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精選19篇)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旅游發展,打造__品牌,甲方決定將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承包經營范圍:
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____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主體,已修建的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__年,即從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__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__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___年—_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___年—_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___年—_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___年—_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___年—_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__年開始,每____年__月__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__年____月修訂的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__市(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本景區類型的娛樂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_________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_____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____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__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__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張參觀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經營權承包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__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__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__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__萬元用于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_______"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為加強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___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__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____%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__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證方: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戶主的引進,并規劃在村民組所屬范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二、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元。
每_______年遞增_______元畝/每年,即_______年至_______年為每年_______元,_______年至_______為每年_______元;_______年至_______為每年_______元;_______年至_______為每年_______元。
四、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經過村組監證認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_______元,作為土地到期稻田還原費。
田租一次性預付四年即_______至_______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后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后,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為_______月—_______月之間。
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
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并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
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
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稅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國家征地標準將各項征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
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
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對于_______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桿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
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采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
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戶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歸甲方。
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1)、轉讓土地的四至:東至長石路,南至水庫邊,西至水庫邊,北至水庫邊。
(2)、轉讓土地的位置:位于東莞市鳳崗鎮雁田村牛場陷。
(3)、轉讓土地的面積:面積約為20畝,以實際測量為準。
第二條轉讓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承包經營期限為70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轉讓土地的用途
土地用途為果園用地,并且只可以用于種植荔枝、龍眼果樹。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6)、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7)、若將來發生政府征收、征用等事項,補償或賠償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乙方簽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
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違約金的數額為。
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位置、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于農安縣三崗鎮大房村胡家嶺前社(長白線南側,磚廠西北三角地)畝土地的經營權自主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為永久性轉讓。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大寫)伍萬玖仟捌佰_元人民幣(59,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在20xx年10月28日采取現金支付方式,待合同簽訂后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轉讓款。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應當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在任何情況下均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甲乙雙方簽字后,本合同生效。
甲方:_
乙方:_
證明人:_
__年10月28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嘗土地轉讓條款,經丙方協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甲方將閑置承包地轉讓乙方使用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丙方出面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轉讓位于_____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__使用。
二、轉讓地界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
3、付款辦法:乙方簽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后,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圍處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占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占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筑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后,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生效后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
鑒證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經雙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共為______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土地租賃期限為20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_日止。
三、租賃價格及租賃方式:每畝每年租金為_________,合同期內承包金一年一結,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為限,付款時間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權,同時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的正常生產經營行為,合同到期后需復耕。
五、甲方必須對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優良投資環境和社會治安環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產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村組內的水渠、道路、用電等公共設施。 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讓土地使用權。
六、流轉土地在國家或集體使用該土地時,乙方應服從且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屬物補償費,地下礦產、石油歸甲方。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訂立的本合同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①、乙方對應付的租賃費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發生拖欠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②、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③、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與賠償,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處理。
九、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若不繼續流轉,乙方對土地附屬物享有處理的權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規和現行農業政策相抵觸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村組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恪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組山場畝、耕地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以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為準]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文化旅游項目。
二、轉讓期限
共計伍拾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本合同約定的轉讓期限,包括甲方本輪土地承包剩余年限、下輪及再下輪土地承包年限,合計不少于50年。除非國家征收或出臺禁止性法律規定,否則,本合同約定的轉讓期限,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改變,其中包括本合同約定的轉讓標的的甲方承包主體任何形式的變更等。
三、轉讓價格及轉讓金
鑒于乙方受讓上述土地使用權的用途,故本合同轉讓價格,是以受讓土地旅游資源價值為基礎,再經雙方協商一致所確定。
(一)、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分別為:
1、山場:(包括林地、空閑地、水塘、溝渠、道路等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綜合轉讓金為人民幣1200元/畝/50年;
2、耕地:
(1)、水田轉讓金為人民幣400元/畝/年,
(2)、旱地轉讓金為人民幣150元/畝/年。
以上轉讓金,包括甲方承包經營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補償金、天然林、人造林、苗木、經濟作物等所有地表上作物的補償金,乙方支付了上述綜合轉讓金后,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款項及費用。
(二)本合同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_______元)。(詳見明細表)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
(一)乙方用人民幣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
(二)支付時間分別為:
1、山場轉讓金的支付:
(1)、本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按每畝50元向甲方支付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元;
(2)、本合同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備案手續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總轉讓金的20%;
(3)、甲方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全部交付乙方,并將林權轉讓至乙方名下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總轉讓金的30%(從中扣除己支付的定金);
