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商鋪出租合同(通用3篇)
簡單商鋪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于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并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并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于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并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復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系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復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復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于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于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復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復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簡單商鋪出租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上海置業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閘北區路弄號店鋪(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實測/預測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土地用途為綜合、房屋類型為店鋪、結構為框架。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機關制定的各類規范性文件。自行申請并獲得上述營業所需的一切政府許可或批準證書。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將租賃單元用于居住目的。
2—3甲方有權對租賃用途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20__年7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繼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幣)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幣)____元。(大寫: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壹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貳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補充條款一)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該房屋貳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乙方承擔。(補充條款三)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乙方應遵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自行辦理工商、稅務、環評、消防、衛生、煙酒專賣、食品、治安等相關手續,取得營業執照及相應的各類許可證和配置相應的各類設備、設施。
6-2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或物業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5甲方建議乙方對放置于租賃單位內屬于乙方的財產進行投保,甲方對發生在乙方租賃單元之內的財產損失及人身傷害概不負責。
6-6乙方應負責經過其裝修而添加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維修責任。因上述設施設備的故障。損壞造成甲方提供的租賃單元及附屬設施損壞或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7,乙方應自覺做好門前清潔衛生,負責清運所產生的建筑與生活垃圾,不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6-7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于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補充條款四)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3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15元/平方米(人民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補充條款五)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見補充條款六)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四)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貳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三十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建議刪除)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租賃商鋪用途;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十日的;
(七)乙方違反大寧新天地商鋪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且經物業公司提出整改后要求后仍不改正的;
(八)乙方經營活動違反法律、法規的;
(九)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進行經營活動的;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在另一方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后三十日拒不改正的。
發生上述情況后,合同守約方向違約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違約方收到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違約方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五日搬離租賃商鋪并配合甲方辦理退租手續。如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約的乙方所做裝修甲方可不作補償。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經雙方確認存在缺陷的,致使乙方不能裝修或不能營業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90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相應減少租金。
10-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貳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貳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7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此條刪除因與補充條款茅盾)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5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粘貼處)(騎縫章加蓋處)
一、對于4-1作以下約定:
1、該物業月租金計算方式為:日租金×365天/12月。
日期日租金/M2(人民幣)合計月租金(人民幣)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該房屋租金及年限如下:
二、對于4-3作如下約定:
1、乙方按季支付租金。乙方應于每季的前一月25日之前付清下季租金,以此類推,甲方應在收到租金后開具發票。若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所欠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交付違約金。
2、對于5-2作如下約定:
1、通過公開招投標,甲方已選聘中標的上*安榮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物業管理費為元/月/平方米,物業管理費從甲方交付房屋的次日開始收取。物業管理費按季收取、電費等費用按月收取,若逾期乙方應按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可采取停電、停水等措施,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對于6-4作如下約定:
1、如乙方對房屋內設施、設備需要增容(加),需自行申請辦理解決。
四、對于7-1、2作如下約定:
1、乙方承諾甲方在租約提前結束時或租約期滿歸還甲方前必須將所租所有商鋪及相鄰的公共部位恢復原樣(以物業認可為準)如乙方不予恢復或未按物業要求恢復,甲方恢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若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三十日內仍未將出租商鋪及其鑰匙交還甲方的,甲方可在公證機構的公證下,進入租賃商鋪將乙方所有物品搬離租賃商鋪,搬離費用及存放該物品的費用有乙方承擔。(建議刪除)作為乙方放棄商鋪內所有物品的所有權,甲方可對商鋪內的物品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對于8-1、2、3、4作如下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分割、轉租及交換該物業,否則視為乙方違約,違約責任按本合同9-2處理。
2、在租賃期內,甲方抵押、出售該房屋,應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六、乙方在裝修施工前,須將裝修設計施工圖紙交與甲方審核通過,并取得物業裝修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進行裝修施工。
七、乙方未按約定向甲方付清全部租賃款的,甲方有權不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此情況下,乙方仍應按本合同補充條款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而甲方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擔延遲交房的責任。
八、若乙方選擇退租,對房屋已進行的裝修不得要求甲方返還或補償。
九、對于商鋪外立面的約定:
1、乙方承諾不以任何名義或形式作出搭建、封閉陽臺、安裝衛星天線等有損步行街外立面及其整體的統一、美觀的行為。否則,甲方或物業公司一經發現有權采取包括提起訴訟在內的法律措施或手段要求乙方拆除,并追究乙方的其他民事責任,甲方或物業公司為行使上述權利而支出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為保證步行街外立面統一、美觀,乙方應遵守甲方關于步行街戶外廣告燈箱的統一規劃,乙方的設計方案效果圖應向甲方報批,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并辦理政府要求的相關手續后方可安裝。
3、乙方同意在租賃房屋屋頂不設置戶外商業廣告。
4、乙方須將其中央空調室外機統一放置在甲方指定位置,且設計方案交甲方審批,經甲方同意方可安裝。
十一、如發生停電、停水等事故,經查明是因為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可要求甲方免除因停電、停水等造成乙方當日不能正常營業的租金;如系第三人或意外原因造成停電、停水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步行街地面區域不可以停放任何機動、非機動車輛,但乙方可以優先有償使用為店鋪配套的地下車位,停放費用按物業收費管理標準自理。
十一、乙方在租賃期滿或中途退租30天前,需向相關部門申請該物業營業執照及經營地注銷登記。否則,未注銷的逾期天數按租金的壹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二、本物業為現房,乙方自行驗收,且已詳細了解所租商鋪的狀況,認為商鋪的地理位置、面積結構等均符合自己所需的商業用途后簽訂本合同。
十三、乙方同意遵守本合同附件之《管理公約》、《裝修守則》等章程。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十五、本補充條款的任一條款均構成對本合同的有效補充或修改,格式條款與本補充條款不一致的均以本條款為準。
附件一
該房屋的平面圖
(粘貼處)(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設備的約定
(粘貼處)(騎縫章加蓋處)
一、該房屋交房狀態為:毛坯
1、建筑結構:框架剪力墻
2、外墻:石材、局部鋁合金玻璃幕墻
3、外窗:鋁合金窗,部分雙層玻璃
4、地面:混凝土地面
5、墻面:砂漿粉刷
附件三
1、免租期間(即乙方拿到房鑰匙至20__年6月30日)乙方仍須按月交納物業管理費,且物業費從拿鑰匙的次日起計算。產生的水、電煤等費用按實結算。
2、關于消防
(1)小業主應自行到區消防辦辦理消防申報手續。
(2)小業主建造的室內樓梯應符合消防疏散距離且樓梯采用的材料應達到相應的耐火等級。
(3)小業主須自行安裝簡易噴淋設備。
3、每租賃單元標準的配電量為每間15KVA,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擴大用電量或變動配電箱等原設施,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餐飲客戶須自行申請煤氣。
5、簽租賃合同時付三押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上海置業有限公司
國籍:國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注冊證明/身份證號碼:注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
住址:住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簡單商鋪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處一間,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此合同。
二、租賃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賃費用元,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時交房屋租賃費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營業。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
如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要依法經營,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
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
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承擔土地改變用途使用稅、房屋出租稅以上兩項費用,其他稅費(包括水、電費及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不承擔國家征用、擴路、退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但發生此類事件,甲方愿意退給乙方未使用期間的房屋租賃費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況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
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
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
九、合同期滿,乙方不再使用該房屋時,保持房屋原樣交付甲方。
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十、房屋租賃期間,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此合同經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共同持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