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模板(精選18篇)
建筑工程合同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于工程四層樓房交給乙方承建,經雙方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一、建筑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具體實施修建。
二、工程造價:四層建筑面積大約700平方米,每平方米430元,工程預算總造價30萬元(工程決算時按實際面積計算)。拆舊房的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能用的材料全用上房。
三、建設工期:建筑時間以xx年3月 日起至xx年7月 日,共計四個月,下雨天等特殊情況除外。
四、施工要求:修建樓房為四層,上面 大紅瓦,由甲方提供修建樣式(圖紙),乙方具體施工,施工具體如下:
1、地基按甲方要求打地梁,地梁鋼筋外墻,主筋下面3根16螺紋,上面3根14螺紋(每根鋼筋補差價20元),外墻37cm厚墻,內墻為24cm厚墻,上面2根14螺紋,下面2根16螺紋,地梁高度為30cm。兩道圈梁,圈梁鋼筋為12螺紋,高度為24cm。如果每增加一道圈梁,補差價一萬元(按米算,每米130元計算)。
2、院內前墻貼瓷磚(每磚瓷磚為0.6元),外墻水泥砂漿勾縫,室內墻石灰抹墻,白灰膏抹光。鋪地板磚(每磚為5元),如果用好的,另外補差價。
3、不包括水、暖、電,上、下水道,室內防瓷涂料等建筑工程。
4、窗戶用塑鋼窗(五羊料),門為木門。
5、檁條為14大,脊檁為16大,柵板3cm下線,24cm厚,7路檁條。
五、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分期付款。即工人進入工地后,先拆除舊房,甲方付款一萬元,打地梁買鋼筋,付總造價的15%,上一層板付15%,二層15%,三層15%,四層15%,瓦好瓦后,主體完成付總造價的75%,裝飾時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結束后付總造價的95%,剩余5%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結算其余的全部價款。
六、乙方進入工地后,由甲方保證水、電、路三通,并負責協助乙方。
七、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作憑證,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九、工程完工后,驗收合格,款項結清,此合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模板 篇2
總包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
二、工程地點:____
三、工程編號: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營業執照號:____
四、分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 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15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職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 元。實行單方平方人工費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單項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干每平米 元。
三、單項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 元。
六、水、電、暖、衛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 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應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戰日清,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臺機械一般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志,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視損失情況,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2‰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報送 備案。
三、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到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
2.
3.
4.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建筑工程合同模板 篇3
甲方:(承包方)
乙方(承包方):
該工程為民房住宅一棟,為明確雙方權利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簽字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住宅平房一棟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概況:該住宅毛石基礎、地圈梁、紅磚結構、鋼筋混凝土現澆面,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四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人工費、設備費、模板租賃費、腳手架、工具、用具安全費以及主體工程所需一切建筑材料費,均有承包方自構,甲方把關材料質量。
第五條:工程施工依據:以甲方提供圖紙及施工說明書為依據進行施工。如需要變更的雙方協商。
第六條:承包金額: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共平方,共計 元,竣工決算按實際建筑面積結算。
第七條:付款方式:基礎工程完成付給人民幣完成付給人民幣 元,內外墻抹灰完成付給人民幣 元,余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結清該款。
第八條:施工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止。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氣變化造成停工,工程雙方協商順延。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一)甲方有權監督所用的工程材料,劣質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質量監督有甲方指定人員,發現質量問題及時提出。
(三)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執行,付款到位,否則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一)乙方有權自主組織精干施工人員對工程質量嚴格要求,按圖紙及施工說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過關。
(二)在施工期間確保安全,不得違章做業,如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工程竣工后由甲乙雙方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驗收落實好雙方的權利與責任,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模板 篇4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乙方:(以下簡稱企業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筑面積1227 2、00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G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企業乙方責任的,企業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企業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 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企業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企業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企業乙方單位名稱 (蓋) (蓋)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____市____區北京公寓會所工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依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和內容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部位及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部位及內容如下,乙方應按下列工程部位及內容組織設計和施工。 1、將該會所外墻干掛石材的防水打膠、玻璃打膠及打蠟工程。 2、屋面部分石材的干掛工程。 具體見后附報價單。 甲方負責的內容如下: 1、甲方負責提供電接口及施工水電。 2、甲方不提供施工人員的吃、住宿場所。 第二條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一、根據 第一條規定的工程部位及內容,雙方協商確定該工程按包施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包料(安裝石材所需的輔料)、造價包干方式承包施工,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總價,不含稅。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在3天內完成施工前期工作,并組織設備和人員進場,完成外墻清洗后,甲方支付乙方2萬元進度工程款。 二、乙方完成外墻打膠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包含之前支付乙方2萬元的工程款)。 三、在乙方完成外墻打蠟工程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 四、在乙方完成屋面干掛石材工程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 五、在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后,經甲方整體驗收合格后,14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結清余款。 第四條 工期 一、該工程工期為30天。 二、在具備各項開工條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開工申請書,甲方審查開工申請書以后方可發出開工通知書。自乙方收到開工通知書后的 第二天起計工期。 三、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條件不滿足施工要求,影響工程進度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方案改變、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頓而延誤工期。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迫使施工停頓。 4、因甲方自己工作(如地下室施工)延誤工期。 5、因客觀條件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等向甲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報告,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后48小時內批復,逾期不予答復的,則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同意。 第五條 工程施工 一、甲方的責任 1、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電源,施工的水、電由甲方提供。 2、應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施工監督、簽證、驗收等工作。駐地代表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簽證,過期視作同意簽證。 二、乙方的責任 1、負責施工和編制施工方案。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按國家有關規定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對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全責。 4、負責組織現場施工,并對本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5、乙方該項目負責人: 第六條 工程結算與驗收 一、該工程按包干合同價進行結算。 二、驗收標準:施工滿足____市相關規范要求。施工完成當天現場完成施工驗收。總驗收在完工后十四個工作日內進行。 第七條 保修責任 一、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兩年,工程竣工結算后算起,保修期間所有質量問題和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及其他任何責任: 甲方沒有付清尾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及義務,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余款(尾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 500元,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結算總額的1%。 二、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乙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或返工,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拖延工期責任款,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結算總額的1%。 第九條 除外責任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施工錯誤造成被施工建筑物開裂、傾斜、倒塌的,由乙方負責。但對于在任何時間的下列損失和相關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社會因素。 2、該建(構)筑物原設計本身或原結構內在或潛在的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3、乙方完工后,該建筑物違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載等)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4、本合同 第一條 第三款所規定施工部位以外的其它部位的損失。 5、由 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按照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一方有權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并于結清工程款后自然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第二條:合作期限 第三條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______設備及軟件,共____。 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軟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費: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2.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總工程預付款。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軟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甲方電腦硬件送達乙方指定場地經乙方點數后,乙方須當即付給甲方所有硬件費用。 