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管理制度(精選19篇)
鍋爐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規范常壓生活鍋爐運行管理工作,保證常壓生活鍋爐良好運行。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常壓生活鍋爐的運行管理。
3.0職責
3.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壓力鍋爐運行工作的實施情況。
3.2機電維修部組長負責常壓生活鍋爐運行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3當值班管理員具體負責常壓生活鍋爐的運行管理。
4.0程序要點
4.1巡視監控
4.1.1當值管理員每隔2個小時巡視一次常壓生活鍋爐,巡視部位包括:鍋爐本體、燃燒機、水泵機組、電氣控制系統及各種附屬裝置(閘閥、油箱、熱水箱)。
4.1.2巡視監控的主要內容如下:
a)觀察各連接處是否有漏油、漏水現象;
b)是否有異常的聲響或振動,是否有異常氣味;
c)觀察排煙顏色是否正常,燃燒火焰是否穩定;
d)觀察鍋爐水溫是否變化正常;
e)查看鍋爐水位,油箱油位;
f)檢查水泵機組:
--電機溫度是否太高(燙手),風葉是否碰殼;
--水泵是否漏水成線;
--有無松弛的`螺栓、螺母。
g)檢查控制箱:
--各指示燈是否正常;
--各元器是否動作可靠,有無燒傷、過熱、打火現象。
4.1.3對于巡視中發現的正常情況,當值管理員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當值管理員應及時詳細的匯報給機電維修部組長或主管,請求支援。整改時應遵守《常壓生活鍋爐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4.2當值管理員應根據使用熱水部門或用戶的要求,及時開關常壓生活鍋爐,并根據他們的需要,適當調整鍋爐熱水的溫度或熱水供應量的大小。注意最高溫度不能超過65℃。
4.3異常情況處理
4.3.1當常壓生活鍋爐房發生火災時,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置。
4.3.2當常壓生活鍋爐發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關掉運行中鍋爐,拉下總電源開關;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d)漏水源堵住后,應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應立即對濕水設備設施進行除濕處理.如用干的干凈抹布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f)確認濕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后,開機運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以投入正常運行。
4.4常壓生活鍋爐房管理
4.4.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常壓生活鍋爐房,如需要進入,須經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常壓生活鍋爐房。
4.4.2常壓生活鍋爐內嚴禁存放易爆、易然、危險物品。
4.4.3常壓生活鍋爐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并應放置在方便、顯眼處。常壓生活鍋爐房內嚴禁吸煙。
4.4.4每班打掃一次常壓生活鍋爐房的衛生。每周清潔一次常壓生活鍋爐房內的設備設施,做到地面、天花、門窗、墻壁、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漬、無銹蝕、無污物,表面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4.5常壓生活鍋爐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啟靈活。
4.4.6常壓生活鍋爐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常壓生活鍋爐管理員保管,常壓生活鍋爐房管理員不得自私配鑰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交接人員應準時接班。
4.5.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交代,并查看《常壓生活鍋爐運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后在《常壓生活鍋爐運行日記》表上簽名。
4.5.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a)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范、不清晰、不完整;
c)常壓生活鍋爐房不干凈;
d)接班人未到崗;
e)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4.6對于常壓生活鍋爐的運行情況,當值管理員應及時完整、規范清晰的記錄在《常壓生活鍋爐運行日記》表內,并于每月的3號之前由機電維修部組長把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后交機電維修部存檔,保存期為兩年。
5.0記錄
《常壓生活鍋爐運行日記》
6.0相關支持文件
6.1《常壓生活鍋爐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6.2《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鍋爐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鍋爐房管理總則
一、司爐工及其他人員由辦公室負責招聘,實行班長負責制。班長負責司爐人員的管理、鍋爐操作等項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司爐工應持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司爐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司爐。
二、司爐工操作中要堅守崗位,服從班長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職責,積極探討操作技術,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三、加強司爐工業務培訓學習,熟悉鍋爐運行系統及運行參數,安全經濟操作運行,節約用氣、用電、用水,杜絕浪費。
四、堅持巡回檢查制度,發現故障立即修理,嚴格監視鍋爐水位、壓力,值班人員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水系統等設備巡檢一次,做好記錄。
五、司爐工應按鍋爐使用規范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定期檢驗、沖洗壓力表設備,定期排污。
六、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設備的一般故障。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七、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班長負責督促司爐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
九、對因違規操作、操作不當或不執行規章制度等出現的責任事故,值班司爐人員負完全責任。
第二章鍋爐房班長崗位職責
一、服從辦公室主任的領導,帶領職工積極工作、加強學習,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樹立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的自覺性。
二、保障公司區域供氣正常運轉,嚴格按照鍋爐操作程序操作,堅守崗位,督促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積極探討鍋爐操作技術。
四、負責督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確保鍋爐正常運行。
五、定期巡回檢查鍋爐運行情況,發現故障立即修理,并及時上報。
六、加強核算,精打細算,節約能源,杜絕浪費。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鍋爐運轉、性能記錄,確保鍋爐正常運轉。
第三章司爐工崗位職責
一、服從公司辦公室領導,服從班長管理。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注重安全生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三、按規定時間,保證供氣、洗浴熱水及職工飲用開水的供給。
四、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降低氣、電、水的消耗。
五、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保持鍋爐房內外場地清潔。
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確保鍋爐正常運行。
第四章鍋爐房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可交班。
1、鍋爐燃燒穩定,壓力、水位都在正常范圍內。
