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6篇)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1
合同 甲方:(浙江)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 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 稱 規格或型號 品 牌 生產商 數 量
二、 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上海市 路 號;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簽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
支付方式為: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 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于 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注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系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浙江)某某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2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數量條款的基本內容
買賣合同中的數量條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還需訂明計算重量的方法。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訂立數量條款應注意的問題外語
1.正確掌握成交數量
在洽商交易時,應正確掌握進出口商品成交數量,防止盲目成交。
(1)對出口商品數量的掌握。為了正確掌握出口商品的成交量,一般應當考慮下列因素:國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國內貨源的供應情況;國際市場的價格動態;國外客戶的資信狀況和經營能力。
(2)對進口商品數量的掌握。為了合理地確定進口商品的成交數量,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國內實際需要;企業支付能力;市場行情變化。
2.數量條款應當明確具體
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爭議,進出口合同中的數量條款應當明確具體,對按重量計算的商品,還應規定計算重量的具體方法,如“中國大米l 000公噸,麻袋裝,以毛作凈。”此外,進出口合同中的成交一般不宜采用“大約”、“近似”、“左右”(about,circa,approximate)等帶伸縮性的字眼來表示。
3.合理規定數量機動幅度
在糧食、礦砂、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貨源變化、船艙容量、裝載技術和包裝等因素的影響,難以準確地按約定數量交貨。為了使交貨數量具有一定靈活性,可在合同中合理規定數量機動幅度。為了訂好數量機動幅度條款,即溢短裝條款(more or less clause),需要注意下列幾點:
(1)數量機動幅度的大小要適當。數量機動幅度的`大小,通常都以百分比表示,如3%或5%不等,究竟百分比多大合適,應視商品特性、行業或貿易習慣和運輸方式等因素而定。
(2)機動幅度選擇權的規定要合理。在合同規定有機動幅度的條件下,應明確機動幅度的選擇權。在實際業務中,通常由賣方決定,但在由買方安排運輸的條件下,也可由買方或船方決定。
(3)溢短裝數量的計價方法要公平合理。溢短裝數量的計價方法,如無相反的規定,一般按合同價格計算。為了防止有權選擇多裝或少裝的一方當事人利用行情變化,有意多裝或少裝以獲取額外的好處,也可在合同中規定,多裝或少裝的部分,按裝船時或貨到時的市價計算。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合法締約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一)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有效期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為準。
(二)乙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注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價格
(一)除屬于國家定價的商品外,乙方對所供貨商品自行定價,乙方報給甲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乙方應以書面送達方式向甲方報價。
(二)經甲方書面確認之乙方《購銷商品確認單》將作為本協議之附件。雙方約定:報價單中商品的價格作為商品到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并交付給甲方的實際成交價格,包裝、運輸、裝卸等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變更商品單價時,必須提前三天將該類商品的新報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變價。
(四)甲方訂單不另標明交易價格,以保障雙方交易價格之機密性,雙方成交價格應以本條第(二)項所述之報價單為準。
四、商品質量
(一)乙方供應的商品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B、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產品產地、生產廠名及廠址。
C、有產品說明書(包含對規格、等級、所含成份的名稱及數量的說明)。
D、有使用期限說明書(包含: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限、失效期限的說明)。
對于上述資料,如果商品包裝物上已有印刷,或者貼在商品上的商標(標志)上已具備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二)乙方應在標明的該商品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對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同時自付費用承擔提供商品質量所引起的相關責任。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偽劣商品,所提供的商品,其剩余保質期時間必須在原有保質期的2/3以上。
(四)乙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六)因商品的售后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經乙方確認后,甲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可在乙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七)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甲方可對乙方提供的商品每年度進行4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分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檢驗費則由乙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后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并以憑證金額向乙方結算。
五、交貨及驗收
(一)交貨實行送貨制,即:乙方應按訂單所規定的時間(以開出日起四天內)將商品運至甲方所指定的交貨地點交予甲方。
(二)乙方交貨時,貨到現場時商品從卸貨到進入甲方倉庫中所發生的搬運工作一律由乙方負責,貨到現場時甲方收貨人員僅點收箱數量或件數,以后甲方開箱時如發現商品數量、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則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按訂單一次性交完商品,不可多交或少交、分批交貨。遇到特殊情況,可同甲方相關人員協商。
(四)乙方交貨時,應提供甲方訂單復印峻或傳真件,乙方根據甲方訂單復印峻或傳真件開具送貨單,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甲方根據訂單和送貨單驗收,點收完畢后,雙方交接人員簽字。
六、退、換貨
(一)乙方貨品進入甲方超市,如出現質量上問題或滯銷,乙方應對供應的貨品實行二包:包退、包換。但在退換滯銷貨品時該貨品的剩余保質期時間應不少于原有保質期1/3,單件外觀無破損且未使用。
(二)對出現滯銷或問題商品,乙方應盡快安排退換貨。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換貨類別,如五天內乙方仍未安排貨品的退換,所涉及到需退換貨品的保質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按退貨通知確定數量直接從應付貨款中扣減。
(三)甲方收貨后在實際銷售時開箱發現商品有殘損或短缺,乙方應組織退換或補貨。
(四)甲方收貨后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存在隱蔽瑕疵或其他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組織退換。
七、質量保證金
乙方貨物進入甲方場地銷售前應向甲方繳納為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屆滿或驗收交接日一年后,無質量問題無息返還質量保證金。
八、對帳
(一)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一次,對帳日期為每月3日至10日,對帳期限為8天。
(二)甲方更改訂單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來實現。如乙方在收到該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后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按該更改訂單交易,且交易單價不變。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后二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則甲方的更改無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條件地更改訂單的,則乙方應同甲方相關人員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予以處理。
(四)乙方應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附送貨單結算聯。
九、結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
乙方開戶行:
帳號:
稅號:
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帳期30天
十、合同的終止
(一)乙方不能按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履行交貨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如果要求推遲履行、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后仍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三)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修改、終止合同。
(四)雙方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義務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終止。
(五)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中有關允許一方終止合同的情況時,也可以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違反本合同“商品質量”條款的,甲方從乙方交納的質量保證金里扣除損失的10倍作為違約金并終止合同。
(二)乙方供給甲方的商品價格如高于乙方供給其它同類客戶的價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該訂單商品金額的5倍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配送率累計3次達不到95%,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交貨義務且逾期2天以上,則按未交貨物的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須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并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合同期滿前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達訂單且乙方接受的,視為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十三、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處理;協商不成的,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它
