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精選19篇)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
簽定時間:年月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海參苗種的銷售和海參成品的回購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給乙方海參大小為____規格的苗種___頭,每頭的單價為___元/頭,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余款甲方在乙方海參回購時應付的貨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雙方約定,海參成品在2兩以上的,甲方必須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購。
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參苗種款全部結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在______元/斤以上的價格銷售給其他客戶。
三、甲方同時承諾,為幫助乙方度過臺風季節和貝類繁殖高峰期的危險,2兩以下的海參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購,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
同時,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參苗種款全部結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銷售給其他客戶。
四、苗種、成品的規格:苗種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品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種交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種、成品驗收地點:均在嵊泗縣海一方水產有限公司內。
交、提貨方式:由乙方自行負責苗種、成品的運輸和費用,甲方給予技術服務。
六、結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貨時現金或轉帳一次性結清。
七、甲方免費負責技術服務,乙方需要邀請甲方到場服務的,甲方應當到場,產生的費用(交通、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甲方如不能按照規格提供苗種,或提供苗種的數量不足,乙方為此付出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如不能按照規范管理養殖,為此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并不解除對賒欠余款的承擔。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處理成品海參的,要承擔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嵊泗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2
合同號: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因制梁需要,買方需定制一批非定尺螺紋鋼,為約束雙方行為,雙方簽訂補充合同,本合同作為招標編號【______】招標文件鋼材______包采購合同(合同編號______)的補充合同。
1、本合同執行價格為浮動價,浮動原則按【______】招標文件的計算方法執行,在原結算價的基礎上加價120元/噸的材料非標定尺費。
2、訂貨數量及長度
3、本補充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買方______份、賣方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補充合同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補充協議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買方全稱:____________ 賣方全稱: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3
購貨單位(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產品附帶說明書或國家統一標準執行,售后方式為按國家規定質保,或雙方商定質保(需備注)3交貨方法,按下列第(3)項執行:(1)乙方送貨;(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3)甲方自提自運。
4產品的交(提)貨期限:合同簽訂后___60_____個工作日交貨。
5產品貨款的結算及驗收:交付總貨款的10%為訂金(如遇甲方無故退貨,訂金不退),余款在提貨當時付清;產品當面驗收。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2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8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9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20_______年__11__月__15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或個人):供貨單位(章):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4
產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經雙方協商,乙方購買甲方的 產品,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采購產品如下:乙方采購甲方公司生產的 ,數量為 ,單價為 元/件,總價款 元。
二、加工標準:按照客戶加工標準加工。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四、產品的風險負擔:產品毀損或滅失的風險,自貨出甲方公司庫房開始,轉移至乙方。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按此合同質量標準,以乙方驗收結果為準,如有異議,乙方應在收貨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收到貨物三日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通知的,視為驗收合格。
六、所有權保留:乙方在付清全部貨款之前,甲方保留本合同項下所有供貨產品的所有權;乙方付清全部貨款時,所有權轉移至乙方。
七、款項結算方式:
八、違約責任:甲方如逾期發貨,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乙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債權擔保:為了確保乙方付款義務的有效履行,乙方應以其自有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為抵押物設定浮動抵押(詳見附件1《動產浮動抵押合同》)。抵押物包括現有的以及在生產經營中繼續取得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經辦人: 委托經辦人:
指定聯系方式: 指定聯系方式: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5
需方(甲): 合同編號:
供方(乙): 簽訂地點: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如下,并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產品名稱、規格及單價:
名 稱規 格單位(件)單價(元/ kg)數量(kg)金額(元)
“霉必克“C型25kg/件
合計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
二、質量要求:由桂林市___有限公司生產,產品質量達到Q/WK002—20__企業標準。
三、交貨時間:合同經雙方確認,即安排發貨。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倉庫,運費由乙方負責。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產品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通過銀行電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國家有關《民法典》解決。
七、其它約定事項: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本傳真合同為雙方認可之購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供需雙方均不得涂改本合同,涂改則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代表:
單位名稱:
開戶資料:
單位地址:
郵 編:
電 話:
簽約日期:二○二 年 月 日乙方代表: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地址: 郵 編: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2.產品的技術標準,按下列第項執行:
按國家標準執行;
按部頒標準執行;
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產品的交貨單位:黃海石油公司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乙方送貨;
乙方代運;
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管道和船運結合。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中國石油公司。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貨期限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
