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合同(通用3篇)
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訂立本承包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承包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包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其中,如完成承包行為的車輛為甲方提供,乙方還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以及車輛使用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承包經營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
2、甲方與貨物托運人辦理托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根據經營需要,甲方也可以書面(不得口頭)委托乙方辦理貨物托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3、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4、承包金反向給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包金。
5、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保險公司賠償的除外)等經營成本。
二、補充承包經營方式:
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作為完成承包經營的運輸工具(勾選)
1、甲方提供運輸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車輛的車牌號、型號、噸位、機械狀況、服務內容及價格等事宜
車型
車牌號
噸位
機械狀 況
車 箱
內 徑
購 置
時 間
車 輛
所 有
車 輛
工 具
運行方式
本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后,交甲方檢驗接收,并隨交修車工具。
2、乙方以自有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 )
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 汽車,車架號
1,發動機號 ,以及隨車工具。
3、上述車輛,必須車況完好、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4、上述車輛,由甲方統一辦理保險投保。
5、上述車輛,在承包經營期限內進行維修、保養的,應統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
三、貨車采用班車運輸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運行,法定節假日另行通知。
貨車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管理及運營質量考核標準》規范運作。
第四條 承包經營保證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其中叁萬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當時支付;剩余貳萬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支付。該保證金為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
承包經營保證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扣除保證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證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貨運單趟支付。支付金額為人民幣 元。
2、承包金累計支付的,在承包經營的次月12-18日發放。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甲方有義務保證本企業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甲方有義務公平、公正、合理的為乙方組織貨物配載。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并進行考核。學習時間為 月 日,甲方另有權通知乙方參加臨時學習。
甲方有義務按照主管部門規定和通知,組織乙方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習、培訓、評比等活動。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權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指定專人對乙方使用的車輛進行安全、車容、車況檢查。如乙方使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運輸。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服務規范、在運輸車輛上粘貼統一標示或廣告。(甲方制定的統一服務規范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統一服務規范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7、甲方有權選擇投保的保險公司,有權決定對運輸貨物投保貨物損失險。
甲方有義務選擇服務質量優良、保險費用適中、理陪迅捷的保險公司投保,并應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義務對提供的
車輛投保交強險、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并為乙方投保駕駛員人身傷害保險。
8、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統一的運費標準和其他費用收取標準。
甲方有義務保證本企業統一的運費標準和其他費用收取標準不低于同地區、同行業的費用標準。
9、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
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并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2、乙方有權對甲方調配的貨物進行查驗,有權拒絕運輸國家禁止運輸或可能造成危險的物品。
乙方有義務按車輛相關規定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容整潔。乙方有義務遵守交通法規和機動車操作規程,保證行車安全。
3、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代為清結的運費和其他費用,并承擔因遲延支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運輸過程中擅自倒貨、換車、配載,
不得將車輛交給第三者駕駛,不得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不得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
5、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并承擔違反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并立即報警。
7、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系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8、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 貨物運輸風險承擔
一、貨物運輸風險
貨物運輸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貨物損毀、違章、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對車輛內、外人員的賠償責任。
二、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乙方全部承擔。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況下的事故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并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貨物毀損的,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況下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并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和賠償責任,由乙方提供有權部門的書面證明,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5、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6、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并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鑒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二、下列情況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費總額20%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提供的運輸工具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
2、未向乙方提供營運證照、繳費憑證,致使乙方無法營運的
3、在貨源緊張時,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員調配貨運的
三、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費總額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完成承包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4、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培訓的
5、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擅自倒貨、換車、配載的、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的、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系的
7、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范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并應賠償甲方的其他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兩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連續兩次違章駕駛并受到行政處罰的
3、三次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和培訓的
4、發生交通事故并承擔全部事故責任的
5、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并收取運費的
6、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8、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9、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五、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違約金。
六、其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變更或終止:
一、 甲方破產、解散或營運權證作廢。
二、 乙方車輛因事故或年限報廢、被轉讓和車輛更新。
三、 乙方死亡、喪失營運(勞動)能力、受到刑事處罰。
四、 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
五、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XX市XX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包經營合同關系,無勞動、雇傭、勞務等關系。
三、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戶資料、貨運單價、貨物品種、運輸終端客戶資料,均屬于甲方商業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乙方在一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簽定運輸協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乙方聲明
乙方特別聲明:
本合同所有條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義,并知悉合同約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條款沒有加重本人的義務和責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況,客觀真實。本人愿意遵守并嚴格執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本人承擔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證號:手機號:
住宅電話:備用電話:
年 月
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合同 篇2
承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托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貨物品名 包裝
第二條 運費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 運輸價格及服務方式(詳見附表一)。
2、 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公路運輸服務。
3、運費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裝卸責任:
1、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 負責,收貨方卸貨由 負責。
2、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3、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并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2、有權拒絕承運乙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3、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4、屬收貨人自提的貨物,在貨物到達后及時電話通知收貨人提貨。
5、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6、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日以上或欠款超過 元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發貨時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報運輸計劃,甲方電話為:______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時安排裝車運輸計劃。
2、 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3、 乙方自愿將貨物保險運輸的,應按投保價值金額的 ‰向甲方交納保險費。乙
方應在貨物運單上注明保險運輸和保險金額,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乙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甲方交納保險費的,視為乙方未保險運輸。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5、辦理與貨物有關的準運手續。
第七條 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1、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2、單證的流轉:
第八條 甲方的責任:
因甲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 投保的賠償: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的賠償金額以投保金額為限。只損失一部
分時按乙方貨損貨差金額與全批貨物金額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額對乙方進行賠償。發生保險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有效索賠資料,包括貨物價值證明等。
2、未投保的賠償: 出現貨損、貨差時,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賠償。
3、貨物破損、浸濕、污染等根據其損壞程度最高按照損壞部分運費的2倍予以賠償。
4、丟失貨物最高賠償不超過丟失貨物部分運費的3倍,鮮貨、易碎品按相關免賠規定辦理。
5、乙方自己保險運輸的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及不承擔第三方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九條 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錯報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貨物損失或夾帶、匿報危險品及禁運品或因乙方所托運的商品涉及偽劣、假冒等侵權造成的各種損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于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污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運輸設備損壞的,乙方應予賠償。
3、屬自提的貨物,乙方及收貨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時不提貨的或乙方及收貨人拒收的, 甲方開始按每日 元/噸或元/方收取倉儲費;自此時起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及收貨人承擔。乙方應通知、督促收貨人盡快提貨,超過一個月仍未提貨的,甲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變價等處理。
第十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2、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3、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4、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并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十一條 由于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經營范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宏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于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3、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 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服務期限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為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2、營業執照
3、稅務登記證
4、道路運輸許可證
5、其它證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合同 篇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