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房產委托售賣協議書(精選3篇)
合資房產委托售賣協議書 篇1
本合約訂于 年 月 日
合約之第一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合約之第二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合約之第三方:(以下簡稱丙方)
注冊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就共同委托丙方作為獨家中介方,向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中介服務自愿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出售及購入位于 號房的 商品房 壹套(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地產權證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面積】為準)為 ㎡,結構為 ,甲方持有【房地產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號碼為: 該房屋產權屬 所有。
二、乙方對該房屋作出充分了解,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自愿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三.房屋售價: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總售價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清;
(2)定金余款:人民幣 須于 或之前付清;
(3)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須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4)樓價余款:人民幣 須于新房屋產權證出證當日付清。
(5)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2、( )按揭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給甲方;
(2)定金余款/部分首期樓款人民幣 ,須于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
(3)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后 個工作日內備齊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且協助乙方申請銀行按揭。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日內提供齊全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支付貸款所需費用,同時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機構辦理交易過戶及按揭手續,并注明向銀行申請 元貸款,年限 年的銀行按揭貸款(以銀行批準的結果為準)。
(4)首期樓款(不含定金): 元整(¥ )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5)樓價余款: 元(¥ )須于買賣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貸款銀行直接撥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
(6)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3、( )注銷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1. 【定金】【部分定金】: 元整(¥ ),乙方在簽署本合約同時交付甲方
2. 定金余額: 元整(¥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3. 首期樓款(不含定金): 元整(¥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4. 房價余款: 元整(¥ ),乙方應在新房屋產權證出證當日支付給甲方。
詳細約定如下:
(一)甲方自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內自行向抵押銀行申請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2)甲方同意由銀行接受還貸申請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還清銀行貸款,甲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的一切手續和 費用,并須在出具還清貸款證明等資料后 日內到房管部門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3)首期樓款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4)乙方應在本次交易過戶完成、領取新房屋產權證當日將房價余款付給甲方,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需于簽署本合約后 個工作日內提供齊全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書所需的全部資料,并與丙方至公證處辦理該房屋的公證授權委托手續。由丙方全權代辦提前還貸、取回房屋產權證原件、繳納相關稅費及交易過戶等相關手續,直至該事項辦理完成為止。甲方承諾放棄親自使處理該物業產權及不得另行出售該物業或不出售該物業。同時甲方須承擔辦理公證委托、提前還貸及撤銷抵押所產生的一切手續費用。
2)乙方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到銀行提前還貸之日起 工作日內,將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轉入該房屋貸款賬戶內,銀行到賬后即視為甲方已收取相應房款,并當即出具相對應數額之收款收據予乙方。
3)乙方應在本次交易過戶完成、領取新房屋產權證當日將房價余款付給甲方,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4)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4.( )撤銷抵押后按揭付款
申請貸款種類:□個人住房貸款 □商業貸款 □公積金貸款 □單純抵押貸款
、薄径ń稹俊静糠侄ń稹浚 元整(¥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同時交付給甲方。
、捕ń鹩囝~: 元整(¥ ),買方須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
、臣追綉谑盏蕉ń鸷 個工作日內備齊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且協助乙方申請銀行按揭。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日內提供齊全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支付貸款所需費用,同時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機構辦理交易過戶及按揭手續,并注明向銀行申請 元貸款年限 年的銀行按揭貸款(以銀行批準的結果為準)。
、词灼跇强(不含定金): 元整(¥ )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⒌乙方按歸類上述方式的足額按期付給甲方款項(定金及定金余額除外)后,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轉給甲方:
(一)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內自行向抵押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同意由銀行接受還貸申請之日起申請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還清銀行貸款,甲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的一切手續和費用,并須在抵押銀行出具還清貸款證明等材料后 日內到房管部門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經銀行審批同意放貸,乙方與銀行簽訂《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后,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將首期樓款付給甲方;
3)房價余款(即申請貸款額):人民幣 元整(¥ ),于辦理交易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需與丙方至公證處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手續,由丙方全權代辦提前還貸及取回房屋產權證原件、繳納相關稅費及交易過戶等相關手續,直至該事項辦理完成為止。甲方承諾放棄親自行使處分該物業產權及不得另行出售該物業。同時甲方須承擔辦理公證委托、提前還貸及注銷抵押所產生的一切手續費用。
2)乙方在收到丙方書面通知到銀行提前還貸之日起的 工作日內,將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轉入甲方貸款賬戶內,銀行到賬后即視為甲方已收取相應房款,并當即出具相對應數額之收款收據予乙方。
3)房價余款(即申請貸款額): 元整(¥ )于辦理交易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由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4)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交易費用支付方式: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丙方預付辦理委托事項所需費用 元整(¥ ),乙方向丙方預付辦理委托事項所需費用 元整(¥ ),待業務完結后,丙方按支出憑據向【甲】【乙】方報銷;如實際發生費用與預付金額不符的,按多還少補方式處理。
四、甲乙雙方稅費支付方式及期限:
(如遇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稅費,無論何種情況,甲乙雙方應按其新規定執行,一方拒不執行的,則視為違約方。)
五、房屋、物業的交割
1.該房屋以現狀售予乙方,而乙方或其授權代表已檢查并同意以現狀購入該房屋;該房屋之現狀是指【空屋】【有家具電器(詳見家具電器清單)】【該物業現附有租約,買賣同意連同現有之租約一起購入物業,甲方協助乙方與租戶簽訂新的租約】,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絕交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該房屋予乙方。
2.在簽署本合約之同時,甲方同意交付 元整(¥ 元)予丙方保管作為該房屋之雜費保證金。甲方在交付該房屋予乙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房屋之雜費(如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及有線電視收視費等),待結清相關雜費后,由丙方無息原款退還該保證金予甲方;如甲方未按約定結清該房屋相關費用,則乙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扣除相等數額之費用。
3.甲方在移交房屋時,應保持房屋結構及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通訊等配套設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裝修狀況。