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15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15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7
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下面是小編搜集的產品購銷熱門合同范本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
(一)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產品名稱:____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
合計(元):__________
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交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條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____%作為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全額銷售發票,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條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
1、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產品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2、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維修或更換;如屬甲方人員使用不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但甲方應承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和材料成本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修改
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后的內容與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價款日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后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
(二)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____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
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開戶:______________開戶: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
(三)
購貨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產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改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貸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供貨單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品名規格、型號、牌號、商標產地或廠家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備注執行
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
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開戶: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開戶: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
(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密切工礦產品(包括工業品生產資料和工業品生活資料,下同)購銷之間的聯系與協作,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計劃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農村社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之間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個體經營戶和農村社員、重點戶、專業戶同法人之間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應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購銷(供需)當事人,必須貫徹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方針,本著按需生產、質量第
一、適銷對路的原則,按照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簽訂和履行合同。
第四條工礦產品購銷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嚴格執行。
當事人委托其它單位代訂合同時,必須出具委托證明,明確代理權限。產品分配單或調撥通知單只是簽訂合同的依據,不能代替合同。
第五條屬于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包括計劃分配、統購統銷、計劃收購等產品)的購銷合同,按國家和國家授權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下達的計劃指標和需方提出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簽訂;如不能按計劃指標簽訂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下達計劃任務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屬于國家指導性計劃產品的購銷合同,參照國家和國家授權的主管部門下達的指標,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由供需雙方協商簽訂。
屬于自由購銷產品的購銷合同,由供需雙方協商簽訂。
第六條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一、產品的名稱(注明牌號或商標)、品種、型號、規格、等級、花色;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
三、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
四、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五、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六、接(提)貨單位或接(提)貨人;
七、交(提)貨期限;
八、驗收的方法;
九、產品的價格;
十、結算方式、開戶、帳戶名稱、帳號、結算單位;
十
一、違約責任;
十
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產品的技術標準,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而有專業(部)標準的,按專業(部)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專業(部)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為了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產品包裝按國家標準或專業(部)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專業(部)標準的,可按承運、托運雙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寫明的標準進行包裝。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符合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的協議未達成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但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予以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應采取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等)。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指標的,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屬于國家指導性計劃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屬于自由購銷合同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辦理。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的日期為準;需要報經批準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變更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四、當事人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合并、分立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關、停單位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關、停文件清理合同;遺留的有關事宜,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五、簽訂合同有筆誤需要修正的,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章產品的數量
