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精選3篇)
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下列合同條款。
第一條 審計范圍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建設規模:;
3、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范圍:是指下列(注:從下列項目中選填審計范圍分類編號,不在下列業務范圍內的,可另行約定)審計業務。
(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2)建設工程預算編制、審核;
(3)建設工程結算審核;
(4)建設工程決算審核;
(5)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6)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7)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8)檢查施工、采購合同訂立是否規范;
(9)檢查甲方確定的材料、設備采購價格是否合理;
(10)檢查施工、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11)檢查項目批復概算、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實施的情況;
(12)檢查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是否合規、合理,是否符合有關程序及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13)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
(14)檢查工程資料形成的合規性。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提供的建設工程審計材料如下:
(填寫材料名稱)___________;
2、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乙方要求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在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5、甲方應當授權本審計業務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審計人員應積極進行現場檢查復核,特別是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隱蔽工程等,并提供造價及合理性評價;
2、對超出招、投標書外的工程量、工程項目、報價等作出書面意見;
3、對已形成資料的合規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評價;
4、向甲方提交與工程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及報告,包括工程審計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計工作計劃等;
5、提供《審計報告》一式六份;
6、按合同約定的范圍實施審計業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審計專業人員不按審計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審計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審計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造成的損失;
2、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審計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乙方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乙方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乙方對甲方或第三人書面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審計收費(注:本條第1款、第2款僅作為示范指導,具體項目審計費用計算及支付方式可視情況參考使用或由合同雙方協商約定)。
1、審計費用金額
(1)本次審計總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2)費用構成:___________(填寫審計總費用分項構成)。
2、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務費:
簽訂合同后日內,預付%預付款計元,當工作量完成%時,預付%款計元,剩余部分待審計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3、其他
(1)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5日內向乙方發出異議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2)因建設工程審計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范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果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合同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合同簽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下所述的審計費用。
第八條 保密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九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審計報告時,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有未盡事宜,甲、乙方經協商后可簽訂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 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甲方與乙方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終結;
3、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 篇2
委托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規模: ;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
包括:
1. 監理酬金: 。
2. 相關服務酬金: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 篇3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十三章, 第424節,笫426節,第428節,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參與 建設項目,并委托 等人做項目前期聯系工作,情況屬實,由甲方組織人員去現場考查并簽訂合同費用由甲方負責。
委托項目名稱: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范圍:
4. 工程數量:
5. 業主單位:
6. 資金耒源:
7. 工程造價:
一、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參與項目施工的一切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包括工程業績),負責編制施工組織文件與項目中標方進行合同談判。
2、甲方(委托乙方)與項目中標方簽定合同后,此委托協議生效,甲方必須按時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務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如實向甲方提供項目情況,情況必須真實可靠。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協助甲方簽訂合同。
三、委托服務費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承包工程的總造價( 元)的人民幣作為支付乙方委托服務費,共計. 元,由甲方按照分配表比例進行分配各自應得的服務費。
2、甲方簽定合同有進場費或(工程預付款)到賬時支付費用給乙方,于下的部份雙方協商分批支付完。
3、委托服務費甲方可以以轉賬或現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由乙方指定銀行帳號進行支付。分配表(幣 種人民幣,) 總額 大寫含稅總計 稅后 大寫
四、違約責任及解決辦法
每次甲方委托服務費的支付,甲方必須要按照本委托合同規定的時間,經乙方提供的指定賬戶和定額匯入,以上款項甲方若緩付三天以后再遲付一天的話,則以后的每一天加付滯納金(按總工程量或合同總造價的百分之二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五、委托服務費支付完后,委托合同自然失效。
六、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機密。本合同抄描件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每人壹份。
4、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5、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爭議,由簽定地法院裁決。
6、簽合同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