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位銷售專用合同(通用3篇)
機動車位銷售專用合同 篇1
機動車位銷售專用合同
寧車位售字 號
出賣人(下稱“甲方”):
買受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就買賣 項目的機動車位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基本情況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機動車位(下稱“該車位”)坐落于南京市 區
。該車位規格:長: 米,寬: 米,(標準車位規格:長5.3米、寬2.4米;微型車位規格:長4.0米、寬2.2米);該車位高度及所在車庫主入口、坡道、車道寬度、行車路線、轉彎半徑,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二、乙方已在甲方本項目中購買坐落于 的商品房,購置時間: ,商品房合同編號: 。
三、車位銷售方式
【 】預售 【 】現售
該車位預售許可證號為: ,其中(預測)專有部位面積 平方米,實際建筑面積及共有共用分攤面積以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
該車位《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丘號為: 。
乙方已充分了解所購車位的實地狀況并無異議。
第二條 該車位的權利瑕疵
甲方告知乙方,該車位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 】該車位已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登記部門為: ,抵押登記日期:
第三條 定金及其處理辦法
一、乙方應于 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小寫 元)(大寫 元),幣種 。
二、甲、乙雙方履行本契約時,定金按下列方式處理:
【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合同價款。
【 】在 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小寫) 元,(大寫) 元 ,幣種 。
第五條 付款方式、時間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
【 】一次性付款:
【 】分期付款:
【 】車位抵押貸款:
第六條 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 前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第七條 合同備案手續和權屬登記手續
一、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應當不超過10日),甲方應按規定通過南京市網上房地產操作系統,將本合同基本信息傳送至南京市房產管理局產權市場處備案。
二、辦理初始登記后 日內(應當不超過90日),甲、乙雙方應當共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乙方以車位抵押貸款支付合同價款的,有關車位抵押登記手續應與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同時辦理。
三、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天后,乙方有權且應當要求甲方配合辦理該車位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四、甲、乙雙方的其它約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遲延交付預售車位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 】按照已收價款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商業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遲延期間的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按照已收價款的萬分之 /天計算,向乙方支付遲延期間的違約金。
【 】按照房地產評估機構 評定的同地段同類車位租金標準計算違約金。
二、甲方交付的車位與專有面積不一致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 】無條件滿足乙方退購要求,退還已付價款(包括貸款利息),并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
第九條 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并 后生效。
第十條 送達
一方向對方送達的有關本合同的文件,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送達目的地;一方若需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因接收方或其簽收人原因導致接收方沒有收到送達文件的,視為已送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等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附件內容、空格的填寫內容的效力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參照原購 號商品房合同約定內容,也可簽訂補充協議。原購商品房合同中有關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附件內容、空格的填寫內容與格式文本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及其簽訂后收執的約定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附件1、機動車位平面圖
(如粘貼需加蓋騎縫章)
附圖要求:平面圖比例尺為1:200,須標注本車位的規格、編號及位置
(此頁無正文)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署):
住所地: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身份證件名稱和編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銷售代理機構(簽章): 代理人(簽署):
商品房銷售員(簽署): 身份證件名稱和編號:
崗位證書號碼:
簽署時間: 簽署時間: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以下由登記機關填寫:
1、合同備案:
2、車位預售合同預告登記:
3、預購車位抵押預告登記:
機動車位銷售專用合同 篇2
出賣人(下稱“甲方”):
買受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就買賣項目的機動車位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基本情況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機動車位(下稱“該車位”)坐落于南京市區
。
該車位規格:長:米,寬:米,(標準車位規格:長5.3米、寬2.4米;
微型車位規格:長4.0米、寬2.2米);
該車位高度及所在車庫主入口、坡道、車道寬度、行車路線、轉彎半徑,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二、乙方已在甲方本項目中購買坐落于的商品房,購置時間:,商品房合同編號:。
三、車位銷售方式
預售現售
該車位預售許可證號為:,其中(預測)專有部位面積平方米,實際建筑面積及共有共用分攤面積以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
該車位《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丘號為:。
乙方已充分了解所購車位的實地狀況并無異議。
第二條該車位的權利瑕疵
甲方告知乙方,該車位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該車位已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抵押登記部門為:,抵押登記日期:
第三條定金及其處理辦法
一、乙方應于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小寫元)(大寫元),幣種。
二、甲、乙雙方履行本契約時,定金按下列方式處理: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合同價款。
在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小寫)元,(大寫)元,幣種。
第五條付款方式、時間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車位抵押貸款:
第六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前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第七條合同備案手續和權屬登記手續
一、本合同簽訂后日內(應當不超過10日),甲方應按規定通過南京市網上房地產操作系統,將本合同基本信息傳送至南京市房產管理局產權市場處備案。
二、辦理初始登記后日內(應當不超過90日),甲、乙雙方應當共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乙方以車位抵押貸款支付合同價款的,有關車位抵押登記手續應與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同時辦理。
三、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天后,乙方有權且應當要求甲方配合辦理該車位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四、甲、乙雙方的其它約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遲延交付預售車位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已收價款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商業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遲延期間的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按照已收價款的萬分之/天計算,向乙方支付遲延期間的違約金。
按照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車位租金標準計算違約金。
二、甲方交付的車位與專有面積不一致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無條件滿足乙方退購要求,退還已付價款(包括貸款利息),并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
第九條 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并后生效。
第十條 送達
一方向對方送達的有關本合同的文件,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送達目的地;
一方若需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因接收方或其簽收人原因導致接收方沒有收到送達文件的,視為已送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等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附件內容、空格的填寫內容的效力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參照原購號商品房合同約定內容,也可簽訂補充協議。
原購商品房合同中有關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內容、空格的填寫內容與格式文本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及其簽訂后收執的約定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附件1、機動車位平面圖
(如粘貼需加蓋騎縫章)
附圖要求:平面圖比例尺為1:200,須標注本車位的規格、編號及位置
(此頁無正文)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署):
住所地:住所地: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身份證件名稱和編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銷售代理機構(簽章):
代理人(簽署):
商品房銷售員(簽署):
身份證件名稱和編號:
崗位證書號碼:
簽署時間:簽署時間:
簽署地點:簽署地點:
機動車位銷售專用合同 篇3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證屬于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萬元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戶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戶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后,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