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精選15篇)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簡稱“d公司”)_________%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_________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_________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
(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
(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
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為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質押合同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權,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
三、因甲方公司為獨立股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即視同具備法定效力。且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甲方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乙方具有優先足額受償權。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公章)
乙方:____(公章)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4
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簡稱“D公司”)_________%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_________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_________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
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
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略
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5
甲方(出質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質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 向貸款方 借款人民幣 萬元,出具了編號為 《 合同》承擔了擔保責任,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方自愿以其有處分權的租金收益權出質,用作向乙方為其貸款擔保的反保證,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租金收益權質押作為反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一、《借款合同》指乙方所擔保的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擬已簽訂編號為 的《 借款合同》。
二、《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本合同。
三、債務系指根據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及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一切款項。
四、本合同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合同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五、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過修改、補充、變更的《擔保合同》或《借款合同》。
六、本合同所稱嚴重違約行為是指:借款人轉移抵押物、偽造、變造財產憑證,資信材料、隱瞞涉及重大或有債務、未決訴訟、企業破產、抵押物、質權存在權利瑕疵等事實的行為。
第二條 《借款合同》設立的借款種類、金額及期限
一、 借款種類:
二、 借款金額:為 幣 萬元。
三、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為期 天。
第三條 甲方以其擁有的預期租金收益權設定質押。甲方質押的租金收益權具體內容包括:
第四條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的租金收入權為依法享有。 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共計(大寫) 元整,
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金額(大寫) 元整。
第六條 本合同擔保的擔保期間,自《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間開始之
____日起至屆滿之日延續兩年止。
第七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乙方為履行原《擔保合同》所履行的債務責任及應
支付的費用,乙方提供擔保應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實現反擔保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違約金等。
第八條 甲方須將本合同
第三條所列的租金收入在本合同生效后的每月____日內,按以下指定的專戶存放:賬戶名稱: ;帳號 ;開戶銀行 。對此賬戶甲乙雙方共同監管,甲方不得隨意動用,待乙方對原《擔保合同》的擔保義務確定后,依本合同優先受償,實現質權。甲方、乙方和承租人必須另行簽訂《補充租賃合同》對原租賃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進行明確或修改,作為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第九條 原借款合同期滿前____日,若甲方存入專戶的存款不足償還債務,甲方須調用其他賬戶的資金到該專戶。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第十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贈予、免除、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租金收益權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6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7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8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 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9
甲方(出質人):__________ 乙方(質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決算期內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最高額范圍內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額股權質押反擔保。依據我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質押人的章程、合同對質押人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有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財產
2.1 甲方將其在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保證。
2.3 “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甲方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借款擔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4.1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____________元)。該最高債權總額系指在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內乙方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資性擔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時清償給出借人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乙方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4.2 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保、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乙方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內容以乙方和借款人達成的相關擔保合同為準。
第五條 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5.1 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 ______年,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每筆借款具體起止日以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上標注的日期為準,乙方債權為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因借款人可能不能清償給出借人而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5.2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上述該股權的《出質登記通知書》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甲方按期還款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 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委托擔保合同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確定。
7.2 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 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甲方償還借款所發生的費用。
8.2 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借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 借款擔保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 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五計算。
8.5 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 借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0.2 借款主合同、擔保合同無效,甲方承諾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以債務承擔的形式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10
編號: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營業地址:
鑒于)與貸款人已及/或將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債權幣種和額度簽署的一系列短期貸款合同(下略為“貸款合同”),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并作為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提款的一項先決條件,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質物
1.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在 投資 的股權,具體描述如下:
股權金額為 元,經 價值 元 。
1.2本合同質物的范圍包括上款所述質物本身及其派生的權益。
1.3 如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的范圍。
第二條 債權擔保和質押
2.1 主債權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借款人與貸款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間簽訂的一系列貸款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余額不超過 (幣種)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證據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貸款到期日是指各貸款合同確定的每一筆貸款的到期日,不必等本質押合同擔保的所有貸款到期,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包括主債務到期和貸款人宣布提前到
