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鋼管租賃合同(通用3篇)
建筑材料鋼管租賃合同 篇1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及概況
因乙方承建 項目,向甲方租用建筑周轉材料(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地址: )具體租賃材料品種、規格、數量,均以發貨單位實際所發數量為準。
二、 租賃品種、數量、租賃費用及賠償標準:乙方在歸還租賃物資時,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如發現短少和需截除部份的損失由乙方處理,缺少實物按上表賠償價賠償,扣件缺少按每套 元賠償。
三、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屆滿,乙方須無條件歸還全部租賃物,若逾期,應在租賃期滿半月經甲方同意,在付清全部租金的前提下辦理續租合同,否則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租金標準的 。 四、 租賃費用的結算
1、 提貨之日起至物資歸還的全部日歷天數,甲方不減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任何因故停止的租金,不提供正式發票。
2、以雙方簽訂合同的租賃物發貨單、歸還單,按合同規定的單價為結算依據。
3、乙方每滿二個月向甲方支付當期所發生的租金及其他費用總額的 %,在次月5日前付清,以此類推,本合同期滿后 個月付清全部租金及費用。 五、交接方式及運輸
1、鋼管扣件退場運輸費、上下力費用由乙方自理,如需代辦、運輸費按 元/T單次(鋼管按300米/T,扣件1000只/T計算),上下力費各按 元/T單次(含堆碼費)
2、乙方在施工前 天提出分批要料計劃,并由指定人員A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指定人員B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為進場物資簽收人,并授予其與甲方租金及相關費用的結算權,乙方指定人員任何一人的簽字,視為乙方對甲方租賃物的質量、數量、租期、租金的完全認可,即乙方指定人員的行為代表乙方的行為。
六、押金乙方租用鋼管須向甲方繳納 元/T 元/米押金,押金總額為 元,租賃期內,押金不沖抵租金,如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費用,甲方有權將該押金沖抵租金及費用,租賃期滿后,如有材料缺損,甲方有權將該押金沖抵缺損材料賠償費用。
七、 違約責任處理:
1、租賃物系甲方財產,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授權同意,不得將該租賃的資產轉讓、轉租或擅自變化合同履約地點(指乙方承建本合同項目的實際施工地址),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無條件歸還全部租賃物,付清租金、維修費、缺損材料賠償總額的20%違約金,如租賃期滿期后,乙方擅自轉用租賃材料至本協議之外的項目或工地,則租金按原有的價格2倍計算。
2、租賃期間,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費用,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無條件歸還這全部租賃物、付清租金、維修費、缺損材料賠償費、甲方代辦運輸的支費、裝卸費等全部費用,乙方還應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3、甲方接到乙方的要貨清單后,應及時供貨。
4、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執行,一旦發生經濟糾紛,以此為有效原始憑證,雙方可向甲方經營場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擔保
擔保人為乙方擔保,將承擔全部租賃物資及租金的連帶經濟保證責任,擔保期限為本合同簽訂日起至租賃物資歸還、租金結清日為止。
九、其他
1、甲方的租賃物發貨單、歸還單、租費結算單及與合同租賃相關的單據都是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同等效力。
3、乙方提出的分批要料計劃單中所列鋼管規格化允許甲方按± 米供貨。
4、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并組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和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執行完畢(指租賃物資全部還清,租金全部結清) 十、 其他約定事項另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擔保人(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經辦人: 委托經辦人: 住址: 電話: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日期:
建筑材料鋼管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室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簡稱該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于 ;乙方承租的建筑面積 平方米,室內為未經裝修的毛坯房,乙方須重新裝修及設置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乙方對于該商用房已實地察看且已做過必要的了解。對于建筑面積在計算上可能出現的微小誤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條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為:
乙方應根據承租商用房的具體情況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設置自身的經營項目,并就及時辦理合法的報批(經營)手續,否則因些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和后果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沒有關系。
第三條: 合同期限、租用標準
1、裝修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裝修期算在合同期內,裝修期內出現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合同付款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為年付。租金為每年25萬元整。租金應于每年提前兩個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視為乙方不再承租該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為稅后租金,該租金不含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商用房的房產稅、人所得稅物業稅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萬元。
第五條: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將商用房移交給乙方,乙方接收該商用房以目前現狀為準。
2、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搬離并交還承租商用房給甲方。交房時乙方原有的裝修配套設施亦無條件交歸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約付租金導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門口張貼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應按通知要求騰空并交還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還承租商用房時,甲方有權采取包括換鎖等手段在內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對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內所有遺留物品,甲方有權自行外理,乙方無權向甲方索要或索賠。
第六條: 關于商用房產權(使用權)的承諾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商用房產權清楚,沒有糾紛,有其合法的出租資格。若因商用房產權發生糾紛,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擔責任。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自由設置其經營項目并對其經營承擔市場風險。在乙方申辦相關證照時,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關手續。其申辦成功與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商用房維修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對承租商用房及其設施應妥善管理、積極維護并負責修繕。
租賃期間,有關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同時還應服從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商用房改造及裝修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對承租商用房進行裝修,但乙方的裝修方案事先應報甲方批準同意,同時承諾在進行裝修(含房屋隔斷、消防、環保設施等)時委托在相關資質的設計、施工、安裝企業進行,如需報建和驗收,乙方還應自學辦理報驗手續。乙方同時保證:
1、在屋裝修時,絕不破壞商用房結構安全;
2、保證原有的設施(包括水、電、暖)不被破壞,如需改造或增添設施,應委托專業公司安裝施工,平時保證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則,如因乙方未能執行上述約定,導致出現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3、如果裝修廚房、衛生間或其他與水相關的用途,則按規定做好防水層且須經過閉水室驗,保證不會出現滲漏問題。否則,乙方應負責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鄰商戶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4、因乙方裝修施工不當或因使用、維護不當造成諸如商用房和附屬設施損壞等情況,影響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合同期滿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時包括乙方對上述商用房進行的裝修和不可移動設施等,乙方不能對其裝修和設施拆除或要求補償。
