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人員受傷上訴狀(精選3篇)
雇傭人員受傷上訴狀 篇1
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鄭州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鄭州市某某路口1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劉某某,男,1970年4月12日生,漢族,農民,住河南省某縣五某某鄉。系受害人劉某啟的兒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劉某某,女,1968年6月2日生,漢族,農民,住河南省某縣某某鄉。系受害人劉某啟的女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侯某某,男,1987年6月13日生,漢族,住商丘市某某路1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遂平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陳某,職務: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上訴人因不服遂平縣人民法院(20__)遂民初字第9某某號判決,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撤銷(20__)遂民初字第9某某號判決。
二、依法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上訴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認為原審判決對事實認定錯誤,并錯誤理解和適用有關法律條文,上訴人對劉某啟因交通事故的死亡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原審判決認定劉某啟經翟某某介紹到侯某某承包的工地上的從事炊事員工作,這一事實認定缺乏證據支撐,與事實不符。
侯某某出具書面證明,其跟本人不認識劉某啟,也從未雇傭劉某啟在工地上做飯,侯某某將承包的工程分包給王某,劉某啟是不是王某雇傭的侯某某不知道,應由王某說明,但原審原告未舉證證明劉某啟系侯某某雇傭的事實,原審判決認定的這一事實顯然證據不足。
二、原審判決認定導致劉某啟死亡的交通事故屬于安全生產事故,上訴人將工程承包給無資質的侯某某,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于混淆事實,錯誤理解并適用有關法律條文。
1、交通事故是否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根據個案具體分析。如果對于從事運輸行業的生產經營企業,交通事故應屬于安全生產事故,因為,該行業的企業以交通運輸為生產經營內容,但本案中,上訴人和侯某某都是以建筑施工為生產經營內容的建筑行業,如在工地發生的因建筑施工導致的傷亡事故當然屬于安全生產事故,但發生在工地以外的因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死亡與建筑施工行為無任何關系,當然不能認定為安全生產事故。
2、劉某啟死亡的直接原因系交通事故,雖然交警部門證明當時劉某啟所騎電動車上攜帶有蔬菜,但是否是出去買菜,以及為誰買菜無法證實。
退一步講,即使劉某啟是為工地買菜,但其從事的是炊事員工作,并不是建筑施工人員,雇傭炊事員做飯并沒有哪部法律規范強制規定要求雇主需具備何種資質。
原審判決引用《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認定侯某某應當對劉某啟死亡的結果承擔賠償責任,上訴人承擔連帶責任,實則擴大了對法律概念的解釋,是對法律的錯誤理解和適用。
三、原審判決應當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民法典》第三十五條規定,“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二十八條規定,“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1、民法典明確了勞務關系中雇員受到傷害,雇主應根據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的過錯歸責原則。本案中,劉某啟是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承擔侵權責任的當然是交通事故中侵權人,而且,上訴人以及侯某某對于交通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過錯,也不可能預見和控制,當然不應該承擔劉某啟死亡的侵權責任了。
2、況且,導致劉某啟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并非是從事勞務活動買菜做飯導致的死亡,買菜做飯的勞務活動本身不會引起交通事故,更不會導致死亡結果出現,交通事故的發生系劉某啟和對方車輛駕駛員張某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原審判決不考慮因果關系,直接認定買菜途中的交通事故也屬于提供勞務活動,顯然是對侵權責任因果關系的錯誤評價,對法律的錯誤理解。
四、交通事故已經達成賠償協議,劉某啟死亡的侵權損失已經獲得賠償,原審判決不應當再要求他人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經駐馬店仲裁委員會調解,導致劉某啟死亡的交通事故達成賠償協議,張某賠償被上訴人128000元。賠償協議是雙方自愿協商的結果,代表雙方自愿處分自己的權益的意愿,該糾紛對于雙方而言已經按其真實意愿公平合理的解決,如再判決他人繼續承擔賠償責任,顯然違反了損失填平原則,劉某啟近親屬便獲得了重復賠償。
五、原審判決對劉某啟死亡損失的計算錯誤。
1、劉某啟系因交通事故死亡的,當時是否為工地買菜無從證實,退一步講,即使劉某啟是為工地買菜,但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該事故認定書證明,劉某啟有交通違法行為,負事故同等責任,導致其死亡的損害結果,其自身也有過錯。根據過錯相抵原則,原審判決不應按全部損失認定上訴人和侯某某的侵權責任。
2、原審判決按城鎮標準計算劉典啟死亡的損失證據不足。
原審認定劉某啟死亡的損失應按城鎮標準計算的證據是某縣某某某商貿有限公司出具的工作證明,但上訴人認為除了該證據外沒有其他證據能佐證劉某啟在商貿公司工作,認定劉某啟在商貿有限公司工作的證據不足。另外,也沒有證據證明在商貿有限公司工作期間劉某啟居住在城鎮。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在無證據證明劉某啟受雇于侯某某的情況下,錯誤計算劉某啟死亡的損失,對有關法律事實錯誤評價認定,并錯誤適用法律。請二審法院查明事實,維護上訴人合法權益。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雇傭人員受傷上訴狀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聘請乙方為保姆,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職務為保姆。
