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承攬合同范本(精選3篇)
貨物運輸承攬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本著公平、公正、互利、自愿的原則,根據合同法有關承攬合同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乙方提供車輛承攬運輸甲方貨物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運輸車輛情況:
根據甲方工程施工需要暫定由乙方提供自卸車輛承攬運輸甲方工程材料(根據甲方的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根據情況隨時增減運輸車輛),車輛車況須良好,手續齊全。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司機須聽從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臨時指揮,進入甲方施工范圍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司機負責。
2、乙方須將運輸車輛的道路行駛、營運、檢驗、稅費、養路費及保險(其中第三責任險保額為50萬元以上)等手續辦理齊全。
3、運輸期間,一切與車輛正常行駛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保證甲方貨物運輸的車輛要求,如不能滿足需要,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按因此所受到損失的5%扣除乙方運輸費。
5、運輸期間,乙方須保證車輛性能狀況良好,以保障甲方貨物安全運輸至指定地點。
6、車輛在運輸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由乙方負責,并負責協調交警、交通、保險公司等部門處理相關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及責任。
7、因交通事故、交通違章、機械故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則由乙方負責給予甲方賠償。
8、如果工程中,乙方車輛私自偷盜材料、篡改材料清單,一經發現,將按實際數量金額的2倍進行處罰。
三、安全生產約定
1、乙方參與本合同運輸業務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條件(即必須具備相應的從業資質、從業人員資格和安全生產所需的安全技術狀況、安全生產條件等法律、法規所規定必須具備的條件和資質、資格。)。
2、乙方人員、車輛或機械設備在進入甲方工地或甲方指定的場所進行作業時,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前述安全生產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和車輛損害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損失。
3、對于乙方人員或車輛、機械設備引起的安全生產事故或人身、財產損害事故,應當由乙方在事故發生之后、訴訟之前首先對外賠償;乙方先行賠償的數額,應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賠償標準。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作出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若本合同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未果,由 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承攬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貨物運輸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將己方工廠的物件的產品全權委托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噸位, 元/噸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2、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單按月結算,結清并支付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外觀完好無損壞,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應向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運費利息損失。
三、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
3、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稅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應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貨物到達地
4、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6、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務人員為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7、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借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2、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托運零單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免費運輸。
4、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運單〉,一車一單(貨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單〉交付貨物。
5、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
五、其他約定:
1、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2、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后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并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的簽訂地在陽江市江城區。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承攬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檢、裝箱、轉運、快遞、代墊代付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甲方應及時送交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可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貨物出運或進口到廠后,以一票一結的方式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每車皮21200)由淄博火車站至綏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付給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臵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辦理各項委托事宜,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青島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長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