(一)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三)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或收據。
(四)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需繳納作為新品促銷服務費。
(八)年終返利
年配送額0-50(含)萬元返%;
年配送額50-100(含)萬元返%,以此類推。
酷算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前將年終返利轉賬至甲方,甲方提供相關票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二、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于交貨時間原因產生港雜費等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_按國際標準,如因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外商索賠由供方負責及承擔全部損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賠書為準。
四、包裝要求:內外包裝必須適合陸運和海運,如因包裝引起的貨物破損致使外商索賠,供方賠償需方全部實際損失。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供方運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按國際標準,由需方抽驗貨。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結匯后憑供方增值稅發票90天內付款
八、違約責任:按民法典處理。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_______。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確方式:本合同如有異議,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簽訂地法院提出上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依法簽訂,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雙方協商一致,依法另立協議。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 方 需 方
單 位:__________公司 單 位:___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中國(以下簡稱賣方)和國(以下簡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
二、數量: 噸。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最高。
3.含水:重%最高。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年第1季度噸;第2季度噸;第3季度噸;第4季度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____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
七、目的口岸: 。
八、付款條件: 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
第二部分
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1.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XX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1)發票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份,隨船帶交目的港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份航寄。
十、附注:
1.本合同
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
第一部分以中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總則:本部分條款與
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負擔。
3.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4.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X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X米。如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負擔。
5.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自理。
6.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選擇。
三、裝船通知:
1.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在本條
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從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3.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1)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
第五條第
1.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
第四條2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dca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4.如果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b-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________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c)》
第七條的金額保證(cb保險)以及a協定。
2.由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________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c)》及a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除本部分
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
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由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
一、本合同
第二部分以中,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賣方(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返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6
國內貨物買賣合同 甲方: 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 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 稱 規格或型號 品 牌 生產商 數 量
二、 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上海市 路 號;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簽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
支付方式為: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 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于 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注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系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浙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7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 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 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8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數量:
_________噸。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噸;第2季度_________噸;第3季度_________噸;第4季度_________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條件:
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1.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1)發票_________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_________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_________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3.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4.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___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5.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6.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1.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買方在本條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3.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1)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1.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2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4.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i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2.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9
需方:合肥__公司
供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與行業內質量標準,符合淮南站前__項目要求的質量標準。
三﹑供貨時間﹑地點﹑方式:。運輸﹑過路過橋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四﹑風險承擔:自貨物交付時起由甲方承擔。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所購石子數量達到一千五百噸結算一次,每次結算付至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貨后分三個月分期付清。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延遲到貨或者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對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員有腐敗﹑威脅﹑傷害或欺詐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貨款,平有權對甲方處以5000-0元罰款。
3﹑乙方不得惡意減少送貨數量,否則少一罰百并不予結算貨款。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肥__公司委托人:開戶行:賬號:____日期:
乙方:委托人:開戶行:賬號:____日期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投保____的保險費。
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按本合同第×條和×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出售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甲方現有一輛______色______車。車牌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登記日期___________乙方已現場核對一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時,有償轉讓給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本車價款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過戶手續后,乙方將車款一次性付清,過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需對本車的真實性、合法有效性負全部責任,如因來路不明或被抵壓查封等其它因素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由甲方承擔。
三、本車甲方不做任何質量保證,由乙方現場鑒定認可購買,成交后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自簽字成交前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簽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如簽字后有一方違約,由法院判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質量、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貨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隨機配件、備品、工具供應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擔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簽訂;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單位名稱:_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
需方
單位名稱:_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帳號:________
日期:日期: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__口;樓房為______室______廳______衛口;平房為______間口;無裝修口;一般裝修口;精裝修口;防盜門口;有線電視接口口;空調口;天然氣口;煤氣口;集中供暖口;土暖氣口;熱水器口;電話口;電視機口;電冰箱口;洗衣機口;上下水口;家具口_____口;樓層:_____口;結構:_____口;朝向:_____口;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口;月租金標準:_________元口;租期:______口;房屋用途:______口;
房屋權屬:____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制作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并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看房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費用與傭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傭金。
(二)傭金
傭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______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口;支票口;______。
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傭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力支付下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傭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八條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付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余、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經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鋁型材供應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內容:
(1)產品名稱:堅美牌鋁材
(2)表面處理: 素材、粉末噴涂、氟碳噴涂
(4)合金狀態: 6063-5 ,高精級;6063-6,高精級。
(5)訂單數量:約400噸
(6)工程名:
二、產品價格、結算方式
(1)素材門窗型材:按訂單當天南海定價元噸;粉末噴門窗型材(國內知名品牌常規色):按訂單當天南海定價元噸;氟碳三涂型材:按訂單當天南海定價元噸;
(2)包裝方式:按廠統一紙包裝,重量約60177;5G
(3)交貨地點:甲方生產工廠
(4)計算重量方式:實磅計重。
(5)以上報價含稅含運費,合金狀態為6063-5,6063-6價格在原價基礎上另加500元噸,特殊金屬和特殊表面處理價格面議。
三、交貨時間:
(1) 合同簽訂后,收到甲方第一批訂貨單后在現有模具情況下約15天交貨,(法定的不可抗力情況除外),后批的訂單約20天交貨。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貨,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的相應損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是甲方貨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負責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20%定金,訂單完成后,每車(12噸內)貨到工地后十五天內支付該車貨款,訂金在最后一車貨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約定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發貨。
(2)付款方式:電匯或支票。
五、產品質量標準:
產品按國家標準GB5237-20或有關行業標準執行(具體詳見雙方確認的訂單)。
六、相關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訂貨單進行生產(訂單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動,否則由乙方負責。由于甲方原因下錯單,或其它原因,責任由甲方負責。如需退貨的,須經乙方同意,退貨價格按回收當天“南海靈通”A00相應鋁錠的七折執行(不含包裝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訂單和產品型號、長度、厚度生產則由乙方負責(尤其是壁厚,不得超過國家規定誤差要求,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3)在有模具情況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貨,乙方需按該批貨的貨款的3‰天的罰金付予甲方。
(4)訂單完成后,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提貨,若甲方在20天內不提貨,甲方需按該批貨貨款的3‰天的滯納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內不提貨,視為放棄提貨,按六
(1)項退貨價格處理。
(5)甲方如發現材料質量問題,需在收到貨后三天內反饋給乙方,乙方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包退、包換和賠償有關損失。
(6)對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的任何模具和產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專利、知識產權及發生經濟糾紛等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賠償由此帶來乙方的各項損失。
七、鋁材運輸、貯存、使用及保養注意事項:
1、鋁材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應在承載車周邊墊放軟物、輕拿輕放,避免碰、撞上鋁材。
2、貯存時應注意存放在、干燥的室內,需露天堆放的,必須將外層包裝物全部拆除。如鋁材遭淋雨、雪,應立即拆除所有包裝物并將鋁材單支分隔開。
3、安裝使用時,鋁材連墻處應進行防腐處理,須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漿等強酸、強堿材料污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裝物包裹、捆扎鋁材,以免腐蝕鋁材表面。
4、清洗鋁材時,請使用柔布,用自來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強腐蝕性溶劑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鋼絲球刷洗。如違反以上注意事項,造成本乙方品出現表面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變形、凹凸、變色、斑跡、劃痕、水印、脫膜、粉化等)均不屬于乙方承諾的產品質量責任范圍。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
2.品種: 。
3.規格: 。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二、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
2.計量單位和方法: 。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
三、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 。
4.保險: 。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
五、驗收
1.驗收時間: 。
2.驗收方法: 。
3.驗收標準: 。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 檢驗機構按 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六、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七、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人民幣 元。 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年 月 日。
貨款的支付方式: 。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
3.預付貨款: 。
八、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 。
十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國內普通貨物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
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
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
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
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
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商品總價值%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后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
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采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
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
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帳號:開戶銀行/帳號:
稅號:稅號: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