第九條產品數量的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
對成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第十條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履行。
需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則應承擔中途退貨的責任。
不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的,應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交付的產品多于合同規定的數量,需方不同意接收的,在托收承付期內,可以拒付多交部分的貨款和運雜費。購銷雙方在同一地點(同城)的,需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購銷雙方不在同一地點(異地)的,需方應把產品接收下來,并負責保管,將詳細情況和處理意見在貨到后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XX處理。
二、交付的產品少于合同規定的數量,需方憑有關合法證明,在托收承付期內,可以拒付少交部分的貨款,并在貨到后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將詳細情況和處理意見通知。接到通知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復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需方的意見。少交的部分,應立即補交,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
第二十七條二款和
第三十五條五款的規定辦理。
三、通知需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規定的交貨數量的,應負全部或部分不能交貨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凡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包裝內的產品數量,由生產企業或封裝單位負責;需要確定負責期限的,由當事人根據不同產品的不同情況商定。
由組織裝車(船)、憑封印交接的貨物,需方在卸貨時,如車(船)封印完整,無其他異狀,但件數短缺的,屬于責任,需方憑運輸部門編制的記錄證明,可以拒付短缺部分的貨款,并在貨到后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如件數相符,但重量、尺寸等短缺,或者包裝標準的重量與實際的重量相符而包裝內數量短缺,需方可以憑本單位的驗收書面證明,在托收承付期內,拒付短缺部分的貨款,并在貨到后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則,即視為驗收無誤。
由組織裝車(船)、憑現狀(或件數)交接的貨物,需方在卸貸時,無法從外部發現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的,應由負責的部分,需方可以憑本單位的驗收書面證明和運輸部門的交接證明,在托收承付期內,可以拒付丟失、短少、損壞部分的貨款,并在貨到后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則,限視為驗收無誤。
在接到通知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復處理,否則,即按少交處理。
第十二條發貨數與實際驗收數之間的差額,不超過有關主管部門規定(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的磅差和自然減(增)量范圍的,不按多交或少交論處,雙方互不退補。超過規定范圍的磅差,按照實際交貨數量計算多交或少交的數量;超過規定范圍的自然減(增)量,按有關主管部門規定或當事人商定計算方法計算多交或少交的數量。
實際交貨數量與合同規定的交貨數量之間的尾差,不超過有關主管部門規定(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的尾差范圍的,雙方互不退補;超過范圍的,按照合同規定的數量計算多交或少交的數量。
第三章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第十三條合同要明確規定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對成套產品,在合同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者外,合同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
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
有些產品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為檢驗依據。
第十四條應對提供的產品的質量負責。交貨時,應將產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雙方商定的必要的技術資料隨同產品或運單交需方據以驗收。需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沒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技術資料,在托收承付期內有權拒付這部分產品的貨款,并應將產品妥為保管,立即向索要,應及時補送給需方。超過合同規定交貨期限補交的,即作為逾期交貨處理。
需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同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向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品種、型號、規格、花色、由生產企業或封裝單位負責;需要確定負責期限的,由當事人根據不同產品的不同情況商定。
凡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在當事人商定的期限內,該產品的質量由生產企業或封裝單位負責。
第十五條需方在向提出書面異議時,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產品的外觀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不符合同規定,屬送貨或代運的,需方應在貨到后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書面異議;需方自提的,應在提貨時或者雙方商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
二、產品內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論送貨、代運或需方自提,需方應在合同規定由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內檢驗或試驗,提出書面異議;某些產品,國家規定有檢驗或試驗期限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外商定提出異議的期限外,一般從運轉之日起六個月以內提出異議。
四、在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五、如果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六、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六條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七條當事人雙方對產品質量在檢驗或試驗中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規定,由標準化部門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執行仲裁檢驗。
第四章產品的包裝
第十八條產品包裝應符合
第七條
第二款的規定,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裝代用品的,應征得運輸部門的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運輸包裝上的標記由印刷(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產品包裝時,必須附有裝箱清單。
第十九條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需方供應的以外,應由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二十條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需方另外收取。如果需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需方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五章產品的運輸與交接
第二十一條產品一般應由實行送貨或代運。實行送貨的產品,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供需雙方協議執行。實行代運的產品,由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某些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必須由需方派人押運或者由有關主管部門簽發裝運證明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送貨、代運確有困難,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產品,經供需雙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實行自提的產品,由需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自提自運。