6、由于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其自身原因和過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消防責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設有消防設施,乙方承諾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災隱患。
第十條: 相關費用
乙方應按有關部門(水、電)的收費標準承擔各項費用,如乙方不按時支付上述各費用,則應無條件承擔延期付款的后果責任(包括停水停電)。商用房移交后,雙方應及時核對水、電表用量度數,并補齊所欠全款。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與期間轉讓
1、租賃期滿后,乙方無任何違約情況,繳清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在商用房交還后七日內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本合同隨即終止。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像甲方提交正式書面申請,甲方如果決策繼續出租商用房,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
2、合同期間,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決定轉讓承租商用房,則應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批準同意后,雙方在確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另行簽訂《轉讓協議書》。乙方應在該協議書規定范圍內轉讓而不能私自將承租商用房轉租、轉讓、抵押他人。否則視乙方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用房(包括裝修及設施設備),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必須依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享有權利,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或下列各項內容時,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權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時,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電在內的強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賃商用房,租賃合同也隨即終止。
。1)、乙方擅自將承租商用房轉租、抵押、調換使用或改變用途,轉借他人時;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應按每日300元的標準向甲方付違約金,逾期滿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違約金時;
(3)、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盤(包括法院查封)而無法履約付租時;甲方因上述原因決定收回商用房時,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搬遷退房,超過搬遷期限后,視乙方為搬遷完畢,商用房內如有遺留物品,則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無權追償。如果乙方無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權采取強烈措施(包括停水、停電、強行進入等)且有權追索乙方占有商用房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濤等)導致該商用房損壞或造成損毀并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裝修及日后經營過程中,不能出現擾民現象,否則乙方應負責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發事件(如火災、漏水、煤氣泄露等)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在場的情況下,進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的行為中影響了乙方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乙雙方確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遞的合同與有效地址為:
(a)甲方以合同首頁所述地址為準
(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為準。
甲方在無法聯系到乙方的情況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門口張貼通知信函。此張貼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義務。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通過法院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補充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鋼管租賃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租賃物
1、本合同的租賃物為甲方建設工程施工用鋼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賃。
程施工需要。(出租鋼管需鋼管生產廠家出廠質量合格證書、鋼管已使用年限證明)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暫定為 。
2、實際租賃期限從20xx年 月 日起至根據甲方實際需要時止。
三、租賃物權屬
1、在租賃期限內,鋼管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僅對鋼管擁有使用權。
2、租賃期限內,乙方將鋼管轉讓、抵押給第三方,應在轉讓、抵押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喪失租賃物的使用權,如第三方在取得鋼管所有權后要終止本合同或改變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鋼管受到相應的限制,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責任。
3、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就鋼管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將鋼管重復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為致使甲方喪失鋼管使用權或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租賃物使用地點
甲方建設工程施工地點 工地,為本合同租賃物使用地點。
五、租金、相關費用及支付
1、租金計算方式:
2、相關費用:鋼管由乙方負責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合同終止后由乙方負責運走,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調人員幫助乙方裝運鋼管。
3、租金支付方式及時間:
六、租賃物的日常操作及維護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鋼管的日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間所發生的維護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租賃期限內,甲方對鋼管行使使用權,排除第三方對鋼管使用權的請求。
2、 甲方負責提供放置鋼管的場地,提供鋼管進場,退場的道路通暢。
3、 甲方應按照安全生產規范使用鋼管,盡量避免鋼管在使用過程中的損耗。
4、 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鋼管的進退場運輸工作,保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將鋼管運輸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及聽從甲方材料人員的安排及時退回租賃物品。
2、保證提供的鋼管為正規生產廠家生產,符合建筑工程鋼管使用的行業規定,質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鋼管使用年限的證明(需出廠單)。
八、違約責任
1、雙方確定鋼管進場時間后,乙方未能按時送達鋼管至甲方指定地點進行安裝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日 的違約金,直至實際送達之日。
2、雙方確定鋼管退場時間后,乙方未能按時運輸鋼管離開甲方施工場地的,結算截止日為通知日,乙方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此費用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日 計算,直至實際運離場地之日。
3、鋼管使用完畢后,甲方未能按約定支付給乙方租賃費用的,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提供的鋼管質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歸責與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員工工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后,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并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1、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鋼管生產廠家名稱,鋼管使用年限證明和鋼管出廠合格書。
2、租賃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鋼管轉租或轉讓、抵押給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租賃屆滿后,甲方通知乙方運離鋼管,甲乙雙方現場清點鋼管數量,作為租賃結算憑證,乙方施行三包,包進出場車費,包損耗,包看管維護。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