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聘請合同(精選17篇)
顧問聘請合同 篇1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顧問聘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 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托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托。
甲方要求乙方轉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3.乙方進行轉委托時對受托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 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
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復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后,由甲方在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
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如下帳號: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包括但不限于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托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托的授權,并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
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偽特征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制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后出版圖書或制作音像制品設計防偽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后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裝盒上標注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于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如賠償金額高于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
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
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反盜版網(..)上為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布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指派律師及聘期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如果指派律師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暫無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條件的律師臨時接替指派律師的工作。聘期為壹年,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顧問律師的任務和服務范圍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受甲方的委托辦理有關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1、規定費用項下的服務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為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咨詢書;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義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應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動向;
(6)依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提供有關的法律培訓;
(7)就甲方的商業計劃或融資計劃提出口頭的初步法律意見;
(8)根據甲方要求,審查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文本及與之相關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
(9)參與并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
2、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
在規定費用的服務以外,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業務服務,費用應根據提供服務的具體情況有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就甲方在運營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合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進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書面法律意見;
(2)就甲方在運營過程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代表甲方與第三方協商、談判以及簽訂有關法律文件;
(3)在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時,代表甲方參與協商、調解、申訴、仲裁或訴訟。
(4)其它經雙方確認的重大專案法律服務。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
顧問律師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詢辦理的事務,甲方可隨時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顧問律師;如需顧問律師到甲方處辦理,需提前1天預約;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四、顧問律師的權利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為了正確履行法律顧問的職責,除了享有《律師法》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以下特定的權利:
1、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便利。顧問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顧問律師的義務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除了承擔《律師法》規定的義務外,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
1、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予以勸阻;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隨時通知乙方正在處理的法律事務的進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七、法律顧問費及付費方式
甲方聘請乙方壹年的法律顧問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甲方選擇方式 支付顧問費: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顧問費: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雙方另定協議,乙方給予優先服務。
八、其他費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機關或指定組織規定的費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條項下的法律服務而產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機關規定的費用,如登記費、工商查詢費、公告費等,由甲方承擔。
(2)長途旅行費用:
甲方同意承擔乙方人員為辦理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長途旅行交通費用、食宿費和通訊費等,其標準為:出租車費、機票實報實銷,住宿費按當地三星級賓館住宿標準實報實銷,津貼人民幣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包括:
(1)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代理行為非法或無效。
3、甲方基于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所付費用結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違約或基于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補充條款: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未提出不續簽的,本合同將自動續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顧問聘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 址: 地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咨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7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方因發展需要,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高級專家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業務及管理服務。
二、高級顧問的職責是:
為甲方的經營和管理活動提供顧問服務,受托辦理有關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高級顧問的工作范圍:
1.應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
2.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3.參與甲方的重大經濟活動、項目建設、合作、合資、投資的談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議和意見;
4.利用本人的社會威望和資源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利支持;
5.通過自身擁有的專業知識和學術才能對公司相關領域的發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持。
四、高級顧問的工作方式:
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體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其職責范圍內的事務,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為乙方提供有關的情況和必需的資料及辦公條件,保證顧問順利履行職責。
2.乙方有權了解與辦理事務有關的情況,查閱有關文件、資料,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的情況,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的會議;乙方有義務保守在顧問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機密和有關情況。
3.乙方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產生的費用同甲方給予報銷。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擁有的自愿承接的項目并為甲方帶來利益的,甲方將視情況對乙方進行不同程度的獎勵。
六、顧問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 元)。
付款時間為:
付款方式為:
七、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顧問聘請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
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咨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 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小企業創業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中小企業創業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顧問聘請合同 篇10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方因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高級專家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業務及管理服務。
二、高級顧問的職責是:
為甲方的經營和管理活動提供顧問服務,受托辦理有關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高級顧問的工作范圍:
1.應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
2.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3.參與甲方的重大經濟活動、項目建設、合作、合資、投資的談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議和意見;
4.利用本人的社會威望和資源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利支持;
5.通過自身擁有的專業知識和學術才能對公司相關領域的發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持。
四、高級顧問的工作方式:
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體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其職責范圍內的事務,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為乙方提供有關的情況和必需的資料及辦公條件,保證顧問順利履行職責。
2.乙方有權了解與辦理事務有關的情況,查閱有關文件、資料,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的情況,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的會議;乙方有義務保守在顧問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機密和有關情況。
