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精選15篇)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1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并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體資格
1.1 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號:
稅務登記證號:
1.2 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稅務登記證號: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址:
2.3 建設單位:
2.4 結構形式:
2.5 建筑面積:
2.6 總 高 度:
2.7 運 距:
第三條 商品混凝土價格和計量
3.1 商品混凝土單價:
以上商品混凝土單價為施工現場入模價(不含稅,含稅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損耗、預拌加工、加工廠至施工現場的運輸、泵送機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價格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應扣減);還包括但不限于潤泵砂漿費、原材料檢驗試驗費、配合比試驗費、試塊制作費、養護費、檢驗試驗費、稅費等;
3.2 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1 合同總數量暫定為 m3;
3.2.2 合同總價款暫定為 元。
3.3 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單價內。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第四條 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認定
4.1 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執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
4.3 混凝土抗滲等級、坍落度和強度等級以甲方《預拌混凝土委托書》為依據。
4.4 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進行技術處理。若有爭議,應委托銅川市質檢站進行鑒定,確定質量責任,雙方按確定結果承擔各自責任。
第五條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不低于42.5,初凝時間不小于45分鐘,終凝時間不大于10小時,水泥的其它化學指標、物理性能指標均應滿足國家《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達到規范規定的標準。
乙方必須提供水泥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以及復試報告。
為保證混凝土外觀顏色一致,乙方應保證使用同一種水泥和添加劑,確需變更時,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徑為5-25mm的連續級配碎(卵)石,針片狀顆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塊含量不大于0.5%;
5.3 細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塊含量不大于1%,砂率應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應符合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劑必須是經過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驗并附有檢驗合格證明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單位對乙方采購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預拌過程進行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檢查,對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擬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隱患,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混凝土預拌和運輸
6.1 混凝土拌合必須均勻、顏色一致,不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6.2 混凝土的運輸必須使用攪拌車,至施工現場的時間應控制在1小時內卸料完畢,當氣溫高于30度時或運輸距離較遠時應采取緩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運送頻率(供料速度)應保證施工現場需要,確保混凝土澆筑的連續性,乙方應提供保證混凝土按時到達施工現場的應急預案給甲方,經確認后實施。
第七條 質量檢驗
7.1 預拌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標準按國家規范要求執行;
7.2 乙方負責按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7.3 甲方負責交貨檢驗,檢驗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單位和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7.4混凝土運輸至施工現場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實驗方法》(GBJ80-85)進行坍落度檢查,坍落度應在《預拌混凝土》(GB14902-20xx)規定的允許偏差范圍內,現場坍落度檢查記錄應以監理單位簽字為準,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嚴禁在運輸途中和施工現場向混凝土內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檢驗合格后,甲乙雙方和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取樣,由甲方按規范做試塊并負責進行標養。試塊標養28天,送銅川市質監站進行試壓并出具評定報告,評定結果作為檢驗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據。若評定為不合格,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 交貨及簽收
8.1 乙方交貨應滿足工程需要,為保證及時供應,甲方應提前24小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澆筑12小時前(特殊情況為4小時)向乙方發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單》,委托單應載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施工部位、施工時間、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開始澆筑時,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運至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4 甲方應派專人 在施工現場對澆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質量等進行檢查驗收,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協調解決。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8.5 混凝土進場時應隨車附帶開盤鑒定和出廠質量證明等,并加蓋乙方印章。
第九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請--項目部審核進度和數量—工程部審核數量—采購部辦理支付手續—財務部支付;
9.2 支付節點及比例:
9.2.1 基礎至0米,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層封頂,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體封頂并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額發票后56日內結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當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結算單、檢驗合格的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等。
9.3 結算:
9.3.1 主體封頂后3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術資料:
(1)預拌混凝土出場質量證明書;
(2)水泥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3)外加劑、摻和料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4)砂石料的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規定提供抗壓、抗滲檢驗報告。
8.3.2 主體封頂后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術和結算資料后,14日內審核完畢或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10.1 甲方責任及權利
10.1.1 應保證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
10.1.2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解決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注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10.1.3 嚴格按國家標準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以確保工程質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甲方可通過其它渠道購進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責任及權利
