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通用19篇)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并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為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與合同等效。
2、提 前退租及續租:一天以上租車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接車后按一定的比例退還乙方的租金。如不辦理續租手續而私自延期使用,甲 方將視為乙具有欺詐傾向并在12小時后報警,報警后所發生的一切后果應由乙方自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除交納延期使用車輛的租金外,還應交納延 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額的違約金。
3、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4、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5、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 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 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10%做為車輛損失折舊費。
6、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并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后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7、長期租車者,必須在每月的25號—30號將車輛駛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如遇車輛的審驗年檢時,乙方必須無條件交還所租車輛,甲方為其減去相應的租金。
8、長期租車者,應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系,如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住所、注冊名稱、傳真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9、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著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四、擔保人:
乙方為確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責任擔保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均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聯系。
五、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車牌號: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天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甲方(簽字)
乙方:___乙方(簽字)
二O__年__月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圍:只限江蘇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準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小時計算,超過x小時(含x小時)按全日計算,x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x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x元人民幣,在xx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x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20xx年x月x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5
合同編號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6
出租人(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元整。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換算應付租金支付。計算方法: 。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匯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收款人: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甲方應對上述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支付時間:乙方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上個月/全年)的租金。
4.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車身保險、防盜險、第三者責任險(其他險種: )等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租賃期內發生的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按照以下 方式承擔:
(1) 單次維修費用在 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單次維修費在 元及 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擔。約定由甲方承擔的維修費用乙方預先墊付的,乙方可以在租金中扣除。租賃物維修期間超過 天的,租賃期限相應延長。
(2)租賃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
(3)其他方式: 。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保證及時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應當同時向乙方出具正式發票。
9.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10.甲方提供司駕人員的,經乙方同意后,由雙方另行簽訂服務合同。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并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5.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 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甲方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7
出租人:
承租人:
擔保人:
一、本合同由慶陽市眾明合同服務中心制定,免費推薦給合同當事人自愿使用,不屬于某一方當事人的格式合同。如在使用中發現不當條款,請與慶陽市眾明合同服務中心聯系修訂。
二、適用于汽車租賃企業與法人、公民和其他組織之間租賃汽車訂立合同。
三、請用鋼筆、簽字筆等不易褪變色且不易擦除的書寫工具填寫。
四、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需由甲乙雙方在涂改處簽章確認。
五、合同選填的空格處,請按雙方商定的內容填寫,有選項的,將選定的內容填寫在空格處,或在選定的'內容上打“√”確認,不填寫的空格處寫“無”,不選定的內容上打“×”。
六、本合同可以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由甲乙雙方商定填寫。
七、請仔細斟酌合同條款的具體涵義,采取相應措施,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以上說明請仔細閱讀,以保證您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出租給甲方的車輛名稱、型號、品牌見附件一,車輛狀況見附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支付詳見附件1
第3條: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所需的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有效證件。
2.移交車輛時提供車輛狀態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的維護。
4.如因承租方使用不當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運行,出租方可免費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5.有義務對承租人的信息保密。
6.不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間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相關部門的罰款。租賃期間,不承擔因租賃車輛造成的第三方責任。
7.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人應當嚴格按照車輛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車輛修理費。
第四條: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嚴格遵守國家的一切法律法規,因違章、事故、違法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如實向出租人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材料,并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根據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和相關法律法規使用租賃車輛。
5.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并保持原狀,表明未經出租人許可,不得修理車輛、改裝、更換或添加其他物品。
6.協助出租人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檢查和維護。
7.協助出租人維護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出借、轉租租賃車輛和車輛證件。
8.確保租賃車輛由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駕駛。
9.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10、執照及相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車輛停駛期間的修理費和租賃費。
11.租賃車輛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歸還車輛的時間和地點按時歸還,車輛狀況與《車輛檢驗交接表》中登記的車輛狀況無差異。如有劃傷、擦傷等現象或證件不全,車輛損壞費用及其他相應費用按實際損失支付。
12.嚴禁出租客車車輛;嚴禁使用租賃車輛參加比賽;嚴禁在車內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并留有刺鼻氣味。
13、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使用租賃車輛從事客貨營運;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15.押金不得用于抵消租金。
16.承租人退車時,需繳納1000元的交通違章押金,一個月后,不退還任何交通違章記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出租人為租賃車輛提供的保險顯示在車載保險卡上。承租人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期間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人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人。
3.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送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損壞判定和維修。
4.承租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事故成本,屬于保險公司賠償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除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支付事故維修總費用的30%(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租金應在車輛事故和維修期間支付。
第6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的,視為違約。
2.違約金金額為車輛租賃保證金。
3.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并返還租賃車輛的,應按租賃期未支付部分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4.承辦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當支付應付租金總額0.5%的滯納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擔保人(人)自愿為承租人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對承租人履行汽車租賃合同及其附件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所提供的擔保材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人須知、租車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表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條:爭端的解決
如果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不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2,車輛檢驗交接表
附件三。給承租人的通知
出租人:承租人:______擔保人: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印章:印章:印章: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車型,車牌號碼,從XX年XX月XX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XX年XX月XX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
