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合集(通用17篇)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
甲方(轉讓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座落在張家嶺、看牛嶺、黃竹沖嶺的林地轉讓讓給乙方種植。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ft=,+0,]1:[ft=,+0,]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的界線為準。
2)、總面積畝以實際承包面積(結算租金面積)畝。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到現場測算。
3、甲方的林地轉發包給乙方后,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變。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內經營的作物及所營造之活立木未達到經濟主伐年齡或砍伐指標或市場木材過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畢的,允許延長承包時間,延長時間不足三個月的不計承包年限,延長時間超過三個月的,以原承包金為基數,按實際延長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費,但延長時間最多不能超過半年。
5、承包費的支付:
1)、從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給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給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與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時,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納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開始乙方繼續向甲方交當年的租金,以此類推交到租期期滿。
3)、乙方交承包金時,甲方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殘林、竹、經濟林或其他作物在簽訂本合同且獲得林木采伐證后 天內要全部清理完畢,砍伐手續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超過 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不處理清楚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種植物包括其他附著物,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7、甲方現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區公路、鄉村公路、便道等設施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壞。經過相鄰村屯的各種道路出現阻塞和破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8、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發展,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所占用水田及損壞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雙方維護,不得毀壞。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果樹、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權在林地種植綠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綠化苗木時,有權根據苗木規格要求取相應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為由收取任何費用。
11、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①、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
②、承包期內,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設施,或毀林活動,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損失款項可從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屬其他方的責任的,甲方有權協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③、承包期內,不得有任何損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為。
④、林地發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開礦、開石、葬墳(如特殊情況,甲方本村個人村民確需葬墳的,原則在占地面積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舊墳,按原有的主權架保留(其范圍從墳圈邊線出2m內),不計入承包林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 ⑤、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清苗補償,搬遷費,一切建筑設施)補償金歸乙方所有。發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發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責任:
①、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指數造林。
②、搞好林、農作物的經營管理,林、農作物的銷售按規定繳納稅費。
1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與第三方因承包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不能解決人。
3)、乙方承包地超過60%以一被國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權后,兩年滿尚未進行造林的。
5)、乙方超過 年沒有支付林地承包費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條規定處理補償金;國家未征、占部分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處理完該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承包時,乙方必須在[ft=,+0,]20天內將地面所有作物處理完畢[ft=,+0,],超期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圖(蓋騎縫章)。
[ft=,+0,]16、承包期內,如甲乙雙方的法寶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滿為止。
1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監證方:
鄉(鎮)林業站:
(章)代表:
本合同經辦單位(蓋章):
合同經辦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畝林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第1條:承包期限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2條:承包地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北至集體農田壩埂。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第3條:承包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拾柒萬貳仟元,余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二、雙方權利、義務
第4條:甲方保證對發包的______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5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______畝林地另行發包或他用。
第6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林地使用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承包期內,該林地只能用于農、林業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8條: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護房一座,面積不得超過1畝。合同期滿后,乙方應該無償拆除,恢復林地原貌。
三、違約責任
第10條:因林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第11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將承包地用于搞工業生產或永久性建筑等非農、林業生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12條: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第13條: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14條: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15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16條:本合同已經過甲方全體職代會討論通過,會議記錄附后。
第17條:在合同履行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該重新協商,并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18條:林地四至圖、甲方職代會記錄以及雙方所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19條: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20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朝陽縣人民法院。
第21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重慶市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資源管護辦法》等有關法律(規)及政策規定,經甲方區縣(自治縣、市)鄉鎮人民政府(或國有林場)與乙方于年月日共同協商一致,依法簽訂森林資源管護
合同商定內容如下:
一、森林資源管護對象
乙方負責位于鄉鎮(或國有林場)村(或國有工區)(地名)共計________個小班畝的森林資源管護,即:小班號小地名林地地類分區類型優勢樹種面積四至界限備注東南西北
二、森林資源管護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共計________年。
三、乙方應履行的主要義務
(一)積極配合或主動落實森林資源管護區域、保護標志、管護任務、管護措施;
(二)積極配合或主動做好森林“三防”工作(即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防止盜伐濫伐);
(三)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
(四)要防止毀林開墾或毀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毀林行為的發生,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
(五)促進森林資源數量、質量和生態效益良性發展。
四、乙方應享有的主要權利