10.2.1 供貨12小時前到施工現場了解相關情況,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單》,以確保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10.2.2 混凝土攪拌車輛及隨車人員進入現場,應聽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10.2.3 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單》將混凝土運送到施工現場,保證滿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誤給甲方帶來損失,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時,應提前8小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覺接受甲方、建設、監理單位的檢驗檢查和取樣,如有問題,應積極配合解決,并承擔自身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5 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協調,并承擔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合同訂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未履行數量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額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也不按約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澆筑混凝土超過2小時,乙方應按本次需要混凝土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時自行終止;
13.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正文共6頁。
甲方(章):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乙方(章):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2
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公司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3為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細石砼加15元/方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鑒定。
第四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___單位郵編: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法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委托代理: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3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預訂總數量 立方米、預計總金額(人民幣) 元。商品混凝土供貨品種、單價及用途見表1。
二、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三、供應量結算。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商品混凝土供應量以運輸車的發貨總量計算,如需按施工圖計算量進行復核時,不扣除混凝土結構中鋼筋所占體積損耗。其誤差應不超過±2%。
商品混凝土的生產、供應量按照下列 方式進行結算:
1、按批量進行結算,在每批量供應完成后的 日內進行結算。 2、按月供應量進行結算,在每月 日進行結算。 辦理結算手續的時間應不超過三日。
四、價格結算。商品混凝土價格結算在供應量結算的同時,按以下方式之一第 款確定:
1、商品混凝土供應當月,參考武漢市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導價格進行結算。
2、主要原材料結算期價格與簽訂合同期價格相比,價格變化幅度未超過%,按照本合同表1確定的單價進行結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結算期價格與簽訂合同期價格相比,價格變化幅度超過%,按超過部分的單價計取稅金后與本合同表1確定的單價之和確定結算單價進行結算。
五、質量驗收。按現行國家標準和規范進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貨檢驗結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質量的依據。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乙方承擔;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甲方承擔。當甲方不具備試驗條件時,經甲、乙雙方協商認可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
六、支付貨款。在辦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備案手續前,甲方將不低于合同預訂總價款25%的預付款存于乙方指定帳戶;每一次價格結算完成后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70%的已結算貨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應完成或工程結構封頂后的 月內付清。
七、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在工程開工前與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貨計劃,并于供貨24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證條件,做到施工現場進出道路堅實、平整、暢通,并配備必要的電力、照明及車輛沖洗等設施;負責對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指揮調度。
3、指派專人 對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進行驗收,完成驗收后出具收貨憑證;
4、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組織交貨檢驗,對已驗收的商品混凝土質量負責;5、按照國家規范及乙方提供的《產品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進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澆搗及養護,保證混凝土施工正常進行;
6、泵送施工時,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組織人員鋪設、遷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進行;
7、協助乙方做好泵送設備器材的保管工作; 8、按本合同的規定辦理結算、支付貨款。 (二)乙方。
1、按國家標準、規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生產,完成配合比設計、原材料檢測、生產、出廠檢驗、運輸,對所供應的商品混凝土質量負責;
2、按照雙方商定的供貨計劃供貨,保證混凝土施工進度的需要;
3、保證生產設備具備原材料稱量、投料、攪拌及卸料的微機自動控制功能,保證微機控制記錄的生產原始數據完整與可查;
4、設置汽車磅,保證供貨數量,協助甲方對供貨數量的核對抽查;
5、及時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條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內未澆筑完畢,所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驗收乙方的供貨、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乙方供貨或接受乙方供貨后未按本合同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所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未按照國家規范及乙方提供的《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混凝土施工,導致混凝土缺陷或質量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臨時改變供貨計劃,未及時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結算并支付已供應的商品混凝土貨款。
6、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購貨款,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延遲一天支付總貨款的5‰0違約金。
甲方超過合同規定任何付款期限1周后,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且甲方仍應及時向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
(二)、乙方
1、未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生產,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未按照雙方商定的供貨計劃供貨,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3、未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資料,導致甲方拒絕驗收乙方的供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款方式解決:
⑴.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備案一份。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4
買方:
賣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混凝土拌和站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如下條款:
雙方買賣的混凝土攪拌站執行《混凝土攪拌站標準》GB/T10171-20xx。
三、 交貨時間和地點