2、各設備安全附件、儀表等運作靈敏可靠。
3、各輔機及附屬設備運轉正常。
4、工作場所保持整潔。
5、各項記錄認真填寫清楚。
二、交班人員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以及發現問題和注意事項。
三、接班人員應提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認真查閱運行記錄,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四、交接雙方應共同巡視一次,檢查鍋爐運行情況,確保附屬設備安全附件靈敏可靠。
五、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處理事故。
六、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以免發生事故。
七、接班人員未按時上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班長,但不得擅自離崗。
八、雙方交接完畢,應在交接班日志上簽名。
鍋爐管理制度 篇3
(一)爐鍋房不應直接設在聚集人多的房間(如浴室、教室、劇院、商店、醫院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貼鄰,或主要疏散出口的兩旁。爐鍋房每層至少應有兩個出口,分別設在兩側。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外開,在鍋爐運行期是不準鎖住或閂住,鍋爐房內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門應向鍋爐房內開。
(二)使用鍋爐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安全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定期檢驗制度、文明鍋爐房和先進司爐工競賽制度等)。具有自動控制系統的鍋爐,還應建立巡回監視檢查和定期對自動儀表進行校驗檢修制度。
(三)蒸汽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規程所規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2.不斷加大向鍋爐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已升到運行規程所規定的水位上極限以上時;
4.給水機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8.其它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安全運行允許范圍。
(四)熱水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因循環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口壓力不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于20℃;
2.爐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3.循環泵或補給水泵全部失效;
4.壓力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5.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6.補給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
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協鍋爐安全運行;
8.其它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安全運行允許范圍。
(五)鍋爐應每年進行一次停爐內外部檢驗,每6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定期停爐檢驗的重點如下:
1.上次檢驗有缺陷的部位;
2.鍋爐受壓元件的`內外表面,特別是開孔、鉚縫、焊縫、扳邊等處有無裂紋、裂口和腐蝕;
3.管壁有無磨損和腐蝕;特別是處于煙氣流速較高及吹灰器作用附近的管壁;
4.鉚縫是否嚴密;有無性脆化;
5.脹口是否嚴密,管端受脹部分有無環形裂紋;
6.受壓元件有無凹陷、彎曲、鼓包和過熱;
7.鍋爐和磚襯接觸處有無腐蝕;
8.受壓元件或鍋爐構架有無因磚墻或隔火墻損壞而發生過熱;
9.進水管和排污管與鍋筒的接口處有無腐蝕、裂紋,排污閥和排污管連接部分是否牢靠;
10.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靠,水位計、安全閥、壓力表等與鍋爐本體連接的通道是否堵塞;
11.自動控制、訊號系統及儀表是否靈敏可靠;
12.水側內部的水垢、水渣是否過多。
(六)鍋爐水壓試驗前,應進行內外部檢驗,如必要時還應作強度核算。不得用水壓試驗的方法確定鍋爐的工作壓力。
在工業生產中發生了傷亡事故,必須及時搶救傷員,以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因此,每位職工都有必要學會一些正確進行現場救護的方法。
鍋爐管理制度 篇4
一、鍋爐必須有專人負責,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并由部門內部每月組織學習培訓。
二、鍋爐房的布置應當光線充足,通風良好,地面不應積水。為保證運行和檢修方便,爐前空余(從燃燒器開始)大于3米,爐后空余2.5~3米,有扶梯側空余2~2.5米,另一側空余不小于1米。
三、安全閥應在初次升壓時進行調整,整定時應符合廠家提供的技術說明要求。
四、鍋爐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員應詳細閱讀產品設計說明書、安裝使用說明書,熟悉圖紙,對設備做到心中有數。
五、鍋爐正常運行時要求做到: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崗位責任制,加強對各機械設備和儀表的監察。確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生。司爐工應定期總結操作經驗,不斷提高運行水平。鍋爐房主管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作業。
六、啟動前的準備:
1)檢查日用油箱,確信其中的輕油應至少能用兩小時以上;
2)檢查軟水箱中的水位,確信能至少用兩小時以上;
3)檢查電源電壓是否正常,是否滿足所有電動機的要求;
4)必須先檢查鍋筒水位、壓力表、安全閥等是否正常,然后再啟動鍋爐
七、給水要求:
鍋爐給水需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t1576-20xx《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
八、壓力表
壓力表裝用前應進行校驗并注明下次的校驗日期,在刻度盤上劃紅線指示工作壓力。壓力表彎管每班應沖洗一次,檢查壓力表是否正常,如發現壓力表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九、安全閥
注意安全閥的作用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的閥瓣和閥座粘住,應每周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作排放試驗。
十、水位表
水位表每班應沖洗一次,檢查是否正常,如發現堵塞或指示不正常,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十一、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十二、定期巡視鍋爐周圍,檢查鍋爐及附屬零件是否正常。
鍋爐管理制度 篇5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提高員工對特種設備的認識,提高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發生,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醫院實際,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種設備定義
鍋爐壓力容器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定義,包括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斷爐、空壓機儲氣罐、立式儲氣罐、油氣分離器、烘筒、高溫染色機、蒸壓釜等。
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定期檢驗申報
1、在投入使用前,按《條例》和《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逐臺辦理使用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后方可使用,并在設備顯著位置噴涂、粘貼或懸掛設備使用登記證編號。
2、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實行定期檢制度,在檢驗有效期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鍋爐分為內部檢驗、外部檢驗、水壓試驗;壓力容器分為年度檢查、全面檢驗、耐壓試驗。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安全閥一年校驗一次,新的也要校驗后方可安裝使用。壓力表每半年檢定一次,新的也要檢定后方可安裝使用。
