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精選15篇)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1
單位名稱:合同編號:簽訂地點:購買人: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出賣人代運交付的產品規格、型號、數量及完好程度,由買賣人在收貨時按發貨明細表驗收。若有異議,應于收獲當日電話通知出賣人,并在發貨通知單上填寫清楚。
第二條:隨即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貨到現場,依照產品隨機明細表現場點數驗收。
第三條:標的物所的權自買受人付清全部貨款時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價款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四條:交貨地點:交貨期限:
第五條運輸方式:運費負擔:
第六條:出賣人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自買方收到產品第二日起,產品質量保修期六個月或(易損件、電器件除外):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出賣人負責修復。因買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對產品實行終身服務(并合理收費)。
第七條:(1)出賣人應提供砼基礎的圖紙(圖紙必須有出賣方專業技術人員簽字),買受方應嚴格按出賣方提供的圖紙和專業技術要求,制作砼基礎,并承擔相關費用。
(2)出賣人負責卸車費用,買受人應負責協助卸車。
第八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九條:結算方式、時間:合同簽訂首付貨款總金額即:貨到指定地點后,付款總金額,即:付款卸貨: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后三日內付款至總金額的即:余下總貨款即:作為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內付清。
第十條:違約責任,逾期付款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逾期交貨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
第十一條: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出賣人所在地為訴訟管轄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備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買 賣 合 同
(機電設備類)
出賣人(乙方):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制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制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后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后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
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后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其余%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后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范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后日內,確定驗收日期,并提前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并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后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后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鑒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于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
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造設備,并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購買乙方提供的ups不間斷電源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標的
甲方本次購買乙方____________ups不間斷電源___部,合同標的額:______萬元。
第二條 合同產品的單價、數量(詳見供貨清單)
ups不間斷電源單價: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部,總價為:____________元。(該總價為包干價,包括:運輸、保修、服務等費稅)。
第三條 合同產品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合同產品的質量要達到我國先行質量標準,具體技術參數(詳見產品技術說明)乙方提供樣品備查,并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性能資料。
第四條 合同產品的交付:
1、交貨時間和期限:合同簽定后_________周內交貨;
2、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第五條 結算
1、合同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由甲方驗收合格后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60%(即人民幣:_______)。
2、貨到1個月內如雙方對合同產品質量無異議且產品運行穩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35%(即人民幣:____________)。
3、合同滿一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總貨款的5%(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 付款方式
全部合同價款,由甲方以電匯或匯票方式匯至乙方帳戶內。
第七條 乙方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所供合同產品符合本合同第二條及所提供的`技術說明書之規定。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還已收甲方全部貨款并向甲方支付總貨款20%的賠償金。如乙方延遲交貨,每遲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遲交貨款的0。1%的違約金,但罰款總額不超過遲交部分貨款的5%;
2、乙方對合同產品實行主機三年免費保修,保修期從安裝驗收合格起計算,保修期外,合同產品的維修,乙方按成本價格收費。
乙方其他承諾:
電池一年現場包換;設備安裝調試由乙方負責;
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提供2小時應答,24小時內趕赴現場維修;
售后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培訓
培訓內容、辦法、時間、規模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詳見培訓附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經對方同意,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爭議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4
設備轉讓方:(甲方):
設備接收方:(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有一臺八成新挖機,現轉讓給乙方,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后,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850000元(大寫: 捌拾伍萬元整)。乙方本著互相信任的情況下預付現金人民幣¥貳拾萬元。乙于20_______年8月3日將挖機提走,并支付剩余資金。如在訂金預付時間范圍內甲方把貨物處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乙方,甲方將承擔訂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的作為損失。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設備屬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6、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后,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后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7、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余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8、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0、如該設備屬于兩人合伙制經營或多人合伙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付款方式:轉賬
開戶銀行:
賬戶:
戶名: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乙方):_____________
買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_____________
1.2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
1.3 產地:_____________
1.4 制造商:_____________
2 數量
2.1 數量:_____________
2.2 供貨內容:_____________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
3.2 技術及設計制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后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后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后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_____%,其余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后_____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范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_____________
5.3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_____________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_____________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
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后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并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后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后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鑒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于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造設備,并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并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并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 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買受人執_____份,出賣人執_____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6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_____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于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設備備妥發運日;
(4)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設備總毛重;
(6)設備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采用空運方式的,____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采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人;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凈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_____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后,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買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托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于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36)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后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進入_____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_____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_____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_____裁定。
_____費用由敗方承擔。
_____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7
出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誠實、信用、互利原則,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買賣 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條款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單價已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等甲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費用。
(二)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合同履行期間,若設備、材料、人工等價格和政府有關稅費標準發生變化時,甲方不得請求調整合同單價或主張索賠,也不減少或免除甲方應承擔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
(三)本合同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合同總價不一致時,則以合同談判的最終單價為準并修正合同總價。
