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精選18篇)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預計用款為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年_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代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下列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借款方:_____(蓋章)
授權簽字人: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
貸款方:_____(蓋章)
授權簽字人: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2
抵押人(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抵押權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與債務人 (以下均稱債務人)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閱讀并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做抵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 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為準。
1.2 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3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1.4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甲方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和)經營管理、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不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情形。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 甲方抵押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 人民幣 (大寫) ,抵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為人民幣 (大寫).但上述抵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并不作為抵押物處置時的價格依據和限制。
2.2抵押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三條 抵押人的權利和義務
3.1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運輸、鑒定、保險、登記、保管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2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甲方占有的,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3.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抵押權利憑證(例如房屋他項權證)應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同意隨時接受并有效配合乙方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3.4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3.5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3.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義務辦妥抵押財產清單中所列明的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手續。若因為甲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式)的違約金,如乙方同意在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之前向債務人發放貸款的,甲方除需繼續支付違約金外,還視為甲方為主債權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直至登記手續辦理完成。甲方應對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4.1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債務人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范圍內的主合同項下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2 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4.3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戶,并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此為選擇性條款,雙方選擇下列 項:(1)適用;(2)不適用。
甲方應于(期限)內辦理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足額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并在上述期限內將保險單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債權經債務人和甲乙雙方同意展期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甲方逾期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式)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在乙方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之前,因甲方未及時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獲得保險金并將其視為抵押財產的替代的,視為乙方對該部分差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擔保風險
6.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
(1)債務人未能清償到期(含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的;
(2)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3)甲方被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解散(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財產等導致履約能力可能出現風險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6)抵押財產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依法被監管的;
(7)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第三條第四款、第五條、第七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況;
6.2 若發生上述各項情況的,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七條
7.1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被征收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所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應視作抵押財產的替代,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繼續作為主債權的擔保,也可以經債務人及甲、乙三方協商提前償還債務。
7.2甲方的行為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為。若該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甲方應在十五天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7.3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同意無條件提供其他抵押物作為借款擔保,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其他抵押物作為借款擔保,則視為甲方已無條件同意為債務人所欠乙方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八條
8.1若甲方非債務人,且債務人亦提供了其他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物的擔保),則甲方的擔保責任和擔保范圍并不因此而減輕或縮小。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其他擔保權),甲方同意仍就全部債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8.2 抵押期間,抵押人因對抵押財產更新改造或增加附著物等而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財產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第九條 合同變更
9.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但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責任。
9.2盡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9.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0.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0.2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11.2 本合同需簽署五份或五份以上,每份均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2.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2.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12.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2.4 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條 聲明事項
13.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并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13.2 甲方具備擔當抵押人的合法資格。
13.3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3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本著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發展生產,提高效益的原則,經市財政局(簡稱甲方)與市煤氣公司(簡稱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制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借款50萬元,借款期限2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利率為月0.64%,到期時由乙方一次付清。
2.經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與聯營成功,聯營投資到位后,首先償還此項借款。連同乙方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流動資金借款150萬元和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流動資金借款150萬元,本息合計308.82萬元一并償還。
3.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尼桑轎車作為50萬元借款抵押,在乙方未還清借款本息前不得出售轉讓該車。如乙方到還款期不能及時償還借款本息,甲方將依據本合同收回作為抵押的尼桑轎車。
4.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造成的一切連帶經濟責任。
5.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市財政局(公章)乙方:市煤氣公司(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實收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臨時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柒拾萬元整(按借款人需要臨時性借款)
二、借款期限:
從年9月11日至年3月31日止,借款到期后本合同終止。
三、借款利息及還款方式:
1、借款為無息借款
2、借款人在資金充足時還清上次借款。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處理:
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借款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蓋章)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為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并提供________作為保證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高利率,則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時調整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付息完畢)
第六條保證條款
1.除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抵押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助辦理,費用承擔為: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約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6
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所需外匯資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_____)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_____萬元(大寫金額)。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
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月。
第三條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__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 甲方愿遵守《中國XX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賬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 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罰息,并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公章) 單位名稱:____(公章)