四、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要做好設備日常自行
維護檢查記錄、設備運行記錄、運行故障記錄等,要經常檢查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是否靈敏,壓力表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內,確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應立即予以更換。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辦理注銷手續。
3、鍋爐壓力容器的維修、改造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修理、改造。
鍋爐管理制度 篇6
一、在后勤服務中心領導下,負責機關鍋爐房供暖工作,確保機關轄區內的'采暖、給排水、管路、太陽能和各類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
二、遵守鍋爐管理規定,嚴格鍋爐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杜絕事故隱患,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三、供暖季節按期檢修水暖管道和供暖設備,做好鍋爐運行期間班次交接手續,填寫鍋爐運行各種記錄。
四、按規定做好停爐后設備管道維修、日常保養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鍋爐管理制度 篇7
1、水中含有的各種雜質會危及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因此需要對水進行處理,提高水的品質,減輕或消除鍋爐結水垢和金屬被腐蝕的現象,使水成為比較適合或完全適合鍋爐使用的水。
2、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3、嚴格執行國家《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結合本單位爐型、運行參數,定出每臺鍋爐的水質標準,加強水質監督。
4、水處理人員應熟悉并掌握設備、儀器、藥劑的性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5、水處理設備運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準時、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6、在保證鍋爐防垢、防腐、蒸汽合格的前提下,不斷降低各項消耗指標(如鹽耗、水耗等),認真做好停用鍋爐的防腐保養工作。
鍋爐管理制度 篇8
一、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回檢查制度。
3、非工作人員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并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5、鍋爐在運行及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及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6、鍋爐房要配備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二、鍋爐房清潔衛生制度
l、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2、鍋爐房地面、墻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3、每天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干凈。
4、每周對鍋爐房及所管區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境整潔優美。
5、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三、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是指在不停爐的情況下進行正常性的維護修理。
2、結合巡回檢查發現的`問題,在不停爐能維修時維修。
3、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損壞、漏水、漏氣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觀察水位,及時檢修損壞的水位表。
(2)壓力表損壞,表盤不潔及時更換。
(3)跑、冒、滴、漏的閥門能維修的及時維修及更換。
(4)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及保護裝置。
(6)清除設備及附屬設備上的灰塵。
鍋爐管理制度 篇9
(一)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經濟運行,滿足單位供氣需要。
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擅自離開鍋爐房,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對鍋爐房內運行設備做到每兩小時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清晰不漏項。
4、認真做好鍋爐及輔機設備、安全附件的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一個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檢查工作,并作出記錄交管理人員存檔。對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向管理人員反映。
5、作業過程中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事故未經妥善處理,鍋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6、對任何有違反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示,應拒絕執行,并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
7、協助鍋爐房管理員申報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并提前按“鍋爐定期檢驗規則”有關要求做好檢測前準備工作。
8、保持鍋爐房內清潔衛生、設備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安全運行。
(二)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變形、爐內燃燒工況良好、無漏水、汽。
③爐墻、爐拱、爐門、看火門無破損,完整牢固。
④管道、閥門無泄漏(包括內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足,并注入了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出渣系統、煙灰系統、水處理設備。
3、如有異常情況,重大事故后必須增加巡回檢查次數,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4、巡回檢查時應遵守安全規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設備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設備(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中,并匯報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主管領導。
6、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鍋爐管理制度 篇10
1、鍋爐工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規程操作。
2、鍋爐工工作日不得飲酒,如發現飲酒,分管領導須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3、鍋爐房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點存放,不得隨便移動或挪做他用。
4、鍋爐工每日負責進行巡檢,及時發現消除隱患,確保鍋爐及附屬設備安全進行。
5、每半年對鍋爐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維護,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進行。開水鍋爐檢修后,要反復沖洗保證水質。
6、開水供水必須保持達到100℃,確保師生安全飲用。
7、鍋爐重地,非經鍋爐工許可任何人員不得入內。
長安希望小學校
鍋爐管理制度 篇11
(一)總則
1、鍋爐、壓力容器是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和裝置。為確保其安全、經濟、合理地運行,保障職工生命和設備的安全,根據部頒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程。