3、使用范圍:只限海南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X元,共計人民幣X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X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X元,二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X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準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
委托經辦人:
地址:
電話:
日期:
承租方:
委托經辦人:
地址:
電話:
日期: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20__年十二月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1、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____轎車一輛,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2、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周_____________為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3、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秘室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并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4、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6、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4
甲方:
乙方:
一、租賃車輛牌照號碼: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二、合同內容:
1、租賃車輛由甲方購買,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具有管理權和租賃車輛戶籍權。
2、甲方提供相關證件,負責辦理出租車輛入戶、營運、審驗、二級維護、保險等手續。
3、合同期限自月可順延。
4、乙方掛甲方戶籍經營,須向甲方交納營運期間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不計利息元整。
三、車輛的租賃及費用交納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本車輛租賃費用為每月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
2、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應向甲方交納第一個月的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大寫¥:____元整。乙方在合同期內每個月日之前向甲方交納當月租賃費用。甲方收到乙方交納的租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者收條。
3、若乙方拖欠甲方車輛租賃費用超過5日內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租賃費用,乙方應于扣除保證金15日內補齊拖欠的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后剩余部分予以退還。
4、租賃車輛如有變賣、轉讓、更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方可終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5、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慶陽市西峰區汽車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章程辦事,依法接受甲方和有關業務部門的管理,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和其它費用后予以退還。
6、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大小炕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包括車輛損失,以保險公司定損為準,報損后超出部分由乙方單方承擔,停運期間的租金照常支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并由乙方獨立承擔一切附帶民事責任。
7、乙方不得利用該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重大違法犯罪活動,則由乙方單獨承擔一切責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責任。若由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造成租賃車輛被相關部門扣留,則相關罰款由乙方單獨承擔,并向甲方全額支付停運期間車輛租費,若車輛被相關部門沒收,則乙方按照當時市場聚格對甲方進行賠償,停用期間租金照常支付。
8、乙方在運營期間不得私自轉讓或承租本車輛。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為乙方辦理駕駛員、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
2、甲方為乙方協助辦理交通事故及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以上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停運期間甲方租費不減,租費由乙方向甲方予以照常交納。
3、甲方負責檢查乙方經營車輛的維護保養情況。
4、正常維修,元以內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義務:
1、愛惜租賃車輛,租賃期間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由于操作失誤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維護司的一切管理制度,服從公司車隊調度。在任何條件下都有責任道德保證公司客運、外事、搶險和大型會議用車。
3、乙方必須以“乘客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搞好運營工作,全心全意為乘客服務。
4、乙方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運營價格。
5、乙方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
6、乙方必須在運營、車管部門和公司規定的線路內進行運營。
六、違約處理辦法:
1、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全額歸甲方所有。
2、乙方延期交納車輛租賃費用,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扣回車輛,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停止發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否則一方有權解除或者終止違約方的合同。
2、補充事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僅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職責的風險。
3、免費供給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職責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職責。
5、承租人拒絕理解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職責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供給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職責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職責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光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供給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職責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景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供給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職責。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能夠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7
甲方(蓋章):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 元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注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周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汽車租賃合同2024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汽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約定以下條款:
一、本合同為汽車臨時租賃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租賃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賃費。
二、本合同租賃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期間,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需提前一天以電話的形式預約,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車型和租賃車輛行車的全部路線,行駛所需的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甲方以書面的形式將雙方同意的內容填寫在《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上,并用傳真或其他的書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傳真或其他的書面方式確認。乙方隨時可以核對《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所填寫的內容。
四、付款方式為轉帳方式。甲方在每月____日將上一月結租金的發票送至乙方,乙方需在接到發票的____日內以轉帳的方式支付發票上的總租金額,若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總租金額_______%、現金方式。甲方在每月____日將上一月結租金的發票送至乙方,乙方每月將月結租金在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票上的總租金額,若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總租金額_______%。
五、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選用的車型為;車輛每日工作時間為十個小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_______元,若車輛超時工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_______元/小時,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收;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需要,導致甲方車輛駕駛人員需在外地住宿的,由乙方支付司機食宿費人民幣200元。
六、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車輛車況狀態良好;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合同所約定的服務期限;所配備的司機服務態度良好,熟悉路程,并保證按時到達。
七、本合同最短期限為一年。在本租賃合同期內,按照《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所列出的行駛區間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司機違法違規行駛,及在禁止停車的場所停車,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九、租賃期間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支付情況以甲方提供的《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為依據。
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達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或照價賠償。
十一、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提供準確的行駛路線并嚴格按照事先雙方協商同意的路線行駛,若乙方要求與《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內容不一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十二、在租期內由于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個小時內提供另外一臺相同級別的車供乙方使用,但不負責因此對乙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十三、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等而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有權立即采取緊急措施,不提供任何行車服務,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其它責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務給乙方帶來的一切后果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并以書面形式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五、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無法協商,交由合同簽訂地(深圳)的人民法院審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