完成安裝后,乙方在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其余全部款項。 以上付款方式均為現金付款。 3.甲方責任 (1)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軟件安裝調試。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的系統管理員和該軟件的維護期為________年,維護地點在甲方公司所在地。________年內因甲方提供硬件設備非人為損壞而引起軟件被破壞,甲方提供恢復。 (3)如果是按乙方的要求擴允功能,甲方可收取擴充部分的費用。 (4)________年以后甲方對提供設備和軟件有償維護,維護費用為____元年(不包括更換設備和增加軟件支持點數的費用)。 4.乙方責任 (1)甲方調試系統所用的素材僅供系統測試,均不得用于營業或其它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否則涉及的一切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用于營業或其它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所需之節目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3)由乙方在以后使用中,由人為造成的系統的損壞,需要甲方上門服務的,甲方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5.其他事項 (1)不得對軟件加以仿制 ;對軟件權利的標志不得除去、遮蓋或涂抹等。 (2)按本合同第2條的規定,若乙方逾期不付款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負責在。 6.違約責任 雙方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有一方違約或侵權,參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處理;雙方若有糾紛,提交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____份如下,也具同等法律效力。聲明:本合同經復印或涂改后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地點 甲方: 姓名,性別月 身份證號 乙方: 姓名 ,性別,出身_月____日,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協調與合作、誠信友好的原則,就____市彭家灣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項目,經雙方商討達成以下條件及承諾并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義務與責任 1、本著對____市彭家灣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項目的人脈及項目充分了解,為乙方提供真實的信息,協助乙方對____市彭家灣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項目的合同簽訂給予配合把關。 2、確保項目的真實性,并協調中隧道南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與乙方簽訂項目的施工合同。 二、乙方義務與責任 1、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跟蹤業主對此項目的進度動向。 2、本著甲方對____市彭家灣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項目工程發包了解及拿到施工承包權的信任及信心,為甲方負責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及施工中資金和施工實力,勞動酬金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為唯一協調負責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為協調負責人。 三、報酬支付 1、在甲方幫助乙方取得這一項____市彭家灣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項目工程施工承包權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總工程費 % 2、本項目施工合同簽訂后三天內,甲方所得報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四、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未違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本項目再接受任何的第三方服務(施工隊伍)。 2、本協議簽訂后,若甲方就此項目給予另外的施工隊伍施工,視甲方違約賠償乙方違約金5萬元。 3、若乙方拒絕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權另行尋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越過甲方與中介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間接),視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合同的第三條的 第1款所約定的勞務報酬,甲方對該勞務報酬有無限期追償權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力。 2、本協議簽訂后,若乙方就此項目與第三方(另外的接洽人)接洽,視乙方違約賠償甲方違約金50萬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務項目中,甲、乙雙方對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永久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 如甲方提出的協議合同乙方沒有意見,雙方簽字當日生效。 乙方: 身份證號:_月____日 甲方:見證人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_______省_______市(縣) 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_______ 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合同額的3%(三個居間人共計),即 萬元 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與建設單位簽定合同后支付萬元;在施工隊伍入場后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萬支付 %即 萬元; 3、甲方可以轉帳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別轉入三個居間人賬戶,(共計合同額的3% ) 居間人 居間費用的 %; 居間人 居間費用的 %; 居間人 居間費用的 %.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間人各持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筑工程建筑砂漿(以下簡稱為貨物)采購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使用貨物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 4.施工單位: _______________ 5.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等級強度單價 (元/噸)數量 (暫估)合計 備注 總價款:大寫: 小寫: 貨物質量執行 _______________ 標準。 包裝標準: 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在貨物包裝上注明生產日期和使用期限。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增加采購量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未簽訂補充協議的,以甲方實際簽收確認的貨物數量為準,并按照本條約定的單價執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 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 ___ %計 ___ 元的預付款,每月 ___ 日前支付上月供貨貨款的 ___ %,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后 ___ 日內甲方支付剩余貨款的 ___ %,余款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付清。 (2)按供貨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 ___ %計 ___ 元的預付款,乙方每供貨達到 ___ 后 ___ 日內,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的 ___ %,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后 ___ 日內,甲方支付剩余貨款的 ___ %,余款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 2.甲方無正當理由超過約定的交(提)貨最后時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貨物的,應當在 日內按實際簽收確認的貨物總量辦理結算支付貨款。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時間和地點 1.交(提)貨方式: _______________ 。 2.交(提)貨時間: _______________ 。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 4.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 。 5.貨物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 。 6.收貨人:_______________ 。 7.甲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 姓名電話身份證號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貨物的驗收及檢測 1.乙方應當出具貨物的合格證書和出廠檢測報告,出示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進口貨物還應當提供報關單等進口憑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拒收。 2.甲方應當在貨物交接時對貨物的品種、商標、規格型號、數量、外觀包裝當場查驗核實,并將驗收情況在發貨單上記錄簽字。對貨物有異議的,甲方有權當場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貨物后 ___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經雙方核實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退貨。 3.甲方有權要求從貨物中封存樣品并對每批貨物進行質量復檢。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退貨。 4.雙方對于封樣以及復檢的辦法,按《建筑節能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干混砂漿應用技術規程》、《預拌砂漿應用技術規程》等相關規定執行。 5.雙方約定的復檢檢測鑒定機構為_______________ ,檢測費由甲方承擔;但經檢測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測費由乙方承擔。 6.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已對貨物實際使用的,視為對貨物的認可。 第六條 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提前 日就送貨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收貨人等情況與乙方進行確認,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貨款結算并支付貨款。 (3)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對貨物妥善保管、搬運、使用。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損毀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時供貨。 (2)乙方應當對貨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進行技術交底。 (3)乙方應當明確告知配套使用產品的保質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當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暫停供貨;逾期付款達到應付貨款的 ___ %以上并超過___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提)貨的,應當比照乙方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貨物交接地點或收貨人錯誤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交貨期限順延。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應當每日按逾期交貨價款的千分之 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 ___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交貨后被甲方依合同約定拒收或退貨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 ___ 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九條 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為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注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向北京市建設工程物資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___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___ 份,甲方 ___ 份,乙方 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將復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4.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a承包人包工包料; 3、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于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書面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20__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20__并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甲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于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保證裝飾裝修現場整齊,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4、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日起,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0%款項給乙方,乙方好安排材料進場,布局開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給乙方,水電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15%,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5%。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簽定《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保修期內如因甲方供應的材料不合格或出現問題,乙方不承擔維修和保修,如需保修維修,維修費用雙方協定。 