2、本管理辦法之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務院、國家質監總局新頒發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等有關規定。
3、本管理辦法不適用船舶、機車上的鍋爐和壓力容器。
(二)職責與分工
1、分管設備工作的副經理,必須高度重視鍋爐和壓力容器科學管理,并列入工作議事日程,抓好各職能部門的業務管理工作。
(1)鍋爐壓力容器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安全科、安全科須設專人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和協同上級主管監察檢驗部門,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的檢查、檢驗、監察工作,分工明確,各負其責。
(2)車間應根據本單位鍋爐和壓力容器的擁有量配備專職或兼職技術管理員,負責編制其檢修、備件、檢驗以及安全附件表、計等定期校試的`計劃,及時向主管科室報告設備不良狀況,各級專業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2、責任分工
(1)分管設備工作的副經理,對全公司鍋爐和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必須及時準確地批轉上級領導部門頒發的有關文件、規程以及校試管理辦法等,并責成主管職能部門組織學習、實施和檢查落實,有權對工作人員和操作運行人員的工作進行獎懲。
(2)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科,負責對全公司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協同上級主管監察部門定期對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進行審驗、校試工作;負責按“條例”、“規程”的要求制定安全運行規章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負責組織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工作。
(3)各使用車間、單位,對所擁有之鍋爐和壓力容器的全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包括臺賬、檔案、維修、記錄以及計劃檢修、定期檢查審驗、校試以及制定操作規程、崗位責任、事故、報告、處理及防范措施和交接班制度等。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經報分管設備的公司領導和批準,并與當地勞動部門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進行設計、施工、安裝和投入運行。
(1)在技術改造和設備大修(包括移地大修)中,鍋爐壓力容器的建筑與其他建筑、管線等安全距離不符合國家規定,而由于環境條件限制無法改變者;
(2)鍋爐、壓力容器由于生產安排不能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者;
(3)鍋爐、壓力容器存在缺陷和隱患,而生產安排不允許立即停運者;
(4)新購置的鍋爐、壓力容器的安裝和首次投入運行者;
(5)鍋爐、壓力容器承壓元件的挖補、改造修理者。
(三)設計制造與安裝驗收
1、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必須經由政府質監部門的審查批準,不經審查、批準的任何單位、部門不得肆意設計、制造。
2、鍋爐、壓力容器(包括成套設備中的壓力容器)在驗收交貨時,必須附有國家規定的有關圖紙、文件資料(說明書、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并認真清點存檔。
3、鍋爐、壓力容器的施工安裝,一般由經質監部門批準的專業隊伍承擔,有條件能力施工的,也必須報經質監部門審查批準后方能進行。
4、鍋爐、壓力容器的施工過程中,除主管工程的人員外,安全、設備部門的主管專業人員也必須參加監督和檢查施工質量。
5、鍋爐、壓力容器的安裝、檢修竣工后,必須經設備、安全等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合格,必要時,須報經上級質監部門的認可、簽證方可投入運行。
(四)使用與管理
1、使用單位必須對每臺鍋爐、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登記、建立臺賬、卡片等技術檔案及其圖紙、質量書等文件資料必須報送技術檔案室存檔和借閱。
2、每臺鍋爐必須有質監局鍋爐科簽發的運行使用證書方可投入運行。
3、使用單位必須按生產工藝要求和鍋爐壓力容器技術性能,編制操作、維護、檢修規程,包括運行參數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設備運行記錄,巡回檢查維修記錄,安全附件更換校試記錄等。
4、維修鍋爐、壓力容器,必須按規程根據其技術狀況和使用條件,嚴格執行日常和定期的檢修、檢驗、校試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年進行一次內部檢查,每六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超水壓強度試驗,其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25倍(氣密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必要時將自檢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投運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裝置必須完整、靈敏、準確、可靠;其零部件必須完好。防止“跑、冒、滴、漏”和異常振動音響。
6、根據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或經檢驗鑒定已達報廢標準的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及時辦理報廢手續,予以報廢。不得隨意拖延和挪作它用。
7、鍋爐、壓力容器在運行、維護、檢修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整,安全可靠;
(2)未經批準不得任意改變原設計的工藝運行參數;
(3)檢修施焊的焊工,必須持有相應項目的考試合格證;
(4)對受壓元件,未經批準,禁止割、焊;
(5)不準帶壓檢修或處理缺陷,不準敲擊和緊固螺絲,對不同介質的容器處理后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8、容器操作人員,必須經技術培訓和考試合格憑操作證并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進行操作。
9、鍋爐給水,必須按規定選擇配置軟水設備并嚴格控制水質,無可靠的水質處理措施,不準投入運行。
10、對季節性、間斷性使用的或是停運、閑置的鍋爐、壓力容器,必須采取防腐保養措施。
11、鍋爐、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有權采取緊急停運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允許范圍采取各種措施不見下降;
(2)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泄露等缺陷危及安全。
(3)安全附件失靈,附屬設備失效,接管斷裂,緊固件損壞等危及安全;
(4)發生火警、房屋倒塌等外來因素威脅容器安全運行。
1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在啟用投入運行前,必須作內外部或全面檢查:
(1)停止使用兩年以上的;
(2)由外單位調入安裝使用的;
(3)改變或修理容器主體結構,而影響強度的。
(五)事故管理和技術培訓
1、鍋爐、壓力容器發生超溫、超壓造成脫水過熱、鼓包變形以至爆炸重大事故,除及時上報外,必須按冶金部頒發壓力容器有關管理規程調查處理。
2、發生重大事故,安全科必須派員會同市勞動監察和勞動保護部門等進行調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或修復的安全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安全科、技術處必須負責和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及專業基礎知識和國家有關管理規程的學習、討論,以不斷提高操作和管理水平。
4、安全科必須會同上級主管部門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操作和檢修的焊工進行技術學習、培訓和考核工作。達不到要求者,不準上崗。
5、本辦法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鍋爐管理制度 篇12
1、鍋爐的使用必須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范要求,在安裝、改造、維修之前書面告知質監局特監科,使用前應向該科申報登記,辦理《鍋爐登記使用證》。
2、司爐工必須經市以上特監部門培訓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上崗,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定期對鍋爐及其壓力表、安全閥進行檢驗檢修,并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測機構提出復檢要求,復檢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檢查,保證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附屬儀器儀表符合安全運行的規定。
