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二手機動車維修合同(精選3篇)
杭州市二手機動車維修合同 篇1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杭州市機動車維修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機動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托修車輛基本信息: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顏色
發動機號
VIN代碼/車架號
上牌照日期
行駛里程
二、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杭州市汽車維修行業車輛維修預檢交接單》、《杭州市汽車維修行業車輛維修委托書》;若是事故車輛,須填寫《杭州市汽車維修行業事故車輛修理(拖車、拆檢、委托定損、修復)委托書》。
三、維修配件材料:
乙方使用的維修配件應當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并粘貼配件經銷質保憑證;若甲方自備配件的,乙方應當查驗配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和配件經銷質保憑證。
車輛維修需更換的配件由承修方提供
原廠配件□、副廠配件□、修復配件□
車輛維修需更換的配件由托修方提供
原廠配件□、副廠配件□、修復配件□
承、托修雙方混合提供配件應另附清單說明
四、維修預算金額(概算費用)
1、工時定額和結算收費執行標準:
經向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后的機動車生產廠家公布的標準□ 《浙江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 經向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后的企業自行制定的標準□
工時單價 元。
2、維修預算費用: 元,其中:工時費 元;材料費 元。
五、接車、交車日期:
接車日期
年 月 日
接車地點
交車日期
年 月 日
交車地點
六、驗收方式及驗收標準:
驗收方式
托修方當場驗收并簽字確認□
驗收標準
經竣工檢驗符合: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原廠標準□
七、質量保證期:
質量保證期
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 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 公里或者 日
國家標準: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八、結算方式:
人民幣現金結算□ 轉帳支票結算□ 其他方式□
九、其他約定:
維修過程中追加維修項目
追加維修工時費和材料費
延長維修期限(天)
客戶確認簽字
十、承、托修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1.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承、托修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承、托修雙方簽章后生效。
托修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簽字):
電話:
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修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簽字):
電話:
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二手機動車維修合同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為*有限公司在職機械維修人員,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提供為甲方所屬設備進行維修和定期保養服務。就此事宜,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服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000年 00月00日起
至甲方不再需要所屬設備維修工作時止。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設備出現故障或需要定期保養,甲方負責通知乙方及時到達現場,并提供必要的設備、人員支持和所需備品備件。
2、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需要,對所需備品備件計劃審核、采購、保管和領用實行專業歸口管理。
3、根據需要,為乙方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
4、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工作。
5、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維修服務費,標準為4000元(稅后)/月,具體費用支付額度根據乙方完成任務情況,由倉儲管理部提出考核意見,會知生產加工部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兌現。
6、甲方為乙方購買一份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
第三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全面負責甲方所屬設備的日常維修和定期保養工作。
2、甲方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保證在接到通知后兩小時之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3、根據行業規定,定期、按工作標準對甲方所屬設備進行保養。遇有法定節假日,應在休假前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節假日期間設備使用安全。
4、為甲方提供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計劃方案,并負責對司機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知識的培訓和技術指導。
5、定期提出備品備件的采購計劃。
6、每月第二周星期一,乙方應配合甲方對設備進行專項檢查,對日常維護保養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7、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服從管理和安排。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乙方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制度規定,嚴格遵守行業規范,恪守職業道德。
9、愛護公共財產和設施,如因乙方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 其它相關約定 乙方因違反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發生事故或過失給他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或被有關部門審查或處罰的,均由乙方本人承擔,甲方不負連帶責任和賠償責任。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無故拖欠維修服務費用;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無故完不成工作任務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三次未能按約定時限到場或未按要求履行服務協議的;
4、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嚴重失職,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及損壞設備、機具、浪費原材料、能源等,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后果的;
5、違反國家、北京市法律法規和企業相關規定等其他情形的。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甲方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因乙方年齡、身體或其它原因影響協議繼續履行時,本協議終止。
第七條 補充規定
1、設備出現故障或需要定期保養,倉儲管理部負責通知乙方和生產加工部調度室,說明故障原因和情況。
2、乙方接到報修通知,未按時限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每有一次扣減服務費200元;遇有緊急情況,乙方不能按時達到現場的,甲方有權安排其他維修人員進行現場搶修,維修費用從服務費中相應扣除。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人力資源部、生產加工部、倉儲管理部、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杭州市二手機動車維修合同 篇3
甲方:新鄉市正隆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和 《## 工程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竣工交付驗收后,施工單位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進行由于施工引起的工程保修,現甲、乙雙方就相關工程保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1.0保修范圍及期限
1.1保修范圍
1.1.1由于施工質量和材料質量原因引起的房屋保修;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維修保養。
1.1.2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質量問題不屬于乙方保修范圍。
