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轉讓合同合集(精選18篇)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林權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林權林權的四至界限為:東: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轉讓林權的期限
上述受轉讓的林權的林地使用的期限為23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除現已經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權轉讓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并不限于:現金、轉款、承兌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權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權涉及的債權債務及相關的抵押、擔保,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本合同期內,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并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將林權交給乙方,除應盡快交付乙方外,按轉讓金總額的萬分之五/日支付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時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除應繼續支付外,按未交款項萬分之五/日支付乙方違約金。
3、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超過違約金的,除支付違約金外,應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河北省涿鹿縣河東鎮鷹窩溝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11000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涿鹿縣河東鎮鷹窩溝村的林地11000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
東至:山鳥嶺
南至:楊木蔣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連溝梁
森林類別:用材,地類:林地。
2、轉讓期限。至2071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協議林地林權轉讓費合計770萬元。現金支付。于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1540萬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_該林地性質為: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苗木約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_____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起: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南起: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該林地林權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以(現金/轉賬)式支付給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立即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林地、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及其家屬、親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轉讓費的三倍價格賠償守約方。
2、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3、本合同約定為林地、林權經營權徹底、永久轉讓,自訂立本合同起甲方與集體的林地、林權承包關系終止,乙方與集體建立新的承包關系,有關林地、林權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擔。
4、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屬于國家允許轉讓的林地、林權,該林地、林權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費用由甲方負責。
5、如上述林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及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6、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
(5)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
(6)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7、若乙方需要辦理所有權確權手續時,甲方須協助辦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8、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9、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10、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11、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12、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3、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修路費用由乙方負責。詳細情況為:_________;
14、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林地轉讓后,除現有可砍伐林木(經濟林木藍桉樹及部分松樹木材)由甲方所有外,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包括但不僅限于進行旅游、度假、觀光、餐飲、住宿、種養等),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在轉讓期限內,如遇到集體或國家政策對林地進行調整,林地的增值或貶值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對上述進行干涉。因林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自主決定種植、使用等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林地進行合法流轉,可以進行平整、開發、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備案登記及建設工程申報等,甲方應當協助辦理。
6、轉讓期滿后,按國家的林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發包的,由乙方與集體組織訂立承包合同繼續承包該林地,甲方放棄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轉讓林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乙方向甲方交付轉讓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轉讓金,且在日內支付完畢。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云南省大理州巍山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以下無正文)
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3、雙方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簽約當事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4
出讓方(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乙方):
為規范農村林權流轉,切實維護林權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林權流轉的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
第二條 流轉林地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流轉林地隸屬_XX縣XX鎮XX村。四至界限林地名稱 面積(畝)東至
合 計 西至 南至 北至 林木情況 說明:林地是指山林。
第三條 林權流轉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 _年,自_20xx_年_ _月___日至_ _年_ _月_ _日止,但原則上雙方約定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國家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
第四條 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內,林地流轉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以此標準合計每年的費用為¥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以上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的流轉費用。以上費用按年支付,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到位,同時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時收取約定的流轉費。
2、可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林地,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具備合法和有效的流轉條件,提供有效的流轉文書,并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手續。
2、維護乙方的林地經營自主權、林木使用和處置權。
3、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4、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流轉林地的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不得在山場內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合同期內在不改變流轉林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對流轉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享有完全所有權和處置權。
2、合同期內可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可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對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林業輔助設施、生產經營配套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費用由乙方支付。
4、在合同履行期間,有權阻止甲方擅自變更或終止合同,如因甲方違約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乙方有權停付相應流轉費用并追究甲方責任。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維護項目規定的生產經營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粗放管理或過度開發。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
4、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自身原因導致事故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責任。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債權債務處理
流轉前所涉及的與林地相關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伍萬元。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內流轉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由雙方協商解除,甲乙雙方互不追究損失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一)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國家投資建設的林業基礎設施、設備屬村集體所有;乙方對自主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合同到期后與甲方協商處置;乙方修建的臨時經營性設施,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處置。
(二)合同期內按國家規定辦理林地流轉手續應交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林地的優惠政策補貼,由乙方享有。
(四)合同期內,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著物補償、林地補償費等,由乙方享有。
(五)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可以將林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林地使用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以及甲方所在地林權流轉管理部門(見證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5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流轉林地概況(詳見附件一)
1、流轉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的荒山
2、流轉方式:有償流轉,只流轉林地的使用權,林地的所有權不流轉。
3、流轉期限:____月____日止)
4、流轉林地座落:
5、流轉林地林權證號:
6、流轉林地、地塊、四至、面積。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包括種植中草藥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以轉讓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仍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本合同是甲方經大家商定后確定、而且后代子孫無爭議,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有權無償使用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讓林地范圍內),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予解決,并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5)尊重并確保乙方自主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協助乙方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業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在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采伐林木手續時,甲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直至辦理完畢、變更林權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乙方種植林所有權。
(2)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方合作,將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從事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5)受讓方人亡故,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駕家林用途。
(2)落實農林種植和管護措施。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已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支付林地流轉一切費用。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2、流轉期限屆滿,甲方林地轉讓同等價格歸乙方繼續受讓,若乙方不再受讓經營本合同項下的林地,則山上的油茶樹等林木,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后,可無償贈給甲方經營。
3、林地流轉期限內,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政策優惠或政策項目補助金、補助費。
4、林地流轉期內,若國家或有關部門征用該塊地時,地上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農自己辦手續采伐,不能延誤乙方的整地時間,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時間限定為___。
四、林地使用轉移
1、甲方確認其對該林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并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置。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需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復印件,經乙方確認后作為附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該林得符合林業生產用地規劃。
5、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記在乙方名下,并辦妥《林證權》
五、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約定林地轉讓價格款按40年每畝___元計算,轉讓面積畝,共計元(大寫:)。乙方支付每筆款項,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作為憑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及林木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含林權變更事宜)。
3、如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不能進行管理生產,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款項及相關損失(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甲方應承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若因道路通行證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疪,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7、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置扣賠相應的金額。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關方、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6
轉讓人: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 受讓人:____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自留山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留山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取得自留山在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山地使用權。
第二條 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_ ,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 _畝。
第三條 山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山地使用的期限為 ,自_20xx_年_4 月_8_日開始。 第四條 轉讓金
山地使用權轉讓總金額人民幣 (¥ __)。 第五條 轉讓金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1951年 月 日常山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1份和20xx年4月 日曹宅村出具的該土地使用權確認證明1張(原件)。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到現場說明合同山地四至位置。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山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山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和使用權,(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
2、山地的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山地使用權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乙方在山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4.如因國家或其他單位需要征占用山地時,所得到的征用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山場范圍內有關農戶的協調調和附著物補償全部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 _計算(即人民幣 元整)的違約金進行賠償。同時賠償該場地上所有資產的評估價5倍計算。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見證機構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在場人(簽字):
見證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7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____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經依法取得____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于經營國家法律準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著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_____;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____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____萬元人民幣,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月___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雇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8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梁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梁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梁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梁子到李連九墳順梁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第5114號.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后,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采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后,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并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林權轉讓合同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___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經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___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一、轉讓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_________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__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雇傭發包方的村民。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0
轉讓人: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
受讓人:____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自留山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留山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取得自留山在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山地使用權。
第二條 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_ ,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 _畝。
第三條 山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山地使用的期限為 ,自_20xx_年_4 月_8_日開始。
第四條 轉讓金
山地使用權轉讓總金額人民幣 (¥ __)。
第五條 轉讓金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1951年 月 日常山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1份和20xx年4月 日曹宅村出具的該土地使用權確認證明1張(原件)。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到現場說明合同山地四至位置。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山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山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和使用權,(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
2、山地的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山地使用權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乙方在山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4.如因國家或其他單位需要征占用山地時,所得到的征用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山場范圍內有關農戶的協調調和附著物補償全部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 _計算(即人民幣 元整)的違約金進行賠償。同時賠償該場地上所有資產的評估價5倍計算。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見證機構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1
轉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 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集體組織)_ ,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_ 畝,林種_ 林_,樹種__ 樹_,苗木約_ 株。 原林權證登記號為:
第三條林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_ 年,自__ 年__ 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人民幣元 整
(¥ .00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轉讓金。
第五條轉讓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于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對本合同山場的苗木進行為期一年(即年度)的護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如有)。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山場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著物補償、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國家補償規定協商解決)。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項目造林,其相關補助按項目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 %_(即人民幣 元整)的違約金。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