5、加強水質監督,做好鍋爐化學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鍋爐突發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6、健全鍋爐安全使用檔案,包括:
(1)設計文件、制造單位、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安裝文件和資料。
(2)定期檢驗和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鍋爐使用證》及司爐工培訓資料和上崗證書等。
7、嚴禁將不能承壓的熱水鍋爐擅自改裝成用于蒸飯的承壓鍋爐使用。已到報廢年限或有嚴重安全隱患且無法修復的鍋爐必須停止使用。
8、在用鍋爐發生故障和發現異常時,立即向安監員和校長報告,全面檢查排除隱患后才能繼續使用。
鍋爐管理制度 篇13
一.水處理人員對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藥品進行全面檢查,具體要求如下:
1、水處理設備正常,軟化水主要指標合格。
2、鍋水堿度、ph值、氯根等項指標合格。
3、化驗儀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藥品齊全完好。
4、t=作場所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
5、水處理設備運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正確、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二.水處理人員對設備運行情況,及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三.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可靠水處理措施,水質不合格,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四.嚴格執行gbl576―96低壓鍋爐水質處理標準,加強水質監督。采取爐外化學水處理的鍋爐,對給水應每2小時測定一次硬度、ph值;鍋爐水應每2小時測定一次堿度、氯根、ph值。
五.水質化驗員,應做到持證上崗。
六.分析化驗用的藥劑應妥善保管,易燃、有毒有害藥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七.化驗室和水處理問應保持清潔衛生,有防火措施。
八.水處理設備的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填寫完整正確。
九.鍋爐水質標準:
給水
鍋水
熱水鍋爐
蒸汽鍋爐
熱水鍋爐
蒸汽鍋爐
總硬度(mmmol/l)
≤0.6
≤0.03
總堿度(mmmol/l)
6―24
ph值(25℃)
≥7
≥7
10-12
10-12
溶解氧mg/l)
≤0.1
≤0.1
≤0.1
鍋爐管理制度 篇14
一、開機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管道閥門有無泄漏,閥門開關是否到位。
2、試驗燃氣報警系統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試驗按鈕風機能否啟動。
3、檢查軟化水系統是否正常,保證軟水器處于工作狀態,水箱水位正常。
4、檢查鍋爐、除污器閥門開關是否正常。
5、除氧器能正常運行
6、軟化水設備能正常運行。軟化水應符合GB/576的標準,軟水箱內水位正常,水泵運行無故障。
二、開機
1、接通電控柜的電源總開關、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號。如果無信號應采取相應措施或檢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燒器進入自動清掃、點火,部分負荷、全負荷運行狀態。
3、在升至一定壓力時,應進行定期排污一次,并檢查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爐內水位。
三、運行中的`巡查工作:
1、開啟鍋爐電源,監視鍋爐正常點火運行,檢查火焰狀態,檢查各部件運轉聲響有無異常。
2、巡視鍋爐升溫狀況,大小火轉換控制狀況是否正常。
3、巡視天然氣壓力是否正常穩定,天然氣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圍內,以判斷過濾器是否堵塞。
4、巡視水泵壓力是否正常,有無異響。
四、事故停爐
1、當發現鍋爐本體產生異常現象,安全控制裝臵失靈,應按動緊急斷開鈕,停止鍋爐運行。
2、鍋爐給水泵損壞,調解裝臵失靈,應按動緊急斷開按鈕,停止鍋爐運行
3、當電力燃料方面出現問題時應采取按動緊急斷開按鈕
4、當有危害鍋爐或者人身安全現象時均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
五、臨時停電注意事項
1、迅速關閉主蒸汽閥,防止鍋筒失水
2、關閉電源總開關和天然氣
3、關閉鍋爐連續排污閥門防止鍋爐出現其它故障
4、關閉除氧氣供氣閥門
5、按正常停爐順序,檢查鍋爐燃料、氣、水閥門是否符合停爐要求
六、燃氣不足時注意事項
1、迅速與化產風機房取得聯系,問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應可行的措施
2、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
3、隨時觀察燃燒情況,火焰正常為麥黃色鍋爐房安全
鍋爐管理制度 篇15
一、蒸汽鍋爐與熱水鍋爐都必須有水處理措施。運行鍋爐的給水、爐水必須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二、水處理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水質化驗員,必須每2小時化驗一次鍋爐給水。
四、原水的硬度、堿度、ph值每月最少測定一次,有條件的單位應做全分析。
五、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水,水質硬度,氯根等每2小時化驗一次,在交換劑接近失效時,應增加化驗次數。
六、爐水的堿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時化驗一次。同時應定期對爐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對堿度進行校驗。
七、水處理人員必須根據化驗結果,制定并督促司爐人員執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處理人員必須根據化驗結果調整水處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質標準,水處理措施達不到水質標準時,應及時報告鍋爐房主管人員,加以解決。
九、水質處理人員要認真負責的做好化驗記錄,不許弄虛作假、抄襲、涂改化驗記錄。
十、水質化驗人員必須愛惜一切化驗設備,嚴禁非操作人員亂動,缺少的化驗設備、化學藥劑要及時補充。
鍋爐管理制度 篇16
1、鍋爐房是水電供應保障部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視制度。
3、非當班人員,未經帶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內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氣開關。無證司爐工不準獨立操作。
4、禁止鍋爐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并注意檢查入爐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雜物等。
5、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或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6、鍋爐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7、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相關領導報告。
鍋爐管理制度 篇17
為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特作如下規定:
一、各類人員必須熟知安全防火知識,學會使用各種防火用具。
二、各類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電氣焊工要持證上山崗,不得違章作業,明火作業事先向保衛部門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作業,作業前要先清理各種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準備好防火工具。
四、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不得正壓運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帶火的爐渣推到室外。
五、各種熱工儀表必須按規定每年復驗一次,及時更換失靈的儀器儀表,不得超溫超壓運行。
六、吸煙要在指定地點,做到三不落地,對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規定作業人員,根據責任輕重給予處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覺,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視。