4.甲方應在移交該房屋之日同時向乙方移交該房屋的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通訊、物業管理等配套設施過戶所需的各項資料。
5.甲乙雙方到房產局過戶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開始辦理該物業戶口遷出手續。
六、基于甲乙雙方之信任并獨家委托丙方全權代理本次交易服務,且丙方在買賣該房屋時提供的中介服務和咨詢服務(信貸事宜),甲乙雙方同意在合約生效當日向丙方支付中介代理費,具體詳見附件《買賣服務承諾書》。如甲乙雙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費或信貸業務傭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費用的1%向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七、責任與權利
1.甲方保證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沒有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已征得其他產權共有人、同住成年人同意;原租賃關系終止或原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2.乙方有權對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核實。
3.甲方在簽署本合約后須將該房屋之權屬證明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直至交易完成當日。
4.甲、乙雙方均有權對丙方為其提供的房屋買賣中介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5.丙方對房屋、物業的’交接有監督權并有權督促甲方盡快移交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上述約定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履行,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或違約都須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另行約定除外)。
2.甲方違約則除須退還所有乙方已付之款項外,并須以定金同等數目之金額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不得再為此而向甲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且不得迫使甲方履行此合約。
3.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定金作為違約金彌補損失,而甲方有權再將該物業售予任何人,但甲方不得再為此而向乙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4.基于丙方全權代理本次交易服務,故違約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須承擔丙方應收取之中介服務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須在 拾 日內履行違約責任,逾期壹日按該房屋成交價之 ‰計付予守約方作為損失賠償。
5.如該房屋的產權不真實、明晰,出現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6.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所需的各項材料,造成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或房屋抵押登記的時間往后拖延,則委托服務的期限相應延遲,同時丙方有權拒絕轉付各類款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7.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導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三方均同意有關交易日期相對順延。
8.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款之規定交付物業、房屋交接的,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在甲方應得的款項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實際損失。如甲方原因造成物業、房屋交接逾期,每逾期一天以總房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給乙方。
9.因政府行為、相關政策規定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交易無法進行,雙方不算違約。
九、補充條款:
十、其他條款:
a)甲乙雙方到十堰市房產局簽署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合同)時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該合同的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為準。其他合同、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也以本合同為準。
b)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同意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c)本合同共 頁,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修改本合同條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司電話:
經辦人:
電 話:
合資房產委托售賣協議書 篇2
協議人:
(一)___, 男/女, ___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二)___,男/女,___x年___x月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x
___和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xx個子女,分別是___x、___x,別無其他子女,___和___夫婦共同建造了___的房屋,產權證號為:___x,F結合家庭實際情況,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就上述房產歸屬事宜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1、上述位于大十三里村的房屋歸___所有
2、其他子女對上述房產分規均無異議
3、___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4、本協議生效后,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5.、本協議經當事人簽字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協議人:
協議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資房產委托售賣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開發建設和銷售商住房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1、經本協議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由甲方參加長沙市 區 路 號地塊(以下簡稱 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梅溪湖片區k-13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2、本協議當事人雙方同意設立項目部,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
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建設和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賬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條、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第三條、費用的分擔
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0.00)以下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車庫、地下管線公用設施設備、室外道路、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5、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6、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條、會計財務制度
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賬戶,該賬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第五條、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條、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2、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條、土地竟買:
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2、地塊總面積:約85畝
3、土地用途:二類居住用地
4、容積率:2.5
5、建筑密度:24%
6、綠地率:40%
7、規劃建筑面積:約13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積)
第八條、工程前期: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第九條、工程營造(第三條所指范圍的工程)
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第十條、房屋銷售:
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銷售價格由分得房屋的當事人自行確定。統一以甲方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賬戶。
3、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渡唐贩抠I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4、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條、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各方當事人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4、工程保修金按工程保修合同條款支付。
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
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______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管理
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3、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