(一)凡完成森林資源管護任務,并經鄉鎮人民政府(或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檢查屬實的,甲方按規定及時撥付年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元,即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在半年檢查合格時預付總額的30%(計元)、年底檢查合格時補撥余下的70%(即元)。
(二)在國家允許的政策范圍內,優先開發利用管護區內的林下資源,如采摘種子、山果、藥材、菇類等。
(三)在所管護的一般生態保護區(即限伐區)內有人工林合法采伐任務的,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優先安排乙方實施作業,并獲得勞務收入。
(四)對所在村組或所在單位安排有國家公益林建設任務的,優先安排乙方承擔建設,并按規定支付其建設補助費。
(五)在管護區內安排有國家統一開展的`建設項目(如森林病蟲害防治、較大型的工程保護標志等)時,優先安排乙方承擔實施,并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管護不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要全額扣減其年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并中止管護合同,直至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1、發生森林火警及其以上程度火情不及時處置和報告的;
2、發生毀林開墾或者毀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或者發生非法征占用林地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3、發生盜伐濫伐案件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4、發生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行為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5、發生森林病蟲災害的(非承包人員責任的除外)。
(二)若乙方屢次發生除五條(一)款以外其他問題的,甲方也應中止管護合同,并相應給予乙方從重處罰。致使森林資源遭受到嚴重破壞的,要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甲、乙雙方有關管護中其他未盡事宜按規定另行商定。
(二)本管護合同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分別存于甲方、乙方和縣級林業主管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維護農村集體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村(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林地承包期限為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積、四至與林權證登記不相符,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和附圖為準。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對所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并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承包期內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及時制止并舉報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
2、乙方對承包的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除法律法規不允許流轉的林地外,乙方對承包的集體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承包期內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
5、應遵守林木采伐規定,嚴格按照批準的采伐指標和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并在當年或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應加強對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規定,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發現有盜伐林木的事件,應立即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在林業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森林管護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非法采伐、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的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1、因林地承包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等調解解決。
2、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戶主)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鎮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5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為了改變林場的經營現狀,促進林業生產的發展,全面種速生豐產林樹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森林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經公開競標,并報社口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甲方將坐落于坑里坑的林場所屬的林地、林木等發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
第一條,承包的林地、林木地點、面積、四至
甲方將坐落于坑里坑的社口鎮林場所屬的林地、林木等發包給乙方經營,承包總面積_______畝,(以林權證面積為準),其四至范圍:東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為界;西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南起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北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為界(均以附圖界限為準)。四至權屬清楚,無任何糾紛。其中原生態林部分由甲方負責變更為用材林。
第二條,承包期限
林地、林木等經營權屬承包期限為叁拾伍年,即自公元20xx年月號起至年月號。承包期內由乙方自主經營,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需提前伍年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三條,承包金金額及繳款方式
1、林地使用權承包金及繳款方式。乙方使用林地的承包金,按承包面積每畝每年人民幣壹拾伍圓的標準計算,按合同簽訂對應日,每年向甲方一次交清。乙方另付給甲方保證金陸萬元,到承包期滿時返還乙方。
2、林木所有權承包金及繳款方式。乙方所承包該場的現有林木按照公開招投標中標價人民幣117萬元(大寫壹佰壹拾柒萬圓正)為承包金總額。在合同簽訂后先付給甲方80萬元,待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業主為“福建盛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后再付20萬元給甲方,余下17萬元待林場生態林部分變更為用材林后即予付清。合同簽訂后林木所有權歸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發包給乙方經營的所有面積、四至必須清楚,其山林權屬沒有爭議,如果發生山林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因山林權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經依法承包取得該場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后,甲方應負責向林業部門以乙方的名稱申請辦理林權證,并將甲方所屬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變更登記(有關辦證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應積極支持辦理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甲方保證所發包給乙方的林木、林場沒有用于其它抵押。
3、承包者在承包期間,必須以經營林業為目的,不得改變林場用途,不得從事采石,開礦等與森林經營無關的經營行為。乙方需要對所承包的林木進行采伐前,應依法上報相關部門審批辦理手續,對采伐后的林地必須及時更新造林,否則造成對林地荒蕪按有關規定甲方有權收回發林地。
4、乙方對所承包的林地應及時完成20xx年市里下達的荒山造林任務455畝,并確保造林成活率達85以上,20xx年驗收達100%,上級補助政策資金歸乙方所有。承包期間所造林木和原有林木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后要保持林地完整歸還甲方所有。
5、乙方承包期間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并及時向鎮政府報告。
6、乙方承包前甲方及林場的一切債權債務和原林場的干部、職工的人事、經濟關系和
村民入股等均由甲方自理,如有林場與各村簽訂的收益分配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甲方(林場)的人員安置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不負連帶責任。
7、乙方承包期間,甲方同意林場的場部供給乙方使用,在使用期間應做好場部修理,期滿后腰修繕完善歸還甲方。(如:場部變壓器、水電、道路、防火設施等)。如果乙方對林場內的基礎設施進行修建和改造時需占用林地的,甲方應給予協調與支持,投資由乙方負責,承包期滿后其固定物不得拆除,無償歸屬甲方。
8、在承包期間,因國家政策性建設需要征占用林地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其林地地面物賠償按有關規定賠償金歸乙方所有,其他如林地補償金等均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其他事項
1、甲、乙一方如有違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罰或賠償。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單位、市林業局、林業站各存一份。
甲方(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戶名:
賬 號: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戶名:
賬 號:
鑒證單位:
經辦人:
公元貳零壹年 月 號在 簽訂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6
發包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
承包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地塊的概況及要求
1、承包地塊位置:
甲方將地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組(隊)有權處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為_________下稱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將該地塊營造成速生豐產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樹等),具體林木品種由乙方自行決定。該地塊航拍圖的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塊的具體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圖測定的范圍確定。
