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合伙合同(通用3篇)
簡單合伙合同 篇1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 乙: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項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項目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按比例在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項目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系(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簡單合伙合同 篇2
合伙方(一):
合伙方(二):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美容美體事業,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方:
合伙方(一):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合伙方(二):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二、合作店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合作名稱:
2、合作地區:
三、工商、稅務等部門注冊登記:
介于工商、稅務等機關的注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____擔任注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皙源活色生香美麗坊所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伙人雙方共同所有。
四、出資方式和繳付比例:
1、合伙雙方均以現金出資入伙,共___________元。
2、出資金額:合伙方(一)出資:___________元;
合伙方(二)出資:___________元。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處置:
合伙雙方盈利、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各占百分之五十。
六、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雙方自愿可續約。
七、入伙和退伙:
1、不允許第三者入伙。
2、雙方如有一方退伙,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并說明退伙理由;有關事項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如有異議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八、解散與清算:
1、如遇下列情況之一,可解散:
(1)雙方協議解散:
(2)合同到期。
(3)虧損到無法正常經營。
(4)國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伙雙方按1:1的比例分配資產、利潤和承擔債權、債務。
九、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違約方需賠償給另一方因違約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合伙方(一):
合伙方(二):
簽約時間:
簡單合伙合同 篇3
合伙人(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合伙人(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美容瘦身經營一事,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伙名稱 :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 ,甲乙雙方各占投資總額的50%
(二)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各占投資總額的50%,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職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 元的工資待遇。
(二)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 元額度( 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予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
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邢臺市橋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