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項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林地四至、范圍、面積
甲方轉讓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_________,面積為___畝,具體位臵及四至范圍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圖。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地上林木狀況及數量
地上樹種為_____樹,____畝;______樹,______畝。
第四條林木及林地產權及轉移
1.甲方應確認甲方對該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并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分;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復印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及林木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內,應將該地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并辦妥《林權證》。
5.該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規劃。
第五條采伐指標及采伐運輸手續的辦理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運輸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證照和指標。
第六條轉讓金的計算方法和款項支付方式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________元/畝;付款方式________。
第七條
1.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與解決,并承擔相關費用。
2.林地內原有之林業設施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3.甲方有責任協助解決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損失。
3.甲方林權證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須雙倍返還預付款給乙方。
4.由于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權拒絕支付受阻面積的轉讓金,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5.若因道路通行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擔;
6.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7.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疵,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8.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違約方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臵扣賠相應的金額。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月_____日
發包方意見:本村(或村民小組)同意由________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________公司用于造林。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流轉林地概況(詳見附件一)
1、 流轉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轉方式:有償流轉,只流轉林地的使用權,林地的所有權不流轉。
3、 流轉期限: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 流轉林地座落:_______
5、 流轉林地林權證號:_______
6、 流轉林地、地塊_______、四至_______、面積:_______東_______南___北_______。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包括種植中草藥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以轉讓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仍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本合同是甲方經大家商定后確定、而且后代子孫無爭議,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有權無償使用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讓林地范圍內),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予解決,并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5)尊重并確保乙方自主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協助乙方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業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在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采伐林木手續時,甲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直至辦理完畢、變更林權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乙方種植林所有權。
(2)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方合作,將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從事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5)受讓方人亡故,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駕家林用途。
(2)落實農林種植和管護措施。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已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支付林地流轉一切費用。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2、流轉期限屆滿,甲方林地轉讓同等價格歸乙方繼續受讓,若乙方不再受讓經營本合同項下的林地,則山上的油茶樹等林木,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后,可無償贈給甲方經營。
3、林地流轉期限內,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政策優惠或政策項目補助金、補助費。
4、林地流轉期內,若國家或有關部門征用該塊地時,地上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農自己辦手續采伐,不能延誤乙方的整地時間,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時間限定為___。
四、 林地使用轉移
1、 甲方確認其對該林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并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置。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需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復印件,經乙方確認后作為附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該林得符合林業生產用地規劃。
5、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記在乙方名下,并辦妥《林證權》
五、 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約定林地轉讓價格款按40年每畝___元計算,轉讓面積畝,共計元(大寫:)。乙方支付每筆款項,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作為憑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及林木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含林權變更事宜)。
3、如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不能進行管理生產,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款項及相關損失(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甲方應承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若因道路通行證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疪,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7、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置扣賠相應的金額。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關方、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于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20____年,甲方從20____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__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須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征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時間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5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林地長期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__________,林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
2、現該地塊的林地甲、乙雙方自愿交易。
二、轉讓方式
1、甲方的林地轉讓價每年______元/畝。
2、乙方同意按以上支付給甲方林地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成就按雙方簽訂協議書時間生效.
3、轉讓期限: 年,如乙方未能向甲方交納轉讓金,視為該協議終止。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承諾無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林地的所有權,若乙方未能順利取得該林地,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及包賠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該林地轉讓價款,應付該地價款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四、其他
1、甲方僅承擔該林地轉讓前的稅、費;轉讓后有關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有對該林地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轉讓手續。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4、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林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林權證號為水府林證字(20_)第000004號,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轉讓林權簡況:
轉讓山場坐落在貴州省水城縣紙廠鄉前進村,小地名,總面積493畝,山場四至:
東:構木底農地;
南:何家農地;
西:至小學馬路;
北: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
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辦理完林權證過戶手續和林場交接手續后,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給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權證一個月內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0%給甲方;乙方接管林場5個月內,甲方無遺留債務糾紛,乙方將余下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的規定,各自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2、若出現與該林權相關或影響該林權證權利行使的糾紛,由甲方負責,林權證變更前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后至林場移交時,林權范圍內甲方所屬權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經乙方同意,不能擅自處理,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責任:
1、按期按時付款;
2、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證照。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以雙倍已付轉讓款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返還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林業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7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xx元(xx元),余下的xx萬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權證編號為:,宗地號:326
七、違約職責: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林權轉讓合同合集 篇18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
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簽證單位(蓋章)
受讓方(簽名):代表人(簽名):年 月 簽證人(簽名):
年 日 日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