簽約人:__________(簽章) 簽約人: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7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在長沙市開福區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 短期 (中期/短期)貸款。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為: (機動車輛抵押貸款/機動車輛質押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確定的貸款用途。
第三條 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金額為準,下同)。
第四條 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期限為 (日/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貸款憑證記載的實際貸款期限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不一致時,以貸款憑證記載的實際貸款期限為準。
第五條 貸款發放的先決條件
如果未能滿足以下先決條件,乙方有權拒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若本合同項下貸款設有擔保的,則甲方應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乙方的要求辦妥保證、抵押、質押或者保險等法律手續,并確保該擔保、保險在擔保期限內持續有效。
第六條 本金還款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第 1 種方式歸還本金:
1、到期一次性歸還。
2、按約定分期歸還: 年 月 日,還款 萬元; 年 月 日,還款 萬元; 年 月 日,還款 萬元; 年 月 日,還款 萬元; 年 月 日,還款 萬元;年 月 日,還款 萬元。
第七條 利率、利息和保證金
1、貸款利率
固定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月利率為 18 ‰;
2、計息方式
(1)本合同項下貸款自實際放款之日起按日計息,即:利息=實際貸款余額×資金實際占用天數×月利率/30。如不足15天按15天計算;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按約定的提前還款日確定的期限計收利息。提前還款日為每自然月的15日或30日(如為2月份,則為當月最后日),原利率不變。
3、付息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第 種方式歸還利息: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 (月/季)結息,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的第 日。甲方須于每一結息日當日付息。如結息日為法定節假日的,付息日期相應順延。如貸款本金的最后償還日與結息日不一致,則甲方應在最后償還日付清全部利息。
(2)利息在結息日或者貸款本金最后償還日由甲方支付至乙方帳戶。本合同項下甲方支付至乙方帳戶的款項先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償還到期本金。
第八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種,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 (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由 (抵押人)以抵押物清單所列財產提供抵押擔保。
(3)由 (出質人)以質押物清單所列財產提供質押擔保。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貸款。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3、甲方如需改變貸款用途、或提前還款、或改變還款計劃,需提前10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4、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貸款轉讓、轉借給他人使用。
5、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與本合同項下貸款相關的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甲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更或影響乙方實現債權的行為,應當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甲方發生除上述所述事件之外的對其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均應于情況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債權的擔保、保全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為其自身或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應當提前5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9、甲方應承擔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狀況、物資庫存、貸款使用、對外擔保、未決仲裁和訴訟等事項,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信息。
2、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甲方應付費用時,乙方均可委托開戶銀行直接從甲方賬戶中扣收。
3、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期足額向甲方發放貸款。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乙方要求提取貸款的,仍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的貸款期限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甲方不按期支付利息,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對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月計收復利。
3、甲方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又未獲準展期的,除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的利息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違約金=逾期貸款本息×合同約定的日利率×100%×逾期天數。逾期天數不足15天按15天計算;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4、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貸款或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違約金=挪用貸款本息×合同約定的日利率×100%×挪用天數。挪用天數不足15天按15天計算;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同時或分別采取如下措施:
(1)解除合同;
(2)停止發放尚未向甲方發放的貸款;
(3)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4)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進行追索。
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乙方要求仍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復利、違約金及其他所有甲方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2、甲方如要求貸款展期,應于本合同到期日前30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貸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獨立性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成為無效,或部分無效時,該等無效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的效力,甲方仍應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2、由長沙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五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做出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對相應條款的含義進行了充分的說明和闡釋。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附則
1、貸款憑證及本合同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某個還款日為非銀行工作日,則自動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
3、甲、乙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送達。送達地址為本合同首頁載明的甲、乙雙方的地址。其中,由專人遞送的,收件方簽收視為送達(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視為送達);以郵政信函方式遞交的,寄出滿5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遞交的,收件方傳真系統接收傳真后視為送達。甲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地址未變更。
4、乙方給予甲方的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相關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照本合同和相關法律的規定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相關權利的放棄。
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各方協商執行;本合同的解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交易習慣執行。
6、本合同一式 四 份,雙方當事人、擔保人各一份,其余留作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時備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8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Ⅰ: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轉賬憑證及還款計劃表為準。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為月息 。
2.2 計息方式為按月計息,到期還本。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條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 (A、現金;B轉賬支付)。
如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轉賬支付,出借人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將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銀行賬號中: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上述付款行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據。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以下還款計劃表履行還款義務。
指定還款戶名: 開戶行: 還款銀行卡賬號:
5.2 借款人歸還最后一期本息時,應在保證人Ⅰ見證下進行,否則,保證人Ⅰ有權扣除借款人履約保證金。
保證條款
保證人Ⅰ、保證人Ⅱ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Ⅱ自愿為保證人Ⅰ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 保證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9.1 借款人未按時歸還借款時,保證人Ⅰ對出借人的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Ⅰ承諾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本人親自確認并完善相關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墊付借款人應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借款人追償。保證人Ⅱ自愿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導致保證人Ⅰ承擔保證責任時向保證人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保證人Ⅱ追償。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經保證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變更本合同約定事項,如私自續期或終止合同等,保證人Ⅰ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0.1 出借人保證自己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0.2在約定的期限內(7天)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證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0.4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
10.5 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事項。
10.6 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0.7 借款人、保證人Ⅱ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 借款人、保證人Ⅱ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Ⅱ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在有關事項發生后48小時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Ⅱ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從保證人Ⅰ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蹤服務管理,并按約定向保證人Ⅰ支付擔保、咨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10.12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Ⅰ可代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權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證人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③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反訴、和解、執行、代為接受執行款項)。
第十一條 轉讓
11.1 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1.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證人Ⅱ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合同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1 出借人未依約出借款項的,出借人應按當筆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借款人為該合同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經濟損失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滿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月息調整為 。保證人Ⅰ另行為借款人匹配資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計息。