八、每年組織一次防火演練。
鍋爐管理制度 篇18
1、蒸汽鍋爐司爐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
2、培訓合發原上崗操作證。
3、司爐工必須密切注意蒸汽鍋爐的水位表、壓力表、防爆片、防溶裝置、排氣閥、安全閥工作狀態是否正常。蒸汽鍋爐運行時出現下列情況應緊急停爐:
(1)、汽壓迅速上升,壓力表的指針超過規定的紅線,雖然安全閥已經自動排氣,通風已經減弱,但壓力表的.指針持續上升時。
(2)、鍋爐水位降到允許水位以下,或升高到允許的最高水位以上采取措施無效時。
(3)、不斷加大向鍋爐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水位仍持續下降時。
(4)、給水設備機械全部失效時。
(5)、水位表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6)、鍋爐元件損壞時,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時。
(7)、燃燒設備損壞時,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缺水滿水時。
(9)、其他超過安全運行允許范圍的異常情況時。
(10)、司爐工不按操作規程作業,產生一切后果自負。
鍋爐管理制度 篇19
前言為了確保壓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我們編制了在用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在編制本單位的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參考,各單位應根據不同的使用情況加以完善,以確保安全。壓力管道的安全監察和管理是一項新開展的工作,希望各單位積極探索,創造經驗,廣泛交流。在制度制訂后,應由法人或單位負責人簽發執行。
一、壓力管道的使用登記
使用單位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的屬于壓力管道監察范圍的壓力管道,按照《壓力管道使用登記規則》的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和注冊。
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壓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攜帶下列資料向安全監察機構申請使用登記:
(1)壓力管道使用申請書;
(2)壓力管道使用注冊登記匯總表;
(3)壓力管道安裝竣工圖(單線圖);
(4)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書;
(5)監督檢驗單位出具的《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6)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事故方案 (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員名單。
2、在用的壓力管道在規定期限內,使用單位應攜帶下列資料向安全監察機構申請使用登記:
(1)壓力管道使用申請書;
(2)壓力管道使用注冊登記匯總表;
(3)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事故方案 (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員名單;
(4)壓力管道單線圖;
(5)《在用壓力管道檢驗報告》;
(6)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校驗報告。
二、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檢驗、維修壓力管道的重要依據。凡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壓力管道,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道的技術檔案包括:
1、壓力管道的使用登記證;
2、壓力管道使用登記匯總表;
3、原始設計資料(包括壓力管道的設計計算書、系統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軸側圖等);
4、管道制造安裝資料(包括壓力管道竣工圖、竣工驗收資料、管道材質證明書、管道元件明細表和出廠合格證和質量證明、管道安裝工藝文件、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書及監督檢驗報告等)。
5、使用資料
(1)壓力管道的運行記錄(包括生產周期、累計運行時間、主要工藝參數工作壓力、工作溫度波動范圍等);
(2)管道的定期檢驗報告;
(3)管道變更記錄(包括修理和改造記錄);
(4)安全附件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
(5)管道事故記錄和事故分析報告;
(6)其它技術資料和記錄。
三、壓力管道管理人員的職責
壓力管道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制度;
2、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辦理壓力管道的使用證;
3、編制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4、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5、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檢修、改造和報廢等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6、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參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7、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8、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9、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計上報。
四、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安全技術和崗位操作法學習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壓力管道的技術特性、系統結構、工藝流程、工藝指標、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結構、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超壓、超溫運行。
五、巡線檢查制度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作好巡回檢查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和處理。巡回檢查的項目應包括:
1、各項工藝操作指標參數、運行情況、系統平衡情況;
2、管道接頭、閥門及管件密封情況,是否存在泄漏;
3、保溫層、防腐層和保護層是否完好;
4、管道振動情況;
5、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間、管道和相鄰構件的摩擦情況;
7、閥門等操作機構潤滑是否良好;
8、安全閥、壓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護裝置的運行、完好狀態;
9、靜電跨接、靜電接地、抗腐蝕陰極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10、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壓力管道安全操作規程
壓力管道的使用單位應根據壓力管道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性能,分別制定壓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應包括:
1、操作工藝控制指標,包括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溫度;
2、壓力及溫度波動控制范圍,介質成分,尤其是腐蝕性或爆炸極限等介質成分的控制值;
3、崗位操作法,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4、運行中重點檢查的部位和項目;
5、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的判斷和處理辦法、報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方法;
七、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是保證和延長使用壽命的重要基礎。壓力管道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1、經常檢查壓力管道的防護措施,保證其完好無損,減少管道表面腐蝕;
2、閥門的操作機構要經常除銹上油,定期進行操作,保證其操縱靈活;
3、安全閥和壓力表要經常擦拭,確保其靈敏準確,并按時進行校驗;
4、定期檢查緊固螺栓的完好狀況,做到齊全、不銹蝕、絲扣完整、聯結可靠;
5、注意管道的振動情況,發現異常振動應采取隔斷振源,加強支撐等減振措施,發現摩擦應及時采取措施;