買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
四、 運輸方式及運費、運輸中貨物的風險、
賣方組織汽車(火車)運輸,并承擔所有運費以及貨物運輸過程中至卸車前的風險。
五、 交貨卸貨及驗收
1、貨物運輸至買方指定場地,由賣方組織卸車,并承擔有關費用;
2、出賣人托運的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級運輸后的完好程度,由買受人在收貨時按隨貨清單清點驗收,并在反饋單中簽字,若有異議,在驗收反饋單中填寫清楚,與標的物的運輸方雙方簽字,并協商處理,在十日內將結果反饋到賣方。
六、 結算方式
1、賣方產品生產完畢后,發貨前買方支付 元;
2、產品到場安裝調試完畢,正常運轉后,買方支付 元;
3、余款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產品正常運轉后九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4、賣方為買方提供正規發票。
七、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1、賣方派工作人員到場指導買方安裝調試本合同產品,并培訓買方人員能熟練操作該產品;
2、買方承擔賣方工作人員的食宿費用;
3、買賣雙方簽訂安全安裝調試協議書,凡在安裝過程中由于賣方工作人員指導錯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賣方承擔所有責任。
八、產品保修期
本設備自調試完成能正常運轉之日起六個月。在保修期內設備運行問題由賣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損失。賣方對產品終身服務,收費須合理。
九、雙方責任
(一)買方責任
1、買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給賣方;
2、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對貨物進行驗收。若買方驗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買方
要求,則有權拒收貨物,并視為賣方違約,由此買方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二)賣方責任
1、簽訂本合同時,賣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供買方確認,并將此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賣方供應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T10171-20xx)、地方相關法規以及買方的需要。
3、賣方自行承擔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貨物在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對第三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害和損失的,所有責任由賣方自行承擔,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4、賣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損失,賣方負責無償提供能夠滿足買方需要的設備。
十、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單方廢止或變更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其他違約的按法律規定。
十一、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石家莊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產品保修期結束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兩份,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賣方:
簽約人: 簽約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5
甲方:
乙方:
主要交底內容:
一、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甲方書面開工通知書為準);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業主調整后的工期為準)。
二、承包內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區支路混凝土面層及防撞墻施工的全部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橫穿公共管溝的全部施工工作內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兩端進出口處八字墻的全部施工工作內容。
三、材料設備供應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鋼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轉性材料和輔助性材料在內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并承擔費用,工器具、機具全部由乙方自帶。
四、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過程進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結算時支付至__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一年)滿后無息退還。單價中不含稅金。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6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樂清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樂清市北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總經理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杭州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貨款49109.3元并賠償利息損失(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起訴日算至實際還款日)。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與被告素有業務往來,原告向被告出售接插組件、卡扣、端子等產品。20__年4月25日,原被告雙方對賬確認:_________________被告應付原告貨款99109.3元。后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5萬元,但余款49109.3元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貨款,但是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托,拒絕付款。原告無奈,只得訴至法院。
綜上所述,被告拖欠原告貨款49109.3元,已構成違約。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出訴訟,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樂清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7
買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付款時間、結算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貨物或服務,應視為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服務,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
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依照本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第二條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況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地點:
2.3供貨數量:
2.4澆注方式: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預計數量
3.1混凝土價格序號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 元)預計數量金額( 元)以送貨單送貨數量為準,按 計算,備注若工程設計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預拌商品混凝土中摻入早強劑、抗滲劑、膨脹劑等外加劑,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擔增加材料費 元。
3.2泵送費:以上表中單價不含泵送費;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車泵加價 元,地泵加價 元。
3.3泵車出場費(每次澆注量在 以下):汽車泵出場費元次;地泵出場費元次。
3.4砂漿費: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潤管砂漿,不收取砂漿費。
乙方配送潤管砂漿,砂漿費按照供貨混凝土價格收取。
3.5單次澆注時,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應計劃數量,導致乙方車輛載重量低于 車,乙方同意一次不收運費;若導致兩次載重量低于 車,按 車收取。
運輸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運費按20元,超出15公里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公里運費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及泵車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在1小時后(從車輛抵達施工現場開始計時)才開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遲施工車輛等候燃油費100元小時。
