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電協議(精選3篇)
居民生活用電協議 篇1
供電方: 供電局(供電公司)
用電方: , 用戶編號:
為明確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義務,依據《民法典》、《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電用電辦法》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用電地址: ,用電性質:居民生活用電
第二條 用電容量: 千瓦;供電方由 線路 變壓器低壓側經低壓供電線路,向用電方供電。
第三條 用電計量: 配 級 電能表一塊。
第四條 電價、預付費支付及結算方式、電費查詢方式:
(一)電價:供電方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電價收取電費,如遇電價或其他收費標準調整,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用電方同意采用“先支付電費后用電”電費結算支付方式。
1、首次辦理預售電業務用戶,為防止發生接電后立即停電的情況,用電方應結清已使用電費,并按不低于約定的預存金額預存電費。2、供電方定期按合同約定的電價標準測算乙方剩余電費余額,用電方有義務根據供電方提供的各類服務渠道查詢用電信息,了解測算電費余額,在余額不足時及時續交電費,確保測算電費余額充足。由于用電方未及時續交電費引起停電,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用電方承擔。3、當用電方測算電費余額低于約定的停電閥值時,供電方可對用電方實施停電。用電方續交電費后,當測算電費余額大于停電閥值,通知供電方恢復供電。4、用電方可根據日常用電情況,填寫以下內容(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1)用電方首次預存金額:________元(不低于50元)。(2)用電方預警閥值:○30元 ○50元 ○100元○200元。5、用電方停電閥值:_零_元。6、如用電方已簽訂《銀行代扣協議》,當測算電費余額低于預警閥值時,每次自動代扣的預收金額為:○50元○100元 ○150元 ○200元,○400元,其他:________元。
(三)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供電方原則上實行固定結算周期和抄表例日,但如遇特殊情況,供電方可適當調整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用電方應予以配合。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如有變化,以供電方通知為準。
(四)電費結清期限:若抄表時間為當月20日前,用電方應于當月抄表之日起10日內結清當月電費;若抄表時間為當月20日及以后,用電方應于月末前結清當月電費。
(五)對于預存電費,供電方可根據用電方需要,按充值金額開具收款憑證,待抄表周期結算電費后,可開具電費發票。
(六)電費查詢方式:用電方可選擇開通短信提醒服務、關注“南方電網95598”南方電網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登陸95598網上營業廳( )、撥打95598熱線電話或營業廳柜臺服務等方式查詢電費。
(七)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的,應依照《供電營業規則》第七十九至八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條 通知:雙方約定以下列方式保持相互之間通訊聯系:
(一)供電方通訊方式:市話通訊、號碼:95598
(二)用電方通訊方式:市話通訊、號碼:手機1: ,聯系人:
手機2: ,聯系人:
(三)依據本合同或有關法律規定,供電方向用電方發出的相關通知(包括催交提醒、停電通知等),供電方可選擇用電方提供的上述任何一種通訊方式向用電方進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話、電視或報紙公告、用電地址所在社區公告等。用電方應保證上述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有效。如上述通訊方式任何一項變更的,用電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到供電營業廳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供電方仍按以上方式通知的,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電方自行承擔。
通知或者法律文書被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確定:1.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的,應于電話或手機短信發送成功之日視為已有效送達;2.以公告方式通知的,應于公告刊登或發出之日視為有效送達。
第六條 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及維護管理責任:
(一)雙方確認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和維護管理責任
用電方用電地址所在地供配電設施產權屬于供電方的,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計費電能表出線端子處。計費電能表(包括電能表箱)和分界點電源側供配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更新改造、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受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更新改造、維護管理。
(二)提請用電方注意事項
1.供配電設施(包括一戶一表設施)由產權人維護管理。產權移交供電方手續辦理完畢前,由產權人維護管理;產權移交供電方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供電方維護管理。
2.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費電能表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應負責妥為保護,不得在表箱前堆放影響抄表、計量準確、安全的物品。計費電能表丟失、損壞或過負荷燒壞的,用電方應及時告知供電方,以便供電方采取措施。
3.用電方應按《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DL/499-20__)等國家規范要求配置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并保證保護裝置功能有效。
4.如因供電方責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計費電能表出現或發生故障的,由供電方負責換表,不收費用;其他原因引起的,供電方保留向用電方追償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一)在用電方遠程自動化系統正式投入運行后,以遠程自動化系統計量電量為準;遠程自動化系統未投運或出現故障影響計量準確的,以現場抄表讀數為準。
(二)用電方應對供電方用電檢查和計費電能表輪換、試驗、故障處理、抄表提供方便。
(三)若用電方未能及時充值導致自動斷電后,用電方須確認用電設備處于關閉狀態,做好安全措施,不要隨意觸摸電路及電器可能帶電部分。
(四) 由于用電方原因未能如期抄錄電表讀數的,供電方通知用電方待期補抄或暫按上一次用電量計收電費,待下次抄表時一并結清。
(五)若居民用戶房屋變更業主或用電方因買賣、出租、分立、合并、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而在同一用電地址變更用電人的,應當向供電方辦理變更用電手續、清償拖欠的電費。
(六)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實施竊電,用電方竊電的,供電方有權當場中止供電,并要求用電方按供電營業規則向供電方承擔竊電責任。構成犯罪的,供電方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處理。
(七)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私自轉供電、私自改變用電性質、私自引入其他電源,以及私自遷址、更動用電計量裝置等均屬違約用電,供電方將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規定予以處理。
(八)用電方需變更用電性質、增減容量、暫停用電、移表、遷址、更名、分戶、并戶、銷戶、改壓的,應事先到供電方用電營業部門辦理手續,其中變更用電性質、增加容量、遷址、更名、并戶、改壓應另行簽訂合同。
(九)為保障電網安全和制止違法用電行為,供電方有權依法進行用電檢查工作,該用電檢查權的行使與否不影響、減輕或免除用電方對其用電設施和設備的安全維護之責。用電方應積極予以配合,不得阻撓、拖延或拒絕。
