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合同》之勞務派遣補充協議(精選3篇)
《勞工合同》之勞務派遣補充協議 篇1
《勞動合同》之
勞務派遣補充協議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勞務派遣員工): ,身份證編號:
甲方與乙方在《勞動合同》的基礎上,自愿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此補充協議的簽訂不存在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
二、乙方接受甲方勞務派遣的期限不能少于兩年。
三、乙方的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因自身原因完不成派遣勞務,甲方可無條件辭退乙方,且乙方不享受任何待遇。試用期滿后,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與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具體以用工單位的業務、工作性質而定)。
四、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員工同工同酬,或與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相近崗位勞動者相同勞動報酬的權利等。
五、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勞務派遣安排,不能自行選擇用工單位、挑選工作崗位、要求工作條件等。如有需要,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或用工單位對其進行職業培訓,且乙方應與甲方或用工單位簽訂培訓服務協議(違約責任)。
六、申明:甲方每次派遣的勞務時間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工作崗位一般都是輔助性、可替代性的崗位。
七、乙方如由《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八、此補充協議為勞動合同的內容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此協議自甲方、乙方簽章時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勞工合同》之勞務派遣補充協議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工合同》之勞務派遣補充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就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具體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書約定如下:
第一條用工單位
因工作需要,乙方到工作。
第二條派遣期限
根據工作需要,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的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崗位
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期間的月工資執行用工單位薪資管理辦法,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每月月工資待遇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陜西省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費用應由用工單位和乙方承擔,甲方代為繳納。
第六條乙方承諾
乙方理解并承諾:其已經在本協議簽署前仔細閱讀了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其理解并完全同意前述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派遣期限內遵守用工單位的前述各項規章制度,并應誠信地履行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任何協議或約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
乙方理解并同意:無論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甲方報到;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并且完全理解并同意甲方的規章制度,愿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逾期未報到的,甲方有權另行通知乙方的最后報到期限,在乙方實際報到前屬于曠工;甲、乙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特此約定,乙方在最后報到期限仍未報到的,屬于嚴重違紀、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即行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退工手續。
第七條乙方聲明
乙方理解并同意,派遣期限內,所有用人單位的義務應由且已經由用工單位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告知義務等;乙方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知曉甲方和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中應被告知的內容;并且已經知曉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