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通用20篇)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
現有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廠區白色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給_____(以下簡稱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定此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位于大慶市大同區新華電廠。
二,總工程量為_____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形式為總承包。
四,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為_____元,工程總造價根據施工結束實測面積確定。
五,工程追加20xx元的設備調遣費。
六,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竣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人員、機械、材料進現場后,甲方撥付工程總價的30%工程款;乙方完成總工程量一半時,甲方再撥付工程總價的30%工程款;其余40%工程款在乙方完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撥付給乙方。
八,工程所用的混凝土標號為C30,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其中工程所用水泥必須為國家免檢的跑P42.5普通硅酸鹽水泥。
九,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遵守公司的廠規廠法,愛護公司財物,文明施工,如損壞公司財物,要按價賠償。
十,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施工,貫徹落實好安全施工條例,排除不安全的隱患。乙方如在施工中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道路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執行。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2
甲方(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工 程 名 稱: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材料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 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 合同項下建設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購銷事宜協商一致,訂本合同,雙方共 同信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貨品種、數量、單價、運輸費、泵送費、合價等見下表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備注?此工程建筑總面積約為56828㎡,暫定總方量為26000m3,最終結算數量以實際用量為準。本價格為送到施工現場開具收據價格,抗滲P6、P8混凝土增加15元/m3,細石混凝土增加15元/m3,使用37m 汽車泵增加30元/㎡,使用37m以上汽車泵增加35元/m3;每批采用現金支付泵費時,泵送費按上述價格每方下調5元。冬季施工費增加15 元/㎡,自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二、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
2、供貨時間:
3、交貨方式: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現場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 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由乙方負責組織聯系運輸車將商品混凝土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隨商? 品混凝土到達的應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預拌混凝土配合比報告》、開盤鑒定等其他完整的技術資料和證件,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應聽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統一調配,服從指揮。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專人驗收并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攪拌量不足,運輸能力不足及不可預見意外特殊情況(如高壓線路停電、? 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乙方保證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況下保證工程混凝土的連續性澆筑。
三、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要求;
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實驗室提供的數據、資料進行: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3、水泥:采用42#普通硅酸鹽水泥。
4、砂子:中砂。
5、石子:連續級配5—25mm。
6、塌落度為:mm。
四、訂貨、送貨
1、甲方指定? (身份證號碼)為本合同項下工程混凝王購銷事宜負責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簽訂予以確認(如果? 人員發生變更,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用書面訂單或傳真通知乙方,明確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和澆筑部位、澆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產品時,應提前3 天通知乙方。
2、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車次、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澆筑部? 位和發貨時間。
五、計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運到施工現場雙方簽認的收料單數量為結算依據。
2、甲方指定本合同項下工程混凝土購銷負責人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發貨單? 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3、乙方保證所供應的混凝土符合JGJ55—20__;J64—20__標準(容重2350kg —2450kg/m3之間)。甲方可隨時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業務人員到場,雙方見證、簽字確認。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甲方就 工程所需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供應事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強度(Mpa)規格(mm)單價(元/m)數量(m)金額(元)備注
合計金額(大寫):
本合同數量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按實結算。
四、供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所需要產品的規格,提前壹天通知乙方供貨,以確定所需產品的數量、規格和質量要求。本次供貨量以預付款到帳后大約在本年底內完成。
五、質量要求:乙方在供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質保書及《XX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推廣應用證書》等證明材料,乙方必須供應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應滿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和規范要求。產品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11968-20xx國家標準,容重嚴格控制在650kg/m。乙方必須提供每批產品符合驗收規范規定的所有證件及報告,并負責制作試塊。
六、運輸方式、交貨及收貨
1、所有蒸壓加氣塊由乙方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交貨地點:具體位置以甲方通知為準。
3、乙方貨到后,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初驗,若初驗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退貨,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送檢復試后,若產品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乙方應立即做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索賠相應的損失。
4、數量驗收:甲方材料員對乙方加氣塊實測實量,并為乙方開具收貨憑據。如因運輸或卸車造成大量破損的,甲方則依據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扣除。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按本合同約定單價,甲方需預付貨款,乙方方可發貨。