3.7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必須在90(從車輛出攪拌站開始計時)卸載完運輸車輛所載全部混凝土,以確保混凝土質量和運輸車輛安全,混凝土中摻緩凝劑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條、預拌商品混凝土供貨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辦法
5.1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按乙方“送貨單”數量為準,以體積計,以 為計算單位。
甲方可隨時對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實際裝載量過磅抽檢,若抽檢中發現實際數量與施工配合比量之誤差,超過國家計量允許范圍(按14902-20標準為 %),按14902-20相關規定以抽檢誤差比例從本批次中扣除。
5.2預拌商品混凝土結算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和支付貨款:
①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本合同內貨款以先付款后發貨的方式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貨之前,乙方將當期或當次應付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方式足額繳至甲方財務人員處(以甲方銀行進賬單或財務收據日期為準),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根據乙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送貨、交貨。
乙方應當提前小時向甲方下達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且應當在下達供貨計劃前足額付清貨款。
在乙方貨款沒有到賬之前,甲方有權拒絕送貨。
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或給甲方準備時間不夠小時的,甲方可以相應延遲送貨時間,若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②月結。
合同履行期間的每月____日為對賬結算日,雙方確認當期供貨總量及應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應付款項足額支付給甲方委托收款的財務人員或轉入甲方指定帳號。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貨款,應按應付未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____日,甲方可以暫停供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③預付款結算。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貨之前一次性預付貨款 萬元,該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財務人員處(注:預付貨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幣 萬元整)。
甲方根據供貨數量相應扣除乙方預付貨款金額,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低于 萬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足;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不足 萬元時,甲方有權停止送貨,待乙方補足預付貨款存量金額至 萬元或以上時,甲方再重新送貨。
合同履行完畢、解除或終止,乙方預付貨款扣除應付貨款還有剩余的,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填寫統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并至少提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強度等級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準確的開盤時間,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24小時重新書面通知乙方。
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2甲方提供和負責輸送混凝土所必須的電源、照明、水、臨時清潔車輛、場地等;協助泵車的進出場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鋪設、遷移、加固工作,負責施工現場保衛和安全、周邊城管、環衛及交通事宜;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牢固、公路沿線電線高度必須保證
4.2米以上,否則造成的電線受損、障礙物受損均由甲方承擔;如需占用公路,其審批手續和安全監護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6.3商品混凝土運到現場后,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和物、注水等,因違規操作而引發的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的要求,運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現場后,即完成對合同標的交付。
甲方應自行雇請人員按照正常時間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時組織澆注和振搗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時組織澆搗,提前拆模引發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5甲方嚴格執行現行有關施工技術規范標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6甲方按現行技術規范標準要求作混凝土試件和提供標準養護。
6.7當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時,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驗收并在運輸單上簽字。
6.8潤管砂漿不得當混凝土使用和澆注到工程結構中,因私自澆注到工程結構中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同時澆注時,不同強度等級的轉換由甲方負責,并指定不同強度等級的入模地點及時間。
6.9甲方承諾本工程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必須全部使用乙方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6.10甲方應按約定時間付清混凝土貨款。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持有相關的資質等級證書,并嚴格按照資質證書核定的營業范圍供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預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后,應按合同要求及時(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應預拌商品混凝土,確保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搗需要。
7.3乙方應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要求,負責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設計試驗,并向甲方及有關質監部門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質試驗報告及出廠合格單。
7.4乙方在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市現行有關混凝土技術規范標準,并將出廠檢驗的預拌混凝土強度報告及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
7.5因乙方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違約與索賠
8.1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出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違約與索賠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后,必須履行本合同。
若單方面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 元)。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預拌商品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后,乙方將有關資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手寫和更改無效。
買受方凡采取現金支付的,由出賣方出具蓋有出賣方財務專用章的收據為買受方的付款憑證;買受方凡采取轉帳支票支付的,買受方應將款項支付到收款方為“ ”或本合同個人賬戶,且以款到出賣方賬戶為憑據。
第十一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說明書》一份,甲方已簽收。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附則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現場收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8
合同號:
出賣方:
買受方:
為確保買受方工期順利完成,維護雙方共同的合法利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方承建河北省霸州市皇冠海鮮酒樓--日本屋建造工程,出賣方須按照以下約定向買受方提供該工程商品混凝土。
二、出賣方提供的產品名稱,型號,價格,必須符合以下約定。
1、商品混凝土級配為c30。
2、水泥為早強硅酸鹽。
3、摻加早強外加劑、抗凍外加劑。
4、混凝土供應盡可能為當天上午9時左右運輸到施工現場,并配置泵送車。
5、混凝土試塊由買受方指定車次,出賣方制作,買受方養護并按規定送測試中心試壓。
6、以上1——5條組成為合同單價。
7、合同單價為:375、00元/m3(含稅費)。
三、質量技術要求及驗收標準和異議期限;按國家質量技術要求及國家標注執行,異議期為工程結束45天。
