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魚養殖合同(精選3篇)
黃魚養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收購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方)
。追剑榱税l展生產的需要,充分發揮農業龍頭企業的作用,與廣大漁業養殖戶(乙方)簽訂本養殖合同書。根據《民法典》規定,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養殖黃魚
乙方為了脫貧致富,開拓海水養殖業,以改變漁業的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自愿、向甲方提供海水養殖產品_________養殖黃魚。
甲方為了擴大生產規模,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愿意收購乙方的海水養殖產品_________養殖黃魚。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三、數量
根據乙方的實際條件,計劃在無污染海域面積_______畝養殖黃魚。甲方將乙方實際養殖的海域面積,作為甲方的養殖基地,納入甲方的生產計劃,并按照質量標準予以優先收購。
四、質量
為了確保食品的質量和衛生安全,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海洋養殖業養殖的技術標準進行海洋養殖,養殖的海域必須是無污染的海區。并將符合起網要求的新鮮養殖黃魚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購。
五、價格
按照市場經濟隨行就市的價格規律。但是,甲方為了海洋養殖業健康穩定發展,保護漁民的養殖積極性。凡是與甲方簽訂養殖合同書的,都享受保護價的優惠政策。無論市價上揚或下躍,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
六、運輸
乙方應及時將符合起網標準要求的新鮮養殖黃魚,起網后迅速采取保鮮措施,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運輸工具由乙方事先聯系落實,并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運輸工具必須清潔衛生。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義務
甲方有責任對作為甲方的養殖基地,己納入甲方生產計劃的養殖戶,進行相應的養殖生產技術的知識培訓。提供適當的物力和財力的扶植。
乙方有責任將合格的新鮮養殖黃魚提供給甲方,無論市場價上揚或下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基地關系。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八、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黃魚養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當地農業產業,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乙方計劃租用甲方池塘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灌溉。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租賃魚塘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池塘名稱:面積約___畝。
二、租期:47年。也就是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租賃,雙方另行協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400元。第一次付款將在簽署協議后進行,然后在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進行。
四、池塘交貨時間: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_日前移交給乙方。原在池塘養殖的魚類等水產品,由甲方處理后移交給池塘;否則,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在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和法律不能履行本協議,則租賃協議終止,雙方均不違約,其池塘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不及物動詞乙方可根據自身生產需要,有權進行池塘維護、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
七、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采取在池塘取水、放養水產品、家禽等行為。
八、國家征收土地的,乙方在池塘內建設的基礎設施和水產品的補償費返還給乙方,土地征收補償費由甲方享有乙方的超額支付承諾
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實際使用年限退還保證金。
九、違約責任: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黃魚養殖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于 ,養殖場面積2.6畝。
第二條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