2、每月15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出具的收料單開具完稅發票,交甲方財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接到甲方計劃后必須及時供貨,如因乙方供貨不及時而耽誤甲方施工,乙方需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如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索賠。
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 做出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4
需方:
工程名稱:
供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為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炷翝仓R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鑒定3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郵編: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5
(簡稱甲方)
供應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
二、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
1、一般情況:
泵送按合肥市當月信息價下浮個點,非泵送砼在當月實際交易價的基礎下浮10%,再減20元/m³。
2、約定事項:
S6抗滲加10元/m³ S8抗滲加15元/m³ S10抗滲加18元/m³防凍劑加10元/m³ 早強劑加10元/m³ 細石砼加10元/m³膨脹劑加10元/m³如需抗裂纖維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費2元/m³
四、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 圖紙含量 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一周內確認供應量,在每月30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金額,則認為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五、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購方在澆筑混凝土5000m³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體結構封頂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二次結構、屋面、樓地面等累計達20xxm3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以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發生的量按此次單車計量為準 。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驗收評定標準》等執行。
2、在預拌混凝土的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3、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所產生的一切因砼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按日萬分之計算,并承擔乙方為實現責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保全費、乙方聘請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時內,應書面形式或電話預約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根據 ( 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相關部門查驗及存檔。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 貳 份,備案存檔 貳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6
混凝土購銷合同范文一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民法典》《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瓢葱璺酵ㄖ堰\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茄诱`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纫蚝贤环竭t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
3、 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范文二
一、雙方當事人
供 方: 合同編號:
需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對提供的混凝土質量負責,符合現行國標,標準按GB/T 14902-20xx執行。
三、交貨地點、方式及安全責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數量及強度等級應在供貨前兩天列出書面計劃或電話聯系供方,由供方及時準確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應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炷翝矒v接近結束時如需增減混凝土數量,需方必須將估計結果在供貨結束前一個小時與供方調度聯系,否則造成后果(損失)由需方負責承擔;需方不得違章要求供方強行作業,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供方負責運輸、泵送,其費用包括在混凝土單價中。
五、混凝土計量方法:以供方的發貨單并由需方收料員簽字驗收后的單據作為砼結算數量依據,需方可隨時監督并對數量進行抽檢核實。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雙方每月5日前對賬,每月10日內需方付供方已核對過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結束后 內付清。
七、驗收標準:按混凝土質量標準GB/T14902-20xx驗收,由供方按時提供符合質檢要求的技術資料作為驗收資料。
八、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嚴格按合同執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權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時應提前一天與供方調度聯系;
九、違約責任:依照《民法典》追究違約責任,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否則一切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十、發生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瀝青混凝土》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特訂立本瀝青混凝土攤鋪合同,供雙方以資信守:
一、瀝青混凝土攤鋪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市政工程
2、地 址:
3、瀝青混凝土要求:機動道為4cmAC-13C型細粒式瀝青混凝土+粘層+6cmAC-20C型粗粒式瀝青混凝土+0.5cm下封層+透層
4、工 程 量:以現場實際量測工程量為準
5、工 期: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二、技術要求
(一)、瀝青混凝土面層
1、瀝青
瀝青采用AH-70,質量要求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xx)(下稱《瀝規范》)表4.2.1-2“道路石油瀝青技術要求”的規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的規格應符合《瀝規范》表4.8.3的規定,質量要求符合《瀝規范》表4.8.2的規定。
3、細集料、填料
細集料的質量要求符合《瀝規范》表4.9.2的規定,礦粉的質量應符合表4.10.1的要求。天然砂的規格應符合表4.9.3的要求,機制砂或石屑應符合表4.9.4的要求。
(二)、粘層
1、在瀝青上面層和下面層之間設置粘層。
2、瀝青:粘層瀝青采用快裂的撒布型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范》表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3的規定。
3、乳化瀝青的用量0.3-0.6L/m3,應待乳化瀝青破乳、水分蒸發完畢之后方可鋪筑瀝青上面層。
(三、)下封層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層上設置下封層。
2、瀝青:粘層瀝青采用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范》表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3的規定。
3、下封層采用單層式瀝青表面處治,集料采用S14規格,集料
(四)、透層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層上設置透層。
2、瀝青:粘層瀝青采用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范》表
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2的規定。
3、透層瀝青用量1.0-2.0L/m3。
二、瀝青混凝土攤鋪的質量要求:
1、乙方根據合同要求,按國家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技術指標組織生產瀝青混凝土(含原材料級配、瀝青含量、出廠溫度、到現場溫度等),并提供瀝青混凝土出廠合格證;甲方按國家現行標準及合同中的技術要求驗收,并隨時核實瀝青混凝土的實際重量。
2、瀝青混凝土攤鋪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并提供瀝青抽提、馬歇爾試驗等相關試驗檢驗資料。
3、因瀝青混凝土質量及攤鋪質量不合格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發生的全部費用。
4、瀝青混凝土攤鋪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現場兩臺進口瀝青攤鋪機同時攤鋪,并配備相關的碾壓設備(手推式震動壓路機、雙G鋼輪壓路機(2臺)、膠輪壓路機等)。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攤鋪第一層瀝青混凝土后付給乙方完成工程量 60% 工程款,在第二層攤鋪完畢之后付給總量 60% 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
四、供應瀝青混凝土的其它要求:
1、甲方應做好攤鋪瀝青混凝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以及攤鋪期間的現場調度及安全工作,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攤鋪任務提供便利條件。
2、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安全施工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事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并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五、合同變更:
1、甲方如對瀝青混凝土供應規格、數量等提出變更要求,應提前4小時向乙方提出。
2、瀝青混凝土在攤鋪過程中,甲、乙雙方如變更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質量標準等事項,要求變更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變更憑證,否則產生的質量問題由變更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的瀝青混凝土質量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設計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技術指標,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損失費用由乙方賠償。
2、因甲方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造成攤鋪延遲,由甲方承擔責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每延誤一天甲方罰款5000元/天,依次累加。
七、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八、本協議于20xx年 月 日簽訂于
訂貨方(蓋章):
年 月 日
供貨方(蓋章):年 月 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7
甲方(需貨方):_______
甲方(需貨方):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依法保障雙方的經濟利益,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施工工程名稱:
平涼市涇川縣
二、產品名稱、運輸方式、數量、單價、金額
備注:甲方確保所需混凝土總量大于10000立方米,否則在以上單價的基礎上提高30元!以上單價為普通混凝土的單價,若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此單價另行協商。
三、供貨日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貨期內,甲方應在澆筑混凝土前一天向乙方提交書面產品供貨確認單,以便乙方安排生產進度,保證甲方的施工計劃。供貨確認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以簽字為準,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供貨聯系卡電話聯系供貨。
四、質量標準
乙方加工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應符合國家GB/T149-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產品質量樣品由雙方共同提取、分別保存,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為準。
五、計量方式:
以供貨方提供數量,需方簽字,供貨單累計計量總量為準;需方在對混凝土計量有疑議時,有權對所送貨物進行抽檢,若經雙方確定抽檢數量不足,供方按供貨不足部分進行補償。
六、結算方式
1、以運輸小票的實際數量計算,工地簽字確認。
2、每1000m混凝土結算一次,甲方付貨款金額的90%,完工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七、其它事項:
1、按需方要求送到現場的混凝土,因需方原因不能使用,責任由需方承擔:
2、按需方要求運送到現場的混凝土,必須按混凝土使用要求澆筑和養護,因需方自行加水或后期養護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責任由需方自負,供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確保乙方運料車輛在施工場地行駛通暢并及時卸車,運混凝土車到達施工現場后卸車時間不得超過90分鐘,否則承擔不利后果。
4、甲方建設單體工程確認定購乙方混凝土,則整個單體工程應全部使用乙方混凝土,如甲方擅自攪拌混凝土或擅自改變供應單位,并將混凝土用于所建工程,工程出現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雙方約定的違約金為本合同總價款的20%,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8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需方單位:(章)
供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購貨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甲方的重點供應商,主要負責甲方商品的供應。
二、采購主要內容及價格:____________水泥混凝土透水磚;
具體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檢驗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書進行檢驗。
三、交貨方式、接貨地點、接貨聯系人、聯系方式及訂貨流程;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甲方發出的采購通知(甲方采購清單)上約定。
2、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訂貨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列出所需貨物清單,乙方按期備貨;
b、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發貨給機料員,并提供一份清單給甲方的機料員;
c、乙方在發貨時保留一份單據,同時提供另一份單據給甲方;
d、到對賬付款時段時,乙方須提供單據與甲方對賬,然后進行結算。
四、貨款的結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分農歷三個。
五、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視為。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乙方可以拒絕收貨;或雙方協商退貨,退貨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4、除甲方指定接貨人員以外,不得與其他人員進行貨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協商解決。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施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施工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盛世華城1#、2#樓工程
二、施工地點:魯平大道以北、順城路以西
三、結算單價(運到價、元/m3)
C15:210C20:220C25:230C30:240C35:250C40:265C45:275C50:290有抗滲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質量要求:
達到《預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1992)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五、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確認本工程暫按澆注部位施工圖預算量(混凝土結構體積中不扣除鋼筋所占體積,同時混凝土施工過程中的損耗也不增加體積)作為結算依據,在標準層施工3層后最終確定結算方式。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注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的工程變更洽商,乙方計算完工程量后歸還。
2、本合同確認,結算分三次辦理,即:各樓號10層主體結構封頂后10日內結算供貨價款的40%,10層至主體封頂后10日內結算供貨價款的40%,主體驗收合格后10日內結供貨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資料提供完畢后10天結算剩余的20%供貨價款。
