的調控政策時常變化,一般買方在交易時應繳納契稅、印花稅,如辦理貸款應繳納與貸款有關的保險費、評估費等費用。賣方一般繳納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附加費、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費用。律師應提示委托人購買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還會發生出賣人與開發商之間辦證的費用,應在合同中約定費用的承擔責任人,并同時告知委托人稅費標準隨時可能會變更,實際費用應以登記時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規定為準。
5.18合同簽署應以書寫簽名為準,但房屋登記機關有特殊要求的應加蓋印章。
5.19如果是賣方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應當附有經過公證的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果是買方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也應附有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
第6條 中介服務合同審查
6.1律師提示:在接受二手房中介服務中,委托人注意核驗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證書,以確保相關人員具有房地產中介服務資格,具有與職業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6.1.1要核驗房地產經紀組織和執業經紀人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備案手續和注冊手續證明。
6.1.2應當提示委托人注意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人員按照下列程序執業:
(1)向委托人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員資格證》,校驗委托方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
(2)從事需要簽訂房地產經紀合同的業務項目,應參照當地房屋登記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與委托人簽訂房地產經紀合同;
(3)履行合同期間,向當事人各方如實、及時報告訂約機會和交易情況;
(4)記錄經紀業務交易情況,妥善保存有關資料;
(5)按合同規定收取服務費,開具統一發票。
6.1.3應當提示委托人注意,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人員有無下列禁止行為:
(1)無照經營,超越其核準的經紀業務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2)隱瞞非商業秘密的有關經紀活動的重要事項。
(3)弄虛作假,提供不實的信息,或簽訂虛假合同。
(4)采取引誘、脅迫、欺詐、賄賂和惡意串通等手段,招攬業務或促成交易。
(5)偽造、涂改、轉讓《房地產經紀人員資格證》或允許他人利用自己名義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6)利用已經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或他人掌握的經營信息,采取不正當手段,轉移業務,背棄合作,侵吞勞動成果,或損害委托人利益。
(7)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從事本公司開發建設的房地產經紀業務。
(8)房地產經紀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房地產經紀組織內兼職。
(9)索取或收受委托合同規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財物,包括房地產經紀組織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房地產經紀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利用執業便利,在委托的客戶之間,通過壓低賣出價格,自行收購,再抬高價格出賣給購房者,牟取不當利益。
(10)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11)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6.2政府制定了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的指導價。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服務費由房地產經紀人與當事人在下列收費標準內自行議定,并在房地產經紀合同的履行期限內交付:
(1)居間介紹或者代理房屋買賣的,按成交價的3%以下收取;
(2)居間介紹或者代理房屋租賃的,按月租金的70%以下一次性收取;
(3)居間介紹或者代理房屋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1%以下收取。
提供咨詢服務的,服務費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
6.3律師應提醒委托人注意:凡委托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代理、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托居間、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應在合同中標明名稱、地址、電話和房地產執業經紀人的姓名、執業證書號碼,并簽字蓋章。
6.4二手房買賣應當訂立書面形式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當事人既可使用示范文本,也可參照示范文本自行擬訂合同條款。
6.5律師應提示委托人注意,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中介服務項目的名稱、內容、要求和標準;
(3)合同履行期限;
(4)傭金金額或者計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時間;
(5)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6)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6.6實踐中各房地產經紀組織通常使用自行制定的含有格式條款的房地產經紀合同,律師應提示不應含有以下條款:
(1)中介合同不應捆綁全權代理條款;
(2)中介合同不應含有強制締約條款;
(3)中介合同不應含有分享違約金條款;
(4)中介機構無權收取定金。
6.7律師應提示委托人:
(1)中介機構如果受托代理銷售,無權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2)中介機構現金收購或者變相收購中存在的陷阱;
(3)中介機構無權禁止和限制委托人與對方當事人見面和談判,如果拒絕,律師應提示注意交易中的不實成分。
第7條 抵押貸款合同審查
7.1本項審查一般僅對委托人作為買受人、需要申請購房貸款的合同。
律師應協助買受人審核有關貸款條件和文件、簽署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或組合貸款協議、抵押協議。
7.2貸款銀行一般均要求買受人提供公積金貸款的住房貸款置業擔保公司擔保和商業貸款的保險公司保險。律師應協助買受人審核有關文件,指導買受人簽署擔保協議、保險協議,根據有關規定核對擔保費、保險費。
7.3如果委托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律師應審核: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是否為國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權的住房,并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2)買受人是否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并具備相關證明文件。
律師應當及時關注有關公積金貸款的限定性條件的變化,并及時提示委托人。
7.4關于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和期限,律師可提供參考方案,但不能替委托人決策。
7.5若委托人購買非居住房屋,律師應提示只能申請銀行商業貸款,具體貸款條件、金額、期限、利率可與具體貸款銀行談判確定。
7.6若二手房轉讓存在貸款,律師應提示:
(1)出讓人已全部還清貸款并已注銷抵押登記,或沒有貸款抵押,購房人可直接申請貸款。
(2)如出讓人未全部還清貸款且尚有抵押登記的,購房人可采用轉按揭或先全額還清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后重新申請貸款。轉按揭貸款的一般流程為:
①出賣人取得貸款銀行轉讓抵押房屋的同意;
②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③提交買賣合同及買受人貸款資料交申請銀行審核;
④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后與受讓方簽訂借款合同;
⑤辦理房屋過戶、抵押登記手續。
(3)律師應提示借款人(房屋的買受人)辦理貸款的流程及對買受人主體資格及貸款額度的限制,告知不能取得貸款或不能全額取得貸款的后果,并告知應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不能全額或不能取得貸款的處理方式。
(4)律師應提示出賣人,如買受人通過貸款支付房價款應協助買方辦理貸款手續,包括配偶共同出面對銀行面簽相關的貸款資料。律師同時也應提示買受人,出賣人的共有人不配合辦貸款對買受人所具有的風險。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簽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4、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里面的內容,這可都關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編整理的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能夠幫助到您,讓您在買房簽合同時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3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結構_______________,總層數__________,建筑面積(平方)__________。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 )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于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 方承擔,營業稅由 方承擔,印花稅由 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 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共有權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該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翠華鎮,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含公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元整,小寫:元。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第三條 交付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五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在規定日期內付清房款,才能進場裝修。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行裝修或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乙方所預交的購房款的20%,抵作甲方損失。