四、砼量計算方法及合理損耗:按出賣方發貨單計算用量,買受方有權不定車次跟車抽檢作為結算依據。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供貨結束后次日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出賣方確保質量并及時供貨,如違約則承擔全部責任,并每天按未付款的3%收取違約金。
(2)買受方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如違約則承擔全部責任,并每天按未付款的'3%收取違約金;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為確保出賣方及時供貨,1由買受方提前一天通知供砼數量、部位及等級。2指派專人驗收及卸料。3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及車輛安全。
九、每月22日結算當月砼發生量,并委托簽字認可。
十、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雙方交易完全結束后自動解除。
十一、其他商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賣方: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9
買方:
賣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混凝土拌和站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如下條款:
雙方買賣的混凝土攪拌站執行《混凝土攪拌站標準》GB/T10171-20xx。
三、 交貨時間和地點
買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
四、 運輸方式及運費、運輸中貨物的風險、
賣方組織汽車(火車)運輸,并承擔所有運費以及貨物運輸過程中至卸車前的風險。
五、 交貨卸貨及驗收
1、貨物運輸至買方指定場地,由賣方組織卸車,并承擔有關費用;
2、出賣人托運的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級運輸后的完好程度,由買受人在收貨時按隨貨清單清點驗收,并在反饋單中簽字,若有異議,在驗收反饋單中填寫清楚,與標的物的運輸方雙方簽字,并協商處理,在十日內將結果反饋到賣方。
六、 結算方式
1、賣方產品生產完畢后,發貨前買方支付 元;
2、產品到場安裝調試完畢,正常運轉后,買方支付 元;
3、余款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產品正常運轉后九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4、賣方為買方提供正規發票。
七、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1、賣方派工作人員到場指導買方安裝調試本合同產品,并培訓買方人員能熟練操作該產品;
2、買方承擔賣方工作人員的食宿費用;
3、買賣雙方簽訂安全安裝調試協議書,凡在安裝過程中由于賣方工作人員指導錯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賣方承擔所有責任。
八、產品保修期
本設備自調試完成能正常運轉之日起六個月。在保修期內設備運行問題由賣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損失。賣方對產品終身服務,收費須合理。
九、雙方責任
(一)買方責任
1、買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給賣方;
2、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對貨物進行驗收。若買方驗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買方
要求,則有權拒收貨物,并視為賣方違約,由此買方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二)賣方責任
1、簽訂本合同時,賣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供買方確認,并將此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賣方供應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T10171-20xx)、地方相關法規以及買方的需要。
3、賣方自行承擔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貨物在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對第三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害和損失的,所有責任由賣方自行承擔,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4、賣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損失,賣方負責無償提供能夠滿足買方需要的設備。
十、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單方廢止或變更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其他違約的按法律規定。
十一、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石家莊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產品保修期結束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兩份,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賣方:
簽約人: 簽約人:
電話:電話: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xx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11
買方(甲方):北京城建遠東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使用預拌混凝土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 2、施工單位:北京城建遠東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稱: 。 4、交貨地點: 。 5、運距: 。
第二條 預拌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質量和數量的確認
1、乙方供應甲方的預拌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程》(DB11/385)、《預拌混凝土》(GB/T14902)、《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
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表觀質量、數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隨車預拌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如對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疑義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后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供貨數量。數量不足的,乙方應及時補足。對施工澆筑過程中預拌混凝土的跑模、漲模、尾車申要預拌混凝土數量不準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經表觀檢驗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并以書面形式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過大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預拌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屬于甲方施工原因導致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結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預拌混凝土(除本條第3款約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不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現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預拌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時設施和其他非主體結構和二次結構等部位使用的預拌混凝土(或砂漿)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4、價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單方面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所欠價款。
第五條 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應按時辦理預拌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并支付價款。
(2)應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預拌混凝土使用申請單,內容應包括所需預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預拌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依據。
(3)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應合理合法安排施工進度,應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并應提供充分的安全作業環境和通行條件,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沖洗設備和場地,確保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4)應負責提供必要的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設施。作業現場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均由甲方協調解決。