六、商品砼交付驗收方式
本合同供貨期限為20__年3月20日至該工程砼供應結束為止。首次供貨施工方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乙方簽屬的有效單據對乙方進行結算。
1、預拌混凝土運輸至交貨地點后,應在監理人員的主持下,會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要求進行見證取樣、制樣、留樣和坍落度試驗,三方均應在取樣單和坍落度試驗記錄上簽字。施工方按有關標準要求承擔取樣試驗和驗收工作。由乙方為施工方免費提供標準養護試塊的地點。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施工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施工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施工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施工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施工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施工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質量異,F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乙方應在2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到現場,雙方就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施工方澆注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三方義務
1、甲方義務
按合同約定及時與乙方辦理混凝土貨款結算與撥付,協調乙方與施工方的關系。
2、施工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使用方應提前12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保證現場場地道路通暢,工地卸料及時。有安全的作業環境,并應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若因道路不暢通、卸料不及時,導致混凝土運輸車輛在工地等待的時間超過120分鐘,承擔另外增加的100元每小時的費用。
(4)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負責對預拌混凝土數量、質量進行監督與檢查,負責驗收簽字,協調解決施工現場的有關事宜并指揮車輛就位。施工方必須保證混凝土使用數量計劃準確,如因計劃錯誤和自身原因導致混凝土的浪費,由施工方承擔責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對交接驗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澆筑及養護質量負責,禁止在施工現場向砼內加水,并承擔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質量后果和費用損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1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變化而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沒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況下,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相關國標及內蒙地標規定。
(二) 甲乙工程概況及需用混凝土概況
1、結構形式及建筑面積約數:萬平方米。
2、計劃用混凝土數量:立方米。
3、計劃由乙方供應的混凝土部位:按買方提供的聯系單為準。
4、計劃由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的強度等級:
四、供貨時間
1、乙方根據甲方的電話、傳真或其他經雙方認可形式的通知確定的供貨時間安排生產。
2、甲方需提前兩天(最遲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體時間和 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貨的通知中,均應包含供貨時間、強度等級、數量根據圖紙雙方共同確定、技術要求、澆筑部位等內容,并以雙方簽單后為準。
五、混凝土交付、供貨數量、質量的驗收及確認
1、混凝土的交貨地點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現場;炷吝\至現場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權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專人在施工現場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時驗收簽字,并及時澆筑。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簽收人員的授權書及由現場簽收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如甲方未提供此類資料、提交的此類資料有瑕疵或提交后變更簽收人,則以施工現場實際簽收人員的簽收為準。
六、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乙方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工作條件。
2、因混凝土泵送、澆筑等原因引起的擾民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對運送到現場的混凝土及時簽收,并安排按照供貨通知約定的部位指揮澆筑。
4、甲方施工人員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響混凝土澆筑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約定時間結算、付款、保證乙方生產正常進行。
7、如乙方供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質量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而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8、如乙方供貨不及時或無能力供貨,甲方有權另行采購。
七、乙方權利、義務
1、及時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供貨通知供應符合約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運送混凝土過程中,遵守相關道路、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承擔因違反上述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后,須服從甲方的合理調配,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術資料。
5、如甲方未按約定辦理結算或付款,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現停工或停止要貨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須將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沒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況下不得購買其他攪拌站的混凝土。
八、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日內辦理結算確認手續。
2、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柱、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3、貨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澆筑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類推,剩余商砼款主體封頂后三月內全部付清。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時,甲方應在停工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九、爭議解決
1、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起訴與當地法院。
十、甲乙雙方需要補充條款:
1、以施工圖及變更要求為結算依據,施工前雙方共同確定砼的品種與數量,雙方簽字認可后以備結算。
2、因乙方供應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一、附則: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2
供方:
二、交貨方式、時間:需方提前兩天電話或傳真通知供方送貨型號、數量,雙方協商一致后供方及時送貨到達目的地。
三、收貨單位: 四、到貨地點: 五、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貨到工地驗收為準,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無條件退貨,并補償需方延誤工期損失。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需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場地必須道路通暢:供方汽運到需方工地,卸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運費及裝卸費由供方支付。 七、結算辦法:現金/轉賬 。 八、產品質量標準:按國際GB/T11968-20xx標準。產品允許有3%的破碎率。除此以外的產品外觀尺寸長偏差為長±4寬±2高±2;缺棱、掉角的最大長度70mm,最大深度20mm,大于以上尺寸缺棱掉角個數不多于1個。 九、合同的修訂: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擅自變更,如有特殊需要變更、補充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補充。變更、補充的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違約條款:貨到工地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總