第二十二條需方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以便編報月度要車(船)計劃。遲于上述規定期限,供需雙方應當立即另行辦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需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做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需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一、憑封印交接的貨物:
1、由裝車(船)、需方或到站(港)運輸部門卸車(船)的貨物,封印完整而貨物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除能證明屬運輸部門責任者外,由負責;封印脫落、損壞、貨物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除能證明屬責任者外,由運輸部門負責。
2、由發站(港)運輸部門裝車(船)、需方卸車(船)的貨物,需方應會同到站(港)運輸部門拆封,如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除能證明屬或需方責任者外,由運輸部門負責。
二、憑現狀(或件數)交接的貨物。由組織裝車(船)、運輸部門按現狀(或件數)交接的貨物,如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運輸部門接收前由負責,接收后由運輸部門負責;到站(港)后在需方接收前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由運輸部門負責,接受后由需方負責。但對在交接時無法從外部發現的貨物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除能證明責任者外,由負責。
上述屬于運輸部門責任的,由需方按國家頒發的有關貨物運輸合同條例的規定向運輸部門提出書面異議,要求賠償損失。屬合作的,應按規定由需方向提出書面異議,負責處理。
第二十四條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發生錯誤,屬于需方過錯的,一切責任由需方承擔;屬于過錯的,一切責任由承擔;屬于運輸部門過錯的,由托運單位按國家頒發的有關貨物運輸合同條例的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但是不論哪一方的責任,接貨單位對運到的貨物,應當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查明處理,由此所支付的一切費用由上述責任方承擔。
第六章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二十五條合同中的產品交(提)貨期限,應寫明月份。有條件的和有季節性的產品,要規定更具體的交貨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規定交貨期限。屬于年度分配指標的訂貨,必須在本年度內商定具體的交貨期限,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跨年供貨;生產周期超過________年的大型專用設備和試制產品,可以由供需雙方商定交貨期限。不得簽訂沒有交貨期限的合同。
第二十六條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的日期為準(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規定需方自提的產品,以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提貨通知中,應給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交(提)貸期限,即視為提前或逾期交(提)貨。
第二十七條合同當事人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交(提)貨的,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提前交貨的,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貨。
二、逾期交貨的,應在發貨前與需方協商,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需方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三、逾期提貨的,需方除應當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外,并承擔逾期提貨的責任。
第七章產品的價格
第二十八條合同中產品的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執行;應由國家定價的產品而尚無定價的,其價格應報請物價主管部門批準。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由供需雙方協商定價。如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的提高或降低價格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的,可以由供需雙方協商暫定價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雙方最后商定的價格(或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價格)結算,多退少補。
外銷轉內銷的工礦產品價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供需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第八章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三十條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應當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結算方式和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當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付款)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從其規定。
大型設備訂貨的付款辦法,按照財政部、人民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開戶、帳戶名稱和帳號進行結算。需方變更開戶、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需方未按期通知或者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付款責任;如果接到通知后,仍按變更前的情況辦理結算,一切責任由承擔。
第三十二條需方拒付貨款,應當按照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拒付規定辦理,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如果需方超過承付期限,不予受理。需方無理拒付貨款經說服無效的,由實行強制扣款;由于無理拒付而增加審查時間的,應自承付期滿的次日起算,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三十三條需方對于拒付貨款的產品,必須負責接收,妥善保管,不準動用。如果發現動用,由代扣收貨款,并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有違約行為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能夠抵補損失時,不再另行支付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襝其差額部分。對方如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專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具體比例可由供需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商定。
根據國家指令性計劃簽訂的購銷合同,由于將產品自銷而不按合同規定交貨的,除按違約及有關規定處理外,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其自銷多得的收入,上繳中央財政。
二、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三、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應當負責賠償。
四、自提產品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交貨的,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五、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六、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承擔。
七、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八、未經需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九、在專用線自裝的產品,因裝載技術不善造成產品滅失、質量下降、包裝損壞或者其它質量事故的,應當由承擔責任。
十、用罐車發運貨物,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致使需方無法卸貨的,由此造成的卸車等存費及運輸罰款,應當由償付。
第三十六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退貨,應向償付違約金。產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專用產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具體比例可由供需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商定。