(十)用電方連續6個月不用電,也不申請辦理暫停用電手續的,供電方有權銷戶,終止用電方用電。用電方需再用電時,按新裝用電辦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用電方未按約定的期限內交清電費時,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電費結清期限屆滿次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每日按欠費總額的1‰計算,違約金總額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及違約金的,供電方可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中止供電并酌情將欠費情況反饋至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
(二)因供電方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用電方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方應依照《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的規定向用電方賠償損失,供電設施產權不屬于供電方的除外。
(三)用電方擅自遷移、更動或操作計費電能表的,用電方應依照《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5項的規定向供電方支付每次500元的違約使用電費。
(四)對偽造、套用他人主體資格申請用電、變更戶名或提供虛假的報裝資料,一經查出并核實,供電方有權終止對用電方供電、解除合同,并追究用電方責任。
(五)用電方應與供電方結清債務后,才能解除供用電關系;不申請辦理過戶手續而私自過戶的,新用戶應承擔原用電方所負債務。經供電方檢查發現用電方私自過戶時,供電方應通知用電方補辦手續,必要時可中止供電。
(六)用電方應遵守《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用電方違反該條例或細則并危及或危害電力設施的,供電方有權制止并要求用電方改正、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或者賠償損失。確已危及電力設施或隨時可能發生危害電力設施,且用電方未改正或未消除隱患的,供電方可對用電方中止供電。
(七)其它違約責任依照《供電營業規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電用電辦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雙方詳盡閱讀和理解,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若任何一方有異議,須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供用電合同;雙方均無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同一期限。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用電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應向供電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執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因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調整而不適用時,按新的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執行。
★用電方聲明:
用電方已詳盡閱讀和理解本合同條款(包括合同中加粗體條款部分),供電方已應用電方要求對上述條款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做出相應的說明,用電方無異議。
供電方:(蓋章) 用電方:(簽字)
代理人:(蓋名)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居民生活用電協議 篇2
用電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五原縣供電機構,有完善的電網系統。乙方為五原縣招商引資的牲豬屠宰企業,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供、用電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電地點:_____________
2、乙方受電容量:___________千伏安,新增變壓器一臺。
3、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企業生產終止。
4、乙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均應向甲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乙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甲方應根據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電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同時應將電費結清。
6、乙方的沖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者,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甲方可不供電。
7、乙方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事故;主要電氣設備損壞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8、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用電工作督促檢查,并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及乙方共同做好對乙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9、乙方應定期編制節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約用電任務;甲方應督促、檢查、幫助乙方的節約用電工作。
10、乙方應積極采用節約用電的新技術措施,推廣有效的節約經驗。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設備,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12、甲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并可停止供電。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民生活用電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室內分布系統在甲方用電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供電單位及聯系方式:
1、供電單位:________________
2、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3、供電地址:________________(市、區、縣、路、號、樓宇名稱、豎井位置)
二、電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電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元/度。
2、其他: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新裝電表,該電表起始讀數為零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所發生的電費由甲方向供電部門統一交納。
(2)乙方電費支付時間:每季度支付一次
雙方根據電表讀數,據實結算。
三、雙方約定:
1、上述第二項第1款中的電費標準隨政府電力部門的公示價格進行調整,該調整發生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2、乙方按照上述第二項第3款中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納電費。
3、在乙方按時向甲方支付電費的前提下,甲方應確保乙方基站的正常供電,不得隨意停電。特殊情況下需停電預計在3小時以上時,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為基站機房準備其他應急供電設備。
4、結算電費時,甲方提供電費往來收據,以及加蓋公章的電費發票復印件。
5、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或手段給予乙方人員財物、回扣、手續費以及乙方人員不應得的其它各種利益。
6、乙方人員不得借婚、喪、嫁娶、過生日等事宜,接收甲方的變相送禮。不得接受甲方的吃喝、娛樂、洗浴、旅游等各種消費招待。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納電費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逾期支付電費數額的千分之三。
2、由于甲方的過錯或責任導致設備停電超過8小時,(電力部門正常檢修停電除外)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賠償,此時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支付部分或全部電費。
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