額的百分之三十,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裝車、運輸、卸車費用;由需方原因錯發到貨地點、品種、規格,由需方承擔因此而多支付的費用。供方若不能按規定的時間送貨到工地或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供需雙方有權在合同履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提供擔保的,應另具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特殊規格每立方加價十元結算。
十四、人為無法改變的情況,如自然災害等等造成損失,雙方無責任。 十五、因原材料的市場價格波動或其它成本因素的影響,造成加氣塊成品成本變動時,在供需方協商的基礎上可對該產品的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業務員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貨、款兩清后終止。
供 方:需方: 地 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項目經理: 電 話: 帳 號 開 戶 行: 戶 名: 日 期: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3
訂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為確保商品混凝土按質、按量如期供應,明確雙方職責和權利,供需雙方經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GB/T14902—20《預拌混凝土》及國家、省、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定的原則,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合同供期:20xx年x月x日到20xx年x月x日
第二條:商品砼質量要求及供貨方式
1、質量與材料要求: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供方保證商品砼達到《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應的國家規范規定要求條款。
2、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塌落度質量達不到現場要求予以退貨。
3、乙方應滿足甲方根據設計、施工方案對商品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抗滲等級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運送頻率應保證現場混凝土施工的連續性。
5、商品混凝土出廠,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及有關資料四份交甲方存檔。
6、交貨地點混凝土的試驗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其試驗結果作為乙方出具技術試驗資料的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樣次數及試塊組數應滿足規范及現場要求。乙方負責按規范提供全套預拌砼相關技術資料。
7、乙方按澆筑部位分批次交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貨通知書”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澆筑數量、供應時間、特殊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6小時通知乙方。
8、車泵要求: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條例汽車不能帶泥、遺撒,不能產生噪聲。對輸送泵要定期檢查以免出現機械事故影響生產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實行單車簽證收方。甲方應指派由本單位書面委托的專人按乙方“發貨單”檢驗每車混凝土方量,現場簽收。
第三條:安全責任條款
供貨期間由于乙方操作人員安全措施不到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及一切機械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
第四條:結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2、付款方式:
按使用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結算,在前再按結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時,雙方進行總體結算,雙方簽字認可后一個月內付至總結算金額的,其余款項待工程審計完/內付清。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為乙方提供澆筑混凝土的必要條件。
2、指派專人驗收送達現場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質量及隨車簽證“發貨單”。
驗收人:聯系電話:
。ǘ┮曳
1、混凝土運輸車輛如需要通行證出入時(燕郊政府部門),乙方應負責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
2、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送貨時間、數量等,保證商品混凝土及時,連續供應,并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沒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澆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一切損失;
3、在砼的澆筑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砼的連續澆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澆筑工作間歇超過兩個小時罰款1000元;因間隔時間過長造成砼出現質量問題時,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4、必須保證商品砼質量,對送達現場的砼有分層、離析現象或礫石粒徑、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收,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5、按國標、規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資料。
6、指派專人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商品混凝土的供應、澆筑、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7、乙方應提前將能滿足施工需要的車泵及相應配件送達甲方現場,并負責鋪設管道。
8、乙方必須滿足甲方砼澆筑需要,若出現不能滿足要求,甲方有權更換砼廠家,同時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結束,結算完畢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強度等級和數量,只需簽訂《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約定事宜自行終止。
需方單位:
供方單位:
簽訂時間: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國際輕紡城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建筑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第二條 供貨時間
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以便及時確定供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數量、規格和質量要求。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質保書及《浙江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證書》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須保證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同時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應滿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相關規范要求。
產品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11968-20xx國家標準 ,容重嚴格控制在≤3。
第四條 運輸、包裝、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乙方 承擔。
2、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員指定的位置卸貨。
3、乙方貨到后甲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甲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甲方初驗合格,不意味著材料最終完全合格,甲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送檢測中心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乙方應立即作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必須按批以木板托盤進行打包包裝,合理損耗不超過1.5%(即每百塊內廢塊、斷塊數量不超過1.5塊)。
