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工程機械設備買賣合同范本(通用3篇)
舊工程機械設備買賣合同范本 篇1
供方:
需方:
一、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二、供貨范圍:(可以合同附件形式表示,列出具體的供貨清單)
三、主要技術參數:(可以合同附件形式表示,列出具體的技術參數)
四、使用環境和運行條件:
五、主要配套件產地和廠家:
六、整機鋼結構顏色:
七、設計規范、制造和檢驗標準:
八、交貨和運輸方式:
九、技術資料交付:
1、合同簽定后天內提供總圖及部件圖,以便需方核對各設備的布置是否符合工藝要求等。
2、交貨時隨機附產品合格證、隨機附圖(包括但不限于總圖、部件圖、易損件圖、電器原理圖、接線圖)、使用說明書各壹份。
十、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設計標準、質量合格的產品。
2、嚴格檢查和控制原材料、原器件、配套件的進廠質量。
3、保證所供產品加工工藝完善、檢測手段完備。產品不帶缺陷出廠。
4、對涉及分包商的供貨、質量、設備性能、技術接口、服務等方面問題負全部責任。按合同規定的關鍵部件分包商必須符合有關資質的要求,并經需方認可。
5、在設備的安裝、調試過程中以及今后在設備運行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如屬供方原因,供方將承擔責任。
6、產品質保期:從開始使用之日算起(特種設備從取得使用登記證后算起)十二個月,但不超過自貨到需方簽收之日起十八個月。
7、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保證產品安全正常使用。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供方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零部件:
7.1產品質量或使用性能不符合合同規定時;7.2產品在用戶妥善保養、正確安裝和正確使用條件下在質保期內不能正常使用時。
8、對設備在安裝和運行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先處理問題,再分清責任,一切以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為準則。
9、接到需方反映的質量問題信息后,供方應在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或派出服務人員,盡快到達現場,做到用戶對質量不滿意,服務工作不停止。10、隨時滿足需方對備品備件的要求。
十一、結算方式:需方于合同簽訂后日內(以銀行匯出底單為準)預付款%;貨發到施工現場后付%進度款(如龍門吊、電機車等設備還可以增加一項安裝調試合格后的進度款);余%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時付清(需方可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進度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十二、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時,不得超過天,每延遲1天,供方應向對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
2、需方不能按時付款,除交貨期順延外,每延遲1天,還須向對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
十三、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武漢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注意:外部單位的'糾紛解決單位一律為武漢鐵路運輸法院,集團公司內部單位的合同糾紛,如與六公司簽訂的門吊合同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為:提交集團公司調解。)
十四、合同附件名稱:,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十六、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舊工程機械設備買賣合同范本 篇2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定收購乙方擁有機械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裝載機 ,該設備型號,經雙方約定價格為元(含稅價格);
第二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款后1個工作日內,乙方將機器等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備,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或全家)并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并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的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3、轉讓之前乙方因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合同生效
本協議在付清轉讓款、交付機械、隨機的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購機發票、合格證件等,并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章印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中介見證人(蓋章):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
舊工程機械設備買賣合同范本 篇3
出賣人:
買受人:
茲為買賣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后如合意時,即行成交;甲方允諾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
第二條試用期間以一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條前項試用如不合意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作買賣不成立。前項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在試用期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對因此造成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之責。但其損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試用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并未將機械退還甲方時,視為試用合格買賣應即成立。
第六條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甲方如數收訖。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作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試用后乙方認為不合格,或試用尚未完畢需要繼續試用時,可以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試用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用期終止日起算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
買受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