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裝卸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貨物裝卸承包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發揮承包者的積極性,雙方本著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裝卸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所列條款:
乙方簽訂承包合同時,必須保證裝卸人員按時到崗。
甲方對乙方實行個人大承包。乙方有權組建裝卸人員,實行競爭上崗。
工資方式采取全計件大承包形式。實行多勞多得,按勞分配的原則,其具體價格為:散裝車入庫0.28元/噸,包裝3.50元/噸,包括平倉、碼垛等。收儲結束,統一結算。
在卸車中,如果發現有雜質超標,裝卸人員沒有立即反應,扣卸車費100元。
乙方有責任維護好自身的生產安全,內部的糾紛及廠部的治安、防火、防盜等各項工作,有責任維護和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自己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乙方必須講究職業道德,作業操作時不允許向顧客索、拿、卡、要。否則一經查出,扣除本車裝車費外,另外以本車裝車費2倍的罰款。
裝卸時禁止損壞客戶的車輛及場內設施。否則,照價賠償。
不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采取停工罷工等方式影響甲方正常收購和銷售,否則每次每人罰款200元;更不得將在外面發生的糾紛帶入單位,否則每次每人罰款400元,還要追究因糾紛帶來的損失,不能刁難客戶,不準向客戶索要煙、酒等物品。
乙方裝卸人員不得在廠區內吸煙,否則每人每次罰款20元,遇到自然災害時要積極主動參加甲方所組織的各項抗災活動,無故不參加的人員每人罰款50元。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備注:倉內風籠,風箱,朔料布如有異常情況乙方負責歸整到位,倉內外雜質及時清理,按甲方要求統一堆放。
甲方統一提供防暑用品(毛巾,草帽,茶水等)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時間:
貨物裝卸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裝卸工,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卸車和清道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保證運煤火車內外煤炭全部卸完并清掃干凈;車門按鐵路要求關閉并加固;對卸車股道必須及時進行清理并保證軌面干凈、殘留物不得高于鋼軌底面。
第四條乙方每周工作時間按照煤車到達量確定,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注意自身安全,所有發生的勞動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不得與本崗位其他裝卸工同時請假。
第七條甲方向乙方提供作業用工具、勞保用品及休息場所。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計件工資標準_______元/車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80%-90%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作任務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任務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七)、非作業期間,乙方不得進入鐵路,凡因此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負責,與甲方及鐵路無關。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貨物裝卸承包合同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承包標的
乙方承包甲方在 從事進出口貨物的倉儲、裝卸等業務的營運工作。
第二條 承包條件
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承包標的”的業務經驗、管理經驗及其現有的其它經營資源;乙方負責投入“承包標的”的營運所需的全部資金。
第三條 承包方式
乙方對“承包標的”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包攬(包括資金投入、市場開拓、人員管理等)方式承包經營。
第四條 承包期限
自合同簽訂日起 年止。
第五條 利益分配
承包期滿,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購置(費用計入經營成本)的資產歸甲方所有,其余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權,乙方須對此提供條件;
2.乙方享有承包經營的自主權,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須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提供的便利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經營“承包標的”的營運管理方案、客戶資源,須為乙方增置業務專用章及財務專用章,在乙方申請時及時出具公函等;
4.乙方不能利用經營“承包標的”進行非法活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其在本協議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 承包延期及續約
承包期滿,雙方如未就“承包標的”辦理移交手續,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直至一方通知終止承包后的 月內雙方辦理完“承包標的”的移交手續;如續約,雙方須協商一致并另行協議。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二條 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 種方式進行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送達方式
1.甲方地址:
傳真:
電話:
2.乙方地址:
傳真:
電話: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