14.4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應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罰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證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費。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兩次,經保證人Ⅰ書面同意,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保證人Ⅰ代償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借款人還應向保證人Ⅰ支付代償金額5%的違約金,該代償金額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償還全部代償金額及違約金、催收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為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5.1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經出借人將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號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據》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5.2 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Ⅰ審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能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5.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7.1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展期協議、催收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且含義認識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集團申請借貸資金,經______集團批準由乙方借款給甲方。為明確責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茲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條款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
借款用途為______。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實際放款日為______。借款的利息為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結息方式
按月結息,確定借款月利率:______%。資金占用費按日計息,按月結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單》給甲方,甲方借以計提資金占用費。
第三條還款
甲方按先還息再還本的原則償還,甲方應在借款到期日連本帶資金占用費一并歸還乙方。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風險告知:合同雙方可根據借款數額自行約定違約金,:關于違約金的數額,通常情況下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應當根據合同的標的適量而定,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償還編號為______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請,擔保人同意繼續為其提供擔保,各方當事人就上述貸款的展期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萬______元整。展期金額和期限見下表借款人應于展期的到期日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條貸款展期期間的貸款利率:依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即______。
第三條
抵押條款
一、在抵(質)押借款情況下,抵押(出質)人承諾繼續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財產提供抵(質)押,原與委托人簽訂的抵(質)押合同繼續有效,并應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負責重新辦理抵押(質)物登記、公證及保險手續。如更換或增加抵(質)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另行與委托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過原抵押或質押財產保險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擔保人負責抵押、質押財產的續保手續。
三、因展期產生的相關費用,均有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本協議是對編號為______的借款合同和編號為______的擔保合同部分條款的調整和補充,除______依本協議書將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確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各方當事人同意繼續信守。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自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書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六條
其他條款
一、本協議書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日期: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1
出資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投資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小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個______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執行______月利率‰,付息方式: _____每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當______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借款的具體時間以借據為準。
第四條乙方鄭重承諾: 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條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資金。
第六條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方式: _____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指定的賬戶為: __________開戶人全稱: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貳種方式:__________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七條:______________丙方受乙方委托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到期乙方沒有按時還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⑵、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⑶、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的;
⑷、借款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方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方履行償還本息義務的;
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和本金,經催告后仍不履行償還義務的;
⑹、乙方或反擔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
3、甲方需保證借款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資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5、丙方向甲方代償后,甲方同時將其享有對乙方的債權及建立在該債權之上的擔保物權轉讓給丙方,在代償的同時甲方應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償款的證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關部門變更他項權利證書等證書或文件,將擔保物權人變更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義務,丙方有權拒絕代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
合法性。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前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范圍為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托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
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
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______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采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______元的違約金;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了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后一個______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為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______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個______月的部分按一個______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______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資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2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 _________賬 號:_________
貸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行: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5.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到期日還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______(公章) 貸款人______(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3
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滿足生產發展的需要和基礎,祖一方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核同意、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_____
2、貸款期限約定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乙方保證按計劃發放的貸款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預計分期付款計劃如下:
3、貸款利息,從貸款使用之日起,按月支付_______________每季度(或每月)計算并結算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________%的利息;貸款不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挪用部門收取利息________%;設備和材料的超儲和超量儲存將收取_______________%的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乙方應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結算)貸款利息,并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照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是:
每年一萬元;每年一萬元;
每年一萬元;每年一萬元、
徐方保證按照以下方式按時支付利息:
如不能按時支付利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劃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貸款到期,如甲方未按期還款,由擔保單位代為還款、若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仍未償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或被擔保方)的全部投資及存款賬戶中扣劃,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償還貸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情況、甲方保證提供季度統計、會計、財務報告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承包、租賃、合并等原因改變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議)的'研究和簽訂全過程,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權債務關系、
8、如需變更合同條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應向乙方填寫貸款申請表,并以抵押或(和)第三方擔保的形式為償還貸款本息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甲方提交的申請表和各方簽署的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一式兩份送乙方會計部門及相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4
貸款方: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發展生產,提高效益的原則,經xx市財政局(簡稱甲方)與xx市煤氣公司(簡稱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制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于20xx年4月10日向甲方借款50萬元,借款期限2個月,即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6月10日,借款利率為月0.64%,到期時由乙方一次付清。