2、承包地塊的要求:
(1)、甲方保證該地塊有合法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在本合同簽訂的之前甲方未對該地塊所有權和使用權作任何處理(包括無轉讓、無抵押、無租賃、無發包等)。
(3)、該地塊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規劃。
(4)、甲方將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必須辦妥法律規定的一切手續(包括村委會發包決議書,村民代表同意發包簽名確認書等)。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應當將該地的林權屬證書或可證明該地塊權屬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給乙方審核,并將該證書或者文件等復印一份,構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
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因該地塊權屬爭議而引起的糾紛,都由甲方妥善處理,在處理中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因權屬爭議或者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據實賠償,且對該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權拒付承包費,拒付承包費的期限直至權屬爭議解決,生產經營轉上正常為止。
第二條承包面積
要根據政府林木主管部門的航拍紅線圖,甲方發包給乙方實際承包經營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并構成本合同之(附件
二)。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限及期限屆滿后的處理辦法
1、 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將該地塊繼續對外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經營優先權,但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經營期限,或者重新訂立承包經營合同。
3、承包經營期屆滿,乙方在承包期內營造的林木生長仍處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標限制,不能砍伐時,甲、乙雙方同意延長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該林地林木砍伐期結束,但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_年輪伐期(________年)。
4、承包經營期屆后60天內,乙方應當將該地塊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約定除處。移交時,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拆除并予以處理,乙方在期滿后60天內未拆除或處理的,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四條 承包地塊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該地塊上的樹木、竹林及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物,并將地塊移交給乙方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地塊上的附著物如逾期不處理的,則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提出異議并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第五條承包費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該地塊的承包費為每畝每年壹拾元(10元),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2、承包款支付:簽訂本合同后兩個月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________年的山地租金,第________年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年的免租金期作為乙方煉山清山補償,第________年開始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費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附件
二)一次性交當年的承包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費后,應當在收款之日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承包費之外,甲方無權以任何名目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林道、防火帶及其他林業設施
乙方有權無償使用該地塊范圍內外的現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該地塊時未處理的其他設施及道路。同時甲方必須提供從現有鎮道路、村道路到該地塊的道路給乙方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交通運輸暢通。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開筑林道、防火帶和構筑承包經營所需的其他基礎設施,并擁有因此而產生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及投資收益權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擁有自主經營權、合作、合資經營權、收益權、和經營權的擔保或抵押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或阻礙。未經乙方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該地塊范圍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礦、開荒墾地)。如發現某山場地下礦床有開采價值的,甲方應自行辦理開采手續,如對乙方經營的林木(青苗)及設施物有影響的,開采人應按實作出補償,對占用的林地應相應減免林地承包費。
如旅游業發展旅游單位須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塊時,在征(占)用地的補償費中,屬土地補償部份歸甲方所有,屬地面物補償部份歸乙方所有,并共同簽署補充協議確認減免林地承包費事宜。但在乙方已繳交當年度的承包費的,應按實際使用期和使用面積折算林地承包費,并將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還給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投資經營所得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條 轉包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可自主決定將該地塊轉給他人承包,但必須將轉包事項通知甲方。轉包費由乙方收取,但甲、乙雙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同時,乙方還有權以其承包經營權,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權作價入股或作借款擔保抵押,甲方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征(占)用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于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外,其余屬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塊上的附首物等補償均屬乙方所有。
第十條 合同提前解除時,作如下處理
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該林地的設施物和林木按市場價折價給甲方,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按本合同承包總款的20%賠償給守約方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使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則在此范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如未能及時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責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法律法規的變更等。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理順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單位及村民的關系,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聘用甲方及當地的勞動力,為增加當地就業提供幫助。
(二)為了便于乙方開展生產經營和生產資料及產品的運輸,根據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開路,補償參照當地土地的價格執行。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墳,應維持原有祖墳占用地。
(四)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將在該地塊上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種植的頭兩年內,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遭受到人畜的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侵害行為人進行罰款或補種等妥善處理。
(五)承包經營期間,當乙方種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時,甲言應當無償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砍伐手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為復印件)包括:山林權屬證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紅線圖(附件二);村民集體決議(附件三)。
1、 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戲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當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將該地塊之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于乙方名下。辦理前款登記手續以乙方為主,甲方主動積極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計價和結算幣種。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存檔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辦理證件及林木他項權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明確責、權、利,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國家《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集體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體林地的情況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并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資源的行為,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義務
