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貨物運輸合同(通用19篇)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
托運人: 合同編號: 承運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二條 包裝要求:托運人必須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
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
貨物運到日期: 。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法: 。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托運人的權利:有權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托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托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免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交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運載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汽車運輸不適用此條)。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托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費,保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 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⑴ 不可抗力;
⑵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⑶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⑷ 托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㈡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 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2
1.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應付給的價。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工具、手冊和其他技術資料及其他材料。
(4)報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服務,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義務。
(5)買方系指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2.技術規范
提供和交付的貨物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以及所附的技術規范響應表(如果有的話)相一致。
3.專利權
賣方應保護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4.包裝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難保護措施進行包裝。
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略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
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賣方承擔。
4.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嘜頭
5.1 賣方應在第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收貨人: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
.嘜頭:_________;
.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_________;
.毛重/凈重_________;
.尺寸(長×寬×高以厘米計):_________。
5.2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
6.裝運條件
6.1 如是外國貨物:
6.1.1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貨名、規格、數量、總體積、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的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6.1.2 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交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
6.1.3 賣方應在租訂的運輸工具抵達前7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把運輸工具名稱、裝貨日期、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總重量和總體積通知買方。
6.1.4 裝單日期應為實際交貨日期。
6.2 如是國內貨物:
6.2.1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號、總毛量、總體積和備妥貸日期通知買方。
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2.2 賣方負責安排運輸,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6.2.3 運輸部門出具運單的日期應視為貨物交貨日期。
6.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
否則,賣方應對超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24小時之內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
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
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
8.保險
8.1 出廠價合同,貨物裝運后由買方辦理保險。
目的地交貨價的合同,由買方以人民幣辦理按照發票金額的110%的“一切險”的保險。
9.支付
9.1 支付應使用人民幣。
9.2 賣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
交貨后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下列據,買方按合同規定審核無誤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由賣方銀行為買方出具的合同總價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
.形式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合同總價。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每批交貸金額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運輸部門出具的運單正本一式三份,副本兩份;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所交合同貨物的相應金額;
.詳細的裝箱單一式五份;
.制造商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五份;
.本合同第7條要求的裝運通知電傳一份。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運完畢48小時內將上述單據除以外航寄給買方。
9.2.3 合同中全部貨物被買方驗收之后,提交下列單據可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雙方簽訂的合同貨物驗收證書一式五份;
.以買方為抬頭開始_________的即期匯票一份。
10.技術資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發運。
11.質量保證
11.1 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
賣方并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在貨物最終驗收后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賣方負擔。
11.2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生的索賠。
11.3 賣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內應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 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2.檢驗
12.1 在發貨前,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
該證書將作為提交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要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制造商檢驗的結果和詳細要求應在質量證書中加以說明。
12.2 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向當地的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
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2.3 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買方應報請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檢查,并有權憑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13.索賠
13.1 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3.2 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賣方同意退貨,并且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金、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拒收的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定同意降低貨物的價格。
.用符合規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賣方應承擔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費用。
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對更換條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3.3 如果在買方發出的索賠通知后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款或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14.遲交貸
14.1 賣方應按照要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 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沒受履約保證金,加收罰款和/或終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
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罰款
15.1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
但罰金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提供服務合同價的5%。
一周7天計算。
如果達到最高限額,買方應考慮終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6.2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7.稅費
17.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買方負擔。
17.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3 在中國以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8.履約保證金
18.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于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貨物保證期滿為止。
18.2 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應按招標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8.3 如賣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9.仲裁
19.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
如果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決,則應采取仲裁。
19.2 仲裁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19.3 仲裁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4 仲裁費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決外由應敗訴方負擔。
19.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0.違約終止合同
20.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不受損害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貨物;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在上述任一情況下,賣方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30天內,或經買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0.2 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類似未交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費用部分負責。
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末終止部分。
21.破產終止臺同
21.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22.轉讓和分包
22.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2.2 如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所授給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標中或后來發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3.適用法律
23.1 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并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賣方(公章):_________買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托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乙方調派?噸位船舶?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于?天內集中于?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元,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_____》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4
合 同 號:
日 期:
簽約地點:
電 話:
賣 方:
地 址:
電 話:
買 方:
地 址:
電 話: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買方購進,由賣方出售下列商品,訂立本合同:
1.