3、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4、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現場整理裝袋;水電施工穿墻、打孔、切割;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3、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雇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3.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2)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3)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4)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雇主應就有關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此項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雇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并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雇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并應在他雇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并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制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梁,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梁,除非對公路或橋梁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梁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梁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后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雇主付給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后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梁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后,雇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并支付一切應付款項,并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于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雇主。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車輛”則包括船只,并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并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后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并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并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后,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于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雇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占有的現場各部分的范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于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雇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并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占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準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并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雇主支付。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后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于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后,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并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于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雇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于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雇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于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_________。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對于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后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于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并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準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對于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后,雇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準同意。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并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參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并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后,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后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_________。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筑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并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于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占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建筑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占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筑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于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于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于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于上述實際價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于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筑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在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___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雇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后的任何時候應雇主的請求并由雇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雇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筑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并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雇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將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于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并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并且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雇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并從雇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雇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雇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并向雇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并使他滿意以后,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后的維護期屆滿)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并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占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雇主對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雇主對于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并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布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并非為合并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雇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雇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①已放棄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師關于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師關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并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后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于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雇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后盡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了解情況以后,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后,確定并證明在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于其根據本合同已于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于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如果雇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并證明其金額之前,雇主并無責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額之后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向雇主支付,并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雇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于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雇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雇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雇主,或可由雇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后,應合理地盡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于直接或間接地由于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雇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雇主應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并應對由于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于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后果。 (4)任何歸因于或由于產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關于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于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雇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后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于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并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雇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于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并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①對于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于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雇主付款即成為雇主所有的財產)。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于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67.