第二條 質量
(一)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
(二)以下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
1.部件 : 。質量標準或參數:
2.部件 : 。質量標準或參數:
(三)特殊要求:
鑒于本合同標的為用于 工程的 設備,故甲方除嚴格遵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外,尚須滿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產的要求。
第三條 安裝調試、服務與維修響應
(一)安裝調試:
(二)培訓、指導服務:
(三)維修響應:若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時內響應到場, 小時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并承擔修理調換的費用;如經甲方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視作甲方未能按時交貨,乙方有權退貨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貨到現場后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問題,甲方亦應負責修復,但費用由乙方負擔。
甲方須指派專人(姓名: 身份證號: )負責與乙方聯系售后服務事宜。
第四條 包裝
(一)包裝要求: 。
(若產品屬于供至國外項目,且須甲方包裝時,則包裝: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檢驗檢疫局(CIQ)有關規定進行產品包裝,木料包裝尚應有“IPPC”標記或提交CIQ熏蒸證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情況下安全運抵設備安裝現場。
(三)甲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四)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于甲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甲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
(六)包裝物回收: 。
第五條 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一)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擔,交付后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中的貨物交付是指甲方將乙方所采購的貨物運至乙方指定地點并經乙方驗收合格后,對驗收合格的貨物視作已經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并且即使貨物已經移交乙方仍應由甲方承擔。
(三)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五)貨物交付后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運輸、交付時間、地點、收貨人
(一)本合同所售設備由 負責運輸,運輸費用 承擔。
(二)運輸方式為: 。
(三)交付時間: 。
(四)交付地點: 。
(五)收貨人: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
(六)甲方運至交付地點后,由 方負責卸車。雙方根據合同的規定辦理驗收及交付手續,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七條 驗收
(一)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甲、乙方雙方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數量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甲方責任后,由甲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雙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如檢驗時,甲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乙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二)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甲方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費用由甲方自負;如果由于乙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費用由乙方自負。
(三)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 進行商檢。 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質量保證
(一)保證期限:自本合同設備經雙方初步驗收簽認之日起 年。如甲方未一并提交相關證照等附隨資料,則保證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關證照等附隨資料之日起計算。
(二)在保證期內,如發現甲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甲方責任,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如甲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3日內派員到乙方處查明產品缺陷原因,確定屬甲方責任的,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直至無償退貨,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響應則即認為甲方負有產品責任,應立即對乙方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直至無償退貨并可視為未按時交貨而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收到乙方索賠文件之日起 3 日。
(三)質量保證金:乙方保留合同價款的 %的質量保證金,期滿無質量問題后無息返還甲方。
第九條 結算及支付
(一)價款的結算依據: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
若乙方以承兌匯票形式支付給甲方的貨款視同以現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兌匯票的貼息費用。
(三)價款的支付時間:
第十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郵、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2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三)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7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后,雙方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能按約定交貨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產品的型號、規格、性能、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而支付的實際費用,或者由乙方選擇退貨,且甲方要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種損失,包括按本合同約定時限可以施工的誤工損失等。
3.甲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甲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
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若甲方逾期交貨的,則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千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給乙方,并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5.甲方提前交付貨物、多交貨物,如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約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尚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但若乙方購買產品用于施工的工程進度款沒有被支付時,甲方承諾可以延長付款時間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時,且乙方不承擔相應利息和違約責任。
2.若甲乙雙方沒有在本合同中約定該產品是用于某具體工程時,則乙方逾期付款的,應以尚欠貨款為計息依據,以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計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承諾所供產品未侵犯任何國家或企業、個人的知識產權,并保障乙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識產權而遭受的訴訟、仲裁、索賠或其它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附加條款
(一) (二) (三)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約地點: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乙方):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制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制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后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后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后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 %,其余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后 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范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后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并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后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后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鑒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于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造設備,并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并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并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9
單位名稱: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購買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第三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出賣人代運交付的產品 規格、型號、數量及完好程度,由買賣人在收貨時按發貨明細表驗收。若有異議,應于收獲當日電話通知出賣人,并在發貨通知單上填寫清楚。
第四條 隨即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貨到現場,依照產品隨機明細表現場點數驗收。
第五條 標的物所的權自買受人付清全部貨款時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價款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六條 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 第七條 運輸方式: ,運費負擔:
第八條 出賣人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自買方收到產品第二日起,產品質量保修期六個月或 (易損件、電器件除外):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出賣人負責修復。因買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對產品實行終身服務(并合理收費)。
第九條 (1)出賣人應提供砼基礎的圖紙(圖紙必須有出賣方專業技術人員簽字),買受方應嚴格按出賣方提供的圖紙和專業技術要求,制作砼基礎,并承擔相關費用。
(2)出賣人負責卸車費用,買受人應負責協助卸車。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合同簽訂首付貨款總金額 即: 貨到指定地點后,付款總金額 ,即:付款卸貨: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后三日內付款至總金額的 即: 余下總貨款 即:作為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內付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逾期付款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逾期交貨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
第十三條 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出賣人所在地為訴訟管轄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備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標的物
1.1品名:
1.2規格型號:
1.3產地:
1.4制造商:
2數量
2.1數量:
2.2供貨內容:
3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質量要求:
3.2技術及設計制造標準:。
4價款和支付
4.1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后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后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買受人企管法規處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后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項方式支付
4.6.1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其余%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后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范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戶銀行:
賬號:
5交付
5.1交付方式:
5.2交付時間和內容:
5.3交付地點:
5.4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商檢證。
5.5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包裝
6.1包裝標準:
6.2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運輸
7.1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驗收與安裝調試
