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樣本一(精選3篇)
勞動合同書樣本一 篇1
勞動合同范本
為建立社會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甲方
性質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成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健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 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
3.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為 元。
4.甲方應當在經濟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甲方應當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后,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二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 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所取工會或者職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簽訂時間:
代人理(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樣本一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20xx年7月31日簽訂的《保潔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原合同不變的情況下,就甲方園林綠化養護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雙方約定事項:
1、養護范圍: 甲方所有公共區域綠化,包括草坪、灌木、喬木等;
2、養護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支付方式:服務費用為每月 6900元,大寫人民幣為陸仟玖佰元整。每月的5日為結款日,乙方應提前提供服務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經審核無誤后隨原合同支付當月的服務費用。
二、 雙方應遵守的事項:
甲方責任: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園林綠化澆灌所需的水源、電源;
2. 如果在養護中需要更換植物及工具等,乙方有責任提供計劃 及報價供甲方參考,經甲方同意,方可購置,購置費用由乙方提供發票甲方支付。
3. 在檢查時如發現不合格之處有權要求乙方重新保養。
4. 負責協助苗木的看護,防止人為損傷苗木事件的發生。
5. 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辦理結 算,按時支付養護費用。
乙方責任:
1、乙方就甲方所有公共區域內的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性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修剪綠化時所產生的垃圾)、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松土和全面病蟲害的防治;
2、甲方園林綠化內的所有支出費用均有乙方全權負責(包括工人工資、工具、施肥、打藥以及養護耗材等);
3、規劃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即檢查驗收標準如下:
澆水:澆水周期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保持植物良好長勢,不 出現植物枯萎等缺水現象;
施肥:施肥周期半年1—2次,做到施肥均勻、充足、適度;保證綠化植物強壯、枝葉茂盛;
修剪整形:
①草地:半年平均修剪6—8次,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齊美觀,無瘋長現象;
②灌木、喬木:半年平均修剪4—6次,要求主枝分布均勻,通風透氣,造型美觀;
③喬木:冬季修剪一遍;病蟲害防治:防治項目為草地、灌木、喬木等,要求春季每兩月防治一次,夏秋季每一月防治一次;除雜草、松土:草坪等除草每月一遍,雨后雜草嚴重部位每周清理一遍,草坪上不允許有開花雜草,花叢中不允許有高于花木的雜草;
清理綠化垃圾:修剪下來的樹枝和雜草當天垃圾要當天清運,不準就地焚燒;
保護措施:保護現有綠化的完整,及時修復損壞的植物,冬季應加強喬、灌木的保溫,防止植物因天氣原因出現死亡;冬季保溫所需相應物品由乙方提供計劃,甲方支付。
三、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其他未說明條款與原合同保持一致。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樣本一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和鐵路運輸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點: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有權要求乙方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進場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條有權對乙方安全施工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對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查,確保安全施工。
第三條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與施工有關的,設計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并與乙方辦理完整的交接手續。
第四條應乙方要求,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確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應及時向甲方索取與本工程相關的所有資料,并做好交接手續。因為施工資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對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對因施工涉及范圍內的大準鐵路行車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認真執行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安全技術規則》、《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86號)、《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鐵路工務安全規則》和《鐵路線路修理規則》有關施工管理規定。
第五條嚴格執行施工申報審批制度。認真制定施工計劃、施工方案、施工過渡方案和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并嚴格執行,杜絕未經審查施工和超范圍施工。沒有簽訂施工安全協議不準施工。
第六條對施工設備作業、施工用水、用電和用火負有全部安全責任。
第七條乙方必須根據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明確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人要經過鐵路安全知識考試,考試合格方可擔任專職安全員。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培訓,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第八條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機械、工器具等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相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質證書(特種作業證),并隨身攜帶;所有施工人員佩戴安全培訓上崗證。
第十條在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施工危險區域、危險點設置安全
防護設施并懸掛警示牌,夜間設警告燈,并要認真維護,保證防護設施不被損毀。
第十一條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嚴禁將電纜線壓在重物(門、設備和鋼管等)上;嚴禁從高處拋擲物體。凡可能影響既有線行車設備設施的施工,必須由有關單位、部門進行技術交底并進行現場監護,乙方制定落實對行車設備設施特別是防護網和地下管、線、光電纜的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發生損壞鐵路行車設備設施或其他危及大準鐵路行車安全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大準鐵路有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十二條鐵路隧道施工要結合施工地點的地質情況,確保安全施工,利用甲方給定的安全施工費用,進行補充勘察工作。
乙方要嚴格審查設計圖紙,對地質條件差,危巖、碎石危害性較大的施工地段,應進行地擇,自行勘察,獲取地質資料,有針對性的提出安全措施,在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確保不安全不施工。乙方對可能產生透水的施工隧道內要嚴格監測周邊范圍內地下水的儲存狀況,對可能產生大量地下水涌出的,要做好疏通預案,確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充分注意高空作業安全,配備足以保證人身安全的防護設備,同時要注意本地區的自然氣象特征,嚴禁在大風、揚沙天氣和其它惡劣氣候條件下開展高空作業。
第十四條封鎖施工必須根據施工質量,確認滿足放行列車條件
后,方可開通線路,放行列車。
第十五條接受鐵路公司的安全監督檢查,認真、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四、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完畢,乙方人員全部撤離施工現場之日止。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安全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