(1)確認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發現原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領林權證,開展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務工作。
(5)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和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收益權,享有承包經營的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與其他農戶聯戶,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
(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手續。
(5)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6)在下一輪承包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林業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牛羊進林、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告。
(4)積極監測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包、出租、互換或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三)共同遵守的職責:
1、甲乙雙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雙方必須堅持“六個禁止”,即:禁止林內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變林地用途;禁止林內建房、起灶、用火、點火燎荒;禁止亂砍濫伐;禁止非法種植;禁止狩獵、圍獵、非法捕殺野生動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補償費由甲方與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元(大寫: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按甲乙雙方簽字并經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司法部門公證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鄉(鎮)政府調解。
4、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視為違約行為,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人民政府、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單位)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監證單位(蓋章):
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余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占農戶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戶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9
合同編號:合02 號 : 甲方(發包方)聯系電話: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住址: 為了嚴格規范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平等自愿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魚塘進行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魚塘的使用限制 魚塘僅供乙方依法進行養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第二條 承包面積、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魚塘位于內的沙壟圍墾魚塘,總面積為 35.825 畝,四至界限分別為:東至磚廠圍墻邊 1 米外及南邊塘石邊,南至 水利堤石邊,西至廠房東塘基邊,北至原執勝餐廳塘基中心。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 自 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需要終止合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租金計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四條 承包費用、履約保證金和繳交要求
1、承包費用: 承包金為每年 1600 元畝。每年總承包金為伍萬柒仟叁佰貳拾元整 。(57320 元) :
2、繳交要求(按“先交費后養殖”的原則)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________年的承包費用。
(2)第________年起的承包金均須要在當年的____月____日前繳清。
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滿時,待乙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后10 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交。乙方如需開具發票,稅費由乙方承擔。
5、繳交地點:財務室。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魚塘行使發包權、監督權。
2、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時有權收回所承包的魚塘。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魚塘資源和農場其它資產的行為。
4、在承包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發包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包方。
5、魚塘承包期間,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6、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7、以現有的排灌設施提供給乙方排灌進出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承包的魚塘資源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承包期內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對所承包的魚塘進行了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設的財物,在承包合同期內享有處置權。合同期滿時不處置的,則視乙方放棄其所屬財產的處置權,甲方有權清理,清理所產生的費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時清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對魚塘需根據農場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養殖方式,并自行承擔承包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風險。
3、承包期內不得對魚塘進行轉包,在承包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包的魚塘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4、維持魚塘的養殖用途,承包期內,魚塘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依法執行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品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并協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執行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和規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資源。
7、不得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養殖。同時,負責修理或更換魚塘區排水竇的司X、竇X的一切費用。
8、乙方養殖的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殖法律禁止養殖的品種。若乙方因此影響甲方商譽,需賠償甲方商譽損失 2 萬元,并無條件收回魚塘。
9、乙方對死魚的處理應符合動物檢疫法的要求,不得丟棄,否則發現一次需支付違約金 1000 元給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并須承擔因此發生的對死魚的處理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 0.3收取乙方的滯納金。
3、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觸犯法律、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損失的還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對魚塘進行轉包的;
(3)乙方有違反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規定行為的;
(4)乙方違反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規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魚塘入水過高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作物)廠房受浸的;
(7)無論是由于何種原因,由于魚塘排出的咸水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的作物生長受影響的;
(8)越界養殖的;
(9)乙方破壞農場內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農場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補助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區政府的文件執行。 附件:乙方承包魚塘的四至示意圖;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____區(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0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為了開發利用林地資源,發揮林地的經濟效益,經甲方村民代表討論通過,甲方愿意將屬于甲方的 林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種植柑桔、速生豐產樹等。現經甲方、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 林地面積約為 畝,承包租金為每年每畝 元。
二、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三、承包款及支付辦法:甲方每一年的林地承包款一共為 元。乙方每 年付一次款,即每一次應付 元。