3.乙方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產生的費用同甲方給予報銷。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擁有的自愿承接的項目并為甲方帶來利益的,甲方將視情況對乙方進行不同程度的獎勵。
六、顧問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大寫)(¥元)。
付款時間為:
付款方式為:
七、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地點:省市區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顧問聘請合同 篇11
客戶名稱: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稅務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______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注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注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并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屬于稅收服務范圍的各項事務。
三、稅務顧問的服務范圍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辦稅咨詢服務與操作指南,包括納稅框架的設計,運用稅種、稅目、稅率的認定,辦稅程序指南,以及為避免納稅風險,提示關注的涉稅事項等;
5.提供有關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發函寄送、登門傳遞等形式供客戶參閱);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信息,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咨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秘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的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1.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稅務師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置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托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托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13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注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并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屬于稅收服務范圍的各項事務。
三、稅務顧問的服務范圍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辦稅咨詢服務與操作指南,包括納稅框架的設計,運用稅種、稅目、稅率的認定,辦稅程序指南,以及為避免納稅風險,提示關注的涉稅事項等;
5.提供有關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最新信息。
(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發函寄送、登門傳遞等形式供客戶參閱);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信息,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咨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秘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
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的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1.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稅務師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置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托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托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含試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從報到之日起,續簽合同從簽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門),擔任____________(崗位、職位)。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明確崗位職責。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等用品。
(三)根據乙方的表現、業績及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負責對乙方培訓、職務確定與晉升、工資福利待遇等。
(四)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滿時決定是否續簽新合同。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從工作安排或調整,參加培訓學習,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紀守法。
(二)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事業編制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住房及醫療勞保等待遇。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及房改,按上級部署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派出國、探親、在職學習、借閱圖書、就餐和子女上學等按學校對事業編制人員的規定或辦法執行。
(四)乙方屬新到任應屆畢業生還與甲方簽訂協議書,其服務期、違約費和試用期的規定按協議書執行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五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發生了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六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應內容。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二)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的。
(四)年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
(五)被勞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構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七)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據國家規定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一)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二)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保護。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
(二)合同期內乙方辦理退休手續。
(三)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而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
其他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檔案關系及戶籍關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門不再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證明。乙方應盡快結清與學校的各項關系,30天內憑學校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逾期其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顧問聘請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經雙方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品牌顧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權
1.甲方有權聘請或解聘乙方為甲方的品牌顧問;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4.甲方對乙方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支持乙方依本協議書的授權開展工作;
2.按時足額地給乙方發放顧問費,在乙方任品牌顧問期間每月顧問費為人民幣兩千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范圍
1.負責公司的形象策劃、品牌宣傳,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論證并制訂公司的營銷策略;
3.完善并實施公司的營銷方案;
4.拓展公司的經營客戶;
5.構建并維護公司的銷售網絡;
6.建立并完善公司營銷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7.公司總經理授權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作范圍內的各項事務;
2.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3.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4.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及時總結、調整公司的營銷工作,乙方承諾確保公司_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公司品牌顧問的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六、獎勵措施
2.乙方協助甲方在_____20__年底前達到公司年銷售額:__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___%的公司股份。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疏于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2.形象策劃、品牌宣傳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營銷計劃、營銷方案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不論何種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諾的年度銷售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5.甲方無故未按時足額地發放顧問費,無故未兌現本協議約定的獎勵措施,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訴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16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顧問聘請合同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現經雙方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品牌顧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權
1、 甲方有權聘請或解聘乙方為甲方的品牌顧問;
2、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4、甲方對乙方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支持乙方依本協議書的授權開展工作;
2、按時足額地給乙方發放顧問費,在乙方任品牌顧問期間每月顧問費為人民幣兩千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范圍
1、 負責公司的形象策劃、品牌宣傳,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 論證并制訂公司的營銷策略;
3、 完善并實施公司的營銷方案;
4、 拓展公司的經營客戶;
5、 構建并維護公司的銷售網絡;
6、 建立并完善公司營銷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7、公司總經理授權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作范圍內的各項事務;
2、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3、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4、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及時總結、調整公司的營銷工作,乙方承諾確保公司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公司品牌顧問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獎勵措施
1、乙方全面開展約定的工作,切實履行約定的義務,甲方以年營業額的1%作為獎金獎勵乙方,上述獎勵在 支付,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2、乙方協助甲方在 年年底前達到公司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5%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疏于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2、形象策劃、品牌宣傳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營銷計劃、營銷方案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不論何種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諾的年度銷售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5、甲方無故未按時足額地發放顧問費,無故未兌現本協議約定的獎勵措施,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訴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