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購銷的合同(精選6篇)
紅木購銷的合同 篇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__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時 間: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時 間:________________
紅木購銷的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自愿、公平和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出售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制定以下合同,乙方對甲方出售的房屋作了詳細的了解,乙方已實地看房,對房屋的基本信息無異議,并愿意協議價格購買。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位于鄱陽縣城北葵花嶺老村后,東與鄰居王歡保,西與鄰居鐘木紅,有償轉讓于乙方,房屋面積約360平方米,共三層,土地面積約380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協議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于____年5月8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定金,剩余款項乙方二次支付給甲方。
1、于____年5月30日之前付( 元)。
2、于____年7月1日之前付( 元)
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項后,應當出具收據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在收到全部購房款后,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并保證交付的房屋的主體結構完好無損,不得故意毀壞,否則應當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乙方損失,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后,該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均屬于乙方,今后該房屋如拆遷出售,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因拆遷或出售所得全部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如實稱述房屋權屬狀況,該房屋無土地糾紛,無地界糾紛,無抵押債務糾紛,甲方保證出售房屋前的.所有工程款,材料款與建房相關費用已全部付清。
第五條:甲方在協議簽訂后,或者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單方要求增加房屋出售價或一房多賣的情形妨礙乙方權利的行使,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雙倍價格賠償乙方的損失,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于全款到帳三天內騰空該房屋并付給乙方占有使用,以移交該房屋鑰匙作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2、交付日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應在房屋交付前結清以上費用,交付日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都須共同遵守合同合約,如其中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放棄購買,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人民幣拾萬元整,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拾萬元整后再將余款退回乙方,若甲方違約需退回乙方全部購房款再賠償乙方拾萬元整,如還有其他異議,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雙方都已認真閱讀以上內容,并對以上內容認可,簽字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手機號:
手機號:
日期: 年 月 日
紅木購銷的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紅木購銷的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紅木購銷的合同 篇5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家具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______年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按照紅木家具的有關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則按廠家標準驗收),因本合同中的紅木家具為手工制作,所供貨物難免有差異存在,因此驗收時按實際到場貨物為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計¥____元的.定金,余款¥_______元應在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_____元的預付款,余款¥________元應在時付清。
第五條交貨及驗收:_________________□買方自提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紅木購銷的合同 篇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__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時 間: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時 間: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