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大米購貨合同(通用3篇)
進口大米購貨合同 篇1
于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先生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先生_______________公司,鑒于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量經雙方確認,并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商標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于接到信用證后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5天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證件:
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金額的保證金。
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若由于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后,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后,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__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并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
進口大米購貨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合同編號: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遵循公平、誠信的原則,通過協商一致,依法訂立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已經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條款,并真實地簽署本合同,以便共同嚴肅遵守執行,并受法律約束和保護。 需方購貨產品清單: 貨幣單位(元)
一、甲方對所交貨物的數量、型號應與本合同相符,質量應符合國家、地方頒布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
二、貨物交付時間:甲方應于合同生效后 7 個工作日內按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交付貨物。如不按期交貨應對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給予賠償。
三 、貨物交付地點:
四 、運輸方式:甲方將貨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五、 運輸費用負擔:由甲方承擔
六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雙方當場或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驗收,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簽收貨物后三日內提出異議,對產品自身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七、 保修條件及實施細則按所供貨物的生產廠商規定質保期限和內容,由生產廠家售后服務機構實施保修。
八、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使合同無法按約定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并采取積極的補救措施。雙方對合同的約定進行修正。
九 、爭議的解決方法: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 、合同簽訂后,任何本合同項下的變更、修改以及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文件,雙方應簽署書面文件確認。
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根據雙方協議 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拾萬元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進口大米購貨合同 篇3
于 年 月 日,___先生,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售方),___先生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鑒于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量經雙方確認,并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
2.數量:___
3.原產地:__
4.價格:F.O.B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于接到信用證后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5天(公歷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于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兌。通知銀 行收到信用證后,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后,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并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___
購方:___
見證人:___
___
注:購貨合同是經
買賣
雙方洽妥條件,議定價格,突出貨物品質、裝運、索賠條件,其內容具體,無彈性解釋。購貨合同由買方書就,成為交易的依據。購貨合同也稱購貨訂單(PURCHASEORDER)買賣雙方多以電傳方式成交,爾后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