品名及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2.合同總值:
3.包 裝:
4.保 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5.嘜 頭: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運期限: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 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 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 到期。
10.裝運單據:賣方應提供下列單據。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票;
(3)裝箱單;
(4)保險單。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量、數量和(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不佳所造成的量不符部份。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名的、并經賣方認可公證行的檢驗報告。有關量方面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量和(或)規格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屬于船方或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后,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并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其他有關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15.其他:對本合同之任何變更及增加,僅在以書面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自本合同簽訂后,以前有關本批交易的函電均作為無效。
16.備注:
買方: 賣方:
日期: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貨物運輸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甲方將己方工廠的物件及銷售的產品全權委托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噸位,______元/噸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2、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單按______一結算,結清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外觀完好無損壞,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4、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按______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證金,順延年累計滿一年止。合同期滿雙方續簽合同,上一年的保證金則作為簽合同當年的保證金。如雙方不續簽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證金全額一次性退還乙方。
三、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
3、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稅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應明確承運貨物品名、裝貨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貨物到達地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務人員為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借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權限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托運零單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免費運輸。
5、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單》交付貨物。
6、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第三方承運。
五、其他約定
1、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2、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后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并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應結算當天運費的10%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運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承運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___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包機人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包用_________型飛機___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
包機費用總共_________元。
第二條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______公斤(內_________座位)。如因氣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料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余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得利用空余噸位,自行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第四條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后,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___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旅客、貨物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簽章):_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8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價格
1.產品名稱:廠區隔離柵
2.規格:
(1)孔徑:內孔8_16cm
(2)絲徑:塑后4mm
(3)立柱:48圓管,高1.85m,帶底盤
(4)網片高1.8m,柱中到柱中距為3m
(5)樣式:雙邊帶彎頭
(6)顏色為綠色
(7)門:高1.7米,每套7.2米(對開門);高1.7米,每套14米(折疊門);帶萬向輪。
3.數量:套
4.單價:(1)護欄:88元/套;(2)對開門:850元/套;(3)折疊門:1750元/套;不含稅價格。
5.合同總價:元(整)。
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三、交貨周期:簽訂合同之日起,10天內乙方交貨。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
2.交貨地點:黃島
五、貨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貨款合同總價的30%,剩余貨款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與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款項。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完成產品的到貨。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為原裝未使用的合格產品。
七、發生合同糾紛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一致,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購貨單位(甲方):(蓋章)供貨單位(乙方):(蓋章)
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___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9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的附件與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同范本范文節選!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貨物運輸合同范本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同范本范文節選!
十、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回天系列貨物,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價值及包裝標準: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二、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三、收貨人名稱和詳細地址: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四、運輸質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據甲方托運的貨物,提供合適的運輸車輛,以公路運輸方式將甲方貨物按時完整的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貨物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接收貨物,甲乙雙方在貨物發貨單上簽字后,貨物即交付給乙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將“發貨單”交給甲方指定貨物接收人簽字或蓋章后,交接貨物。將其中回執聯或貨物收條帶回交給甲方,至此本次貨物運輸任務完成。
六、運輸期限:2-5天。
七、運費范圍和結算標準:見附件
八、運費結算方式:見回單結算。
九、雙方責任:
1、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發生丟失、短少、污染、損壞,乙方按照甲方出廠價格進行金額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或將貨物錯運,錯交收貨人,致使貨物未能如期到達時,乙方應將貨物無償的運到甲方的指定地點交貨,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錯運造成貨物丟失,按九條1款進行賠償。
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不負責賠償責任:A錯報、匿報貨物重量、規格、性質、數量;B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包裝容器不良;C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的變化。如果因上述情況給乙方帶來損失,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在接收貨物之前需對A、B兩條中的狀況提出質疑,否則視同乙方認可。
4、貨物在承運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車、大霧天氣等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時,乙方應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將交貨時間最多順延兩天,如乙方出現上述情況未通知甲方,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交貨承諾期延期的,三天以內按1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三天以上的超過三天按3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貨到目的地后及時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不能滯留。
6、乙方應在貨送達后一個月內將客戶簽字的發貨單返回交甲方商務部,憑回執單即可按清單中送貨數量及協議價格標準開具增值稅發票隨時結算運費。
7、乙方必須確保甲方產品在運輸、搬運過程中不損壞,不弄臟,注意保護產品的標識,并注意通風防塵,防濕、防變形。以免損壞甲方產品的形象。對有特殊要求的產品,應按甲方要求制訂和實施相應防護措施,滿足產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失亦由乙方按九條1款承擔責任。
十、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的發貨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與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雙方均有權于甲方所在地訴諸法律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執行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日期: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1
貨物運輸合同的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運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2
1.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量
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經公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運輸工具發生碰撞、傾覆或隧道、碼頭坍塌,或在駁運過程中因駁運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
