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承包合同訴狀(精選3篇)
解除承包合同訴狀 篇1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_________________你與村委會于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條第四款“年畝承包費30元,每年計款約定180元。每年十二月一日前交齊承包費,乙方逾期一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條款約定,你的承包費已經逾期三個多月未交,因此村委會現通知你,你與村委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終止,村委會將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特此通知。*村民委員會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協商解除承包經營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雙方同意解除茶樓承包經營合同,并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于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前將茶樓,建筑面積為633.79平方米,退回給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違約金人民幣元。
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補償金人民幣元,用于補償乙方的損失。
四、乙方于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支付的中央空調保養費約人民幣元,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根據實際票據金額進行分攤元。
五、乙方添置2張全自動麻將桌和一臺發電機,約人民幣10,000.00元,由甲方根據實際票據金額進行分攤元。
六、乙方第一年承包經營期間(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的費用280,000.00元已經交清,乙方實際使用11個月,甲方同意退還一個月的承包經營費即人民幣23,333.00元。
七、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物業服務費、垃圾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結清,并提供相應票據復印件。
八、甲乙雙方根據《物資交接清單》,對物業、設備、用具等有關費用一次性交接完畢,上述物品在乙方使用過程中有損壞的,由甲方在乙方繳納的押金(人民幣50,000.00元)中扣除。
九、乙方繳納的押金(人民幣50,000.00元)扣除本協議第七、八款下的費用后,仍有剩余的,由甲方于20__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無息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人民幣50,000.00元)不足以抵扣本協議第七、八款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補足或者從甲方支付的補償款、違約金和承包經營費中抵扣。
解除承包合同訴狀 篇2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約定解除(也叫協議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終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時,《合同法》也規定了自愿原則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則。根據自愿原則,當事人不僅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也享有協議解除合同的權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可以協商;在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承包地,是農村土地承包立法的關鍵條款和核心內容。但是由于土地發包方具有監督土地合理利用、保護土地的權利,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法定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沒有履行或沒有履行完畢前,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行使解除權而使合同關系消滅。根據《合同法》第94條規定,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農村法律,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村集體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銷戶口的農民的'承包地。注意:對服刑時間不長,一兩年至于幾個月就將刑滿釋放的人,他們行滿釋放后回家繼續務農,應當給予其生活出路,對他們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調整,由其親屬耕種。
4、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家庭消亡,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繼承人因繼承而獲得兩份承包地,允許村集體收回該戶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農戶喪失勞動力,無力繼續耕種或者經營土地,本人自愿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6、承包方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或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7、國家建設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準占用的;
8、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并取得非農業戶口的;
9、承包方遷入其他集體經濟組織取得成員資格并承包經營土地的;比如農村婦女出嫁,若是婆家所在地給出嫁女子承包地了,娘家的承包地當地村集體有權收回。
10、承包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村集體可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地。
11、解放軍、武警部隊現役軍官(警官)或者轉業后國家安置工作的士官,根據軍隊的有關規定,部隊應當及時通告地方人民政府,對其家屬停發優待金,由其入伍前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承包地。
如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爭議,應按如下方法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解除承包合同訴狀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本于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年7月16日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甲乙雙方同意對于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擔。
第三: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觀經濟形勢變遷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甲方施工管理費16.5萬元;待該工程施工完成計量結算后(__________年12月6日前)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甲方10萬元履約保證金。
第四、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于違約方的解釋。
第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