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銷售裝運確認書(通用3篇)
貨物銷售裝運確認書 篇1
確認書號: 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 電話:
買方: 電話:
買賣雙方茲同意根據下列條款成交:
序 號
規 格
數 量
單 價
總 價
包裝:
裝運:于 從 港至 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
保險:賣方須投保水漬險及戰爭險,按 保險公司條款規定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之110%。
付款條件:茲確認,賣方須于 年 月 日前收到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該證在上述裝運日期后15天內在 議付有效。
信用證須證明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如果賣方在規定日期前未能收到信用證,則本確認書即告失效。
備注:
賣方: 買方:
日期:
貨物銷售裝運確認書 篇2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產品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的增減經協商后可以調整:
(1)代理商品種類增加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減少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
三、代理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
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沖擊的同類產品。
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于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于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
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
(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元的續約費。
五、最低代理銷售額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為____,乙方保證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元。
如果連續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六、代理商品價格
1、配送價格:
甲方向乙方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
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構成。
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銷售價格: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
乙方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
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七、傭金
1、乙方的傭金以每次售出并簽字的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元按____%收傭;
(2)_____元按____%收傭。
2、傭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征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3、傭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應向乙方說明傭金數額和支付傭金的有關商務,甲方在收到貨款后,應在____天內支付傭金。
5、乙方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甲方不予接受則無傭金。
若乙方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乙方無權索取傭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八、商情報告
1、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并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2、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
甲方還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九、推銷、宣傳與廣告
1、乙方是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客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代理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3、甲方通過制定總體廣告計劃及其他規定,實施產品的廣告計劃和發布廣告;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區域內發布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4、乙方應當執行甲方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布廣告。
5、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代理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十、購貨與銷售
1、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并在提貨前全額支付貨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貨款后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發貨,乙方承擔鐵路貨運或汽運費,航空貨運費等,發貨方式由乙方確定;
(3)甲方將在發貨后將貨運單據傳真或寄至乙方。
貨運時間以貨運單據上標明的時間為準。
2、乙方須在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甲方予以換貨或退貨。
十一、監督、培訓及售后服務
1、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2、乙方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____次的業務培訓。
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6、乙方在銷售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戶登記表,并應于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戶登記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當乙方發生售后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小時內給予答復,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小時售后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十二、知識產權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標志)、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標志)、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僅限于銷售代理經營的目的;
(2)甲方許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區域內以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3)《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或《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或其他法律、法規作出的限制與保留。
3、乙方應經常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或有損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乙方應據實向甲方報告。
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幫助甲方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甲方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4、乙方不應與甲方或幫助他人與甲方競爭,乙方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于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甲方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
同時,乙方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5、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_年內,乙方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年內,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6、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合同終止時歸還給甲方。
十三、合同轉讓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
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甲
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十四、合同變更
1、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的內容相抵觸。
2、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理區域內實行變更,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
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全部的代理銷售商。
十五、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7)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為要求代理商終止營業;
(8)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知識產權。
3、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4、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1)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2)乙方自行處理。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1)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代理商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2)在簽訂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提供代理相關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3)在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相關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張相關權利的;
(4)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5)無故停止向乙方供應代理產品;
(6)公開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業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書面通知其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1)擅自代理銷售其他產品或服務;
(2)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甲方經營體系的商譽;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報告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6)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7)連續_____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受到甲方____次以上處罰,屢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逾期超過_____天,仍不改正的。
十七、聲明及保證
1、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年。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然后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萬元,然后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二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二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十三、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二十四、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二十五、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賬戶: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戶: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銷售裝運確認書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術語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質/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______%的損溢,由賣方或買方選擇。
5.FOB/CFR/CIF/FCA/CPT/CIP單位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額: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______%,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7.原產國及生產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運輸標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
9.1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卸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允許,或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允許,或不允許轉運。
9.6允許,或不允許分批裝運。
9.7集裝箱運輸。
9.8最終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條款
賣方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支付方式
(1)信用證
10.1.1(這一段將作保留或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裝運回后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天。
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10.1.2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
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
通過_____________銀行,以電傳,SWIFT,信函,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
即期付款信用證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10.1.3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_____銀行,以電傳,SWIFT,信函,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即期,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提示單據,進行承兌,延期付款,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2)托收
10.1.4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所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10.1.5承兌變單(D/A)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買方應于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天內,提單日后______天內,以電匯,信匯,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___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___(銀行)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或運費待付。
2)簽發給____________(銀行)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預付,已付或待付,通知____________(銀行)
3)多式聯運單據
4)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5)鐵路運輸單據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保險單保險憑證
3)由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發貨通知書裝船需知
1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銀行費用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銹、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多式聯運,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待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注明運輸及搬運中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裝運條款
11.2.2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______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于裝運船只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只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__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只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于預計抵達日前______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后______日內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______日后開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只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么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于貨物裝運完畢后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么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注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裝箱單
(4)重量/數量
(5)原產地證書
(6)由____________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所需的其它單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5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后______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信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平安險,或水漬險,或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13.1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后______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后______月;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后______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后______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13.2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交貨日后,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后______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后______月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后______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量、包裝、安全、衛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____________標準,進行檢驗。
檢驗機構;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____________(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14.1.2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合同的規定,或
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簽發的檢驗報告。
14.2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最終目的地
卸貨港后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在德國:____________(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在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并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17.1(a)和(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并應在事件發生后不遲于______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______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賠償
16.1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______%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_____日收取信用證金額_____%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于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3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______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于_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4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條規定的賠償應是對于由于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期間
17.1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日
b)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____________。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給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______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買方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行。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___進行。
____________(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語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于(生效日期)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經____________簽署并批準后,如果法律要求批準。批準應在買方簽署并通知賣方后30天內取得。
其它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