二、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予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三、自提產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四、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五、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六、承擔由于需方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實際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保管的產品因需方保養不善而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由于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的過錯,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先由合同違約方按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向對方償付違約金、賠償金,再由應當負責的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負責處理。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部門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按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中國人民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第四十條違約金、賠償金的支付,沒有實行利改稅的企業應分別在企業基金、利潤留成或盈虧包干分成中支付;實行利改稅的企業,應在繳納所得稅后國家核定的企業留利中支付。以上支付的各項金額均不得計入成本(費用)和營業外支出,不得擠占應當上交財政的收入。行政事業單位一律在單位的預算包干的節余經費和預算外資金中支付,不得擠入經費預算報銷。依法對個人的罰款,一律不得用公款報銷。
違約金和賠償金收入,應用于彌補未能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一條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條例所指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者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寄送達的,以郵局掛號回執注明的收件日期為準。
第四十三條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的有關規定與本條例有抵觸者,均按本條例執行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8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買賣
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就汽車配件產品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價格和質量
1.產品名稱、品種、規格、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附產品購銷清單(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后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 ]按國家標準執行、[ ]按行業標準執行、[ ]按生產企業標準執行。
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如約定不明確,按能夠實現合同目的和產品用途的標準執行。
3.質量保質期為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
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 。產品的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品牌
銷方所供產品的商標為:[ ]整車廠配套商標、[ ]生產廠自主商標。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
銷方保證所供產品不構成對任何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的侵犯;購方保證所購產品不用于任何侵犯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的用途。違者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侵權責任。
第四條 產品包裝標準及其處置
1.銷方所供產品的包裝為[ ]木箱、[ ]紙箱、[ ]裸件、[ ]按國家規定。包裝應安全可靠、標識明確。[ ]內附裝箱單。
2.銷方因產品包裝不妥或者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雙方約定,應當承擔因包裝不妥或者不符合國家規定或雙方約定所造成產品的違法、違約、毀損、滅失等責任。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產品的交付和風險
1.交貨方法:[ ]銷方送貨、[ ]銷方代運、[ ]購方自提自運、[ ]購方指定的第三方代提。
2.運輸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
3.運費負擔[ ]購方承擔、[ ]銷方承擔、[ ]其他__________ 。運費負擔約定不明的由購方負擔。
4.到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產品的風險責任未經特別約定,自交付時轉移。產品保險由風險承擔方辦理并承擔費用。
6.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產品的交(提)貨時間、期限
產品交(提)貨時間:
[ ]雙方約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為產品的交(提)貨時間。
[ ]銷方委托送貨或者代運的產品以承運人簽發運單的日期為實際交貨日期。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產品價格和費用支付方式
1.產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
2.其他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 。
3.支付方式:[ ]款到發貨、[ ]現款現貨、[ ]分期付款、[ ]________付款;以[ ]現金、[ ]支票、[ ]貸記憑證、[ ]信用卡、[ ]其他_______支付。
4.支付日期:第一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額_________元;
第二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額_________元;
第三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額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元。
第八條 產品驗收方法
1.產品自購方簽收之日起_______日內為購方對該批產品的驗收時間。
2.在驗收時間內購方如發現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規格、外觀等可以觀測的質量狀況不符合約定,應該妥善保管產品,并在驗收期間內向銷方書面提出異議。購方有權拒付不合約定的產品的貨款。購方未在驗收時間內向銷方書面提出異議,視為產品驗收符合約定。
3.由于購方的保管原因造成有異議的產品損失、損失擴大、質量下降的,購方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銷方在接到購方書面異議之日起_______日內未進行處理的,視為默認購方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鑒于產品的特點和交易習慣雙方不采用以上產品驗收方法。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購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或費用的:
[ ]每日應按拖欠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 ]向銷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購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者退貨,購方應按所涉及的產品價款的_______%向銷方支付違約金。
3.因購方原因銷方不能按約定交貨或者推遲交貨的,購方應按合同價款每日支付銷方萬分之_______違約金并承擔銷方的實際損失。銷方不能按約定交貨或者推遲交貨的,應按合同價款每日支付購方萬分之________違約金。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9
需方:
供方:
一、質量要求
二、技術標準:國標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產品質保期為年。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汽運,承擔運費
六、標的物所有權自付清全款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八、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出廠合格證驗收
九、隨機備品、配件及工具數量:按隨機裝箱單供應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十三、違約責任:按《民法典》相關規定執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十五、本合同自起生效。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0
甲方(需方):
聯系電話:
乙方(供方):
聯系電話:
丙方(安裝):
聯系電話: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及義務,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物品:
二、物品質量要求及乙、丙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須是全新、表面無劃傷、無碰撞。
