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租車協議合同書(精選6篇)
簡單租車協議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本著遵規守法為原則,互惠互利,誠信服務為宗旨,特定此協議。
二、乙方同意甲方租賃其_____車_____臺,車牌號為_____,此車允許載客人數為_____人。
三、本次租車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整,該車行駛中產生的費用(如過路過橋費、加油費、停車費等)均由乙方負責,此次包車甲方為乙方提供位司機的食宿(以行程中所含食宿數量為準),乙方按合同完成任務后,甲方于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全部租車款,結算時乙方必須提供合同及全額車費發票。
四、駕駛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規定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
五、乙方承諾做到:
1、機動車輛必須是經公安、交通部門年審檢驗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的車輛,報賬車況良好,并已足額辦理了乘運人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
2、駕駛車輛時,聽從導游員的提醒,保證乘車游客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3、下車、入住和參觀景點時,要提醒客人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4、本人離開車輛時,要拔下鑰匙、拉死手剎、關好門窗,確保車內財產安全后方可離開。
5、備一些塑料袋,以防客人暈車及其他不便時使用,隨時保持車內衛生,創造一個良好的乘車環境。
6、在行駛如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游客受傷,應積極主動搶救傷者,并先預墊付醫療及相關費用。待責任確認后,按責任比例向游客承擔賠償責任
7、在乙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乙方盡快更換相應的車輛,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因此產生的直接費用由乙方負責。
8、當行駛證與駕駛證不符時,應有乙方的授權書
9、乙方應在出車前做好車輛安全檢查,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準時發車。
六、如乙方違反上述承諾,甲方除有權拒付租車費外,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機動車保險單復印件附后。
八、乙方授權書附后。
九、在行程過程中,甲方人員及客人應遵守乘車規定,不能隨意離開座位、身體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不能影響駕駛員的行駛安全,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負責任。
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如塌方、泥石流、不可預見的斷路、非本車交通事故的堵車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活行程延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一、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手續不全被查扣等,造成甲方人身傷害活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乙方過錯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二、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必須遵守,如單方取消合同,違約方賠付另一方租車費50%的.損失。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原訂車費照常支付,但乙方可適當減免未完成形成的費用(指過路過橋費、燃油費)。
十三、此協議有效期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日期:
簡單租車協議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單位工作性質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車牌)_____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該駕駛員在職期間。
二、租車費用:每天零元整。但該駕駛員實際因公外出辦事實際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可以據實報銷。
三、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并處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周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簡單租車協議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時間:
簡單租車協議合同書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為長期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戶提供以年計算的租車服務,并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的車輛、型號 ,車牌為 ,顏色為白色的',總價為 車輛租賃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零時止。
四、租金為每年 元(不含稅收)乙方應于當年4月12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租賃期內若乙方毀約,將賠償甲方以年租金2倍的毀約金作為賠償,甲方毀約同樣。
六、租賃期間乙方每年行駛三萬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零點五元。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并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座位險,附加險。
八、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甲方,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他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良好的車況,全額的保險并對車輛正常磨損以及損壞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十、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保養,輪胎的跟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一、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得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二、租賃期內由于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十三、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四、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十五、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
簽訂日期:
乙方:
簡單租車協議合同書 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簡單租車協議合同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條 車輛狀況
出租方所提供的車型為,車牌號為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按照每天租金 (大寫) ,租金按天支付。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6、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7、協助承租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因交通事故產生的維修費用由承租方墊出的保險索賠后金額全數歸還承租方。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6、承租方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以承租方接收車輛開始,以承租方歸還車輛給出租方為止
第六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車輛全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經協商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