(5)應指派專人(應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6)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進行預拌混凝土施工和養護,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混凝土澆筑安全交底。
(2)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 (3)以發貨單載明的預拌混凝土作為結算依據的,應接受甲方隨機抽檢所載明預拌混凝土數量、質量的真實性。
(4)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規。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合理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5)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經協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時乙方可暫留相關預拌混凝土技術資料。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 現行有關規定 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的,應按現行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詳見本款第(4)條;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經國家授權的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的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第(1)項結算價款的,如甲方隨機抽查經雙方確認出現供貨數量不足時,按 按第四條第2款第(2)項本合同規定 處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按合同金額的1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②為了保證混凝土澆注的連續性,如因乙方原因不連續供應混凝土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證連續供應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單位進行供應,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③乙方人員和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移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攪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則,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 / 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北京市昌平區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本工程合同總價為¥: (人民幣大寫: 元),實際結算總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辦理,但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及經營副經理共同簽字確認。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須達到本工程的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澆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并在合同價格的基礎上每方減15元作為雙方最終結算價格。
5、雙方約定工程底板扣除鋼筋含量(約定扣除底板鋼筋所占方量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鋼筋含量進行結算。
6、冬施費及泵送費按雙方共同確認的量計算。 7、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益不得轉讓給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發票。因乙方原因無法提供正式發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按本合同后附樣式辦理簽約事宜,所簽補充約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在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供法人單位授權證明及相應的資質材料,甲乙雙方合同簽約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陸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燕丹三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場聯系人: 現場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12
需方:____________
第二標段
供方:__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為標準,每增加_________,價格增加_________元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____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_________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_________個百分點 增加_________元方_________泵送加_________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
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_________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 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
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 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_______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_________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 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____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鑒定 、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____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_________,即付至已供砼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后按月結70_________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_________%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_________%,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_________%,佘款_________%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
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表準版%,每次抽查_________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_________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 _________委托代理: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13
出賣人:_____
買受人: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買賣雙方共同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標的及技術質量要求對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的產品、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進行驗收,并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2.出賣人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買受人首先檢測混凝土質量,如合格,保證自貨物送達施工現場起1小時內卸貨完畢,并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有質量異常現象,買受人應即時通知出賣人確認核實后,買受人有權拒收并作退貨處理,所退貨物的貨款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買受人已收貨,但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貨單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超過2個小時,則視同買受人對此部分的數量以及質量沒有任何何異議,預拌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若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超過1個小時,無論是否卸貨完畢,買受人均須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并對所簽收的混凝土的質量負責,出賣人有權處置本車混凝土。
