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工程水泥購銷合同(精選3篇)
簡單工程水泥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商業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水泥買賣事宜,茲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價格、數量
甲方自20_ 年4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按下表所列產品、等級及價格向乙方供應水泥:
當市場上該產品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可協商調整。(注:每月購貨數量超1000噸時,每噸返還 元。)
乙方應每月5日前,以傳真或其他書面形式用認購單通知甲方下一個月份擬購水泥數量品種并得到甲方確認函,以便甲方做好供貨計劃。
二、質量要求
按照國家標準GB175-20_標準執行。
三、交貨及計算方式:
款到發貨。甲方在乙方的預付款額內安排發貨,并保證供貨量。
四、驗收標準及異限議期
1、交貨時水泥的質量驗收以甲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依據。并以廠方地磅單為結算依據。
2、甲乙雙方在提貨、交貨時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雙方共同簽封后保存兩個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簽封后保存兩個月。
3、在兩個月內,乙方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甲乙雙方把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五、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貨物的所有權及損壞、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發生轉移。
六、責任及索賠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七、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簡單工程水泥購銷合同 篇2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 (工程名稱) 的這一批次水泥購銷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序號產品名稱廠家規格型號產品單價產品數量金額合計(元)
1、本合同為總價合同,若超出合同總價需另簽合同。
2、賣方承擔運輸費用,并將合同標的貨物運輸至購買方指定地點。
3、特別約定:本合同為一次性付款合同,禁止賒欠,若因賣方超額發貨,則視為無償提供行為。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質量標準必須符合GB175-20__《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的各項要求。
2、材料進場后,必須按有關施工操作規定,送檢后方可進行預制、安裝、施工。如發現不合格,檢測、退貨等產生所有費用由賣方承擔,貨物的交貨不能視為交付合格。
3、水泥隨車合格證應清楚注明:執行標準、產品名稱、規格、生產企業名稱、生產許可證標志(QS)及編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凈含量等。如賣方未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買方可拒絕驗收。
4、產品在運輸與存儲中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
第三條 交付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買方提前24小時以書面、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向賣方提供下批次的需求量計劃,賣方接到通知后,賣方應在買方規定的時間內將合同貨物2、交貨地點: 。
第四條 供貨及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后供貨前,由買方按需要報送賣方,賣方按報送材料品種、型號等組織貨物。
2、貨物送到指定工地后,雙方要在現場對到貨的材料進行清點確認。以有雙方指定人員簽字的簽收單為準。
3、貨品驗收合格后 天內,買方全額支付貨款到賣方指定的銀行對公賬戶;賣方在收到買方貨款時提供稅率為 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4、發票違約責任:如果因為賣方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被稅務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認定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致使買方被稅務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補征稅款、處以罰款、加收滯納金的,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買方所承擔的所有稅款、滯納金、罰款及 的賠償款。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質量合格的貨物。賣方所供貨材料質量不合格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無權要求支付相應貨款,并應賠償因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能按約定供貨的,每逾期一日,按供貨貨款數額 支付違約金。買方未能按約定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貨款數額 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糾紛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雙方同意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內,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均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終止條件:合同條款執行完畢。
甲方(章)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
法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章):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
法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簡單工程水泥購銷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犇燚商貿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
水泥涵管800×2米節240.00
水泥涵管1000×2米節380.00
水泥涵管1200×2米節630.00
以上都含稅、含運費價:
提供發票類型: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質量標準與行業內的質量標準,并符合淮南站前廣場要求的質量標準。
三﹑供貨時間﹑地點﹑方式:(淮南站前廣場項目部)。運輸﹑過路過橋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風險轉移:自貨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點時起轉移。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所購水泥涵管金額滿十萬結算一次,每次結算付至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貨后分三個月分期付清。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延遲到貨或者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構成違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對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員有腐敗﹑威脅﹑傷害或欺詐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貨款,平有權對甲方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3﹑乙方不得惡意減少送貨數量,否則少一罰百并不予結算貨款。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肥犇燚商貿有限公司乙方:
委托人:委托人: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