第五條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違約責任,甲方須在交期限內交房給乙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質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甲方須支付乙方預交購房款的20%作為賠償。同時乙方有權選擇繼續購房或終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選擇終止合同甲方在5天內一次性退還乙方預交的購房款。
第六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15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5%賠償乙方損失。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方和乙方雙方分別交納。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方、乙方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年月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5
賣方:(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房屋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房屋為 樓,一樓為 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異常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團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齊解決妥善。若所以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能夠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 住 址: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
乙 方(簽印):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6
首先,簽訂合同前,要嚴格審查售房的主體資格。房屋買賣糾紛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對售房者的資格或者資信情況不了解而產生的。要避免和減少糾紛的發生,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前,包括簽訂意向書或繳納定金時,要先審查發展商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屋預售許可證》,特別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屋預售許可證》這兩證,要認真查看其中批準銷售的面積、地點、項目名稱、銷售內容等,防止開發商將批準銷售范圍之外的房屋對外出售。因此,在簽訂認購協議繳納定金時,要先了解主合同無法簽訂時,定金是否能夠返還;買受人在簽訂認購書,被收取數萬元的定金后,開發商是否會有“潛規則”拋出不合理交易條件,脅迫買受人簽訂違心合同。
其次,在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問題上,依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 條的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在出賣人不按時提供產權證書,或者不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的情況下,買受人房屋的產權證書就無法辦理。所以,在買受人與出賣人兩者之間互有協助履行之義務。因此,在尊重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礎上,買受人要要求出賣人承擔相應的義務。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簽訂協議,嚴格依據合同的約定,按照雙方約定的辦證種類進行辦證;在雙方沒有進行約定的情況下,應該由相關的房地產主管部門決定房屋的辦證種類。
最后,當事人對稅費的支付有明確約定的,應遵守約定;當事人對稅費的支付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根據國家稅費法規確定承擔主體。若雙方當事人對稅費的支付做出約定后,又因宏觀政策調控而發生稅費增減的,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外,增減部分仍應按國家稅費法規確定承擔主體。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對合同予以適當調整或判決解除合同,雙方仍應履行合同義務。
總之,房屋買賣并不是像一般的商品買賣那樣簡單,它是一個系統工程。在買賣房屋過程中,不僅涉及到合同的合理確定,要對合同條款仔細研究琢磨,更重要的是要站在把握全局的高度上,了解交易雙方買賣的動機和實力,了解相關的法律條款,避免在法律已經明確的問題上犯常規性的錯誤。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7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座落于 大街東側 小區 單元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及樓外小房 平方米和小院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過戶前乙方不得使用房產證進行抵押貸款等。
四、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管理費、水電費由甲方承擔,交付后由乙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見 證 人:
年 月 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8
甲方(出賣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
電話:_______
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讓甲方名下_______房屋一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咨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
本房屋為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備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無它項權利設置;
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承租人已書面聲明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聲明附件)
或,本房屋的共有權人_______,其已書面聲明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聲明附件)
第二條:成交價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采取一次性付款;
或分期付款,具體付款時間:_______。
第四條:房屋實際交付時間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騰空,交付乙方占有使用。在此之前,乙方無權要求提前交房。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產權過戶時間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辦理產權過戶,具體方式如下:
第六條:房屋交付時的狀況
具體見附件。
第七條: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的承擔
房產過戶前的水、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交付后由乙方承擔。在房屋過戶之前前往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業交接。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根據房管局的要求準備辦理過戶所需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過戶遲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天仍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或甲方違約不辦理過戶的',乙方有權要求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總價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的違約金;
如因乙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過戶遲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天仍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或乙方違約不協助辦理過戶的,甲方有權要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如甲方未按約定日期騰房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房屋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天,乙方有權要求騰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權。
如乙方未按約定方式交付房價總款(銀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房屋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天仍未交付房價總款或拒絕交付的,甲方有權要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第十條:定金條款
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此定金在支付房價款時實際充抵。
本協議共_______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辦理過戶時交房管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廣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建筑結構總層數建筑面積(平方)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乙方在
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年月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方承擔,營業稅由方承擔,印花稅由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