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類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3篇)
建筑類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并書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圍:舊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設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開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竣工。
1.6工程質量:參照國家房屋質量有關要求。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每平方米(根據建筑施工完成后實際面積結算)。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______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__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
2.3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附件一),交甲方審定。
3.2指派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______小時以上,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__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于竣工結算后______個月內根據實際情形結算。
本合同簽署生效乙方派員進駐工程建設場所后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總計工程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一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制板)后支付總計工程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制板)后支付總計工程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三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制板)后支付總計工程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全部內外墻裝飾完畢后支付總計工程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試用______個月內如無質量異議支付總計工程款的______%,實際面積的差價與此同時結算。
6.2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__天內審查完畢。
第7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乙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附件二),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11條附則
11.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建筑類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發包人(全稱): 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第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外墻保溫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特簽定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第2條 工程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內容:甲方提供工程圖紙范圍內及甲方現場指定的外墻保溫工程。
2.2 承包方式:總承包管理范圍的專業分包。工程承包范圍:乙方承擔所施工項目的人工、機械(吊籃及保溫工程所用工具)材料費用及完成該工程所需的其它費用、并承擔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等全部責任和風險。
2.3 承包內容:保溫板粘貼(包括錨栓固定 ),掛網抹灰 、外墻涂料(包括:基層清理、線條開槽、膩子的批刷打磨、涂料的涂刷)
2.4 本工程選用材料:
2.4.1 品牌: 乳膠漆必須是迅美牌,若有變更另行約定。
2.4.2 材料:保溫工程其它所用材料必須達到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的標準且符合國家標準。保溫板不能低于B1級標準。
第3條 合同總額及付款方式
3.1 合同總額:工程合同總價款:¥ 萬元整,(大寫: )。
3.2 綜合單價:¥ /㎡。(不貼保溫板只有涂飾處價格為 元/㎡,貼保溫板但外墻面為瓷磚的部分價格為 元/㎡)
3.3 合同價格組成
3.3.1 合同價格包括主輔材和安裝。主輔材部分含粘接砂漿、保溫板、錨栓、網格布、乳膠漆。輔材的采購、檢測、試驗、運輸、保險費用等一切支出;(保溫板和增強網安裝、保護、檢測(符合規范規定的各種檢測及現場實體抽檢)、驗收、竣工資料的提供。
3.3.2 除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價。
3.3.3 乙方作業人員的食宿自行解決。
3.4 本工程采取綜合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際完成量進行結算。
3.5 付款方式
3.5.1 按照外墻保溫工程形象進度的60%撥付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后,預留5%的保修金,剩余款項一次性付清。
3.5.2 在領取或借支工程進度款時應按實提供職工領取工資花名冊,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資,如發現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資,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3.5.3 在保溫工程完工后驗收合格后,及時將資料交甲方匯總,并經監理、甲方驗收合格。
第4條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監理工程開工通知日期為準;工程開工7天前乙方應根據雙方約定的工期等提出確實可行的總工期控制計劃報總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審批后嚴格實施。
4.2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指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甲方通知的開工日期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開工,工期不予順延。
4.3 如果乙方實際開工時間超出甲方書面通知7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以終止合約。。
4.4 合同總價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得另計加班趕工費。
4.5 如因雨、雪天等氣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誤,情況發生后3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經甲方確認,工期順延。但
4.6 一天支付 元(最多不超過結算總價的10%),并在結算款中扣除。
4.7 單體完成時間應服從甲方的總體要求,根據土建單位的實際施工進度完成拆除腳手架部位的工作量,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措施或無法按工期完工或質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對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和配合。
第5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和雙方工作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
5.2 乙方駐工地負責人名單:
5.3 甲方工作責任
5.3.1協調各單位及現場內各個交叉作業班組的關系,保障乙方工程能順利進行。
5.3.2明確施工內容和范圍,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和技術交底,審查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
5.3.3按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辦理工程款的撥付工作。
5.4 乙方工作責任
5.4.1 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檢驗報告、合格證以及吊籃的合格證和吊籃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時提交保溫工程的驗收資料。
5.4.2 施工前3日向甲方提供保溫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監理批準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5.4.3施工中應遵照施工安全規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4.4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已完成的分項工程的成品保護,如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5.4.5乙方不能將所承包的保溫工程進行肢解轉包。如發現,隨時解除合同。
5.4.6.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7日內必須向甲方項目經理部報送進場人員花名冊進行備案,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兩張、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并保證進場工人無違法犯罪人員。負責出現一切責任后果自負。未向甲方報送名冊、照片、身份證的人員,甲方不承認其在甲方的工作關系。按甲方要求組織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種需經培訓合格取得上崗操作證的施工人員進場。
5.4.7.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發生賭博、酗酒、打架斗毆現象,每發生一次甲方對乙方處以 元處罰。若同其它分包單位發生打架斗毆現象,情節較輕的,處責任方每次罰款 元,違反法律公安機關處理,項目部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5.4.7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所報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工程做法詳見技術方案)
第6條 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條款
6.1 工程質量標準: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__
《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__
《建筑節能標準-民用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DGJ32/J19-20010
《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__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1-20__
