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家具認購合同(通用3篇)
紅木家具認購合同 篇1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元的定
金,余款¥ 元應在 十日內 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余款¥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買方自提
□ 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年月日
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家具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定做商品圖紙由買方提供賣方按圖加工制造.買方自定規格的商品,買方于__年_月__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賣方,賣方審定認可以后,簽名(蓋章)后,將共中一份交還買方保留(此類定貨無嚴重質量問題不退不換).
第六條 三包:對于家具的質量問題,應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 》執行,賣方或主板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家具價款的 %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延遲超過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
(二)經國家認可的家具檢測機構檢測,家具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浙江省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移動電話: 售后服務電話:
紅木家具認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真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后,對紅木家具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 產品詳情:
1、產品名稱:
2、材 質:
3、產 地:
4、數 量:
5、價 格:
7、簡 介:
二、合同價款:
本合同所列紅木家具總計人民幣: (¥ 元)。
三、 包裝及運輸:
乙方必須采用在運輸過程中不使合同貨物受損的方法進行包裝,并承擔其包裝費,貨物的運輸費用及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驗收方法:
按照紅木家具的有關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則按廠家標準驗收),因本合同標的物全部為手工制作,世紀所供貨物難免有差異存在,因此驗收時按實際到場貨物為準。
五、貨款的支付:
貨物送到后,驗收合格后10天內結清所有還款。
六、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甲乙雙方約定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乙方車運送貨。
3、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60天內交貨。
4、運輸費:乙方承擔。
七、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1、甲方如在合同執行中途變更標的物的規格及形狀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協商確認變更價款后方可比變更,否則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交貨、如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貨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延長供貨期的,承擔因此引起的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標的物的規格、形狀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乙方應進行更換;乙方如提供替代產品的,其質量等級應等同或高于合同約定標的物,否則不予認可。
4、甲方應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時支付款項的,乙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至付款后第一天算起。
5、標的物到現場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如因甲方原因更換標的物,增加更換部分貨款并將更換部分物品的交貨期順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訂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變更方必須與利益相關方簽訂補充協議,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以附件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沖突的條款以協議條款為準。
十、合同份數、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壹拾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畢及款項付清后自動失效。
紅木家具認購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30 %的定金,余款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