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協議估價出售協議(精選3篇)
離婚房產協議估價出售協議 篇1
男方:________,民族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民族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民政局登記結婚,F因夫妻感情破裂,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_____與女方________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二、雙方婚后無子女,女方現在無身孕,雙方不存在子女撫養問題。
三、財產分割如下:
1、位于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屬雙方婚內共同財產,F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在男女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出售。該出售款扣除該房屋剩余貸款、相關稅費、中介服務費等所有正常支付后剩余的房屋凈價值由雙方均等分割。
2、該房應掛牌出售。掛牌出售的價格,雙方可以根據市場行情以及中介公司的建議決定。若雙方對于掛牌價格不能達成一致,應當共同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以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結論作為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在此基礎上,雙方可以酌情加價作為正式掛牌的價格。
3、當中介公司居間介紹的下家出價高于或者等于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時,除雙方協商一致外,若一方認可,另外一方均應認可,除非在三日內找到出價更高者。否則,雙方應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認可,履行相關的售房手續。
4、當掛牌出售的三個月內,
下家的報價低于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時,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處理:
(1)若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按照最低預期參考價格主張房產歸己所有,一次性給付另一方折價款時,另一方不得拒絕。
(2)按照下家報價中最接近最低預期參考價格出售該房屋,任何一方不同意,需在三日內找到出價更高者,否則,雙方應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確認,履行相關的售房手續。
5、該房的售房款(包括首付款、尾款),應首先支付歸還房屋剩余的貸款以及其他稅費等,再平均分別支付至雙方各自的名下,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將此條文作為合同附件寫明,并注明雙方名下的銀行賬戶信息。
6、若該房屋自第一次掛牌出售起滿一年,認為成交賣出,則再次由雙方協議房價或者由評估公司評估房屋總價,由愿意居住此房屋的一方支付房屋總價的一半一次性給付另一方。也可以由雙方協商一致,仍按本條售房。
7、雙方可以共同授權代理人出售該房,代理費用由雙方共同各半承擔。
8、賣方過程中的稅費由雙方共同各半承擔。
9、除該房存在貸款外,雙方確認婚內無其他共同債務。任何一方自己發生的債務由自己負責償還,與另一方無關。
10、雙方沒有其他共同財產爭議。
四、雙方簽署本協議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立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
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離婚房產協議估價出售協議 篇2
賣方:
買方:
根據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 區 街 號
房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附屬建筑物出售給買方,并將與出售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買方。
買方已對上述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買。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仟佰拾元 角分,。
三、房產買賣成交后,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四、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合法,權屬清楚。
雙方簽約后,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
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并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準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由 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賣 方: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買 方: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離婚房產協議估價出售協議 篇3
男方:________,民族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民族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民政局登記結婚,F因夫妻感情破裂,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__與女方_____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二、雙方婚后無子女,女方現在無身孕,雙方不存在子女撫養問題。
三、財產分割如下:
1.位于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屬雙方婚內共同財產。現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在男女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出售。該出售款扣除該房屋剩余貸款、相關稅費、中介服務費等所有正常支付后剩余的房屋凈價值由雙方均等分割。
2.該房應掛牌出售。掛牌出售的價格,雙方可以根據市場行情以及中介公司的建議決定。若雙方對于掛牌價格不能達成一致,應當共同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以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結論作為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在此基礎上,雙方可以酌情加價作為正式掛牌的價格。
3.當中介公司居間介紹的下家出價高于或者等于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時,除雙方協商一致外,若一方認可,另外一方均應認可,除非在三日內找到出價更高者。否則,雙方應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認可,履行相關的售房手續。
4.當掛牌出售的三個月內,下家的報價低于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時,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處理:
(1)若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按照最低預期參考價格主張房產歸己所有,一次性給付另一方折價款時,另一方不得拒絕。
(2)按照下家報價中最接近最低預期參考價格出售該房屋,任何一方不同意,需在三日內找到出價更高者,否則,雙方應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確認,履行相關的售房手續。
5.該房的售房款(包括首付款、尾款),應首先支付歸還房屋剩余的貸款以及其他稅費等,再平均分別支付至雙方各自的名下,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將此條文作為合同附件寫明,并注明雙方名下的銀行賬戶信息。
6.若該房屋自第一次掛牌出售起滿一年,認為成交賣出,則再次由雙方協議房價或者由評估公司評估房屋總價,由愿意居住此房屋的一方支付房屋總價的一半一次性給付另一方。也可以由雙方協商一致,仍按本條售房。
7.雙方可以共同授權代理人出售該房,代理費用由雙方共同各半承擔。
8.賣方過程中的稅費由雙方共同各半承擔。
9.除該房存在貸款外,雙方確認婚內無其他共同債務。任何一方自己發生的債務由自己負責償還,與另一方無關。
10.雙方沒有其他共同財產爭議。
四、雙方簽署本協議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立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