四、在承包期限內:
(1)乙方享有全部承包經營權,乙方享有林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權,種植管理收益,甲方不得干擾破壞乙方的生產,未征得乙方同意不準任保單位或個人進入承包林地砍伐、放牧等。
(2)乙方為了生產,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的林地范圍內建設各種生產、生活設施,甲方不得干涉破壞,如有發現甲方有意搗亂的要負全責。
(3)乙方承包的林地發生權屬爭議的,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并明確分界,如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積因權屬爭議有減少,甲方應當減少部分的面積數量對乙方投資費用和預期的正常收益作出經濟賠償給乙方,如國家需要征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4)甲方允許乙方將本林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本合同各項條款不變,承包期限不變,由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款。
(5)如乙方必要經甲方小路運輸,甲方應無償提供土地筑路,路面不少于貳米伍拾公分(2.5米)寬。
(6)如果有群眾進入乙方承包的林地亂砍亂伐,侵害乙方的經營權益的,甲方村干部必需協助處理。
五、承包期滿,乙方要按時將承包的土地,果樹一并無償交回甲方,乙方不得毀壞,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六、違約責任:如果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加倍賠償。
(1)如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則要甲方賠償乙方承包期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要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不得在土地上從事種植等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要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放棄對林地不管理在一年以上,也不交承包款的,視乙方自動棄包,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果樹、木及其他設施,合同解除。
七、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承包期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加強林地管護,扭轉以往由于林地距離場部較遠,導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林地承包給有能力補植造林、中耕、撫育及管護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位于邵家窯溝的林地170畝,發包給乙方供乙方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林業生產。其四界是:東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附草圖及GPS點。
該林地現狀:
(一)該林地原為甲方退耕還林地,現甲方將該林地名下退耕還林地塊及任務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內,其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項仍由甲方享受。
(二)該林地樹木成活率未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且地板板結,長勢極差,牲畜踐踏、啃食嚴重,急待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3.00元/畝·年,170畝×3.00元/畝·年×30年=15,300.00元,計壹萬伍仟叁佰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開始進行全面補植造林(補苗),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必須完成補苗工作,并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要求的林地樹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術標準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補植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在不破壞現有樹木的情況下,進行樹垅間條狀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進行中耕撫育管理。在保證樹木長勢良好,促進樹木生長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樹行間進行林糧間作。林糧間作必須種植矮棵及有利于樹木生長的作物,嚴禁施用有礙樹木生長的農藥、化肥等。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幼林地撫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八、乙方進行補植造林、整地、中耕、撫育及管護等林業生產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須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
十、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林地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變更手續。
十二、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其補償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四、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的林地及周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在林地內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為了加強對林地資源的'有效管護,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的適當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進行林地管護、護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需要進行采伐作業時,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改變林地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毀林開荒、荒蕪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樹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達不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要求的;
4.在林地內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2
甲方:
組 長: 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 民: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__)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___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80 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東至:以__為界;
南至:以__為界;
西至:以__為界;
北至:__起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__年,從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__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省 _________市_________ 縣(市、區) _________鄉(鎮、街道) _________村(社區) _________組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主(農民)/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成員(家庭承包方式):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戶主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 宗、面積共 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共 年。承包林地基本情況信息表
宗地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動產單元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集體所有/國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經營權/經營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塊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班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班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益林/商品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工林/天然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樹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終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寫承包經營權,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寫經營權
第二條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 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
1.林地承包價格為____元/畝·年,承包期為_____年,合計______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總額為 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 分期付款支付:
3.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
賠償。
(4)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當地林業發展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設立擔保物權。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或林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請不動產權證并提供有關辦證手續。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內,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在承包期限內,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林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林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