2.2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除了上款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一切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實現質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3 擔保性質
(1)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他擔保人追索,出質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
(2)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消的和無條件的。本質押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貸款合同無效或可撤消而無效或可撤消。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或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貸款合同而有所改變,也不因借款人和出質人任何變更經營和管理體制的行為而有所改變。
2.4 本合同項下股權質押的質押率為 %。
第三條 質押和公證手續
3.1 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前應就質押事宜征得
3.2 借款人或出質人履行完畢本合同第二條所述的被擔保的全部債務并經質權人書面認可后,質權人將返還證明質物權利的憑證。
3.3 如果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質執行效力的公證。
第四條 陳述與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4.1 出質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2 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本合同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4.3 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
4.4 本合同和質物所涉及的全部資料、文件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的。
4.5 出質人保證對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目前該質物上未曾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物權、其他優先權(除因本合同設定外),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法定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五條 約定事項
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5.1 質物由質權人占管,至本合同終止時為止,并有收取派生權益的權利。收取的派生權益依次抵充收取費用、被擔保債權。因出質物產生的代位物或賠償金應當作為出質財產。
5.2 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擅自出售、交換、贈與、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
5.3 如債權人認為質物價值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蚱渌a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回部分貸款、增加質押物);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按第7條規定處分質物用于提前清償被擔保的債權。
5.4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有權行使質權時,出質人必須積極配合質權人辦理手續,以保證質權人實現質權。
5.5 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5.6 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出質人和出質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出質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內起3日內書面通知質權人。
第六條 違約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即構成出質人違約。
6.1 借款人構成貸款合同中任一違約事件的。
6.2 出質人在本合同第四條所作的陳述與保證是不真實的、不準確的或不完整的。
6.3 出質人已違反或未履行其在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事項的。
6.4 出質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消、破產、件資、分立或其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責任能力的。
6.5 出質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第七條 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條所述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
7.1 將用于質押的股權委托有資質的中介結構變賣或拍賣,用于收回債權。多余的退還出質人;不足清償的,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應補足差額。
7.2 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或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條 其他條款
8.1 本合同是貸款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生效或充分有效的執行是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提款的先決條件。
8.2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按本合同第3.1款規定辦妥手續并經公證后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條所述的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8.3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由質權人主營業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在簽署本合同時,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出質人 (簽字)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11
經貸款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平等、誠實、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萬元提前支付應補償給甲方的合作項目前期補償費用,甲方為保證丙方按時支付給乙方本息,將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該公司 萬元( 萬元)股份,占該公司股份的 %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息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丙方屆時未能按照借款協議規定的還款時間和方式履行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借款。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報紙上發布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還款義務,則視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其所余的全部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二.質權人向出質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在甲方股權質押期間,不影響甲方在丙方持有 %股份的權利和義務。當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協議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乙方保證:
1.不得處分質押的股權;
2.質權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質權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履行完畢都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出質人事先書面同意,質權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6.一旦出質人要求,質權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資料提供給出質人并允許出質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7.質權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還清乙方本息后五個工作日內,應將本協議及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解除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出質人的有關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_________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 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的終止:(1)在丙方如約進行還款和支付利息完畢時;(2)當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3)當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本金、利息及違約金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損害,不得影響受損害方在本協議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不得視為受損害方同意其違約行為,亦不構成受損害方放棄對違約方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13
第一條證券公司開展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應當與融入方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當事人姓名、住所等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證券公司,下同):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的,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名稱及相關信息。乙方根據相關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代表融出方簽署本協議,相關法律后果均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承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比照執行。
第二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訂立業務協議的目的和依據。
第三條業務協議應當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標的證券、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回購期限、到期購回、提前購回、延期購回、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終止購回、違約處置、履約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語進行解釋或定義,并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于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雙方用于股票質押回購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并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蚱渌谌綑嗬,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
(三)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
(四)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
(五)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
(六)甲方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
(七)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風險;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股票質押回購,承諾已經獲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客戶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資產管理客戶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已經獲得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或乙方,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已在上交所開通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并且該交易權限并未被暫;蚪K止;
