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勞務合同(通用3篇)
互聯網勞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次月10日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互聯網勞務合同 篇2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勞動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勞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地點做變更。
3、如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也按公司規章制度隨之變動。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工時制度進行工作。
2、乙方需要請假的情況按照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執行。
3、乙方每周的休息日為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試用期每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試用期過后,乙方被甲方正式錄用每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
2、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國家物價指數變化調整乙方工資。
3、獎金及福利津貼制度公司另行規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商業秘密保護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商業秘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業秘密信息。
2、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效力至本條規定的全部保密內容成為社會公眾所知悉的信息后終止。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協議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五)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不能勝任協議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協議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協議達成新的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規定賠償乙方。
2、乙方違反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首先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互聯網勞務合同 篇3
商業秘密保密協議(互聯網企業用)
甲方:
注冊地址:
郵編: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注冊地址:
郵編: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
1.雙方正在進行業務項目;
2.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于提供方合法所有;
3.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鑒于此,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目的,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業秘密
1.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2.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二條 秘密來源
1.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甲方從乙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三條 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接受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第四條 例外約定
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下述情形:
1.該商業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擁有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接收方的該資料;
4.未使用擁有方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技術。
5.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返還信息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商業秘密擁有方的書面要求,乙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秘密資料和文件,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部分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或者按照擁有方指定的方式銷毀。
第六條 保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 年,即自 開始至 終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爭議評審
當事人是否同意將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
合同當事人約定采取爭議評審方式解決爭議以及評審規則,并按下列約定執行:
(1)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合同當事人可以共同選擇一名或三名爭議評審員,組成爭議評審小組。合同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后 天內,或者爭議發生后 天內,選定爭議評審員。
選擇一名爭議評審員的,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選擇三名爭議評審員的,各自選定一名,第三名成員為首席爭議評審員,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或由合同當事人委托已選定的爭議評審員共同確定,或由約定的評審機構指定第三名首席爭議評審員。
評審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擔一半。
(1)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將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共同提請爭議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爭議評審小組應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充分聽取合同當事人的意見,依據相關法律、技術標準、行業慣例等,自收到爭議評審申請報告后 天內做出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3)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效力
爭議評審小組做出的書面決定經合同當事人簽字確認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行。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接受爭議評審小組決定或不履行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雙方可選擇采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
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6.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按其進行解釋。
第八條 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起算 日視為送達。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后的第 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補充和變更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行為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
3.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4.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5.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6.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