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審查 | 借款合同審查(通用3篇)
合同審查 | 借款合同審查 篇1
合同審查 | 借款合同審查
風險點一 借款主體是否清晰確定、合法存在
風險等級:核心
1.借款方主體不存在,偽造公章、簽名
2.借款方為特種行業的其經營缺 乏有相應的行業資質許可,存在償還主體被吊銷等風險;
3.借款方為自然人的,無身份證信息,無手印
風險點二 借款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
是否存在影響合同效力的情形
風險等級:核心
借款行為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的可能導致合同無效
風險點三 借款目的是否合法,非法目的的借款不受法律保護
風險等級:核心
1.借款用于賭博、吸毒、販毒等非法活動的無效
2.金融類貸款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風險點四 借款金額是否準確明確無誤
風險等級:核心
1.借款金額文字性錯誤:無大寫、大小寫不一致
2.借款金額與實際出借金額不一致
3.在借出時直接扣除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風險點五 借款利息是否清晰合法
風險等級:核心
1.無利息約定
2.年化利率超過24%,違反規定
3.違反規定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
4.無逾期利息約定
5.無遲延履行判決利息約定
風險點六 還款約定是否清晰
風險等級:核心
1.借款期限不清
2.本金、利息歸還順序不清
風險點七 在大額借款情況下,是否存在有效的借款使用監督措施
風險等級:次級
1.資金托管方責任不清
2.借款一次性發放,無使用監督
3.無賬戶資金共管措施或約定不明
風險點八 是否存在有效擔保
風險等級:核心
1.保證人身份存在禁止提供擔保的情形
2.保證人身份與簽字未經核實
3.主合同變更,保證人責任范圍、期限是否隨之變化不清晰
4.提供抵押的抵押物不存在,或不登記,或存在抵押、查封、凍結等權利瑕疵
風險點九 稅費承擔是否清晰
風險等級:次級
1.單位向員工借款給予利息的應代扣代繳營業稅、個人所得稅
2.如公司借款不能取得合法有效 憑證的,相應增加的財務費用的承擔
風險點十 是否需要辦理公證
風險等級:常規
公證文書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免于訴訟拖沓
風險點十一 出借方是否有提前要求還款權
風險等級:常規
借款方發生違反約定時,提前收回貸款的權利
風險點十二 違約責任是否明確
風險等級:常規
是否有還款逾期、利息支付逾期的罰息計算方式
風險點十三 是否有必要的附件
風險等級:常規
1.對于有擔保的借款,應當有獨立的擔保合同,且擔保合同中的關鍵信息與主合同保持一致
2.對于借款方的主體資質/身份 證件應當復印留存
風險點十四 是否聯系及送達條款,以及聯系人變更和地址變更條款
風險等級:常規
有明確的送達地址和聯系人信息,以及通知送達方式。
風險點十五 是否有管轄條款
風險等級:常規
符合交易實際的管轄條款
合同審查 | 借款合同審查 篇2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
第二條 甲方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對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 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于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一)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
(三)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 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 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于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章):_________ 質權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合同審查 | 借款合同審查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郵編: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匯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