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擔保合同解除協議書(精選3篇)
交易擔保合同解除協議書 篇1
簽訂擔保合同后,出現有法定情況解除擔保合同,或者三方約定解除擔保,那么便可以取消擔保。不過,這時候要寫取消擔保合同協議書,那么,擔保合同解除協議書該怎么寫?要寫哪些內容呢?
擔保合同解除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 __ 年 __ 月 __ 日與甲方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自愿為甲方代理人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現乙方因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證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從 __ 年 __ 月 __ 日起解除乙方對代理人的保證責任,原《保證合同》同時終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擔保責任之日起年內,如甲方發現代理人在原乙方為其提供擔保期間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仍應在原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雙方因此產生糾紛,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易擔保合同解除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市分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與甲方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自愿為甲方代理人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現乙方因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證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從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解除乙方對代理人的保證責任,原《保證合同》同時終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擔保責任之日起年內,如甲方發現代理人在原乙方為其提供擔保期間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仍應在原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雙方因此產生糾紛,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關于解除合同擔保協議的范本,請參考以上內容
交易擔保合同解除協議書 篇3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委托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委托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為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為委托貸款,本金數額為(大寫) 萬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范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范圍為: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為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為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自變更后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