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房屋租賃合同(精選3篇)
建筑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徐棟梁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賀小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坐落在____,建筑面積_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物品詳見__年簽訂的出租合同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季租金___元,計人民幣(大寫)參仟陸佰元整,交納方式為_一季度一_付,。由乙方在__年__月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支付應在付款期末前_15_天支付。
第四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第五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第六條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元。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徐棟梁 乙方(簽字蓋章):賀小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人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的《廠房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約將廠房交付乙方使用,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不良好。甲方要求終止原《租賃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廠房返還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原《租賃合同》自 年 月 日協議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將廠房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廠房并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設備、及自行鋪設的管線等搬出,租賃廠房退回給甲方,依附于租賃廠房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承擔實際退還日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后,退還廠房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廠房內設施和原有裝修,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給乙方退房獎金并退回乙方已交的廠房押金,具體清單詳見附件。
五、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后兩天,退費方式為現金支票。
六、乙方搬出廠房后,遺留物品視為遺棄,甲方有權處臵。
七、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