(十一)乙方承諾具備開展股票質押回購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服務;
(十二)乙方承諾按照業務協議約定,基于甲方真實委托進行交易申報。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托進行申報的,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已達成的交易結果不得改變;
(十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在協議有效期間維持上述簽署聲明,并保證其真實有效。
第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已充分知悉并同意,融出方為乙方時,乙方是甲方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對手方,同時乙方又根據甲方委托辦理有關申報事宜;融出方為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時,乙方作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管理人,同時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與甲方的委托,負責有關交易申報等事宜。
第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第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乙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的證券賬戶與資金賬戶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開立的上海A股證券賬戶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系。
第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要素以及相應的計算公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股份類別、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等;
(二)利息計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購回交易金額計算公式;
(四)履約保障比例的計算公式及相關閥值;
(五)融入方應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六)標的證券停牌期間市值計算公式。
第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股票質押回購中的交易委托、申報、成交、結算、盯市、權益處理、違約處置等事宜,約定內容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融出方是證券公司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或乙方。
第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違約處置等事宜。
第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對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及相應的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進行合并管理。
第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獲得相應資金;
2.向乙方查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情況;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后,已質押的相應證券及孳息解除質押。
(二)甲方義務包括:
1.初始交易時,保證其證券賬戶內有足夠的標的證券,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后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質押結果。因其證券賬戶標的證券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質押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支付利息;
3.購回交易時,保證其資金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后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其資金賬戶資金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開立的上海證券賬戶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系;
5.按照上交所、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支付有關費用。
第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取得相應標的證券及孳息的質權;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收取利息;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后按照約定取得返還資金;
4.甲方違約時,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處置相應質押標的證券并優先受償。處置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甲方欠款時,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5.甲方違約時,對于處置相應質押證券所得價款,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資金扣劃。
(二)乙方義務包括:
1.融出方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向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時,在資產管理合同等相關文件中向集合計劃客戶或定向客戶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
2.進行初始交易委托時,保證其相關資金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余額,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后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
3.因資金賬戶內資金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根據甲方委托申報交易指令;
5.負責盯市管理,在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于約定數值時,按照協議約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適用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等內容。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涉及跨市場吸收合并的,甲方應當提前購回。
延期后累計的回購期限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當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于約定數值時,乙方應當通知甲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相關權益處理事項加以約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并予以質押;
(二)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并質押;
(三)待購回期間,甲方基于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第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將有限售條件股份用于股票質押回購的,解除限售日應當早于回購到期日。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解除限售條件滿足時,甲方應當及時要求上市公司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第十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違約事件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甲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質押標的證券為仍處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具體的處理方式;質押標的證券為個人持有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處置時稅費的處理。
第二十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的擔保范圍、處置流程及方式、處置所得的償還順序等具體內容。
第二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終止購回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及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異常情況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法律后果。異常情況包括:
(一)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
(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
(四)乙方被暫;蚪K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
(五)乙方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
(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過錯導致異常情況發生的,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通知與送達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雙方的詳細聯絡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指定聯絡人、固定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移動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一方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時間;
(二)乙方履行各項通知義務的方式,如自行簽領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短信通知、郵寄書面通知、電話通知、公告通知等,并應當約定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后視為送達的期限。
第二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因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技術系統異常事故,法律、法規、政策修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等因素,導致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協議,免除其相應責任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處理方式,并明確約定因股票質押回購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協議各方協商或通過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上交所確認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證券質押登記和資金交收等業務。
第二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方為個人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本人簽字;甲方為機構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協議成立與生效條件、協議期限、協議終止條件、協議份數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在簽章前明確載明“甲方已經認真閱讀并全面接受業務協議全部條款,已充分知悉、理解業務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自愿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后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14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樂器股權質押合同書 篇15
一、質物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