3.買受人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起24小時內書面通知出賣人,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買受人首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原因,經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驗機構確認,屬于買受人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其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屬于出賣人出廠產品質量的原因,其造成買受人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4.買受人如認為出賣人供貨到現場澆筑的.預拌混凝土的數量出現與交付驗收混凝土送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應當在收貨后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并根據《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貨款于10日內付清。買受人未收貨后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應視為買受人對送貨數量無異議。
5.非因出賣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現場位置而導致供貨過程中發生的交通、環保,環衛以及相領關系等事宜致使供貨受阻,買受人應負責安排解決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二條貨款結算及支付
1.買賣雙方約定,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買受人現場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貨款結算。
2.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出賣人原因中途停工,導致買受人停止使用出賣人的預拌混凝土時,買受人應自停工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未結貨款。
3.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貨款,出賣人可在書面通知買受人5日后,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
第三條合同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買受人:_____
1.根據施工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賣人提供所需預拌混凝土的標記、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就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出賣人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供貨。上述計劃給買賣雙方確認后,如買受人不能按時接收貨物,應提前12小時通知出賣人,并再次書面確認接收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出賣人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協調解決。
4.預拌混凝土運送到買受人的施工現場后,買受人授權的施工現場驗收應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及加蓋驗收專用章;作為預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權轉移的依據。買受人必須在簽訂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時將驗收人員的名單,驗收人員的簽字以及驗收專用章的印模書面通知出賣人。驗收人員有變更的、買受人應提前7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若買受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出賣人,則預拌混凝土送貨單簽收人即為買受人指派的合同貨物簽收人。
5.按照國家及天津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
6.對預拌混凝土澆筑后及時采取養護措施,混凝土澆筑后達到一定強度,方可拆模,拆模應在混凝土上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壞、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溫過程應根據強度發展情況據實確定,底模拆除應根據結構類型、跨度和同條件試塊強度,嚴格按規范執行。承擔由于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出賣人:_____
1.根據本合同中約定的產品,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買受人提供合格的預拌混凝土。
2.供貨前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同時進行技術交底,以保證預拌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3.出賣人運送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買受人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買受人,提供優質服務。
4.嚴格按照經買賣雙方確認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按時供應預拌混凝土。如因設備臨時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時、按量供貨,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并與買受人重新確定供貨時間。
5.接到買受人提出的應預拌混凝土數量及表現質量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至第三款解決。
6.澆筑混凝土后,向買受人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四條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以項目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出賣人負責合同標的物的運輸,運輸終止地為買受人施工現場地面,以上運輸不包括將標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運送。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出賣人行使抗辨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買受人行使抗辯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其限給付貨款,視為違約,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按照延期付款總額,以日0.01%的比例來計算,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由于國家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買賣雙方之外原因導致預拌混凝土停止供應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內用書面形式予以答復,另一方不同意變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復的視為未變更、解除,但依據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權的除外。
2.買賣雙方連續發生多筆買賣業務的,除買受人向出賣人以書面方式明確指示并得到出賣人的同意外,買受人所支付的貨款均按照先結舊帳再結新帳的原則結算。
3.有關本合同的傳真,函件、已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及其對賬單均為本合組成部分。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14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付款時間、結算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貨物或服務,應視為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服務,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
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依照本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第二條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況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地點:
2.3供貨數量:
2.4澆注方式: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預計數量
3.1混凝土價格序號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元)預計數量金額(元)以送貨單送貨數量為準,按計算,備注若工程設計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預拌商品混凝土中摻入早強劑、抗滲劑、膨脹劑等外加劑,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擔增加材料費元。
3.2泵送費:以上表中單價不含泵送費;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車泵加價元,地泵加價元。
3.3泵車出場費(每次澆注量在以下):汽車泵出場費元次;地泵出場費元次。
3.4砂漿費: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潤管砂漿,不收取砂漿費。
乙方配送潤管砂漿,砂漿費按照供貨混凝土價格收取。
3.5單次澆注時,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應計劃數量,導致乙方車輛載重量低于車,乙方同意一次不收運費;若導致兩次載重量低于車,按車收取。