5、到現場的材料數量必須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發現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數量,都按此次的數量進行結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無理取鬧,影響工地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貨到現場有破損的加氣塊(不在合理損耗范圍內)在收貨時扣除。
第五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項目物資部 李靈生、王利、張英 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月底對賬時,甲方按合同條款約定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作為支付的依據。乙方結算時,須提供國家正規發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的發票,甲方不予支付結算款。
結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氣塊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應加氣塊料款的80%,如此類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結束供貨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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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供應到現場的墻材,其規格、質量、數量必須滿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應的加氣塊達不到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需無條件退貨并承擔因此對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加氣塊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墻材質量問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時,應提前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規定貨銀兩訖后自動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2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中鐵十七局集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開 戶 行: 開 戶 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支行 帳 號: 賬戶:
稅 號: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5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
。℅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
3、 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6
訂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為確保商品混凝土按質、按量如期供應,明確雙方職責和權利,供需雙方經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GB/T14902—20《預拌混凝土》及國家、省、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定的原則,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合同供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商品砼質量要求及供貨方式
1、質量與材料要求: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供方保證商品砼達到《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應的國家規范規定要求條款。
2、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塌落度質量達不到現場要求予以退貨。
3、乙方應滿足甲方根據設計、施工方案對商品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抗滲等級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運送頻率應保證現場混凝土施工的連續性。
5、商品混凝土出廠,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及有關資料四份交甲方存檔。
6、交貨地點混凝土的試驗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其試驗結果作為乙方出具技術試驗資料的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樣次數及試塊組數應滿足規范及現場要求。乙方負責按規范提供全套預拌砼相關技術資料。
7、乙方按澆筑部位分批次交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貨通知書”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澆筑數量、供應時間、特殊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6小時通知乙方。
8、車泵要求: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條例汽車不能帶泥、遺撒,不能產生噪聲。對輸送泵要定期檢查以免出現機械事故影響生產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實行單車簽證收方。甲方應指派由本單位書面委托的專人按乙方“發貨單”檢驗每車混凝土方量,現場簽收。
第三條:安全責任條款
供貨期間由于乙方操作人員安全措施不到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及一切機械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
第四條:結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2、付款方式:
按使用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結算,在前再按結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時,雙方進行總體結算,雙方簽字認可后一個月內付至總結算金額的,其余款項待工程審計完/內付清。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為乙方提供澆筑混凝土的必要條件。
2、指派專人驗收送達現場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質量及隨車簽證“發貨單”。
驗收人:聯系電話:
。ǘ┮曳
1、混凝土運輸車輛如需要通行證出入時(燕郊政府部門),乙方應負責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
2、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送貨時間、數量等,保證商品混凝土及時,連續供應,并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沒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澆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一切損失;
3、在砼的澆筑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砼的連續澆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澆筑工作間歇超過兩個小時罰款1000元;因間隔時間過長造成砼出現質量問題時,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4、必須保證商品砼質量,對送達現場的砼有分層、離析現象或礫石粒徑、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收,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5、按國標、規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資料。
6、指派專人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商品混凝土的供應、澆筑、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7、乙方應提前將能滿足施工需要的車泵及相應配件送達甲方現場,并負責鋪設管道。
8、乙方必須滿足甲方砼澆筑需要,若出現不能滿足要求,甲方有權更換砼廠家,同時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結束,結算完畢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強度等級和數量,只需簽訂《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約定事宜自行終止。
需方單位:
供方單位:
簽訂合同日期: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7