(三)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四)因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五)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六)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七)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八)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責任免除
第五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
(二)地震造成的.損失;
(三)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四)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五)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六)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七)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六條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違法、非法貨物,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八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九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二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三條投保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四條保險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獲悉后,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險人的當地機構(最遲不超過10天)。
賠償處理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一)保險單(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票(貨價證明);
(二)承運部門簽發的事故簽證、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三)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3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供方同意以火車運輸方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為需方發運工業燃料油,具體條款如下:
一、產品名稱及數量
工業燃料油_________噸(以鐵路實際發貨結算單為準)
二、產品價格及運輸費用
雙方商定火車裝車價格為_________元噸(不含運雜費),運雜費由需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
銀行匯票或匯兌(__、信匯)方式付款,先款后貨。
需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全額貨款劃入供方銀行帳戶;款到后供方開始辦理請車事宜。如果因為鐵路部門原因造成火車不能發運,供方于____月____日到銀行辦理貨款退回業務,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貨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鐵路運輸服務定單》的要求發送至到站。
五、交貨地點
供方火車裝車場;需方現場驗收。
六、計量
采用鐵路槽車檢尺計量。在計量誤差千分之三點五范圍內時,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出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七、產品質量
產品執行供方企業標準0013-(合格品)
八、其它約定事項:
1.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檢修(一周以上時間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時,應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后,方可暫停提供貨。
2.需方在卸車前應檢驗經供方認可的鉛封,如果有破損應及時通知供方,雙方協商解決。
3.需方對質量有異議,應于卸車前當場提出并及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4.根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電廠助燃用油、____市燒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十、合同未盡事宜以《民法典》為準。
十
一、合同有效期限
貨款到帳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傳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簽章) 代表:___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4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工程施工用鋼材、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衡陽市區托運方指定地點;貨物到達地點:衡陽燕京啤酒廠區工地。
第四條 貨物承運期間: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5月10日。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按照托運方要求確保貨物安全到場,保質保量。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裝卸及其費用由托運方負責。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到場后托運方根據發貨數量質量進行驗收。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費用包干價共計柒萬捌仟元整。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托運費的30%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捌仟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5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過協商,訂立生豬運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豬收購地點由甲方指定,運送的到達地點是連云港市天緣食品有限公司院內,運輸方式為貨車運輸。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為:單車結算。每車按距離遠近,分別給予150-600元/車,乙方將生豬運到院內后,經甲方驗收檢查無誤后,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生豬,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生豬擁擠等危害生豬健康的行為。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生豬應急處置不當、生豬數量缺少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額賠償。
六、乙方車輛和駕駛員必須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的各類有效證件和保險。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和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長期委托乙方派船裝運煤炭,經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年煤炭裝載數量約_______萬噸。
二、甲方每次煤炭運輸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準備。乙方船舶抵達指定港口裝貨,如因甲方資源不足,造成船舶虧噸,虧噸的差額運費應由甲方承擔,如發生資源落空或空返,甲方應支付計劃全程運價款的30%作為賠償金。
三、船舶每次留港時間,起運港及到達港的貨物裝卸均為甲方負責向港口申請安排,并由甲方保證兩港的安全泊位。裝貨港為24小時,卸貨港為24小時,兩港合為48小時。留港時間指船舶抵港報時起算(包括錨地)至裝、卸完畢為止。如超過上述期限,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滯港費,不足12小時按半天計費,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費。
四、運價:每次船舶運費按登記載貨噸及實際航線計算,每噸按市價計算,每航次另外確認一份運價通知單。
五、運費結算方式:每次運輸任務完成后,乙方按實裝量在七個工作日之內與甲方結算運輸款。
六、甲方應向乙方安排的運輸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適裝、適卸條件的碼頭進行作業,以及相關資料。乙方保證安排的運輸船舶具備從事貨物運輸應當具備的各種證書,具保證證書真實、有效、齊全。
七、費用負擔:乙方負責支付船舶港務費、引航費、移泊費、停泊費、系解纜費、開、關艙費,船用水電費。甲方負責支付兩港的貨物港務費、交通建設費、理貨費、海事監費、裝卸費等其讓費用。
八、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并承擔一切保險責任,與乙方無關。
九、煤炭運輸合同甲乙方暫定二年,自簽訂合同日起計。
十、以上合同條款,一方更改后,須經另一方重新蓋章后有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或經電報、電傳、傳真確認)。如發生爭議,仲裁和判決機構為甲方所轄地海事法庭。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7
托運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情況 貨物名稱:
貨物規格:
貨物數量:
第二條 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貨物起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第三條 運輸費用 運輸費總額為:
運輸費的支付方式:
運輸費的支付時間:
第四條 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托運方的權利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托運方的義務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第五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承運方的權利 向托運方收取運費。
對于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承運方的義務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
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并負責托運貨物的安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托運方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受損,托運方應承擔污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一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 ‰的違約金。
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托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托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向托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托運方(章):
承運方(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8
托運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托運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關于貨物運輸合同 篇19
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并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興趣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范圍負責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于運輸工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于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 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后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于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后,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并應迅速采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1. 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付。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于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險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