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雇主與海員雇傭協議(精選3篇)
海外雇主與海員雇傭協議 篇1
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外派海員 (海員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雇傭乙方到其所屬的 輪擔任 (職務)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聘用期限為 個月,根據航行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個月不超過14個月。聘用期滿,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長本合同至該航次結束。延長期內乙方基本工資增長 %。
二、工資及支付
乙方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加班費(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從乙方離開中國之日起),從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國之日止按月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具體標準根據職務見附件1。
乙方工資分家匯和在船領取兩種支付方式,家匯薪為 美元/月,其余工資在船領取,領取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完全保障乙方獲得租船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給予的利益。
三、工作時間及加班費
乙方通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星期六、星期日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時為正常工作時間,超過56小時之外的工作為額外加班。但通常情況下,每24小時內乙方應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如確因工作原因不能保證,該情況每七末內只能出現一次。
乙方如系持證高級海員則只有固定加班費,如系普通海員,除固定加班費外,額外加班時間應按小時支付費用。固定加班費及額外加班費標準職務見附件1。
中國國內法定節日,乙方的工資按雙倍日基薪計算。
四、伙食費
乙方伙食費標準為每天不低于4.5美元,具體的食物和物品供應依據甲方規定。
五、勞保用品
甲方按附件2的標準,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勞保用品。
六、醫療及病假工資
乙方在合同期內受傷或生病,甲方負責承擔住院、治療、食宿等一切費用,并發給基本工資。如經一年的治療后乙方仍不能康復,甲方可按照保賠協議的規定,一次性支付乙方費用的免責。
七、傷亡保賠
甲方按不低于“香港雇員賠償條例”(香港法規282章)的規定標準,向有聲譽的船東互保協會投保乙方自離開中國國境起至返回中國國境止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疾病)險,并負責事后追償。甲方保證將所有賠償如數交付派出乙方的代理公司,并由代理公司全數交還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
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甲方除按上述保賠標準賠償外,還須付清乙方所有應得收入、返還遺物、妥善安置骨灰并支付喪葬費。
八、航行區域
乙方服務的船舶應在 航區航行,如需要改變航區,應事先與乙方代理公司及乙方商量。
如甲方的船舶需駛往戰爭或類似于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甲方須與乙方協商一致,并對乙方的基薪和本合同第七條款中的所有保險和賠償加倍。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負責將乙方轉船或安排回國。
“戰爭或類似于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的界定以本合同第七款的船東互保協會的最新規定為準。
九、登船及遣返費用
甲方負責乙方因登船產生的費用,但乙方在船發生棄船、漏船事件時,需自行負擔上船的費用。
甲方負擔乙方下述情況的遣返費用:合同到期;因病或因傷提前結束合同;因雇主原因結束雇傭合同;船舶滅失、擱淺或賣船;船舶被扣超過14天;船程中配偶、子女或父母生命垂危或死亡。但甲方不負擔下述情況的遣返費用:乙方要求提前結束合同;乙方漏船、棄船;乙方因違約行為、違法行為以及任何不當行為而遭遣返。
十、規章制度的遵循
乙方應誠實、守信,恪盡職守,服從船長或上級的合理指令,并遵守以下規定: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能保存任何兇器或槍支彈藥;不得有任何不文明或不健康的行為,如吸毒、打架、酗酒、吵架等;遵守雇主為船舶正常航行而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安全制度。
十一、合同終止及解雇費
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甲方因船舶滅失、擱淺、賣船等不可抗力作用,可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但需支付乙方解雇費用,費用標準為:乙方在船工作不足6個月,發給2個月的工資;超過6個月,發給1個月的工資。如不可抗力作用導致乙方物品損害或滅失,甲方應予以賠償,但數額不超過 美元。
乙方違法或有 等嚴重或實質性違約行為時,甲方可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需支付解雇費。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的代理公司有權代表乙方及家屬出面協調。如果協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照該中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正式文本及附錄一式兩份,各用中文和英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共同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雙方規定的一切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后結束。
[以下無正文,為協議簽署頁]
雇主授權簽字 海員簽字
(公司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海外雇主與海員雇傭協議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殘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作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時考慮到乙方身體殘缺,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一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天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二條乙方在協議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條因乙方身體原因,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其身體不應從事的崗位,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三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一條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協議
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三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協議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七、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三條本協議期到期,勞動協議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八、其它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外雇主與海員雇傭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勞動用工簽訂本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保安服務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對雙方確定的目標、區域實施安全保衛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防止侵害甲方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發生,維護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2、乙方保安員的具體值勤崗位、職責范圍和勤務安排,由甲乙雙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協商確定。
二、聘用保安員的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施工工地保安工作。
2、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 名。
3、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工作期間乙方實行無休假工作制度,直至聘用期限屆滿。
5、服務地點:
三、服務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保安服務費每人每天 元, 人每天合計 元,每個月合計(大寫:人民幣 )。
2、保安服務費自協議生效期實行預付制。甲方應于每月一日和十五日支付上半月服務費。
四、安全責任
1、鑒于乙方從事工作所在地工作環境和工作性質,甲方應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避免發生工傷及其他人身傷害事件和經濟損失,如發生相關情況,甲方應當無條件給予相應的治療和有關賠償。
2、遇有特殊情況,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保安服務內容范圍之外工作的,由此造成人員傷亡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2、甲方免費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保安員的住宿。
3、甲方應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
4、乙方應自覺服從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的各項活動;維護甲方正常生產秩序,保護企業的財產和利益的安全。
5、保安員在值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值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爭議時,由甲方主管部門負責處理或移交當地公安機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保安服務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義務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甲方應研究解決。甲方未采取措施而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有權不承擔甲方提出的法律法規不允許和保安服務內容以外的職責任務。
3、節假日期間乙方保安員有權享受應有的福利待遇。
4、乙方保安員禁止在施工現場酗酒滋事,產生后果有個人承擔。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變更本協議。
2、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違約方面承擔部分責任或全部免責。
3、本協議期限屆滿即終止,一方要求續訂,應在本協議期滿前半個月內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數為所聘保安員總數 人半個月的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
2、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五天,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在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另行協商,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修訂、補充。
2、乙方保安員離開工地休假需提前向甲方報告,除正常休假外,須得到甲方主管領導批準,乙方保安員不得擅自外出探親。
3、乙方保安員在甲方服務現場24小時駐勤。
4、乙方工作期滿本協議即為終結,如需聘用雙方應從新訂立協議。
5、本協議由當事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保安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