(4)、土地交付滿10年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總轉讓金的20%;
(5)、土地交付滿20年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總轉讓金的30%(轉讓金全部付清)。
2、耕地轉讓金的支付:
(1)、本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按每畝100元向甲方支付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元;
(2)、本合同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甲方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全部交付乙方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轉讓金(從中扣除己支付的定金);
(3)、從第二年起,采取逐年提前支付的方式,即上一土地使用權轉讓年屆滿前10日,乙方支付下一土地使用權轉讓年的轉讓金,并以此類推。
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計算的起始時間,以甲方承包土地實際交付乙方之日起計,若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起算時間與實際交付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時間為準。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及時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手續,甲方原則上應于_______年月___日前,一次性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但在不影響乙方項目規劃建設的前提下,經乙方書面同意的,可分期分批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涉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業經發包方同意,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即現狀交付。經乙方書面同意的,甲方種植的作物,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內收割(或移植)。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及林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尤其是旅游項目開發建設)、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等權利。
5、乙方有權按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并按旅游開發項目的規劃,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并享受國家及地方對農(林)業承包經營及旅游項目開發所給予的優惠、扶持等政策,但也須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義務。
6、對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己享受的國家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如本合同簽訂后,該項補償金國家繼續發放的(不論多少),仍歸甲方所有;若該項補償金國家不再發放,且不論何種原因(包括乙方砍伐林木而被取消該項補償金等情形的),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予以補償(貼)。
7、鑒于乙方受讓該承包土地系旅游項目開發建設之特性,故在本合同中,一并約定下列事項,并作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
(1)、根據乙方景區規劃建設需要,凡需將甲方住宅及其它附屬物等拆除的,甲方須服從乙方統一安排,及時搬遷騰空,不得無理拒絕。有關拆遷安置條件,比照當地新農村建設有關規定執行。對不需要搬遷的,須服從乙方景區的統一管理,并按乙方規劃設計的要求,對房屋外立面、溝渠、道路、景觀綠化等進行改造整治,費用由乙方承擔。
(2)、對景區范圍內的墳墓,凡乙方要求遷移的,甲方須服從,并按所在地有關遷墳的政策規定執行。
(3)、為解決失地村民務工問題,乙方承諾:景區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及其家庭成員。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己付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或逾期履行合同義務的,按總轉讓金日萬分之三承擔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轉讓金的,按應付款日萬分之三承擔違約金。
2.如果上述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包括守約方與本合同有關聯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可得收益等,具體數額依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9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采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折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余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征收、征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后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后,原土地上新建附著建筑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②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③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土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合同范本《土地承包合同》。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雙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位于馬耳朵村的自用耕地,土地面積為畝。土地四至界限:______。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限為年。如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包甲方土地的權利。
三、土地承包金額為______元/畝。繳納方式為一年一繳,次年繳納時間以合同時間為準。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提高土地承包金額。
四、土地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對該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經營,所得的'收益均由乙方享有,甲方無關干涉。
五、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間,甲方須保證乙方對該土地的經營使用權,如因該土地產生糾紛的,甲方負責出面協調并處理妥當。如應土地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六、合同期滿后,乙方按照市場情況,適當給予甲方上漲承包金,但浮動金額不超過______元/畝。
七、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進行經營時,享有的相關部門扶持、項目資金補助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干涉。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捺印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違約則賠償守約方所有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 村 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以下條款。
一、土地轉讓期30年,甲方共出讓土地經營權1.4 畝,出讓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農歷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區域內,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滿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恢復;
三、承包期滿后,如果乙方需要再繼續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當年土地流轉的市場價格調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繼續承包。
四、在承包期內,如果乙方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在付清當年承包金后可隨時撤出;
五、假如遇到國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征用承包區域內的'土地,土地征用補償費以及原有未采伐的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后修建的設施及種植的植物補償費都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區域內的任何東西,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進入采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3
土地承包轉讓合同范本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鄉(鎮)村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坐落(四至)地塊數(塊)面積(畝)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為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筑,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征收、征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于的約定: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鑒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的土地__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__元,共計人幣______元,承包給乙方。土地四至:______。
二、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每三年結清一次,在每隔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本合同有效期年。
四、地上物的處置;乙方可對承包的土地進行平整或其它治理,對原土地上的荒草雜樹可以清除,但不對予進行賠償。承包期滿后,原地是平地的,按原有面積歸還,原地是坡地的,平整后按實際平整后的畝數進行歸還甲方。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對所承包出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乙方可對承包到的土地進行轉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合理使用該土地。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土地備案登記一份(暫由甲方保管),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
面積 畝的土地(良X)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金每年每畝660元整,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租金。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并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承包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不改變農田現狀。
第四條: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甲方的農田各項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條:承包期最后________年,乙方不得種植午季作物,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__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保證金壹萬元整,保證金抵交最后________年承包款。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____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7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承包的位于_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的____畝土地(詳見附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付款方式和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價款:
①貨幣支付:每年每畝人民幣_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__)元。
②實物支付:每年每畝______公斤__________(填谷子、玉米或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合計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公斤。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價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變更、注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需要登記的,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乙方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價款,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補償費的分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價款,每延遲一天,按轉讓價款總額的___%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轉讓土地,每延遲一天,按轉讓價款總額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3.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書面通知后,30天內仍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經發包方同意,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經協商,決定____(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__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____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20____]16號、魯辦發[20____]1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將___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并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于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準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