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類采購合同(精選3篇)
貨物運輸類采購合同 篇1
采購單位(甲方):
供 應 商(乙方):
簽 訂 地 點 :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采購文件規定條款和成交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供貨一覽表
序號工種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金額(元)
1.
2.
人民幣合計金額(大寫) :元整 (小寫):¥.00元
2.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如招投標文件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型號、技術規格、技術參數等質量必須與招投標文件和承諾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創新產品、節能和環保產品必須是列入政府采購清單的產品。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要求。
第三條 權力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提供的貨物均應按招投標文件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2.貨物的運輸方式: 。
第五條 交付和驗收
1.交貨時間: 、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并加蓋采購單位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 2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六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
第七條 售后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2.貨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后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見合同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資金性質: 。
2.付款方式:貨物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后 5 工作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余下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過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 質量保證金
乙方應在貨物驗收合格無異議后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比例向甲方提交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過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第十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瀑H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2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
3.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4.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為 1 年,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二條 調試和驗收
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后,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貨款額 5%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
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4.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30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
5.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5%收取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柳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七條 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柳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托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 號:賬 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貨物運輸類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及地點:
1、貨物名稱: 。
2、起至地: 院內。
二、運輸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運費: 元/噸(含稅)。此運費為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所承運之貨物安全、及時、完好的全部運至甲方收貨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義務后的運費單價,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而改變。最終總價款以甲方過磅數量乘以單價為準。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每季度結算一次運費,乙方開具運輸發票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運費。運費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危險品運輸合同范本五、內容及細則:
1、承運車輛到起運地點后,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車輛須服從甲方人員調配。
2、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正常生產用量,若影響甲方生產,每次罰款5000元。
3、乙方車輛進廠后,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
4、附則及約定事項:
(1)運費指起至地范圍內所發生的所有安全責任事故及風險和費用;
(2)若出現貨物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GB536-8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4)在承運甲方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六、該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貨物運輸類采購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貨物品名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運費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運輸價格: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運費支付方式及時間:銀行支付方式,先支付事先簽訂的合同的貨物總價錢的一半,貨物到達目的地時再把余下的一半支付給甲方。當天結算日為準,過后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裝卸責任
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乙方負責,收貨方卸貨由乙方負責。
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并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有權拒絕承運乙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屬收貨人自提的貨物,在貨物到達后及時電話通知收貨人提貨。
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30日以上或欠款超過10000元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負責提供空間位置給甲方停靠,且由乙方負責裝卸。
若是在乙方指定日期送貨時,遇上了外界因素(臺風,暴雨)延遲了交貨時間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若是乙方指定日期送貨時,中途送貨時遇上了交通事故,應該經雙方負責人出面協商解決事情,協定賠償金額。
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乙方負責,收貨方卸貨由乙方負責。
若是在卸貨貨物時>2小時,每小時按運費的5%賠償,或者裝貨時>2小時也按運費的5%賠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發貨時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報運輸計劃,甲方電話為: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時安排裝車運輸計劃。
二、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地目的。
三、乙方自愿將貨物保險運輸的,應按投保價值金額的%。向甲方交納保險費。乙方應在貨物運單上注明保險運輸和保險金額,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乙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甲方交納保險費的,視為乙方未保險運輸。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五、辦理與貨物有關的準運手續。
六、準時裝卸貨讓運輸方發貨。
七、承運方要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在當天次日的凌晨2點之前準時到,若是延遲了一小時內,按運費的10%賠償,若是在3點半以后未到拒絕收且按運費的10賠償。
八、承運發應在乙方的指定的日期內,貨物在在24小時-36內到達,若超過48小時拒收且賠償貨物的當時市場價值。
九、承運發運輸損害在允許差值的5噸以內,若超過允許差值的,每超一頓按市場價值賠償。
第七條 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驗
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第八條 甲方的責任
因甲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投保的賠償: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的賠償金額以投保金額為限。只損失一部分時按乙方貨損貨差金額與全批貨物金額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額對乙方進行賠償。發生保險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素賠時,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有效索賠資料,包括貨物價值證明等。
未投保的賠償:出現貨損、貨差時,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賠償:貨物
破損、浸濕、污染等根據其損壞程度最高按照損壞部分運費的倍予以賠償,丟失貨物
最高賠償不超過丟失貨物部分運費的.3倍,鮮貨、易碎品按相關免賠規定辦理。
乙方自己保險運輸的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及不承擔第三方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九條 乙方的責任
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錯報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貨物損失或夾帶、匿報危險品及禁運品或因乙方所托運的商品涉及偽劣、假冒等侵權造成的各種損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污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運輸設備損壞的,乙方應予賠償。
屬自提的貨物,乙方及收貨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時不提貨的或乙方及收貨人拒收的,甲方開始按每日10元/方或5元/方收取倉儲費;自此時起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及收貨人承擔。乙方應通知、督促收貨人盡快提貨,超過一個月仍未提貨的,甲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變價等處理。
第十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
不可抗力;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并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十一條 由于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經營范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宏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于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第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
“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為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