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車輛承租協議(精選3篇)
貨物運輸車輛承租協議 篇1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貨物運輸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出租貨車車號:___,掛號。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三、租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在承租方租用期間,出現一切安全事故、違章、違法事項,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概不負責。
五、租金每月為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租用期間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此車輛貸款由承租方負責還款。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車輛承租協議 篇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渣土運輸車輛租賃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____
一、渣土運輸車輛型號及租賃數量:____
封閉式渣土運輸車 輛。
二、租賃方式:____
甲乙雙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賃。
三、租賃單價:____
每臺 元/月
四、結算方式:____
租用期為兩個月,超出的時間不滿一個月,按月租單價除以30天為單價計算。
五、工作時間:____
每天工作時間為12個小時,如超出時間,雙方再具體商議。
六、付款方式:____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90%的車輛租賃費,租賃期滿后十天內結清尾款。
七、租賃時間:____
經甲方通知進出場時間為準。
八、其他事項:____
1、渣土運輸車輛在租賃期間的燃油費由甲方負責;
2、渣土運輸車輛的維修費、司機工資、生活費及聲音操作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約定每臺運輸車輛每月有兩天的維修保養時間;
4、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如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給予每次500元的罰款;
5、乙方的運輸車輛的型號及數量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場,如違反甲方將對乙方每臺車輛500元罰款,并承擔甲方在此期間的工期損失;
6、租賃期內,甲方對所租車輛有使用權,甲方有權力將所租車輛從一個施工工地調往另一個施工工地;
7、乙方車輛應盡量在施工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甲方施工工期要求。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尾款之日終止。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承租方(蓋章):____出租方(蓋章):____
經辦人:____ 經辦人:____
日期:____ 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貨物運輸車輛承租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加油站
乙方:______________車隊
為了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管理和監督,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相關(責任)方在我司從事的工作能夠安全、有序進行。根據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方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實際情況。特簽定本協議:____
一、乙方從事的車輛運輸工作必須符合其車輛安全運輸的相關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點和性質,又要掌握其危險性質和主要危險源。
二、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必須服從甲方作業人員的指揮,調度。
三、要注重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工作,盡可能的減少尾氣排放,保障工人的身體健康。在卸貨時,應輕卸、輕放,盡量減少裝卸時產生的噪聲。
四、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人員證件,嚴禁疲勞駕駛,并且嚴禁將車輛由無證人員駕駛。
五、乙方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在運輸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擔。
六、運輸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的其他有關規定。
七、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出場車輛必須經過清洗,嚴禁車輪帶泥出場污染城市路面。
八、乙方必須根據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收。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于運輸結束之日時廢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
代表(簽章):______
20__年1月1日
乙方:____
代表(簽章):______
20__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