運輸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運費按20元,超出15公里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公里運費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及泵車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在1小時后(從車輛抵達施工現場開始計時)才開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遲施工車輛等候燃油費100元小時。
3.7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必須在90(從車輛出攪拌站開始計時)卸載完運輸車輛所載全部混凝土,以確保混凝土質量和運輸車輛安全,混凝土中摻緩凝劑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條、預拌商品混凝土供貨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辦法
5.1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按乙方“送貨單”數量為準,以體積計,以為計算單位。
甲方可隨時對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實際裝載量過磅抽檢,若抽檢中發現實際數量與施工配合比量之誤差,超過國家計量允許范圍(按14902-20標準為%),按14902-20相關規定以抽檢誤差比例從本批次中扣除。
5.2預拌商品混凝土結算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和支付貨款:
①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本合同內貨款以先付款后發貨的方式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貨之前,乙方將當期或當次應付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方式足額繳至甲方財務人員處(以甲方銀行進賬單或財務收據日期為準),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根據乙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送貨、交貨。
乙方應當提前小時向甲方下達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且應當在下達供貨計劃前足額付清貨款。
在乙方貨款沒有到賬之前,甲方有權拒絕送貨。
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或給甲方準備時間不夠小時的,甲方可以相應延遲送貨時間,若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②月結。
合同履行期間的每月____日為對賬結算日,雙方確認當期供貨總量及應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應付款項足額支付給甲方委托收款的財務人員或轉入甲方指定帳號。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貨款,應按應付未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____日,甲方可以暫停供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③預付款結算。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貨之前一次性預付貨款萬元,該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財務人員處(注:預付貨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幣萬_____元整)。
甲方根據供貨數量相應扣除乙方預付貨款金額,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低于萬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足;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不足萬元時,甲方有權停止送貨,待乙方補足預付貨款存量金額至萬元或以上時,甲方再重新送貨。
合同履行完畢、解除或終止,乙方預付貨款扣除應付貨款還有剩余的,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填寫統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并至少提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強度等級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準確的開盤時間,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24小時重新書面通知乙方。
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2甲方提供和負責輸送混凝土所必須的電源、照明、水、臨時清潔車輛、場地等;協助泵車的進出場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鋪設、遷移、加固工作,負責施工現場保衛和安全、周邊城管、環衛及交通事宜;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牢固、公路沿線電線高度必須保證
4.2米以上,否則造成的電線受損、障礙物受損均由甲方承擔;如需占用公路,其審批手續和安全監護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6.3商品混凝土運到現場后,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和物、注水等,因違規操作而引發的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的要求,運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現場后,即完成對合同標的交付。
甲方應自行雇請人員按照正常時間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時組織澆注和振搗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時組織澆搗,提前拆模引發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5甲方嚴格執行現行有關施工技術規范標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6甲方按現行技術規范標準要求作混凝土試件和提供標準養護。
6.7當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時,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驗收并在運輸單上簽字。
6.8潤管砂漿不得當混凝土使用和澆注到工程結構中,因私自澆注到工程結構中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同時澆注時,不同強度等級的轉換由甲方負責,并指定不同強度等級的入模地點及時間。
6.9甲方承諾本工程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必須全部使用乙方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6.10甲方應按約定時間付清混凝土貨款。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持有相關的資質等級證書,并嚴格按照資質證書核定的營業范圍供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預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后,應按合同要求及時(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應預拌商品混凝土,確保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搗需要。
7.3乙方應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要求,負責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設計試驗,并向甲方及有關質監部門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質試驗報告及出廠合格單。
7.4乙方在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市現行有關混凝土技術規范標準,并將出廠檢驗的預拌混凝土強度報告及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
7.5因乙方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違約與索賠
8.1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出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違約與索賠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后,必須履行本合同。
若單方面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萬元(元)。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預拌商品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后,乙方將有關資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手寫和更改無效。
買受方凡采取現金支付的,由出賣方出具蓋有出賣方財務專用章的收據為買受方的付款憑證;買受方凡采取轉帳支票支付的,買受方應將款項支付到收款方為或本合同個人賬戶,且以款到出賣方賬戶為憑據。
第十一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說明書》一份,甲方已簽收。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附則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合集 篇15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bf--20__--0114)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bf--20__--01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