8.1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后日內,確定驗收日期,并提前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并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8.2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后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后驗收。
8.3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鑒定。
9質量保證
9.1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于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造設備,并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違約責任
12.1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的違約金。
12.3如發生15.3.3情形,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不可抗力
13.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項確定:
14.2.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15.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后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雙方解除合同;
15.4.3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其他約定
16.1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并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并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本合同一式份,買受人執份,出賣人執份。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11
出賣人(乙方):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制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制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后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后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后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 %,其余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后 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范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后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并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后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后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鑒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于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造設備,并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并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并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二手設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二手設備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驗收標準
該二手設備的質量驗收標準為:現況。
第三條:交貨及運輸
3.1交貨地點:。
3.2交貨日期:乙方須于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當日內將該二手設備交付給甲方。
3.3交貨要求:本合同約定的全套二手設備乙方應一次性交付。
3.4運輸:該二手設備運輸由甲方自行負責,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該二手設備的拆除及裝運乙方應給予免費的必要的協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拆除設備的工具等)。
第四條:承 諾及保證
4.1乙方承 諾其對該二手設備擁有無爭議的所有權或確認其是該套二手設備的合法權利人,有權對該套二手設備進行處分。同時,乙方應保證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該二手設備標的物享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權、抵押權、到期債權等)。
4.2乙方保證該二手設備來源合法,未被查封。
4.3乙方保證該二手設備可以正常運轉。
第五條:付款期限及方式
5.1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不含稅。
5.2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代辦托運,甲方取得運輸公司出具的該批貨物的托運單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款項。
5.3付款方式:轉賬。乙方指定收款的銀行賬戶信息如下:開戶名稱:開戶銀行:賬戶號碼: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上述賬戶信息付款,如因此產生的任何糾紛或付款不能的,則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遲延交貨的,則每遲延1日,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拒付任何款項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6.2如因該二手設備存在權屬糾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則乙方除應退還全部款項給甲方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6.3甲方遲延支付貨款的,則每延期1日,應按未付款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4本合同生效后,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的,則雙方均免責,并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期限相應延長履行本合同的期限。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若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1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項目施工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設備供貨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機械設備預付款及質保金
1、本合同約定(是/否)支付預付款,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約定(是/否)分期付款,合同簽訂后先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以后每個月付_______%,直到付完為止。
3、甲方提取合同價款總額的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_______月,質保期滿_______月內,扣除乙方機械設備質量問題賠償金后支付。
第三條 設備運輸、包裝、安裝及交付
1、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費用和風險。
2、乙方應在設備包裝前向甲方書面說明包裝的有關情況,包裝應符合運輸需要,對因包裝不良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上述機器運輸、安裝于甲方指定的場所。
4、乙方應在交付機械設備的同時,將機器設備的相關資料轉給甲方。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對驗收合格的設備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的貨款,余款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條 設備檢驗
1、乙方保證出售的機器設備是全新未使用的,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和國家相關標準相符。
2、機械設備到達指定地點后,由雙方技術人員共同對設備依據合同約定進行現場驗收,待機械設備安裝實際使用 日或完成工作量后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機械設備質量狀況。
3、其他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設備的數量和技術參數。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
3、在質量保證期內機械若非甲方的原因而發生故障,乙方有修理的義務,修理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4、若發生第六條第3款的情形,雖經乙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使用,或其性能顯著下降而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1)乙方在_____日內無條件更換新的機械設備。
(2)甲方退還機械,乙方在_____日內返還設備價款。
5、乙方應賠償因其設備質量瑕疵、提供服務問題和延期交付機械設備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工期損失費、利息、手續費、運費、倉儲費、裝卸費、機械租賃使用費以及其他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費用。
6、其它 。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14
設備買賣協議書最新的20__范本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及招投標文件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
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
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并初步驗收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設備正常運行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________%的貨款;質保期滿后付清余款。(根據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友情鏈接:_________________
3、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美的工業城并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并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后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運后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后及時將乙方所托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并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天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應在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設備于合同生效后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并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設備。(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后,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未按照合同之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并在事件發生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1.“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2.“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3.“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4.“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第二條 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1.設備技術要求:_________。
2.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3.出賣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_________份。
由買受方在_________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4.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
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三條 價格
_________
第四條 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1. 簽約后支付總價_________%的定金;
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_________%的貨款;
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_________%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月內支付。
第五條 交貨與驗收
1.出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
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2.現場驗收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進行。
第六條 更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2.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七條 保修
1.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2.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_________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_________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
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