3、因物品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廣州市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質量鑒定;物品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4、丙方對甲方所購貨物根據上表提供免費保修和保養服務,具體包括:整機保修_____年,保修期內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丙方負責包修、包換,并承擔修理、調換的實際費用。
三、交貨及驗收:
1、交貨時間:具體送貨安裝時間由甲方提前內組織貨源及安裝人員到位。
2、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
3、丙方應將所供物品的用戶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等交付給甲方。
4、驗收時間:于每批貨物送達安裝天內,甲方必須進行驗收,否則視同驗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即付捌萬元預付款給乙方(此筆款項于最后一批貨物中沖減),不得作其它用途。
2、丙方每批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甲方結付此批貨款給乙方。額外安裝材料費于驗收合格天內,由甲方支付給丙方。
3、丙方接甲方傳真通知送貨、安裝后,即由丙方先代甲方結付該批貨物貨款給乙方;在乙方收到甲方該批貨物款項后再轉回給丙方。
4、最終結算金額按實裝實結方式,但總金額不得少于合同總金額的90%。
五、違約責任及附加條款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交付貨物時,必須向甲方償付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
2、甲方在沒有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時,則甲方必須向乙方償付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
3、丙方在沒有正當理由逾期交付物品時,由每逾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
4、如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則甲方每逾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5‰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六、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簽訂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或起訴任選一種)。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各方蓋章后生效,均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1
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適用車型牌號商標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后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并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于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2
供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
需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一、產品名稱、型號、商標、廠家、單位、數量、金額、供貨時間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鍋爐按有關標準進行驗收。
2.鍋爐主機質保期為1年,鍋爐輔助設備質保期為半年。
3.在質保期內對設備進行免費維修
三、交貨地點、方式:交貨地點為供方公司。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承擔:供方負責將所有設備運送到甲方公司工地,運費由供方承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無。
六、包裝標準:有些輔助設備有包裝的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出廠發貨清單、清點,如有異議7天內告知供方。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鍋爐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先預付定金30%,收到定金后25天內交貨。待鍋爐提貨時款到發貨,并開具增值稅發票。
九、如需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鍋爐合同簽訂后,甲方和供方必須按照民法典的相關條款執行,如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則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相關賠償。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本著有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但保留使用法律手段。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1.供方提供給甲方鍋爐基礎圖及技術指導,供方負責鍋爐土基及鍋爐房平面圖。按供方施工圖進行施工。
2.甲方提供給供方在安裝當中水、電、氣通進鍋爐房內以便安裝,有相關人員配合。
3.供方提供鍋爐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書,安裝使用說明書、辦理鍋爐安裝相關審批領證手續及相關技術資料等。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3
購 方: 供 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民法典》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明細:
1、為購方定做下列產品: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GB4100-20陶瓷磚附錄 A 執行。所供產品與購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后,在 5 天內發第一批貨到工地,以后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后提前 2 天通知,以便在接到購方通知后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負責送到 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 負責卸貨,購方指定 __為收貨人,聯系電話: _。收貨人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并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作為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4100-20附錄 標準進行驗收;參照雙方協定的樣品。
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3%執行,超過3%的部分由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于天然礦物質,燒制過程復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購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購方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妥為保管,電話通知,并在三天內向提出書面異議。
2、對購方的異議,經第三方鑒定確認該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由負責調換,鑒定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等相關費用由負責。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送完貨并簽收后付總貨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后付到貨款的90%,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年后余款付清。
九、質保期:
1、本合同產品的質保期為________年,自工程驗收之日起計算;
2、質保期內發生的非本合同產品的質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承擔責任。
十、違約責任:
1、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供貨,嚴重影響到購方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后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10%的違約金。
2、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如達不到樣品標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負責。 十
一、退貨補貨:
1、如本項目完工余貨由供貨方自行拉回,如數量不夠則由供貨方自行補足,貨款據實結算。 十
二、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