第二條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職責。做中餐和晚餐收拾房屋、打掃衛生使房屋時刻保持干凈整潔協助主人照顧照看小孩,主人交待的其他機動家務事宜。
第三條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安排。
第四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上午__________至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至__________,每周工作6天,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六條由于乙方為提供勞務方,雙方不構成勞動法律關系,所涉及到的乙方保險等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1500元人民幣,工作日包吃不包住。
第八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____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____日或數日發放。
第九條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乙方發生的一切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條乙方應盡職盡責,如果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者其他損失,甲方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主動提出終止本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月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雇傭人員受傷上訴狀 篇3
甲 方:山東X公司 乙 方: 商超負責人:ABC 身份證號:
因本公司(日照商之星酒業有限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我公司與導購員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促銷員,達成合同條款如下。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其中試用期時間為領取導購上崗證到甲方商品離開賣場轉移到名煙名酒柜組,之后轉為正式聘用。當因實際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或解除合同。
二、 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在甲方指定的山東濟南QWE購物廣場(以下簡稱QWE購物廣場)內從事導購員工作。
三、 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規定負責在QWE購物廣場從事以下幾項工作:
1) 甲方在QWE購物廣場各種商品的銷售
2) 甲方在QWE購物廣場各種商品的接貨、退貨和盤點
3) 甲方商品的衛生和商品陳列,保持場地和貨架的干凈整齊
4) 及時傳達QWE購物廣場的各種信息給甲方,如活動促銷、店慶、場內管理人員變動、競品信息等。切實做好溝通QWE購物廣場與甲方溝通的信息渠道。
5) 其他QWE購物廣場需要的工作
四、 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
1) 基本工資:試用期為每天元,正式聘用期為每天元
2) 提成:紅酒供貨價基礎上提%,洋酒供貨價基礎上提%(此提成按實際銷售部分提成,即采用實際銷售商品的供貨成本計算)
五、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接待顧客熱情、主動、耐心、禮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爭創最佳服務,維護甲方的形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顧客爭吵。
2) 乙方應遵守甲方各項制度及員工守則,執行甲方的業務工作流程。同時乙方在QWE購物廣場時應遵守QWE購物廣場的管理規定。如因乙方違反甲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違反QWE購物廣場的管理規定而造成甲方承受QWE購物廣場處罰的,此部分處罰應由乙方承擔或賠償。
3)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商品價格體系,落實甲方的銷售政策,按照甲方促銷活動規定使用贈品。如乙方盲目追求銷售提成濫用活動政策和促銷贈品,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此部分業務銷量,不予計算此部分銷售提成,并要求乙方賠償贈品。
4) 乙方應遵守甲方與QWE購物廣場的考勤管理,如有請假需事先告知甲方商場業務負責人。乙方不得無故曠工、脫崗,如乙方無故曠工、脫崗一次罰款50元。
5) 乙方應認真填寫甲方提供的“商場銷售明細記錄表”,配合甲方的統計分析工作。此“商場銷售明細記錄表”為甲方計算乙方工資和提成的重要工具。如因記錄不明確或不實造成銷售數據有誤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6) 乙方應對自身崗位負責,保管并維護好甲方商品,防止出現商品丟失、破損、染污等。同時應及時整理排列貨架。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商品丟失破損的,乙方應對甲方按照商超供貨價進行賠償。
7) 乙方不得擅離職守,如發生因乙方擅離職守而不事先告知甲方并與甲方交接工作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 合同解除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除本合同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和QWE購物廣場的管理規定,或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乙方工作積極性和業績連續3個月下降的,造成甲方不能實現銷售利潤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