一、雙方當事人
供方:
需方: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對提供的混凝土質量負責,符合現行國標,標準按GB/T 14902—20xx執行。
三、交貨地點、方式及安全責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數量及強度等級應在供貨前兩天列出書面計劃或電話聯系供方,由供方及時準確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應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炷翝矒v接近結束時如需增減混凝土數量,需方必須將估計結果在供貨結束前一個小時與供方調度聯系,否則造成后果(損失)由需方負責承擔;需方不得違章要求供方強行作業,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供方負責運輸、泵送,其費用包括在混凝土單價中。
五、混凝土計量方法:以供方的發貨單并由需方收料員簽字驗收后的單據作為砼結算數量依據,需方可隨時監督并對數量進行抽檢核實。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雙方每月5日前對賬,每月10日內需方付供方已核對過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結束后 內付清。
七、驗收標準:按混凝土質量標準GB/T14902—20xx驗收,由供方按時提供符合質檢要求的技術資料作為驗收資料。
八、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嚴格按合同執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權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時應提前一天與供方調度聯系;
九、違約責任:依照《合同法》追究違約責任,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否則一切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十、發生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8
需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供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小區工程建設。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小區。
三、供應混凝土量_______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1、產品名稱:
2、強度等級:
3、坍落度(cm):
4、數量(m3):
5、單價(元/m3):
6、工地運輸方式:
7、總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_______車,且平均欠量大于_______%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_______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__《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_______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_______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_______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______牌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_______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_______%,其余部分_______次_______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2)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3)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_______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需方執______份,供方______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9
買方(甲方):xx項目部
賣方(乙方): xx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混凝土的等級及單價
備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劑費用另議;每個等級差價10元/方;此合同價格為泵送價格,非泵送混凝土單價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確保2380公斤/方。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 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 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F象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如有質量問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甲方誤工損失。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F象的,應在澆筑之日起4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5、 到場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 混凝土強度標號以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依據。
7、 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塌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 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應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條 貨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約定暫供貨一萬立方,甲方供貨累計一萬方后,每供貨一千立方結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結算),剩余貨款待工程竣工結束后一個月內,乙方開具正規稅務發票后一次性結清。
2、本合同項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在停工之日即時付清未結貨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貨款,乙方可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12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暢通問題由甲方負責。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鹽城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蚨嘁斐傻膿p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時間要求送貨或中途供貨停止,每延遲一小時承擔甲方誤工工資5000元,以此類推,如發生二次以上類似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響水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須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合同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瀝青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20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預拌混凝土》(/14902-20__)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10600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產品名稱
坍落度
數量(3)
單價(元/3)
1.工地輸送方式
2、以上單價不否含泵送費;
3、其它:以上單價包已含運輸費;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2車,且平均欠量大于3%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2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14902-20__《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3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90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潘腥藛T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瓢葱璺酵ㄖ堰\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纫蚝贤环竭t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蓋章)供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