爭端的解決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于或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后)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于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并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后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于該決定的通知后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后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并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后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于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并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i)對于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于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雇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69.雇主違約 (1)如果雇主:①對于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后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③處于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組或合并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雇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雇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應(盡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雇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雇主還應按承包人由于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于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并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后,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于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于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雇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于或由于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72.納稅_________。 73.其他約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據_____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雇主(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建筑工程技術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政府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__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支付違約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___%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數罰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甲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人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經簽訂后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委、____等單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簽訂如下條款: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3、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棟樓)。 4、進場時間: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以進場通知書為準)。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6、承包內容: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7、施工工期:自接到開工通知書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為_________天。 8、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9、工程造價:本工程投資額約_________億元人民幣。 10、結算方式和計價標準: 11、付款辦式: 12、協議履約金的支付與返還 13、甲方責任及義務 14、乙方責任及義務 15、違約責任 (1)、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如因自身實力原因,無法承擔施工所需的墊付資金,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總額的1%追究違約責任,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協議與正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協議作為正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編號: ____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資質等級: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________年____月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在____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用設施、寫字樓、娛樂場所、飯店、酒樓、商場、車船、飛機等非家庭居室的裝飾裝修工程及其他環境藝術裝飾裝修工程。承包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與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按照《招標投標法》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的,合同依照中標文件要求執行,但中標書內容、工程圖紙、招投標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和承諾書,有與《民法典》相悖之處的,以《民法典》規定為準。 ____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承包范圍:。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 2.3 約定標準:。 3 工期 3.1 總工期:日(為日歷工期,并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____日內未做出答復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在12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按時答復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 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____日內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 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 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是采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在____日內批準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并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 7.2 提前竣工協議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于開工____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于____日內審批完畢并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專業設計公司于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 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 2.2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損失。 4. 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 2.4 設計變更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準,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 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 3. 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 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為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 4.2 工程進度款 5. 4. 2.1 乙方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在____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并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____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 4. 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 4. 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 4. 2.4 經乙方書面同意并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計算自確認延期____日后起算的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 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采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并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通知對方,雙方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后,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 職稱: 注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范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 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后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 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 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 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 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后代表的權責不變。 8. 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 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予執行,但由于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 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 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 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 1.4 提供施工場地,并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措施費用。 9. 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 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 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系,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 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 1.9 在原有建筑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并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 2.1 制定并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 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 2.3 安全施工 9. 2. 3.1 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責任人承擔。 9. 2. 3.2 發生傷亡事故,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 2. 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后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 2. 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的,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筑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報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擔相費用。 9. 