1.1.3由于業主在裝修過程中,對原結構及管線進行改動引起的質量問題,如:拆墻;管道改裝移位;門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載;屋面打洞安裝其他物體;樓地面打洞;外墻鑿洞開槽;改變電源線路、管道、電氣設備以及使用不當等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于乙方保修范圍。
1.2保修期限
1.2.1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2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為2年。
1.2.3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1.2.4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面和門窗的防滲漏,為5年。
1.2.5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為2年。
1.2.6以上項目的保修期限同《## 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保修年限應一致。如保修的起始時間上有差異,以《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保修年限為準。
1.2.7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按《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集中交付業主之日起計算。
1.3 維修后的保修期
1.3.1維修后的保修期不影響“1.2保修期限”,即維修后的保修期,在時間延續上不超過“1.2保修期限”規定的,按“1.2保修期限”執行。
2.0 工程保修期內各方聯系人員(乙方在保修期內安排專人負責房屋保修事宜)
2.1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2.2 乙方常駐現場維修聯系人
土建維修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水電維修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2.4 乙方上述聯系人一旦發生變更,應在1日內通知甲方。
3.0 保修責任約定條款
3.1 業主報修的房屋質量問題,以戶為單位,給予乙方一次整改維修的機會。完工期限以甲方業主約定時間為準(甲方在施工前注明完工時間),乙方維修一次后,只要該戶任何一個維修項,發生一次同部位、同性質質量問題的返修,或超出甲方同業主約定完工時間。乙方即退出該戶的保修,該戶此后的保修由甲方另行聘請第三方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將直接從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2 因乙方工程質量原因或維修不及時導致住戶提出索賠要求,原則上由乙方與業主協商、談判解決,若因乙方原因不按約定期限與業主協商一致,則視為乙方自動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談判,甲方擁有決定權,談判結果經甲方代表和業主簽字后即生效、乙方應予以無條件承認。發生索賠的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現金,不得從保修金中提取。若乙方拒絕賠償,甲方有權從保修金中扣除賠償費外,并從保修金中提取本次索賠費用的25%作為違約金,作為甲方處理投訴的管理費及名譽補償費。
3.3 在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維修,收到維修通知后因乙方原因不到現場維修,乙 方除承擔維修本身的所有費用外,另須按本次維修費用的10%補償給業主,按本次維修費用的15%支付甲方維修管理費。
3.4 急修項目:滲水、漏水、給排水、供暖、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如上水管、供暖管道爆裂;設計有水房間的墻、地面滲漏;門窗滲漏;屋面漏水;漏、斷電;空調、熱水爐等)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情況,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6小時內完成應急維修,全面完成維修時間由甲、乙雙方視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3.5 對于急修項目的應急處理(如上水管、供暖管道爆裂;設計有水房間的墻、地面滲漏;門窗滲漏;屋面漏水、漏、斷電等),甲方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協調處理;甲方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應急搶修,搶修項目如屬原房屋施工質量問題,搶修費用及相關損失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6 一般保修項目:甲方以電子郵件或當面遞交、簽發的方式通知乙方簽收《維修整改通知》,乙方應在12小時內給予回復并趕到現場組織維修。送達時間以乙方收到電子郵件或簽收文件時間為準。
3.7 急修和一般保修項目,無論乙方有什么原因,未按約定時間派人到現場落實維修事宜,則視為乙方默認施工質量問題屬實。甲方有權委派第三方維修單位維修,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費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8 短時間(1日)內不能判定責任歸屬的維修項目,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先行組織維修,不得推諉。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委托第三方維修單位修繕,相關損失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在保修金中扣除;
3.9 短時間(1日)內未判定責任歸屬的維修項目,經甲、乙雙方最終確認,若非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則甲方給予乙方辦理工程簽證,按實結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10 維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業主提出的'直接損失。
3.11 乙方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的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3.12 責任確屬乙方的,一旦維修條件具備,乙方應立即維修,不得以種種理由推脫。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托其它專業施工單位修繕,且因此發生的連帶損失等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3.13 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會同乙方人員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如存在施工質量問題,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無條件進行維修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對其進行檢查、驗收,并簽字認可。經整改的項目或部位,其保修內容、保修期按本協議“1. 0保修范圍及期限”執行。
4.保修期間,因乙方保修質量及服務不能滿足本協議要求,由甲方另行聘請第三方維
修單位維修工程,其決算以《河南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為基礎上浮25%,另行約定單項維修單價(如:墻地面裂縫空鼓**元/m2等),商定后補簽補充協議。
5.維修項目的質量驗收,以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原設計要求為準。
6.對于責任歸屬有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委托鑒定,明確責任歸屬,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7. 保修金管理及返還方式
乙方結算及申請支付保修金時間必須在質保期滿后申請。乙方配合甲方對相應工程進行復檢無質量問題后,甲方方可支付。
8. 安全管理
8.1 工程竣工驗收前3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總體《工程保修施工組織設計》。
8.2 自工程保修期開始起,乙方接到維修通知后,確定維修方案的同時,乙方應提交《維修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維修。
8.3 施工過程中,一旦甲方發現乙方未按《維修施工安全措施》執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甲方有權責令即時停工整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8.4 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24小時內未采取相應整改措施,甲方有權對乙方罰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8.5 乙方必須做好維修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導致乙方人員、甲方人員及第三方收到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6 業主進行維修作業時,如涉及影響業主裝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甲方及業主商定,否則,造成業主損失等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8.7 工作中應遵守政府部門、物業公司有關衛生、噪音、交通、綠化等規定,如有違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9.以上未盡事宜,以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工程施工合同》為準或協商解決。
10.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負責人: 負責人:
簽定日期:簽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