(3)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并向發包方備案。
(4)以家庭聯戶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各聯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分戶經營的,在發包方的組織下,經協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訂立分割分戶承包合同,明確四至界線和林地林木權利,并依法申辦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承包。
(6)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置荒蕪。屬于生態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變其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
(6)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參與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發包(含“四荒地”)的,應提供:
1.發包土地的《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決議記錄復印件;
3. 鄉(鎮)人民政府批準意見書或同意發包的證明材料。(注:發包給本集體經濟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
(二)其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民法典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獲得合理補償,但是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未繼續承包林地的,承包方應當在合同期滿后 30 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如期交還的,發包方有權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雙方(發包方、承包方)約定的處理方式為:□將林木折價給發包方,□延長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畢。□其他 。涉及產權變動的,應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
(六)合同期滿后,發包方可依法再行發包或延包。再行發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30 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采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發包方、承包方、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主
管部門、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效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設部《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項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各種組織實施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項目特點,決定____________公司為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管理承包實施單位。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1.2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項目規模
1.
3.1 用地面積:____________
1.
3.2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1.
3.3 綠化率:____________ %
二、項目管理范圍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運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2.工程范圍 本項目工程范圍: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以最后審定的設計圖紙為準)。
3.工作內容
3.1 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3.2 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準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3 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并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3.4 負責施工、采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3.5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3.6 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 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即:______個日歷天,________年____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4.2 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4.3 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范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承包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社員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為城鄉市場和出口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的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副業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從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項目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⒉ 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⒊ 甲方應該定期公布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其中,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⒉ 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項目;對以特定副業項目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項目規定的任務之后,有權自主調整經營項目。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⒊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五, 雙方的違約責任 ⒈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它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⒉ 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六,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農副業承包合同書 七,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隊(村委會183;183;183;183;183;183;),(如經公證或鑒證,則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183;183;183;183;183;183;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公社(鄉)____大隊(村)____生產隊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生產隊社員____(蓋章) 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乙方):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集體林地改革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該林地總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西,南,北。
承包期限_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保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債務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間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登記申辦林權證。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變更林地使用權等損害林地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自有林木產品及其產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內可以依法流轉經營,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流轉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扶持資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5、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三、承包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價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四、違約責任和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雙方負責人、經辦人或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年月日 ___年月日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7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鄉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東至,北起寫,南至。共計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棵(其中成材樹棵),李,均已掛果,其他雜樹棵。
三、承包期為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215;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村委會 代表人:(蓋X) 乙方:(蓋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