《住宅工程質量通病控制標準》DGJ32/J 110-20__
6.1.1 本工程的外墻保溫工程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行業標準及設計圖紙要求的規定,一次性驗收合格。
6.1.2 外墻保溫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進場后,應做質量檢查和驗收,其品種、規格、性能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的要求。原材料進場后,按照規定必須復試的材料要進行復檢(包括消防部門的復檢,復試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并經甲方現場代表或監理單位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1.3 保溫板與墻面必須粘貼牢固,無松動和虛貼現象。粘貼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6.1.4 安裝錨固件的墻面,錨固件數量、錨固位置、錨固件拉拔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錨固件與加強網的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錨固件應和加強網應可靠連接。(按規定要求,若有工程保溫現場測試的項目,試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1.5 保溫板的厚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存在負偏差。
6.1.6 抹面層與保溫板必須粘貼牢固,無脫層、空鼓。
6.1.7 保溫板安裝應上下錯縫,拼縫應平整嚴密,接縫處不得抹膠粘劑。
6.1.8 墻角處保溫板板應交錯互鎖。門窗洞口四角處保溫板不得拼接,應采用整塊保溫板板切割成型。
6.1.9 增強網應鋪壓嚴實,不得有空鼓、褶皺、翹曲、外露等現象。搭接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左右不得小于80mm,上下不得小于100mm。加強部位的增強網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6.1.10 應做好系統在檐口、勒腳處的包邊處理。裝飾縫、門窗四角和陰陽角等處應做好局部加強網施工。變形縫處應做好防水和保溫構造處理。
6.1.11 外墻乳膠漆符合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施工。
6.1.12 膩子層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建筑涂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6.1.13 乳膠漆顏色符合甲方確認的樣板色。
6.2 質量管理條款
6.2.1 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規范、行業標準、設計圖紙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并為檢查驗收提供便利條件。
6.2.2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的設計變更和施工方案變更而增加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2.3 無論甲方代表和監理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疑問部分進行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進行修復或覆蓋。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并承擔不合格造成的責任;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但工期不順延。
6.2.4 乙方必須全面實行樣板先行的制度,外墻外保溫樣板必須經甲方和監理復核認可方可大面積施工。
6.2.5 外墻外保溫的分項進行驗收,必須先由施工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向監理單位進行申報。
6.2.6 成品與半成品保護:
1) 乙方施工時應做好對門窗等產品的保護并承擔相關費用。如發生污染乙方自行負責清理維護;
2) 乙方施工后,應做好成品保護工程,并及時請甲方和監理驗收保溫工程施工質量,乙方和甲方必須做好交接驗收手續。交付接收前乙方負責成品的保護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6.2.7 如乙方不按合同條款及有關規范、標準、規程等要求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秩序、施工工藝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達不到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乙方暫停施工,乙方必須立即停工整改, 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按完成工程量的50%進行結算。
第7條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7.1 乙方進場施工后,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管理。
7.2 乙方在進場前要對施工人員做好交底,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操作,如發生安全文明事故,所出現人身財產等安全損害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3 未經甲方批準, 乙方不得允許任何人員在擬建房屋內留宿、辦公等所有生活活動,一經發現,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1000元/人.次。
7.4 乙方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無證上崗造成安全檢查時的罰款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8條 設計變更。
8.1 設計變更
8.1.1 所有設計變更均需得到甲方的同意才能進行,如乙方私自施工未經甲方同意的變更導致費用增加或建筑使用功能改變,甲方除不承擔相應費用外,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8.1.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設計變更要求,必須先報監理和甲方,由甲方與設計單位協調解決,提出設計變更的書面材料方可執行。
8.1.3 甲方的任何變更要求乙方必須執行,如發生經濟和工期變更,經甲方核實后按實簽證,乙方如果不執行,視為違約。
第9條 工程保修
9.1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結合具體工程約定保溫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2年。
9.2 工程保修期內,若因乙方工程質量原因或維修原因導致住戶提出索賠要求,甲方與住戶進行談判,發生的索賠費用不得從保修金中提取,由乙方另外支付。
9.3 如經歷兩次(含兩次)以上維修,仍不能解決問題,甲方有權另行安排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9.4 乙方維修質量,應保證在6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否則,即使保修期滿,也應繼續保修,保修金應在維修完成6個月滿后支付。
9.5 乙方負責維修部分的工程,完成后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認可。乙方在負責維修時,乙方應本著工完場清的原則,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9.6 保修金返還方式: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作為保修金,竣工結算后按比例數一次扣除,返還時不計利息。
9.6.1 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時間(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二年時結算。保修金結算比例:第1年滿后一個月內付50%,2年期滿或延長期滿后一個月內付50%。
9.6.2 工程保修款結算時必須經工程技術部門和物業公司簽字認可,扣除工程技術部門和物業公司墊付的維修費用和維修管理費用以及承包人未按要求維修時指定單位的維修費用及違約金后,一個月內支付。
第10條 違約責任及其它
10.1 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職責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原則為:甲方違約工期適當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10.2 本合同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工程必須達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及合同訂立的標準,達不到要求,承包人無條件返工,直至達到標準為止,返工所涉及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鬧,否則視為違約,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5%作為違約金。
10.4 乙方在工程建設中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拉攏甲方人員,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在工程項目預算總價的1-5%為違約金,并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爭議
11.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甲乙雙方先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用“√”形式選擇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向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2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終止。(除第9條有關保修條款)。
第13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4條 合同份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第15條 附件:
15.1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甲方):(簽章)
法人或委托人: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人(乙方):(簽章)
法人或委托人: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筑類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3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編碼: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_____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_____,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三、合同專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列出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型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