三、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四、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__二___份,購方與各執_ 一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購方名稱(章): 開 戶 行: 委托代理人: 賬 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 話: XX名稱(章): 開 戶 行: 委托代理人: 賬 號:年____月____日 電 話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4
甲方(進貨方):_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誠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經充分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供貨價格
雙方協商按乙方提供的產品供貨價格表供貨。根據市場需求和產品價格的波動,乙方應及時將最新的供貨價格表提供給甲方,并按最新的供貨價格表供貨。
二、供貨時間
為確保乙方及時向甲方供貨,甲方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所需要產品的規格、型號及數量。
三、貨款結算
甲方應在乙方發貨前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四、交付和驗收
1、甲方支付過貨款后乙方應及時將產品運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點,甲方或最終用戶應接收產品。如乙方將產品運至交貨地址,但甲方或最終用戶拒收產品,則自乙方將產品運至交貨地址之日即視為產品交付。甲方或最終用戶(包括甲方或最終用戶的工作人員)填寫收貨確認單,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單據上予以簽字或蓋章,即視為產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應在貨物交付后3日內對產品進行驗收或委托最終用戶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甲方或最終用戶在收到產品三日內未對產品驗收,則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運輸費用
一次性提貨不足50件,運費由甲方承擔,一次性提貨50件以上,運費由乙方承擔。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內亂、政府行為、原廠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導致協議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構成對本協議的違約,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視實際情況討論協商。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簽或重簽。
八、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出現矛盾,應本著友好協商態度協商解決。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5
(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為乙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鑒于醫療機構為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采購,并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詳見投標報價表)。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⑴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投標報價表;
⑵藥品需求一覽表;
⑶通用合同條款及前附表;
⑷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醫療機構提供藥品和伴隨服務,并修補缺陷。
4、合同所涉及的藥品詳見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______年。合同期內,如遇國家規定或新的文件決議,按國家規定和新的文件決議執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藥品、醫療器械(耗材)集中招標監督管理委員會、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管理委員會,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6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____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7
海參產品購銷協議書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海參苗種的銷售和海參成品的回購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給乙方海參大小為____規格的苗種___頭,每頭的單價為___元/頭,合計人民幣(大寫)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余款甲方在乙方海參回購時應付的貨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雙方約定,海參成品在2兩以上的,甲方必須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購。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參苗種款全部結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在______元/斤以上的價格銷售給其他客戶。
三、甲方同時承諾,為幫助乙方度過臺風季節和貝類繁殖高峰期的危險,2兩以下的海參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購,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同時,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參苗種款全部結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銷售給其他客戶。
四、苗種、成品的規格:
苗種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種交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種、成品驗收地點:均在嵊泗縣海一方水產有限公司內。
交、提貨方式:由乙方自行負責苗種、成品的運輸和費用,甲方給予技術服務。
六、結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貨時現金或轉帳一次性結清。
七、甲方免費負責技術服務,乙方需要邀請甲方到場服務的,甲方應當到場,產生的費用(交通、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能按照規格提供苗種,或提供苗種的數量不足,乙方為此付出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如不能按照規范管理養殖,為此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并不解除對賒欠余款的承擔。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處理成品海參的,要承擔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嵊泗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8
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下列事項簽訂補充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作為對買賣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一、對合同第條的修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對合同第條的補充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之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合同及協議中約定的為準。協議內容如與合同內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四、本協議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一份。
買方: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嵊泗海參產品購銷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署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下稱“原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作如下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一、在原合同第二條基礎上補充“質保期自設備交付調試合格投入使用起計算”。
二、原合同第十條變更為“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付預付款30﹪,發貨前付50﹪,設備安裝調試結束運轉正常10個工作日內付10﹪,余款10﹪設備調試合格投入使用一年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三、在原合同第十三條基礎上補充“在質量三包期內,甲方對乙方提出的設備質量異議,甲方應及時派工作人員對該設備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對方質保金中予以扣除”。
四、補充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是原合同的補充和變更,與原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