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協議書(精選3篇)
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
4、分包形式: 勞務承包
二、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承包人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安全施工、管理、監督以及安全事故事后妥善處理負責人;甲方指派 陳發年 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系,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并向 鄂托克前旗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三、責任承擔及處理
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主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2 、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乙方組織施工時,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等,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6、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經查證屬實,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8、 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當承擔由于其施工期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糾紛或受到政府環境主管部門處罰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10、若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1、乙方未按甲方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00 元,乙方支付違約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由于乙方停工導致第三方被動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報告工程動態、生產、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00 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賠償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關環境保護有關規定,應向甲方支付工程費用 5 %違約金。
14、 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責任,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他方經濟損失及本合同相關規定處理。
15、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產及環保規定組織生產,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00 元。如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16、 乙方施工中需要運輸設備、設施及材料的,其設備、設施及材料運輸中的安全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四、保險
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按甲乙雙方簽訂的主合同中相關的約定方式進行解決,如解決不成,可選擇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 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合同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委托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 乙方承包人身份證號碼:
日期:
聯系電話:
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以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此在在雙方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協議的內容為甲方對乙方的安全要求,乙方須嚴格執行。
一、管理目標:
1、以施工現場人員財產安全為前提,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傷亡事故為零,為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提供保證;
2、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3、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4、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 傳染病;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產要求
1、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乙方主管安全的領導應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4、乙方在施工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處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
5、在施工進場后,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6、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生產的后果自行負責。
7、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承擔。
8、遵循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辦法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10、乙方應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11、乙方應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乙方應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11.1.1、乙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
11.1.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
11.1.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
11.1.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應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11.1.5、乙方工人變換施工場地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教育。
11.2、乙方應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制度。
11.3、乙方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11.3.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教育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11.3.2、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11.4、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中毒事故。
11.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報告制度。
11.5.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11.5.2、如果發生因工傷事故,乙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須要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
11.5.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擔。
11.5.4、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1.6、乙方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11.7、乙方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11.7.1、乙方要對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11.7.2、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制度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發生的一切危險。
11.7.3甲乙雙方以及分包商和其他在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例。
11.7.4、施工現場內,乙方須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11.7.5、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乙方施工人員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11.7.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方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保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11.7..7、乙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佩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個人防護用品過期要及時更換。
11.7.8、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10天內,向甲方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并有甲方存檔。
11.7.9、已遞交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乙方編制并且發至所有乙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有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11.7.10、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配置一定數量合格且具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工作。
12、因為乙方過失造成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相關方經濟損失并影響工程期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消防保衛要求:
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乙方應遵守甲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該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
消防器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毀偷盜。動用明火應進行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提供便利。
3、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備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4、乙方根據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責任制造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有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的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統一管理。
2、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企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五、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執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合同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有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約書副本一式兩份,有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按實際完工驗收日期為截止日)同時截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模板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二條施工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模板二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團風縣十力中學學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學院內
3、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學生宿舍改造及附屬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開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系,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并向團風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安監站、中心學校各一份備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乙方安全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