6、靜電跨接、接地裝置要保持良好完整,發現損壞及時修復;
7、停用的壓力管道應排除內部介質,并進行置換、清洗和干燥,必要時作惰性氣體保護。外表面應進行油漆防護,有保溫的管道注意保溫材料完好;
8、檢查管道和支架接觸處等容易發生腐蝕和磨損的部位,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9、及時消除管道系統存在的跑、冒、滴、漏現象;
10、對高溫管道,在開工升溫過程中需對管道法蘭聯結螺栓進行熱緊;對低溫管道,在降溫過程中進行冷緊;
11、禁止將管道及支架做為電焊零線和其它工具的錨點、撬抬重物的支撐點;
12、配合壓力管道檢驗人員對管道進行定期檢驗。
13、對生產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壓力管道、穿越公路、橋梁、鐵路、河流、居民點的壓力管道、輸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蝕性介質的壓力管道、工作條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變載荷的管道應重點進行維護和檢查。
14、當操作中遇到下列情況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
(1)介質壓力、溫度超過允許的范圍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見效;
(2)管道及組成件發生裂紋、鼓癟變形、泄漏;
(3)壓力管道發生凍堵;
(4)壓力管道發生異常振動、響聲,危及安全運行;
(5)安全保護裝置失效;
(6)發生火災事故且直接威脅正常安全運行;
(7)壓力管道的閥門及監控裝置失靈,危及安全運行。
八、壓力管道的統計報表制度
壓力管道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壓力管道監察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對壓力管道進行統計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
(1)壓力管道基礎數字統計;
(2)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情況;
(3)壓力管道存在的問題;
(4)壓力管道的事故統計。
九、壓力管道的新建、擴建、改建管理制度
1、必須按照《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的規定及時向壓力管道監察部門申報監檢。
2、項目報建審批及備案手續必須齊全;
3、按規定組織設計交底和施工圖審查;
4、對壓力管道安裝施工進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設置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安全質量管理責任等內容;
5、所選擇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檢測單位、防腐單位和相應的材料、元件、附屬設施制造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
6、采購的材料、元件、附屬設施和設備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及質量要求;
7、壓力管道的修理與技術改造的基本要求:
(1)壓力管道的修理與技術改造單位必須具備一定的能力和資格;
(2)必須具有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
(3)具有與之相應的技術力量、設備和檢測手段。
(4)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的技術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的壓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壓力管道的技術改造一般指:
(1)較大數量的更換原有管線(國外有規定更換599米以上);
(2)改變管道公稱直徑,公稱直徑的改變將導致介質流速、流量,管道的應力等技術參數變化;
(3)提高工作壓力;
(4)提高工作溫度;
(5)改變輸送介質
(6)管道控制系統的變更等。
8、壓力管道的修理和技術改造必須做到:
(1)結構合理,保證管系的強度能滿足最高工作壓力的要求。
(2)管道的補焊、更換管段、管及熱處理等技術要求,應按現行的技術規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必要時進行強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須作焊接工藝評定,焊接材料必須符合規范要求。
9、管道的檢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統的降溫、卸壓、放料和置換:管道系統停車后,應按操作規程把管道溫度降至45℃以下,卸壓至大氣壓,放料應徹底。介質為易然、易爆和有害氣體的管道,應采用惰性氣體進行置換。
(2)用盲板將待修管道與不修的管道隔離。
(3)清洗和吹掃: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氣體。酸性液體可用弱堿洗滌、清水沖洗,強堿性介質用大量水沖洗。系統不宜夾帶水分的一般用空氣或惰性氣體(通常用氮氣)吹掃。
(4)氣體取樣分析,確認合格后方能交付檢修。
十、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制度
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分為在線檢驗與全面檢驗。
1、在線檢驗是在運行條件下對在用工業管道進行的檢驗,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和方案,在線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2、在線檢驗工作由使用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也可將檢驗工作委托給具有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在線檢驗的檢驗人員資格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或認可。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安排檢驗工作。
3、在線檢驗一般以宏觀檢查和安全附件檢驗為主,必要時進行測厚檢查和電阻值測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為重點檢查部位:
a、壓縮機、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彎頭、大小頭、支管連接等部位;
c、支撐損壞部位附近的管道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縫;
d、處于生產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與重要裝置或設備相連接的管段;
e、工作條件苛刻及承受交變載荷的管段。
4、以上規定的在線檢驗項目是在線檢驗的基本要求,檢驗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際檢驗項目和內容,并進行檢驗工作。
5、在在線檢驗開始前,使用單位應準備好與檢驗有關的管道平面布置圖、管道工藝流程圖、單線圖、歷次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報街、運行參數等技術資料,檢驗人員應在了解這些資料的基礎上對管道運行記錄、開停車記錄、管道隱患監護措施實施情況記錄、管通改造施工記錄、檢修報告、管道泄漏等事故處理記錄等進行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驗方案。
6、宏觀檢查的主要檢查項目和內容如下:
1、)泄漏檢查
主要檢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況。
2、)絕熱層、防腐層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絕熱層有無破損、脫落、跑冷等情況;防腐層是否完好。
3、)振動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有無異常振動情況。
4、)位置與變形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與管道、管道與相鄰設備之間有無相互碰撞及摩擦情況;管道是否存在撓曲、下沉以及異常變形等。
5、)支吊架檢查
(1)支吊架是否脫落、變形或腐蝕損壞;
(2)支架與管道接觸處有無積水現象;
(3)恒力彈簧艾吊架轉體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變力彈簧支吊架是否異常變形、偏斜或失載;
(5)剛性支吊架狀態是否異常;
(6)吊桿及連接配件是否損壞或異常;
(7)轉導向支架間隙是否合適,有無卡澀現象;
(8)阻尼器、減振器位移是否異常,液壓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載結構與支撐輔助鋼結構是否有明顯變形,主要受力焊縫是否有宏觀裂紋。
6、)閥門檢查
(1)閥門表面是否存在腐蝕現象;
(2)閥體表面是否有裂紋、嚴重縮孔等缺陷;
(3)閥門連接螺栓是否松動:
(4)閥門操作是否靈活。
7、)法蘭檢查
(1)法蘭是否偏口,緊固件是否齊全,有無松動和腐蝕現象;
(2)法蘭面是否發生異翹曲、變形。
8、)膨脹節檢查
(1)波紋管膨脹節表面有無劃痕、凹痕、腐蝕穿孔、開裂等現象;