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 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在自檢合格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并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后,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 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在收到報告后____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并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 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XX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 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 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 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 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承擔乙方相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 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承擔相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 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____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的違約金。 1 1.3 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____日乙方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支付違約金。 1 1.4 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 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補充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合同附件: 1 中標通知書 2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及報價表 3 發包人材料供及設備一覽表 4 工程驗收 驗收時間: 驗收地點: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驗收意見: 發包方(甲方或用戶單位): 施工單位: 5 環境檢測記錄: 檢測時間: 檢測地點: 檢測部位: 檢測結果:(報告書) 6 保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七條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范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中間開工 本工程范圍內的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雙方聯系制度及協作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關于工程保密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總承包人收執__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__份。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在____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用設施、寫字樓、娛樂場所、飯店、酒樓、商場、車船、飛機等非家庭居室的裝飾裝修工程及其他環境藝術裝飾裝修工程。承包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與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按照《招標投標法》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的,合同依照中標文件要求執行,但中標書內容、工程圖紙、招投標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和承諾書,有與《民法典》相悖之處的,以《民法典》規定為準。 發包人(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 2.3 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總工期:____日(為日歷工期,并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____日內未做出答復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在12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按時答復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 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____日內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 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 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是采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在____日內批準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并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 7.2 提前竣工協議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于開工____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于____日內審批完畢并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專業設計公司于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 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 2.2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損失。 4. 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 2.4 設計變更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準,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 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 3. 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 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 4.2 工程進度款 5. 4. 2.1 乙方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在____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并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____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 4. 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 4. 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 4. 2.4 經乙方書面同意并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計算自確認延期____日后起算的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 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材料設備供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采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并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通知對方,雙方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后,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 注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范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予執行。 8.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 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后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 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 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 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 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后代表的權責不變。 8. 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 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予執行,但由于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 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 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 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 1.4 提供施工場地,并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措施費用。 9. 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 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 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系,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 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 1.9 在原有建筑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并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 2.1 制定并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 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 2.3 安全施工 9. 2. 3.1 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責任人承擔。 9. 2. 3.2 發生傷亡事故,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 2. 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后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 2. 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的,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筑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報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擔相費用。 9. 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 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在自檢合格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并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后,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 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在收到報告后____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并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 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XX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 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 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 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 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承擔乙方相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 1.違約責任 1 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承擔相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 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____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___‰的違約金。 1 1.3 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____日乙方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支付違約金。 1 1.4 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 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 2.其他 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 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 4.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 7.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標通知書 2.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及報價表 3.發包人材料供及設備一覽表 4.工程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 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驗收意見: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或用戶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環境檢測記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時間:_______________ 檢測地點:_______________ 檢測部位:_______________ 檢測結果:(報告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模板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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