2.經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與聯營成功,聯營投資到位后,首先償還此項借款。連同乙方1999年9月16日流動資金借款150萬元和1999年10月24日流動資金借款150萬元,本息合計308.82萬元一并償還。
3.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尼桑轎車作為50萬元借款抵押,在乙方未還清借款本息前不得出售轉讓該車。如乙方到還款期不能及時償還借款本息,甲方將依據本合同收回作為抵押的尼桑轎車。
4.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造成的一切連帶經濟責任。
5.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市財政局(公章)
乙方:xx市煤氣公司(公章)
20xx年四月十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20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后,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_(每______月的20日/每季度末______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并清償。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
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的計算收取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抵押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編碼: 傳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編碼: 傳真: 為保障甲方與借款人簽訂的號《個人住房貸款合同》(以下簡稱貸款合同)的順利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現經雙方確認,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權并經甲方認可的房產,其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位置: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建筑面積:
5.使用面積:
6.房屋買賣合同價格:
7.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8.房屋所有權證號:
9.保險單編號: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1.上述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抵押擔保的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擔保的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償清時止。
第三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應支付的罰息(利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拍賣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堅定、登記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險種為該抵押物辦理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 在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款項未清償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險。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險,甲方有權代乙方投保,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乙方須無條件全部負責,并有義務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損失。
2.乙方須在辦理完畢上述保險手續____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者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者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應為甲方,保險事故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保險期限至貸款合同項下的所有貸款本息及欠款還清為止。此外,保險單須訂明保險公司在甲方的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付給乙方任何保險賠償金;
4.保險單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委托甲方為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授權甲方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該抵押物毀損部分或者償還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項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6.如該抵押物出現毀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未還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權先行抵扣保險賠償金償還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償還所有欠款尚有余額,余額及該抵押物歸還乙方,本合同即告終止。在償清所欠款項之前,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不解除。除上述外,該抵押物的毀損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乙方的責任;
7.如該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的,則保險單下的賠償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8.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償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償,在乙方補償甲方利益后,保險公司之保險賠償金則相應轉付于乙方;
9.乙方確認,如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其價值減少,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
1.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動用;
2.作為恢復抵押物原有價值的費用。
第八條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當在30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九條抵押物登記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之內憑本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或該抵押物的正式證明以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房地產等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條抵押的解除
1.在借款人付清貸款合同規定的貸款本金連同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時,甲方須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該抵押物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確定的義務后,可持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等管理部分辦理該抵押物的注銷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物的處分
1.借款人如不支付貸款合同約定的款項或不遵守貸款合同約定的權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當行使該權利所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委托房地產等評估機構對該抵押物重新評估,并以上述評估價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額收購該抵押物(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抵押率不高于70%);
(2)將該抵押物依法拍賣、變賣,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下列任何一項或者多項情形發生時,甲方有權處分該抵押物:
(1)依本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并向借款人發出還款通知后____日內,借款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將相關款項償還給甲方的;
(2)借款人逾期____日仍未繳清應付貸款本息的;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貸款合同的條例;
(4)乙方及或借款人為個人被法院下令監管破產,或乙方及或借款人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產;
(5)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乙方不交付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所征收的費用或稅收。
3.甲方將處分該抵押物所有的款項,依下列順序處理:
(1)支付因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接管人的費用及報酬);
(2)支付乙方欠繳的稅款及乙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物的費用);
(3)扣付根據貸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貸款本金、應付利息及其他款項;
(4)支付其他相關費用。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甲方須將余款交付乙方。
4.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處分權時,應向乙方或者該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書面通知發出后____日內,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該抵押物。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使用
1.如該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合理使用該抵押物,不得把該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許該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但由于違反本條所作的改變而產生對該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該增加物則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十三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貸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貸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改變貸款用途、陷入或即將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償債能力或者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致使甲方貸款債權落空等情況。
第十四條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貸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抵。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轉讓抵押房產。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償還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與本合同關于抵押財產的條件。
第十七條該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毀損,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喪失的抵押權益,同時乙方應于上述毀損出現后____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甲方,并應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第十八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轉讓、再抵押等方式處置,因此引起甲方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乙方只可將該抵押物自用。如乙方將抵押物出租給他人時,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應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當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由甲方發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該抵押物起____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交出。
第二十條在抵押期間,乙方將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證其完好無損,并準許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其共有權人、住址、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更時,應在____日之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維修費用,并保障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糾紛。
第二十三條抵押期間,乙方須按時交付土地使用費、有關部門對該抵押物征收的稅款及管理費、水費、電費等費用;以及遵守該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約或者大廈管理公約。如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則須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當有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乙方及其財產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10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提交抵押登記管理部分備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抵押登記機關: 法定代表人:(簽章)經辦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洪湖市公司借款合同 篇18
借款人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電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保證人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相應條款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