(2)波紋管波間距是否正常、何無失穩現象;
(3)鉸鏈型膨脹節的鉸鏈、銷軸有無變形、脫落等損壞現象;
(4)拉桿式膨脹節的拉桿、螺栓、連接支座有無異常現象。
9、)陰極保護裝置檢查
對有陰極保護裝置的管道應檢查其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標識檢查
檢查管道標識是否符合因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7、對重要管道或有明顯腐蝕和沖刷減薄的彎頭、三通、管徑突變部位及相鄰直管部位應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壁厚測定。壁厚測定宜做到定點測厚。
8、對輸送易燃、易爆介質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防靜電接地電阻和法蘭間的接觸電阻值的測定。管道對地電阻不得大于100ω,法蘭間的接觸電阻值應小于0、03ω。
9、安全附件檢驗按規程相關要求進行。
10、檢驗報告及問題處理
在線檢驗的現場檢驗工作結束后,檢驗人員應根據檢驗情況,按照附件二《在用工業管道在線檢驗報告書》,認真、準確填寫在線檢驗報告。
11、在線檢驗發現管道存在異常情況和問題時,使用單位應認真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隱患應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12、全面檢驗是按一定的檢驗周期在在用工業管道停車期間進行的較為全面的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l級和2級的在用工業管道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安全狀況等級3級的,檢驗周期-般不超過3年,管道檢驗周期可根據下述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
1)經使用經驗和檢驗證明可以長期安全運行的管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檢驗確認,檢驗周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9年。
2)屬于下列情況的管道,應適當縮短檢驗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檢驗
(2)發現應力腐蝕開裂或嚴重局部腐蝕,且經檢驗確認可能發生失效的管道;
(3)長期承受明顯交變載荷的管道;
(4)材料產生劣化的管道;
(5)對有設計壽命要求且服役期超過設計壽命的管道;
(6)焊縫申存在嚴重超標缺陷的管道;
(7)在線檢驗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管道;
(8)檢驗員和使用單位認為應該縮短檢驗周期的管道。
13、在用工業管道全面檢驗工作由獲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資格認可的檢驗單位(取得在用壓力管道自檢資格的使用單位可以檢驗本單位自有的在用壓力管道,下同)進行。從事在用壓力管道全面檢驗的檢驗人員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資格考核規則》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證書(具備全面檢驗人員資格即具備在線檢驗人員資格)
14、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做好檢驗的安全防護工作,嚴格遵守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
15、使用單位負責制定在用工業管道全面檢驗計劃,安排全面檢驗工作,按時申報全面檢驗。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檢驗工作的現場準備工作,確保所提供檢驗的壓力管道處于適宜的待檢驗狀態;提供安全的檢驗環境,負責檢驗所必需的輔助工作(如搭腳手架、配起重設置、提供檢驗用電、水、氣等),并協助檢驗單位進行全面檢驗工作。
16、規定的全面檢驗項目是全面檢驗的基本要求,檢驗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際檢驗項日和內容,并進行檢驗工作。
十一、安全附件檢驗制度
1、安全附件應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及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不準繼續使用;
2、安全閥一般每年至少校驗l次;
3、從事安全閥校驗的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要具備相應的檢驗資格;
4、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使用:
1)無產品合格證和銘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檢查、不校驗的;
4)爆破片已超過使用期限的。
5、安全附件的檢驗分為兩種:
1)運行檢查:指在運行狀態下對安全附件的檢查。
2)停機檢查,指在停止運行狀態下對安全附件的檢查。
運行檢查可與在線檢驗同時進行,停機檢查可與全面檢驗同步進行,也可單獨進行。
6、安全附件的運行檢查
1)壓力表
檢驗人員應注意同一系統上的壓力表讀數是否一致。如發現壓力表指示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玻璃破裂、泄壓后指針不回零位、表內彈簧管泄漏或壓力表指針松動、指針斷裂或外殼腐蝕嚴重、三通旋塞或針形閥開啟標記不清或鎖緊狀置損壞、鉛封損壞等情況,應立即更換。
2)安全閥
(a)檢驗人員應注意安全閥銹蝕情況,鉛封有無損壞,是否在合格的校驗期內。對杠桿式安全閥,檢查防止重錘自由移動和杠桿越出的裝置是否完好,對彈簧式安全閥,檢查調整螺釘的鉛封裝置是否完好;對靜重式安全閥,檢查防止重片飛脫的裝置是否完好。
(b)安全閥與排放口之間裝設截止閥的,運行期間必須處于全開位置并加鉛封。
(c)檢查中發現安全閥失靈或有故障時,應立即處置或停止運行。
(d)當安全閥須進行在線校驗和壓力調整時,使用單位壓力管道的管理人員和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人員應到場確認。調整合格的安全閥應加鉛封。調整及校驗裝置用壓力表的精度應不低于1級。檢驗和調整時,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3)爆破片
(a)檢查爆破片的安裝方向是否正確;并核實銘牌上的爆破壓力和溫度是否符合運行要求。
(b)爆破片單獨作泄壓裝置的,檢查爆破片和管道間的截止閥是否處于全開狀態,鉛封是否完好。還應檢查爆破片有無泄漏及其它異常現象。
(c)爆破片和安全閥串聯使用:
爆破片裝在安全閥出口側時,應注意檢查爆破片和安全閥之間所裝的壓力表和截止閥,二者之間不積存壓力,能疏水或排氣。
爆破片裝在安全閥進口側時,應注意檢查爆破片和安全閥之間所裝的壓力表有無壓力指示,截止閥打開后有無氣體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況。
(d)爆破片和安全閥并聯使用時,應參照款2進行檢查。
7、安全附件的停機檢查
1)壓力表
檢查壓力表的精度等級、表盤直徑、刻度范圍、安裝位置等,應符合有關規程、標準的要求。
校驗壓力表必須由有資格的計量單位進行,校驗合格后,重新鉛封并出具合格證,注明下次校驗日期。
2)安全閥
對拆換下來的安全閥,應解體檢查,修理和調整,進行耐壓試驗和密封試驗,然后校驗開啟壓力,并應符合有關規程、標準的要求。
新安全閥應校驗合格后才準安裝使用。
安全閥校驗合格后,打上鉛封并出具校驗報告。
3)爆破片
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更換。
4)緊急切斷裝置
對拆下來的緊急切斷裝置,應解體、檢驗、修理和調整,進行耐壓、密封、緊急切斷、耐振動等性能試驗。具體要求應分別符合相關規程、標準的規定。檢驗合格后,重新鉛封并出具合格報告。
十二、壓力管道事故處理制度
1、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2、對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形式報告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
3、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還必須直接報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撿檢疫總局。
4、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設備名稱;
(4)事故類別以及事故概況;
(5)人員傷亡、經濟損失。
5、事故發生部門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及事故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6、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7、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到事故發生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接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措施不放過,以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